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一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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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①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 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 ③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把握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二者各自的权利义务
征税主体 纳税主体
权利
1.税款征收权 2.税务管理权 3.税务稽查权 4.获取信息权 5.强制执行权 6.违法处罚权
1.限额纳税权 2.税负从轻权 3.诚实推定权 4.获取信息权 5.接受服务权 6.秘密信息权 7.赔偿救济权
在西方国家,人们常说:“税收和死亡一 样,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
②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既不需要偿还,也 不需对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 注意: “直接无偿,间接有偿”。
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 酬而向居民取得的东西。
—列宁
③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是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的方法 和标准,连续规范地定量课征。
3.税收法律体系
(1)税收法律
①宪法 ②税收基本法 ③税收实体法 ④税收行政法 ⑤刑法
(2)税收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三、 税法构成要素认知
税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纳税主 体)、征税对象(征税客体)、税目、税率、纳 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违章 处理等内容。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法构成的 最基本要素。
二、税法认知
1.税法的概念和作用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税 收征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把握税法与税收 的关系
(2)税法的作用
①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②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③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④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⑤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2)代扣代缴义务人
也称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所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 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征税的客体,即税法中 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表明对什么征税的要素。 征税对象是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基本标志。 与课税对象有关的概念主要有税目、计税依据、税 源等。
1.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指税收法 律规定的直接履行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是明 确对谁征税的要素。 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相关概念:
(1)负税人 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人
有时一致
负税人
(法律上的纳税主体) 有时不一致 (经济上的纳税主体)
税收的概念可以从这样几方面把握:
①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企业 收入
债务 收入
其他 收入
税收 收入
2008—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及税收收入统计表 单位:亿元
年份
2008 2009 2010 2011
财政收入 合计
61330.35 68518.30 83101.51 103740
各项税收
说明:税收的以上三个特征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只有同时 具备这三个特征的财政收入才是税收,否则,就不是税收或 者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收。
强制性
无偿性
决定
固定性
2.政府征税的理由
(1)提供公共品 (2)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阅读课本案例
(3)调节收入分配
3.税收制度的评价标准
(1)税收制度应该能保证财政收入 (2)税收制度应该公平 (3)税收制度应该简单、透明
项目一 税法概论
【知识目标】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及其与税收的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 ➢税法的构成要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认知
1.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 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 制、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 收入的一种形式。
(1)税目
税目又称课税品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 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并非每一税种必需。
(2)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称课税依据,是税收制度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 根据,在理论上也称为税基。 征税对象在数量上的具体化。
政治职能
国家职能
经济职能 进行经济建设 实施经济调节
实现的
基础
税收等
社会职能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是行政权利整个机构的生活 源泉”
④税收实现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劳动力所有权
财产权力 资本所有权
社会产品 (所有者权力)土地所有权
分配依据
无偿参与分配
政治权力
工资 利润、利息
地租
税收
税收的取得和财产的所有权状况并没有关系,凭借的只能是政治 权力
54223.79 59521.59 73210.79
89720
税收收入占财政 收入百分比
88.41% 86.87% 88.10% 86.49%
②税收的主体(双主体) 税收主体主要包括两个: 一个是征税主体,即国家, 具体体现为税务、财政部门和海关等专门机关; 另一个是纳税主体,即单位和个人。
③税收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即实现国家职能)
2.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①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活动中发 生的,由税法确认和调整,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以征纳关系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和其他法律关系相比较,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a.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b.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⑤税收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或社会产品的 价值
理论上讲,只对C+V+M中的V+M部分征税。 实际上,既对国民收入征税,如增值税;也 对社会总产品征税,如消费税;还对剩余价 值征税,如所得税等。
(2)税收的特征
①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会受 到法律的制裁。 注意:强制是双方面的。
义务 1.依法征税的义务 2.提供服务的义务 3.保守秘密的义务 4.依法告知的义务
1.依法纳税的义务 2.接受管理的义务 3.接受稽查的义务 4.提供信息的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税法本身不能 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必须根据能够 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情况, 也就是税收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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