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建筑工程营造工艺工法标准_防水篇》(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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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营造工艺工法标准—防水篇
(试行版)
前言
为规范绿城管理集团建筑防水设计,减少渗水隐患,提升项目工程品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现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并结合绿城集团实践经验进行编制。
本标准为试行版,后续将根据工程运用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本标准由绿城管理集团产品中心起草并归口管理。
目录
一、强制性条文
二、防水设计说明
三、地下室防水做法
四、屋面、露台防水做法
五、卫生间防水做法
六、阳台防水做法
七、外墙、门窗防水做法
八、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九、优秀做法示例
一、强制性条文
(一)《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3.1.4 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1.22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一、强制性条文
(一)《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4.1.26 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材料,再铺30-50mm厚1:1水泥砂浆,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2 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5.1.3 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
一、强制性条文
(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4.1.16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4.8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
5.2.3 中埋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
5.3.4 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性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一、强制性条文
(三)《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3.0.6 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一、强制性条文
(四)《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
5.1.7 种植屋面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且必须至少设置一道具有耐穿刺性能的防水卷材。
(五)《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
3.0.1 倒置式屋面工程的防水等级应为Ⅰ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不得少于20年。
一、强制性条文
(六)《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3.0.18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11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00mm,宽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3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排水的坡向正确、排水通畅。
一、强制性条文
(七)《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
4.1.2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7.3.6 防水层不得渗漏。
(八)《工程品质管控红线》
1. 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应进行蓄水试验,当屋面无条件时可采用淋水试验;地下室、屋面、卫生间、外墙、门窗不得出现渗漏水。
2. 阳台、露台、卫生间及卫生间排气道、露天楼梯等部位墙体根部应做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得低于完成面150mm。
二、防水设计说明
(一)地下室防水设计说明(二)屋面防水设计说明(三)地下室、屋面设防要求汇总
二、防水设计说明
(一)地下室防水设计说明
1. 根据GB50108-2008标准,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应分为四级,各等级防水标
准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地下工程防水标准
2. 根据GB50108-2008标准,地下工程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按表1.2选定。
表1.2 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
备注:根据《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 》第5.1.7 条规定,种植屋面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且必须至少设置一道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故地下车库种植顶板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3. 根据GB50108-2008标准,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1.3选用。
表1.3 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