行政管理制度衣拿最新版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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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衣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QMS/FS3001-2012
行政管理制度版本:B 修改状态: 3
1.日常考勤:
1.1公司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卡: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公司具体工作时间:
夏季:工作时间:08: 00 ~ 17 : 30
午休时间:11 : 30 ~ 13 : 30
加班时间:18 : 30 ~ 21 : 30 冬季:工作时间:08 : 00 ~ 17 : 00
午休时间:11 : 30 ~ 13 : 00
加班时间:18 : 00 ~ 21 : 00
打卡时间:上班前10分钟内,下班后10分钟内。
1.2.异常情况处理方法
1.2.1.迟到
无故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罚款10元/次
无故迟到10分钟 (不含10分钟)~30分钟(含30分钟),罚款20元/次。
迟到30分钟以上,(如无特殊情况)视为误工。每误工一次,罚款按半天工资计算。1.2.2.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提早离开公司的视为早退。若有事需提前离开公司的,必须办理相关请
假手续,否则按1.2.1处理。
1.2.3.漏打卡
正常上下班的情况下,因种种原因而造成的忘记打卡,视为漏打卡。漏打卡罚款30
元/次。
1.2.4.替打卡
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如有发生,双方各罚款100元/次。
1.2.5.离岗
在规定上班时间不向所属部门主管请示,自行活动而做出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被
视为离岗。离岗在20分钟以内的(含20分),处以50元的罚款;超过20分钟的按
旷工处理。
1.2.6.全勤奖的评定:
100元/月,全月必须满勤。
1.3.请假规定
1.3.1.请假2天以上含2天必须提前7天申请,请假7天以上含7天必须提前15天申请,请假15天以上含15天必须提前1个月申请。
1.3.2.员工请假均须事前填妥请假单并报所属部门主管批准,7天以上含7天假期需得到副总经理批准才能生效,15天以上含15天假期需得到总经理批准才能生效,未经许可
而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一次旷工按三倍工资扣款计算。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
视为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3.3.如因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须提前当面或电话通知上级主管,申请事假或病假,并获得批准。
1.3.4.员工如请婚假(7天),病假,产假(3个月),丧假(直系亲属3天),陪产假3天,需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此次休假将记为事假。请假者如需续假,应在原
有假期结束前向所属部门主管及行政部主管报批。
1.3.5.事假的扣除方法:
请假天数第1天第2天第3天第4天第5天
扣款金额全勤奖100元80元100元100元日工资备注:事假第一天只扣除全勤奖100元,第二天则在第一天的基础上再扣第二天的80 元,第三天则在前两天的基础上再扣第三天的100元,第四天的则在前三天的
基础上再扣第四天的100元,五天以上含五天扣款金额都按日工资(总工资/26
天)计算。
1.3.5.病假的扣除方法:
请假天数第1天第2天第3天第4天第5天第6天第7天扣款金额全勤奖100元60元60元80元80元日工资
备注:病假的扣除方法类同事假。请病假必须提供医疗证明(发票及相关证明),如不提供,按事假处理。提供伪证者,扣双倍工资。
2.员工着装与仪表规范
2.1.上班时间须保持外表清洁、整齐,男士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女士化妆及装饰不应太多。2.2.员工工作时必须穿公司指定工服。
2.3.车间员工的工服与私人服装不能混穿,穿着要统一。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违者罚款30元/次。公司给予违者最多3次警告,第4次警告视为员工自动离职。不接受警告者第一次通告,第二次通告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2.4.业务部人员在拜访客户时应穿制服(详见业务部着装要求)
2.5.客服部人员在客户公司做技术支持工作时应穿工服,有任务回公司应着工服,违者罚款 30元/次。公司给予违者最多3次警告,第4次警告视为员工自动离职。不接受警告者第一次通告,第二次通告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3.员工工作规定
3.1.员工抽烟要去抽烟室,每次抽烟不得超过10分钟,每天不能超过4次。车间、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
刑事责任。
3.2.工作时间不得聊天、打闹、看书看报、会客、长时间发手机短信、玩手机、听MP3、玩电脑游戏、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睡觉,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
者每次罚款30元。公司给予违者最多3次警告,第4次警告视为员工自动离职。3.3.工作时间内需接听私人电话时应长话短说,每次通话接听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更不应打电话闲聊,违反规定者罚款50元/次。
3.4.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严禁带小孩和外人长久逗留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30元。3.5.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应服从所属部门主管安排,不得借故推脱责任。
3.6.工作中严禁吵架、打架及对其他员工进行人身污辱。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教育或处以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3.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违者罚款100~200元。
3.8.严禁酒后上班闹事。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教育处分或处以200~500元的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3.9.自觉维护工作区域整洁,清静,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3.10.办公室内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须摆放合理、整齐,重要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以防泄密。
3.11.员工严禁泄漏公司机密,若有违背一律按公司与员工的保密协议书里的规定处理。3.12.无论在上班或休息时都应尊重其他同事,未经许可无权翻阅或挪用别人的物品和文件。 (特殊工作,紧急情况除外)
3.13.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要关闭计算机,空调等电器设备,最后离开者要关闭电灯,门窗,防止火灾及盗窃事件的发生。
3.14.盗窃公司财务者,除追回财物或其损失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教育或处以1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直至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4.加班
4.1.加班费
车间人员:晚上加班3小时按半天计,加班费=月基本工资/26/2;星期天加班按1天计,加班费=月基本工资/26天;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付加班费;
4.2.加班需填《加班申请单》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者,由各部门主管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再报到行政
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的,须提前通知相应部门主管,以便安排配合人员加班。被通
知加班的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安排,无故不加班或不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未经部门主
管安排的加班,打卡视为无效,并罚款50元/次。
4.3 . 下列情况不作为加班:
4.3.1.实行计件、承包的员工。
4.3.2.在正常的工作时间范围内应该完成的工作。
4.3.3.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的娱乐及业务招待活动。
4.3.4.未得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业务活动,经调查与事实不符或不合乎要求者。
4.3.5.加班时间不足1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