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餐、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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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完小教师试餐、陪餐制度为积极响应县教科局、中心校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实施好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值周领导自费试餐、教师自费陪餐制度。
1、试餐人员为学校值周领导,陪餐人员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2、试餐、陪餐时间地点:
试餐时间为学生就餐前30分钟,地点为厨房;
陪餐时间与学生同时就餐,地点为各年级就餐地点。
3、试餐、陪餐人员按4元/餐,自觉交餐费。
4、由总务处统一安排试餐、就餐人员,试餐、就餐人员按时间地点进行试餐、陪餐;未经校总务处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试餐、陪餐。
5、试餐人员每顿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熟食中分类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试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6、陪餐人员组织学生有序取餐后随学生在就餐地点就餐。
7、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陪餐,认真登记。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8陪餐人员
附:试餐、陪餐人员安排表
2013年三联完小试餐、陪餐人员安排表
三联完小
2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