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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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二○○六年四季度安全例会)

根据会议安排,区安监站就现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作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前阶段安全检查的基本情况,二是存在问题分析,三是安全生产新形势和施工作业新特点分析。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安全报建新开工项目81个,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安全报建率100%,意外伤害保险率100%,创建市级文明工地8个,区级文明工地15个。1-9月,我们组织开展了前三个季度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施工项目325个/次,出动检查人员256个/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85份,消除施工安全隐患278条,通报做得差的工地18个,申请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经济处罚8万元。前三季度,我区建筑施工死亡人数2人,占年计划的50%,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为平稳。

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安全隐患的分析

1、安全隐患的分布情况。今年1—9月,我们共发现施工安全隐患278条。

①安全管理缺陷有26条、文明施工15条,占安全隐患总数的14.7%;

②脚手架61条(其中:落地式外脚手架20条、悬挑式脚手架14条、吊篮脚手架15条、整体爬架9条、卸料平台3条),占21.9%;

③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31条(其中:基坑支护8条、模板工程23条),占11.1%;

④“三宝”、“四口”12条,占4.3%;

⑤施工用电67条,占24.1%;

⑥起重机械48条(其中:龙门架物料提升机19条、施工升降机11条、塔吊18条),占17.2%;

⑦施工机具18条(其中:平刨2条、圆盘电锯1条、手持电动工具2条、钢筋机械2条、电焊机4条、搅拌机5条、气瓶2条),占6.5%。

2、安全隐患的分布特点。安全隐患主要分布在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起重机械等五个方面,它们约占施工安全隐患总数89%。这些隐患又极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起重)伤害、施工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预防和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仍然是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3、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体现为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时好时坏,反反复复。一些隐患今天消除了,明天又冒出来了,甚至又产生一些新的隐患。所以,思想上不能麻痹,工作上更不能松懈。

(二)存在问题的分析

1、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一些施工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没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不完善,尤其是企业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企业安检人员对质安技术标准规范掌握理解不够,

对工地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监理单位对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认识不到位,观念没有转变。不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如:一个脚手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的立杆间距为800m,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未发现,大笔一挥,同意按此方案施工。一个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表为“起重机械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监理单位看都不看埋头就签了字。结果一翻看里面的内容,全是与起重机械毫不相干的内容。这样工作态度,这样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能不出事吗?出了事我们的监理单位能没有责任吗?还有一些工程项目上安全隐患一大堆,查他们监理日志中的安全记录,全部是“无隐患”,“天下太平”。部分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规范标准掌握不够,不能发现问题。有些发现了问题,不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也不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也不向建设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这种严重失职带有很大的普遍性。

2、部分建设工程存在监管盲区。一些重点工程和市政、移民项目,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建设单位往往以此为由,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在工程建设中逐步完善建设手续,个别工程直至完工才完善建设手续。这种情况,造成监管盲区,游离于安全监管之外,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3、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中得不到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规范较多。一些施工项目,将安全技术规范搁在一边,仍按经验施工。如《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规定:人工挖孔桩施工,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

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今年1月14日,新世纪建司在承建锦天·滨江名都2#楼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工挖孔桩施工由于不按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对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估计不充分,没有计算需向井下送风时间和送风量,同时检测不到位。工人下井出现问题后,上面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冒然下井救人,反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4、有章不循,冒险蛮干。有些工程项目对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也进行了审批通过,但在施工中有章不循,我行我素,形成“写”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有些工程项目对分部(分项)工程既不编写施工方案,也不做技术交底,冒险蛮干。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针对性、操作性较差。

5、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一些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转包和挂靠现象较严重,有的中标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班子,但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以便交工使用,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不用于指导施工的。至于其他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班前活动、安全检查、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等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走形式,安全管理极为薄弱。

6、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当前,很多工程项目不论是具有多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很多民工没有经过统一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死亡事故。一些操作人员技能差,脚手架的搭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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