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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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打造一流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一)到XX年底前
1.“一网通办”方面: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00项。
2.“只进一扇门”方面: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到XX年底前
1.“一网通办”方面: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50项。
2.“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工作原则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原则
1.按照“县软环境办公室总体牵头协调,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动,县直各任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的原则,高标准落实改革任务。
2.按照“任务随着职能走”的原则,现行各县直单位承担的建设任务,在全县行政机构改革后任务跟着职能平移,保证改革任务连续性。
3.按照“总体方案为主,补充方案调整”的原则,方案中既定建设指标、完成时限、任务要求等如有更新和变动,将适时印发补充方案,确保改革任务与省、市要求同频、同步。
4.按照“按任务方向落实总体责任、按各专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国家、省、市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时能够责任到单位、定位到人员。
(二)总体责任分工
1.“一网通办”工作:由县审批局牵头,发改局配合,共同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按照省定指标及时间节点完成。
2.“只进一扇门”工作:由县编办负总责,县行政审批局及县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省定指标及时间节点完成。
3.“最多跑一次”工作:由县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新农合、医保中心、公证处等设服务大厅单位和县政务服务大厅各派驻单位按照省定指标及时间节点完成。
三、任务分工及工作标准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
1.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梳理、界定交通出行、教育教学、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扶贫济困、公共事业、法律服务、劳动仲裁、公共资源交易、治安管理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完成时限:XX 年10月20日前。责任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2)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点、堵点、痛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与省市同步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2.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坚持“数据同源、更新同步”,以“分类准确,企业和群众看得懂、能办事、符合实际,省、市、县三级基本要素的名称和内容统一”为标准,与省市同步动态调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