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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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09年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附件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流程科学、运行经济、安全环保。

第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七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宜分为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种类型。

第九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精神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急性期服务需要的床位规模宜为每万人1.48张。

第十条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工娱、保障、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设施用房;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污水处理、供电、垃圾收集等。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及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卫生部下发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为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提供设计参考。

图集包括150张病床、300张病床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计方案各两个,各部分设计要点如下:总设计要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配置主要功能单元包括: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教学科研等部分。

门诊部可包含以下单元:精神科门诊、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精神症科、康复科、社区防治、精神医学鉴定。

医技科室包含: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中心供应室、病案室、心电图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心理测查室、心理治疗室、脑功能治疗室、工娱疗室、营养室。

150张病床、300张病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可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单元。

根据功能,分为医疗区、后勤保障区。

可根据用地情况合理安排用地出入口位置和数量,一般设置主出入口及后勤辅助出入口。

规划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图集中没有考虑传染病人的收治。

具体建设时,根据医院所承担的任务,可在院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疗功能单元。

图集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他空地布置绿化及病人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临近病房,按照每床5平方米设置。

应提示的是,供急性病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要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

门诊部、急诊部设计要点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主要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和医技部临近,并设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

根据规模、用地情况,门诊部与急诊、医技部可组合为一体。

少儿精神科、精神医学鉴定科、临床心理科应考虑设置单独出入口。

门诊部分采用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医院也可合科候诊。

可采用厅式候诊或廊式候诊形式。

诊室应以单人诊室为主,参考方案中单人诊室面积控制在8~12平方米之间。

根据教学等工作需要,可设置少量多人诊室。

为方便医护人员交流及互相支援,诊室之间应设置医护人员应急出口。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是治疗和照顾精神疾病患者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
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服务质量。

因此,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

首先,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应包括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医院应位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方,远离噪音和污染源。

医院内部应有充足的自然光和通风,病房和诊疗室应保持清洁、整洁,以提供一个舒适的治疗环境。

其次,医院的设施设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神专科医院应配备先
进的诊断设备和治疗设施,如心理评估仪器、电休克治疗设备等。

此外,医院还应有专门的活动室、康复设施和安全设备,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另外,医院的人员配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医院应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护士和心理治疗师,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

除此之外,精神专科医院的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也是建设标准的重点。

医院应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医疗质量评估体系,以监督和管理医院的运营和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规范、安全、有效的治疗和照顾。

综上所述,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场地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等。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水平。

希望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能够高度重视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关爱。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09年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附件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流程科学、运行经济、安全环保。

第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七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宜分为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种类型。

第九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精神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急性期服务需要的床位规模宜为每万人1.48张。

第十条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工娱、保障、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设施用房;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污水处理、供电、垃圾收集等。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讨论稿)2008年北京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限内部印发)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2008年北京关于批准发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通知建标〔2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八年月日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OO八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医疗设备……………………………………………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附件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及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服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就医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应注意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

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精神病专科医院是为了满足精神病患者的诊疗需求,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治疗的场所。

为了确保医院的建设达到标准,需要遵循一定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院规划设计。

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面积、功能布局、环境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医院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和服务对象的数量来确定,同时要考虑到病房、诊疗室、康复设施等各项功能区域的合理布局和设计。

二、医疗设备和设施。

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诊疗和治疗服务。

医院需要配备先进的精神病诊断设备、康复治疗设施,以及安全、舒适的病房和生活设施。

三、医疗人员配备。

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医疗人员配备应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精神科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

医院需要保证医疗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数量充足,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和治疗。

四、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

精神病专科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秩序。

医院需要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及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

五、环境卫生和康复设施。

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环境卫生和康复设施是保障患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

医院需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康复设施,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和康复环境。

六、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

精神病专科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服务流程、医疗质量评估、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医院需要建立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总之,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是保障患者得到高质量医疗服务和康复治疗的重要保障。

医院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医院的设施设备、医疗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舒适的诊疗和康复环境。

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1. 医疗设施:
- 提供充足的就医空间,以容纳不同类别和程度的精神病患者。

- 设立合适的住宿区域,确保患者的生活和隐私需求。

- 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确保对精神病患者的有效治疗。

2. 人员配备:
- 雇佣专业的医生、护士和辅助人员,具备处理精神疾病的知
识和技能。

- 提供相应的培训,以保证医务人员了解最新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强调团队合作和沟通,以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

3. 安全措施:
- 确保医院设计符合安全标准,如防火、防护网和紧急疏散通道。

- 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监控、门禁和安全人员的配置。

- 制定应急预案,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确保患者和人员的安全。

4. 环境设施:
- 创造温馨、安静和疗愈的环境,以促进精神病患者的康复。

- 提供适当的娱乐和康复设施,如图书馆、健身房和花园。

- 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确保良好的卫生状况。

5. 法律合规:
- 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卫生法和精神卫生法。

- 建立健全的治疗程序和隐私保护政策,确保合法和合规的操作。

- 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监督,以确保医院在法律和伦理上的合规性。

以上是建设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时应考虑的关键标准,以确保提供专业、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建议在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时,参考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以满足患者和社会的需求。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精神病医院是专门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的医疗机构,其设置标准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关怀,精神病医院的设置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

以下是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精神病医院的场地和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安全和舒适的要求。

医院应当位于环境幽静、空气清新的地方,远离嘈杂的城市中心和污染源。

医院建筑应当符合防火、防震、防盗的要求,同时要保证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医院内部的装修和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持整洁、干净,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其次,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和设施。

医院应当拥有经验丰富、专业素养高的精神科医生和护士,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精神治疗和护理。

医院还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此外,医院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患者的诊疗信息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

再次,精神病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治疗和护理制度。

医院应当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和护理计划,针对不同的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每位患者能够得到针对性的治疗和护理。

医院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最后,精神病医院应当注重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合。

医院应当提供全面的康复治疗和职业康复服务,帮助患者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医院还应当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教育和康复辅导,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消除社会歧视和排斥。

总之,精神病医院的设置标准涉及到医院的场地和环境、医护人员和设施、治疗和护理制度以及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合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才能够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和护理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康复,重新融入社会。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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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概述
02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03
精神专科医院服务标准
04
精神专科医院管理标准
05
精神专科医院法规与政策
06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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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概述
精神专科医院定义与功能
定义:精神专科医院是 指专门提供精神疾病诊 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 医疗机构。
必要的辅助检查 医生给出治疗方案 患者治疗及后续随访
患者关怀与隐私保护
患者关怀: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关注患者的心理需求,确保患者的尊严和权利。
隐私保护: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
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 相关信息和专业建议。
对医务人员进行医 院感染防控知识的 培训和教育,提高 其防控意识和能力。
严格遵守消毒灭菌 操作规程,确保医 疗器械、用品等的 清洁和消毒质量。
加强医院环境卫生 管理,定期进行清 洁和消毒工作,保 持医院环境的整洁 和卫生。
对医院感染病例进 行监测和报告,及 时发现和处置感染 源,防止感染的扩 散。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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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X
政府对精神专科医院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以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精神专科医院领域,共同推动精神卫生事业的 发展。 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医院的规 范化运营。
社会参与与合作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医院与社区合作模式

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医 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 医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
强化预算管理,制定科学合 理的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
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医 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医院核心价值观:以患者为中心, 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院愿景:成为区域内最具影响力 的专科医院
诊疗项目:涵盖 神经症、抑郁障 碍、焦虑障碍等 各类精神障碍
诊疗能力:具备 完善的诊疗流程 和技术,能够提 供全方位的精神 卫生服务
诊疗特色:针对 不同患者制定个 性化诊疗方案, 注重康复和预防
诊疗团队:拥有 专业的医师团队, 具备丰富的临床 经验和专业技能
引进先进的医 疗技术和设备, 提高诊疗水平
调查目的:评估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调查内容:医生服务态度、医疗技术水平、医院环境设施等方面的满意度 调查方式:采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 调查结果:针对患者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PART FIVE
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院内部管理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管理效率和医疗数据质量 远程医疗系统:提供远程诊断和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共享 信息化安全保障: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建筑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医院特色 绿化景观:营造舒适、宜人的绿化环境 户外空间:提供充足的户外空间,方便患者及家属活动 标识系统:设置清晰、易懂的标识系统,方便患者及家属寻找
PART TWO
临床科室应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诊疗需求和业务发展进行合理设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 科 宜大于40%
医疗区:提供诊 疗、住院、手术 等服务,包括门 诊部、住院部、 手术室等。
行政办公区:负 责医院日常行政 管理和事务处理, 包括院长办公室、 医务科、护理部 等。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是专门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机构,其设置标准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建筑环境、医疗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介绍精神病医院的设置标准。

首先,精神病医院的建筑环境应当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安全规定。

医院应当选址在空气清新、环境幽静的地方,远离噪音和污染源。

建筑物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震等相关安全标准,并且要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和排水设施。

同时,医院内部的装修要符合卫生标准,避免使用刺激性气味的装饰材料,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其次,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医院应当拥有完备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此外,医院还应当有适当的诊疗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以便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再次,精神病医院的人员配备也是至关重要的。

医院应当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精神科医生和护士,他们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此外,医院还应当配备有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以帮助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和康
复治疗。

最后,精神病医院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

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确保患者不会随意外出,同时要加
强对患者的监护和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此外,医院
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纪录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
息安全。

综上所述,精神病医院的设置标准涉及建筑环境、医疗设备、
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
行设置,才能够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促进患者的康
复和社会融合。

一级精神病院设置标准

一级精神病院设置标准

一级精神病院设置标准一级精神病院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医疗机构,承担着重要的精神卫生服务职责。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一级精神病院的设置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以下是一级精神病院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场地和建筑要求。

一级精神病院的场地和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绿化率、通风条件等。

建筑物应具备耐火、抗震等安全性能,同时要有足够的病房、诊疗室、活动场所等功能区域,以满足患者的医疗和生活需要。

二、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

一级精神病院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心电图、脑电图、CT、核磁共振等诊断设备,以及必需的治疗设备和药品。

医院要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符合规定,严禁使用过期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

三、人员配备和培训要求。

一级精神病院的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

医院要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高质量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四、医疗质量管理。

一级精神病院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质量评估、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医疗纠纷处理等。

医院要加强患者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满意度。

五、环境卫生和感染控制。

一级精神病院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医院内外环境整洁、无害、安全,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的发生。

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制度,加强对医院感染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六、患者权益保障。

一级精神病院要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益。

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一级精神病院的设置标准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医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安全、有效、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数量要求:根据医院的规模 和业务需求,合理配置护理 人员数量,确保能够满足患 者的需求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与数量
护士:具备护士资格证,并 具备护师以上职称
技师:具备相应专业技师资 格证,并具备技师以上职称
医师:具备医师资格证,并 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 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认证
医院管理制度
的必要条件
医疗安全:确 保医疗安全, 减少医疗事故
的发生
医疗服务:提 供优质的医疗 服务,提高患
者满意度
医师资质与数量
医师资质: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医师数量:根据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量确定,一般按照每100张床位配备1-2名医师的比例计算
护理人员资质与数量
资质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 格证书,并经过精神科护理 专业培训
制定和完善医院 管理制度,确保 医院各项工作规 范化、标准化。
加强医疗质量管 理,提高医疗服 务水平,保障患 者安全。
建立健全医院内 部监督机制,对 医院各项工作进 行监督和评估。
加强医院信息化 建设,提高医院 管理效率和管理 水平。
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技术水平:具备专业、高水平的医疗技术和医疗团队,能够提供全面、准确的医疗服务。
诊疗技术能力
诊疗科目:具备与医院级别相对应的诊疗科目 医疗技术:具备开展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所要求的基本医疗技术 医疗设备:配备符合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的医疗设备 诊疗技术能力评估:定期对医疗设备和技术条件进行评估和更新
医疗质量保障
医疗设备:先 进的医疗设备 是保障医疗质
量的基础
技术条件:专 业的医疗团队 和技术支持是 保障医疗质量
环境:营造舒适、安全、卫生的医疗环境,注重室内空气质量和绿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就医体验

【2019年整理】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2019年整理】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及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卫生部下发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为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提供设计参考。

图集包括150张病床、300张病床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计方案各两个,各部分设计要点如下:总设计要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配置主要功能单元包括: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教学科研等部分。

门诊部可包含以下单元:精神科门诊、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精神症科、康复科、社区防治、精神医学鉴定。

医技科室包含: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中心供应室、病案室、心电图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心理测查室、心理治疗室、脑功能治疗室、工娱疗室、营养室。

150张病床、300张病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可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单元。

根据功能,分为医疗区、后勤保障区。

可根据用地情况合理安排用地出入口位置和数量,一般设置主出入口及后勤辅助出入口。

规划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图集中没有考虑传染病人的收治。

具体建设时,根据医院所承担的任务,可在院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疗功能单元。

图集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他空地布置绿化及病人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临近病房,按照每床5平方米设置。

应提示的是,供急性病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要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

门诊部、急诊部设计要点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主要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和医技部临近,并设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

根据规模、用地情况,门诊部与急诊、医技部可组合为一体。

少儿精神科、精神医学鉴定科、临床心理科应考虑设置单独出入口。

门诊部分采用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医院也可合科候诊。

可采用厅式候诊或廊式候诊形式。

诊室应以单人诊室为主,参考方案中单人诊室面积控制在8~12平方米之间。

根据教学等工作需要,可设置少量多人诊室。

为方便医护人员交流及互相支援,诊室之间应设置医护人员应急出口。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是为了提供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服务而建立的专业医疗机构。

在建设精神专科医院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涉及到医疗设施、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下面将从这些方面对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设施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需要拥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诊疗设备,包括精神科专用的诊断设备、治疗设备等。

此外,医院的建筑设计也需要考虑到患者的特殊需求,比如需要提供安静、舒适的治疗环境,同时也要考虑到患者的安全,比如设置防护措施,避免患者自伤或他伤行为的发生。

其次,精神专科医院的人员配置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医院需要配备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和护士,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患者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同时,医院还需要配备心理医生、社工等辅助人员,以提供全方位的精神健康服务。

此外,医院的管理制度也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安全管理、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处理等。

同时,医院还需要建立科学的患者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入院、出院管理,医疗记录管理等,以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涉及到医疗设施、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治疗需求和安全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精神专科医院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基本定义二级精神卫生医院是对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等方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本标准的实施旨在规范二级精神卫生医院的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精神科医生的医疗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精神病患者。

基本要求按照本标准,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应有以下基本条件:- 床位数:应该在100张以上,有起码两个心理医生,一个护士长,和足够的护士人数;- 建筑和设备:医院应当符合国家建筑和设备标准,建筑符合消防、环保标准和相关卫生安全规范,各功能区域设施先进完备,文明整洁,设有必要的诊疗、护理、教学、科研和管理用房以及心理咨询室等;- 专业医师:应当拥有一支精干的专业医师团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有相应的职称或工作年限;- 医疗设备和用品:基本符合卫生部颁布的相应标准,保证各项医疗检查、治疗要求;- 实行精细化管理,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住院、门诊、特殊病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二次诊断、临床路径等制度。

服务要求二级精神卫生医院的服务要求应当包括床位分配、看病等方面,这些要求有助于医生更好地协助病人治疗和康复。

具体要求如下:- 床位分配:床位应按照病情分配,新闻病区、护理病区、急诊医疗区等,内部病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流动;- 医疗服务:科学和规范的治疗方案,完善的病人评估、并发症预防监测和护理措施;- 沟通与参与:依法尊重病人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与病人家属积极沟通,为患者提供全面教育和支持,引导病人参与治疗过程,做好转诊、转院、出院工作;总结通过实施本标准,可以提高二级精神卫生医院的整体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并更好地为精神病患者提供精神卫生服务。

因此,各地医疗机构应积极采纳本标准,不断完善医疗设备和服务管理,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和康复。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定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的基本标准,以确保医院提供高质量的精神卫生服务。

根据2023年版的要求,以下是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应满足的基本标准。

2. 医院设施要求- 医院应具备适当的建筑和设施,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提供必要的治疗环境。

- 医院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病房和床位,以容纳患者并提供适当的隔离措施。

-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技术设施,以支持诊断和治疗工作。

3. 人员要求- 医院应聘请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医疗人员。

- 所有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执业证书,并接受定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精神卫生团队,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医疗和护理。

4. 服务范围要求- 医院应提供全面的精神卫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

- 医院应制定适当的治疗计划和个性化的康复方案,以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 医院应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以帮助患者和其家属应对精神健康问题。

5. 质量管理要求-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监测和评估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 医院应制定标准操作程序和治疗指南,以确保医疗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 医院应积极参与精神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6. 安全管理要求- 医院应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 医院应定期进行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 医院应建立紧急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7. 信息管理要求- 医院应建立和维护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 医院应记录和报告精神卫生服务的相关数据和统计信息,以支持质量管理和决策制定。

- 医院应使用信息技术来改进服务效率和质量,如电子病历和在线咨询平台。

8. 社区合作要求- 医院应积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合作,共同推进精神卫生服务的发展。

三级精神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

三级精神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

三级精神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三级精神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1. 引言为了提高我国精神卫生服务水平,规范三级精神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精神卫生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三级精神科医院,旨在为医院提供全面、科学的建设和管理依据。

2. 基本要求2.1 医院规模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具备一定的规模,以满足患者就诊需求。

- 床位:不少于300张。

- 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2.2 科室设置三级精神科医院应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心身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康复科等相关科室。

2.3 人员配置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具备一支专业、稳定的医疗团队。

- 精神科医生:不少于20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 护士: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精神科护理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5名。

- 心理咨询师:不少于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4 设施设备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具备一定的设施设备,以保障诊疗需求。

- 心理评估设备:如心理测验仪、生物反馈仪等。

- 治疗设备:如电抽搐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等。

- 康复训练设备:如团体康复训练设备、个体康复训练设备等。

2.5 医疗质量与安全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患者安全。

- 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 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和改进。

3. 管理与服务3.1 医院管理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实行现代化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药品采购等方面。

- 推行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数字化管理。

3.2 医疗服务三级精神科医院应提供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

- 设立预约挂号系统,方便患者就诊。

- 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3.3 患者关怀与满意度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关注患者关怀与满意度,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 设立患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意见和建议。

2023年版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2023年版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2023年版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基本标准一、前言为了提高我国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水平,规范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科学、合理、可行的建设与运营指导。

二、总体要求1. 宗旨和目标: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保障患者权益,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2. 规模与床位: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床位总数不应少于100张,其中精神科床位不应少于80张。

3. 选址与规划:中心应选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区域,并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

三、基础设施建设1. 门诊部:应设有独立的门诊大楼,包括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治疗、药房等区域。

2. 住院部:应设有单人病房、双人病房、重症监护室、观察室等,并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

3. 医技科室:包括医学影像科、检验科、康复科等,确保能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4. 行政和后勤保障:设立行政办公区、员工宿舍、食堂等,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营。

四、医疗设备与技术1. 基本设备:中心应配备心电图机、脑电图机、心理测验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

2. 精神科专用设备:如精神压力分析仪、睡眠监测系统、认知功能评估工具等。

3. 急救设备:如心脏复苏设备、呼吸机、除颤仪等。

4. 技术支持:确保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五、医疗与服务质量1. 专业技术团队:中心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

2. 诊疗科目:至少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康复科等三个基本科目。

3. 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六、信息化建设1. 医疗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医学影像存储与传输等功能。

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规格(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规格(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规格(2023年版)1. 医院设施要求- 医院应具备足够的建筑面积,能够容纳所需的各类科室和功能区域。

- 医院建筑应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卫生标准,保证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以支持诊疗工作和患者护理。

2. 人员配置要求- 医院应拥有合格的医疗团队,包括精神科专家、护士和其他辅助人员。

- 医院应有足够的医生数量,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和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求。

- 医院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以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 诊疗服务要求- 医院应提供全面的精神卫生诊疗服务,包括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

- 医院应有完善的医疗设施和技术,以支持各种精神卫生诊疗手段和方法的实施。

- 医院应制定和执行科学的诊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个体化、综合化的治疗服务。

4. 设备设施要求-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仪等,以支持精神卫生诊疗工作。

- 医院应有相应的康复设施,如康复训练室、康复设备等,以帮助患者恢复功能。

- 医院应有足够的病房和床位,以提供患者的住院治疗需求。

5. 管理要求-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 医院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 医院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6. 卫生安全要求- 医院应遵守卫生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持医疗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 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感染控制措施,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以防止污染和传染病扩散。

以上是二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规格的要求,以确保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精神卫生诊疗服务。

这些规格旨在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促进社会的精神卫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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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作者: ————————————————————————————————日期: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讨论稿)2008年北京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限内部印发)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 年月日2008年北京关于批准发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通知建标〔2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八年月日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OO八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医疗设备……………………………………………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附件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及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服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就医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应注意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

第六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或过于集中建设。

现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七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论证、编制工作。

第八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可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九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宜分为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种类型。

设于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床位数量不宜超过100床。

第十一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人口数量、项目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状况及该地区现有精神卫生病床数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第十二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和场地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用房。

场地附属设施包括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

承担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还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

第十三条设于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住院部应独立设置,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及科研教学用房应与综合医院内相应部门综合考虑,统一设置。

第十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尽量利用城镇公共设施或集中建设、统一供应。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十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床均建筑面积指标 (m2/床)建设规模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面积指标(m2/床) 58 60 62第十六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各组成部分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所占有的比例,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建议比例(%) 规模部门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急诊部0 2 2门诊部12 12 13住院部54 54 52医技科室18 16 17保障系统8 8 8行政管理 4 4 4院内生活4 4 4注:使用中,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设于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病床数量计入综合医院总床位数内,各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相应规模医院床位指标计算。

第十八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内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的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0m2增加。

第十九条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的建筑面积。

第二十条精神专科医院作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其教学用房配置,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床)医院分类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面积指标1.6~2 0.8 0.5第二十一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停车的数量和停车设施的面积指标,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需要配套建设人民防空设施的,可按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要求增加面积指标,但应考虑与地下停车设施平战结合、共同利用。

第二十三条综合医院精神科的科研用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人防设施应与综合医院综合考虑,统一设置;预防保健用房、教学用房宜与综合医院统一设置。

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二十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选址应满足功能与环境的要求,院址应选择在患者就医方便、公共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位置,并应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

应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

应充分考虑医疗工作的特殊性质,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充分利用地形、地貌。

第二十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规划布局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二、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三、功能分区明确,科学组织人流、物流,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四、建筑布局紧凑,内部交通便捷,管理方便,减少能耗。

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室内外治疗、康复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十六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用地,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建筑物占地、道路用地、绿化及活动用地、堆晒用地(用于燃煤堆放与洗涤物品的晾晒)和医疗废物与日产垃圾的存放、处置用地。

床均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用地指标 (m2/床)建设规模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用地指标108 105105第二十七条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0m2、承担教学任务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按每床6m2增加用地面积指标以外,另行增加科研和教学设施的建设用地。

第二十八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应在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以外,按当地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九条新建精神专科医院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8%;改建、扩建精神专科医院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3%。

综合医院精神科绿地率按医院总体指标平衡,并满足《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建筑标准第三十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应将环境保护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

建筑标准应区别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定。

第三十一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及当地有关无障碍设施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

医疗业务用房应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三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筑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为单层或多层建筑。

各类用房应符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的规范规定,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综合医院精神科临床业务用房宜为多层建筑或设于高层建筑的多层部分内。

第三十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体现精神卫生临床医学的内在规律,体现清新、典雅、朴素的专业特点。

第三十六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医疗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应选用坚固、安全的材料与设备,避免被患者破坏,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具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内顶棚应便于清扫、防积尘;二、内墙墙体应不使用易裂、易燃、易吸潮、易腐蚀、不耐碰撞、不易吊挂的材料;有推床(车)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碰撞措施;三、除特殊要求外,有患者通行的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四、所有卫生洁具、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难沾污、易清洁的建筑配件;五、不应使用易产生粉尘、微粒、纤维性物质的材料;六、患者活动区域的门窗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七条配餐、消毒、厕浴、污洗等使用蒸汽和易产生结露的房间,应采用牢固、耐用、难沾污、易清洁的材料装修到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蒸汽排放顺利、楼地面排水通畅不出现渗漏。

第三十八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院区管网,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

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管道井并按需要设置设备层。

主要管道沟应便于维修和通风,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三十九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保证不间断供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并宜设置自备电源,。

院区内应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第四十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配置与其建设规模和业务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信息系统、通讯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四十一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配置完善、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

第四十二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设置医用气体供应系统。

第四十三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污水的排放与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归集、存放与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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