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绪论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绪论](https://img.taocdn.com/s3/m/a032ffc2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71.png)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绪论尊敬的各位员工,大家好!我非常荣幸能够在今天的讲座中与大家一起探讨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员工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其职位、权力或机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贪污、侵占公司财产、内部欺诈等,不仅对企业的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还会破坏企业的声誉和信誉。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预防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并建立一个诚信、透明的企业文化。
本次讲座旨在向大家介绍一些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帮助大家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首先,我们将介绍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影响。
职务犯罪往往是由于员工的贪婪、欲望和道德败坏而产生的。
它不仅对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可能导致企业的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了解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影响,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其严重性和必要性。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原则,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方法。
最后,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案例和经验。
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如何应对职务犯罪的挑战,并探索适合自己企业的预防措施。
在本次讲座中,我们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视和关注,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工具和方法来帮助大家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本次讲座,我们能够共同建立一个廉洁、诚信的企业环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企业内部职工的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内部职工的职务犯罪讲座](https://img.taocdn.com/s3/m/6b6e4c84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0d.png)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 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这些反腐法律规定,对企业而言,是反腐利剑;对员工在而
二、烂苹果定律
❖ 当一个权力系统中某一个人出现腐败行为而 没有受到惩罚,即口袋中出现了一个烂苹果, 而这个“烂苹果”没有被淘汰出局,则很快 就会有其他“苹果”受到传习和鼓励,他们 的自我压力会减少,并随之出现腐败行为, 直到所有的“苹果”都腐烂到一起。这就是 腐败的“烂苹果定律”。因此,对于职务腐 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防范。这既是维护 企业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对员工高度的负 责。
(2)企业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
财物、挪用单位资金。
❖ 有的业务人员擅自将收回货款不入账,而将货款挪 作他用或借给别人进行营利活动;有的干脆将收回 的货款卷走逃跑;有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负责员工 工资福利的便利及企业监督机构的漏洞,采用造高 工资额、虚报人数及重复报销等办法侵占企业财产, 等等。
(4) 利用商业地位和手中权力,收受 甚至索取他人贿赂。
❖ 一些企业中掌握实权的人员,利用手中所掌 握的建筑施工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商业 地位优势等权力,大肆收受他人贿赂,甚至 索取他人贿赂。受贿形式多样,有直接收受 现金的,有让行贿者免费装修房子的,有的 以家属、孩子的名义收取贿赂。
三、公司员工职务犯罪罪名及相应刑罚:
(1)企业负责人个人集权,独断专行, 随意侵占公司财产。
❖ 有的随意将企业财产不入账而归个人所有;有的将 自己经营的固定资产、库存生产资料进行变卖,然 后将款项用于个人挥霍或炒股,或用作集资款等营 利活动;有的企业负责人采用伪造业务单位奖励费、 借款利息等手段,自批自用,冒领单位资金占为己 有。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主持词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主持词](https://img.taocdn.com/s3/m/45f91cbf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6a.png)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主持词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相聚,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职务犯罪保持高度警惕,并且了解预防的方法和措施。
在这个讲座中,我们将一起探讨职务犯罪的概念、特征,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首先,让我们明确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或组织中的成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进行贪污、受贿、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职务犯罪是一种破坏社会公信力和公平正义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发展。
因此,预防职务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职务犯罪有其独特的特征,我们应该对这些特征有所了解,以便更好地预防。
首先,职务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受限性。
这是因为职务犯罪往往在一些高度机密的环境中进行,而且涉及到特殊权力和信息。
其次,职务犯罪往往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很少是一时冲动导致的行为。
这就要求我们密切关注职务人员的行为和变化,发现问题的蛛丝马迹。
再次,职务犯罪往往是由于环境条件的诱发,因此,我们应该营造一个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有效防止腐败滋生。
最后,职务犯罪往往采取隐蔽的手段进行,如滥用职权、虚报冒领、侵占国有资产等。
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手段,并且加强监督和防范。
那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呢?首先,我们应该加强职务人员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道德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
其次,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与机制,加强对职务人员的监督。
这包括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惩职务犯罪行为,为被侵害人员提供保护。
再次,我们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推动政务透明。
只有公众有权利了解政府的行为和决策,才能有效地监督和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最后,我们应该培养一支廉洁的公务员队伍,通过选拔和考核等方式,确保公务员的廉洁从政。
当然,预防职务犯罪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主持词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主持词](https://img.taocdn.com/s3/m/9d75178e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bd.png)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主持词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主持今天的讲座,感谢各位的莅临和参与。
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接下来将会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辅导讲座。
在过去的几年中,职务犯罪在社会中频繁发生,给我们的社会治理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职务犯罪不仅给个人和企事业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次讲座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对职务犯罪的深入了解和相关预防措施的讲解,提高各位嘉宾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我们的社会治理和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职务犯罪的发生往往与一些基本的原因密不可分。
首先,个体观念的淡化导致对法律法规的忽视和对职业道德的疏漏。
此外,金钱诱惑和利益驱使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同时,一些潜在职务犯罪分子对社会风险和惩罚的认识不足,从而越发大胆地进行犯罪行为。
那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呢?首先,我们要注重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下功夫,加强对于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道德观念和职业责任的培养。
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是防范职务犯罪的基础。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金钱诱惑和利益冲突的防范。
建立健全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和监督体系,规范职务权力的行使和资源利用,加强对职务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对于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厉追究和惩戒。
最后,我们要加强对于职务犯罪风险的认知。
对于潜在的职务犯罪分子,我们要加强其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认知和风险评估,让他们意识到职务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和社会影响,进而引导他们远离犯罪。
除了以上措施,我们还需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合作与沟通。
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够构筑起一个安全高效的社会环境,实现职务犯罪预防的目标。
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我们将邀请了一些权威专家和学者,他们将分别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犯罪心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和探讨。
同时,我们还将邀请一些成功案例的分享和互动环节,以期能够为各位提供更为全面和实用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和策略。
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ppt课件
![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805a6a6a5e9856a561260b9.png)
2015年3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 二年六个月
ppt课件
30
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 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 务的人员,
ppt课件
15
•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的特 征是,在一定条件下代表国家行使国家管理职能。 包括: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等,这些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也是贪污罪的主体, 也可以构成贪污罪。
甲公司职员张某在工作中负责保管公章,并有权使用公 章与他人签订合同。2003年1月,张某私自以公司名义, 使用公章向乙公司借款二十万元后,携款逃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利用职务的便利,以甲公司的名 义向乙公司借款,而后携款潜逃,乙公司在签订借款合 同中没有过错,其认为张某是在履行职务,自己是借款 给甲公司,而非借款给张某个人,其合同安全应得到法 律的保护,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因此,张某的行 为侵占的客体是甲公司的财物所有权,客观上利用了其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甲 公司由于对其职员管理的疏忽,应承担向乙公司还款的 法律后果,而甲公司则只能事后再向张某索赔。
ppt课件
25
案例4
•被告人吴文晃,系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的员工,任, 该公司承建的黄旗酒店工地主管。 2006年5月至7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内部 调拨的名义,从建安公司各工地“调拨”钢材 共七次,并将调出的钢材私下销售,共侵占建 安公司价值520858.3元的钢材。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https://img.taocdn.com/s3/m/404320a1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5e.png)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努力和贡献。
然而,与此同时,职务犯罪的风险也如影随形,给企业和员工自身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帮助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今天我们举办了这场讲座。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类型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企业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1、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破坏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同时,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一旦触犯法律,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和工作,甚至家庭破裂,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
1、对企业的危害职务犯罪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例如,员工通过贪污、挪用公款等手段窃取企业资金,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项目投资,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力。
银行员工预防职务犯罪演讲稿: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防止职务犯罪
![银行员工预防职务犯罪演讲稿: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防止职务犯罪](https://img.taocdn.com/s3/m/bf4ba692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d8.png)
银行员工预防职务犯罪演讲稿: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防止职务犯罪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来到这里发表一篇题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防止职务犯罪”的演讲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银行行业的快速壮大,求职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然而,职务犯罪却时有发生。
在这里,我想对大家说的是:在银行从事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预防职务犯罪,保护银行的安全和客户的利益。
今天,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对于银行员工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
一、加强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第一,加强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
每一位银行员工都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业务职能和工作流程、了解银行风险管理相关条例规定,强化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和职业操守。
同时,针对每一项业务,了解和排查其中存在的风险点,严格执行合规操作标准,避免违规操作和内外勾结等等。
二、规范操作流程,实行双人管理第二,规范操作流程,实行双人管理。
每一笔业务操作前,都必须经过两人的认真核对。
在这个过程中,要认真审查账户基础信息及资金交易信息是否真实、合法,以及管理控制是否完善。
直接杜绝基本账户被他人非法使用的风险。
同时,加强对操作流程的规范管理和对规程相关制度的贯彻推行。
三、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第三,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
职能培训既包括针对业务技能、风险意识培训,还包括关心员工心理健康、安全防范等其他相关环节。
要在做好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教育方面下功夫,检查分析、整改解决职工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刑事犯罪行为。
四、严格制度审查与管理第四,严格制度审查与管理。
我们要抓住工作失误、现金出入异常等操作反常情况,及时核查异常原因,及时依法报告,对员工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与管理框架,将制度作为将银行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之前最为重要的一步。
结尾尊敬的领导、同事们,银行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工作氛围。
预防企业员工职务犯罪专题讲座.doc
![预防企业员工职务犯罪专题讲座.doc](https://img.taocdn.com/s3/m/6d74b88ac281e53a5802ffb8.png)
预防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企业员工职务类犯罪案件明显上升,笔者就预防企业职工职务犯罪谈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是公司、企业中所涉及的职务犯罪;第二是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第三是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问题。
第一方面:公司、企业中所涉及的职务犯罪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也属于一类特殊主体,即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上述单位中的领导人员、职员和工人。
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侵占本单位财物行为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公司、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中有以下几类:第一类职务侵占罪一、职务侵占罪的定义及犯罪构成1.定义: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ppt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ppt](https://img.taocdn.com/s3/m/b00be58c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b8.png)
挪用资金罪
案例1:王某为了圆自己的发财美梦,利用担任公司出 纳之便,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挪用公款678.9万 元用来购买彩票,直到发财梦破灭后才迫于心理压力 投案自首。4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挪 用资金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年,涉案赃款依法追 缴后发还给其原单位。
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 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 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 定定罪处罚。
3.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将挪用的款项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之外的其他活动 如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借贷给他人
挪用资金罪: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 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
一类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
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 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 及其所辖市、县、区。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 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 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 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职务犯罪防范讲座
![职务犯罪防范讲座](https://img.taocdn.com/s3/m/19e8384151e79b8969022673.png)
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根据司法实践,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 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 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20万 元以上的,应当追诉。
精品课件
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案例:2005年,刘某于深圳成立一公司, 公 司成立后以“外商看中了你的产品”、“我们 可以将你的产品推向海外...”为诱饵,并以公 司名义骗取他人的考察费、合同运作费等,短 短5个多月作案51起,诈骗百万。后被深圳市 福田区法院判决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精品课件
审判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五条之规
定,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光、
汤新、张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人物均
系化名 )
精品课件
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公司、企业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的发生? 1)对符合申请专利要求的技术申请专利; 2)把具备商业秘密基本特征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3)对公司、企业内的业务往来、合同签订、 收支账目、库存清单等要定期检查、核对,并要形成 长期有效的制度,坚决执行,以防止职务侵占犯罪的 发生,确保公司、企业的财产不受侵害。
精品课件
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二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定义 挪用资金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 给他人。在此前提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数额 较大、越过3个月未还的;二是虽未超过3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是进行非法 活动的;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懂法(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懂法(公司职务犯罪预防讲座)](https://img.taocdn.com/s3/m/613d2a214693daef5ff73d6f.png)
具体包含三种情况: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三个月未还的;但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进行 营利活动的。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 等。本行为没有挪用时间长短的规定。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 。所谓“非法活动”,如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根据 刑法字面理解,没有规定挪用的期间和“数额”,即只要挪用,不管数额都 构成犯罪。实际上,有关司法解释还是规定了数额,最高检、公安部确定的 标准是“5000元至2万以上”;挪用资金罪,在东莞,以3万以上不满80万 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9
职务侵占罪
A、侵吞行为 “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 本单位财物直接据为已有。 B、窃取型非法占有 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 财物的行为。一般来说,以行为人合法管理本单位财物为前提,监守自盗 是最典型的一种。如公司的库房保管员将库房内的产品偷盗外卖,银行运 钞车押运员在押运中偷窃押运的人民币。 C、骗取型非法占有 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 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例如购销人员伪造涂改单据冒领财物,出差人员 虚报差旅费等。
33
以案说法 case
公司采购员先与上家串通后恶意抬高价格,再将抬高部分中饱私囊。这 名采购员被判刑后,“东家”维蒙特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将其和供货方告 上法庭,要求赔偿其蒙受的经济损失。
2005年5月前,张建超担任维蒙特公司采购部采购员,从申炯、树星等数 家公司采购五金配件。在这些业务往来中,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通,提高 货物采购价格,并将抬高的部分差价套出后占为己有,从中非法侵占维蒙特 公司97万余元。2006年5月,张建超因此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6年。在此前后,张建超已将非法所得退还给维蒙特公司。
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职务侵占罪XXXXppt
![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职务侵占罪XXXXppt](https://img.taocdn.com/s3/m/d49204ab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85.png)
2、利用操作系统漏洞,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员工偶然发现公司操作系统存在漏洞,便利用该漏洞非法占有公司的财产。 赵某在某通讯公司上班时,发现公司的电脑业务系统存在漏洞,可以利用该漏洞免费充值话费,于是便利用该漏洞给自己和亲属、朋友等免费充值话费。
3、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犯罪行为人往往是利用其在业务上主管、管理或经手财物,对自己所管理的环节比较熟悉,掌握工作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缺陷的便利,或隐匿财物、变卖私吞、自批自用,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以报换报废为由转手倒卖或内外勾结盗窃,侵吞本单位财物,或利用手中权力行贿受贿,串货、加价销售产品并占有差额等等。
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形式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该类情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企业财物直接据为已有。这种方式行为人一般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支配权,主要发生在业务主管、经理。 刘某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4年3月26日期间,利用其在某通讯公司营业厅担任营业员的职务之便,将公司营业款1580元,9部酷派8122型手机的销售款3591元,3张话费充值卡300元,81名机主交付给该营业厅的4050元现金据为己有。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https://img.taocdn.com/s3/m/5fbd07ce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0a.png)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职务犯罪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
因此,加强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次讲座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职务犯罪预防的相关知识。
一、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类型企业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常见的企业职务犯罪类型包括:1、贪污罪: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受贿罪: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职务侵占罪: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损失:职务犯罪会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失,包括资金、物资、设备等,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
2、声誉损害:一旦企业发生职务犯罪,其声誉将受到严重损害,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合作伙伴可能会减少或终止合作,从而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内部管理混乱:职务犯罪会破坏企业内部的管理秩序,导致员工之间的信任缺失,工作积极性下降,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4、法律风险:企业职务犯罪触犯了法律法规,企业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处罚,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企业职务犯罪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 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
![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 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https://img.taocdn.com/s3/m/0435782d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0f.png)
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讲座新闻稿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以“企业员工常见职务犯罪风险防范”为主题的讲座。
本次讲座旨在提高企业员工对常见职务犯罪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必须正视职务犯罪给企业带来的巨大损失和风险。
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员工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获取私利或给企业带来损害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侵占、挪用资金等,严重时甚至涉及重大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的风险不容忽视。
首先,企业员工对企业的了解程度较高,掌握着重要的经济信息和资源,容易滋生内部勾结和利益输送。
其次,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可能存在漏洞,监管机制不完善,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再次,一些员工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外部压力,被迫或诱惑参与到职务犯罪中。
为了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风险,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增强对职务犯罪的敏感性和警惕性。
同时,要加强对关键岗位员工的背景调查和信任度评估,确保关键岗位的职责人员具备高度的诚信和责任心。
此外,建立举报制度和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中。
在本次讲座中,我们邀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和企业管理专家,将就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风险防范的方法和策略进行深入解读和讲解。
同时,我们还将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企业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够增加大家对职务犯罪风险的认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共同打造一个廉洁、公正的企业环境。
感谢各位嘉宾的到来和支持。
希望本次讲座能够为大家带来新的思考和启示,共同努力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谢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CHAPTER1
职务犯罪诱发原因
CHAPTER2
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CHAPTER3
员工职务犯罪预防措施
CHAP.1 职务犯罪诱发原因
1.受社会不正之风影响,受利益驱动,法制观念淡薄 正常收入难以满足需求,认为待遇等方面没有满足自己 骨牌效应,发现他人职务犯罪不抵制反而效仿
2.企业不规范的管理制度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条件 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长期存在争议 财务人员权力大且缺乏监管,一手经办公司所有资金往来 管理者、财务等人员对真实的进销过程监管脱节 公司与业务单位只在各自账面反映往来,未及时对销账
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 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 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 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条件
1.未超过三个月,进行非法活动 赌博、嫖娼、行贿、走私 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2.未超过三个月,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投资经营以牟利的活动 营利活动做准备也属于营利活动
3.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将挪用的款项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之外的其他活动 如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借贷给他人
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 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 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 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 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 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 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 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行贿方式
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 物的行为 通过对公司、企业人员 行贿谋取高于其提供的 商品、劳务服务所应得 的公平利润,牟取暴利
职务侵占方式
1.企业内部员工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故意不履行职责,方便他人作案,从中分成 利用保管权,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
2.加价销售产品并占有差额 销售人员加价 只交剩余款项,私自扣留差额部分 3.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行为人有一定的控制权、支配权 通过制作、涂改等语言、文字行为,改变企业财物 的所有权关系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例:担任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经理王某,在2012 年6月,该公司要求下属分支机构对各自辖区内加油 站进行先期考察,符合条件的可以租赁或收购。王某 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另一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经理刘某, 刘某请其牵线并承诺给予好处。后经王某推荐,刘某 经营的多个加油站被王某所在的公司收购,刘某送给 王某现金43万元表示感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 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被判 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案例: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被告人夏某在 承包太康县土地建窑烧砖期间,答应支部书记郑某、 村主任汪某每人每年好处费10000元,郑某汪某分 别从夏来华的窑场拉走价值30000元、15520元的 砖头,顶夏来华答应给其二人的好处费。本院认为, 被告人夏来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45520元,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 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 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例:某制衣厂生产工人田某 因为劳资纠纷,田某一时气不 过,便在该公司的二楼后,故 意将296件衣服毁坏致不可修 复,据统计这些衣服一共价值 4.47万元。事后,田某付逃离 了现场,无奈仍难逃法网,被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 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 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 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 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 诉。
受贿方式
以交易形式受贿 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已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受贿 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 名义受贿 以赌博形式受贿 通过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受贿 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 特定关系人受贿 非财产性利益变相受贿。如性贿赂、提供工作机会、 安置亲友就业、升学、提升职务等
挪用资金罪: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 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 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 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 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 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 区。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 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 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 大”。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 区以2万以上,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 的起点。
行为条件
1.索取他人财物 公开、半公开地讨价还价 主动地向他人索要、逼取 用暗示的方式索取贿赂或拖着不办的方法索要贿赂 2.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 先收受财务,再为他人谋取利益 先为他人谋利,再收他人财物 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3.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 费 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等其他方式退还给对 方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手续费指所谓的信息费、劳务费、辛苦费和好处费等
3.外部条件诱发职务犯罪 业务单位的利益诱惑 受外部关系人如同学、老乡的蛊惑
CHAP.2 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盗窃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 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 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 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为条件
1.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且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 私财物 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除外 如故意毁坏使用中的交通设备、交通工具、电力煤 气、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 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挪用资金罪
案例1:王某为了圆自己的发财美梦,利用担任公司出 纳之便,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挪用公款678.9万 元用来购买彩票,直到发财梦破灭后才迫于心理压力 投案自首。4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挪 用资金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年,涉案赃款依法追 缴后发还给其原单位。 案例2:深圳某企业出纳叶某,因轻信朋友,将公司巨额 资金私自出借。没想到,朋友失信消失,钱也无法收回。 为堵漏洞,她借高利贷还公司。直到财务主管提出盘账, 先后挪用资金69万元。随后经法院一审判处,判其有 期徒刑五年。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案例:中化香港化工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某轻信 私企老板承诺,导致公司物资被骗,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1亿余元。2004年1月,秦某接受了广州顺联塑胶公 司经理冯某为他本人及其妻子支付的赴澳大利亚旅游 费用港币1.8万余元。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在对 顺联公司经营状况不了解的情况下,秦某与其签订销 售合同,由中化香港公司为顺联公司进口2万余吨聚氯 乙烯。合同履行过程中,秦某已经发现顺联公司大量 拖欠货款,但仍轻信冯某承诺,发货给对方,导致公 司1.5万余吨聚氯乙烯被骗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 人民币1亿余元。秦某被西城法院以签订、履行合同失 职被骗罪及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