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例外论”与美国文化全球扩张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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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例外论”与美国文化全球扩张的根源

作者:王晓德

转自《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7期

【内容提要】“美国例外论”在美国白人文化中具有深刻的历史和宗教根源,这使美国白人在地球上具有一种特殊使命,即有义务或有责任“拯救”世界于水深火热之中,最终以美国独特的文化模式完成对全球的重塑,使处于异文化场景下的社会逐渐“趋同”于美国的发展模式。“美国例外论”在美国主流文化中根深蒂固,对美国人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美国文化向全球扩张的意识形态根源。

【关键词】例外论;使命;美国化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美国究竟是否以其独特的发展道路为世界树立一个效仿的榜样或楷模,学术界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然而,在美国主流文化中,美国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的意识是根深蒂固的。很多美国人认为,作为上帝选择的一个特殊国度,美国对人类历史的发展和命运承担着一种特殊的责任,负有把世界从“苦海”中拯救出来的“使命”。这种使命是把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是“美国例外论”产生的基础。“美国例外论”在学界有着多种解释,本文主要指存在于美国社会上的一种把美国视为“独特”且与美国“使命”神话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文化观念或意识。这种观念深深地影响了美国人对外部世界的态度与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美国文化全球扩张的意识形态根源。

一“美国例外论”的宗教起源

美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独特性”首先起源于白人文化主体的宗教信仰。美国是个信仰基督教的国家,从立国开始就明确规定神职人员不得干预政治。尽管有些狂热的宗教信徒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但政教分离原则已经深深扎根于美国文化之中,成为美国人所信奉的主要理念之一。不过,基督教对美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十分显而易见的。统计数字表明,美国基督教徒占总人口的84%,其中新教徒占56%,天主教徒占28%。[1]新教价值观在美国社会居于主导地位,如从美国建国到现在的43位总统中, 42位是新教徒,只有约翰•肯尼迪(John Kennedy)是天主教徒。单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基督教尤其是新教对美国社会的正常运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学者威尔•赫伯格(Will Herberg)认为,在所有工业国家中,美国最坚持政教分离,但又是宗教情绪最为强烈的西方国家。在政治与教育、战争与和平以及美国内外政策等领域,宗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由此得出结论:“在诸国中,美国看起来是最宗教的,但同时又是最世俗的。”[2]在美国历史上,新教长期在美国人的宗教信仰中居于支配地位。19世纪初美国的一本历史教科书中甚至这样写道:“真正的宗教专限于新教。天主教不仅被描写为一种虚假的宗教,而且被指责明显危及国家。”[3]随着历史的进步,这一教科书中所描述的现象早已不复存在,美国社会也呈现出宗教信仰多元化的趋势,但新教在其中的支配地位并没有从根本上受到动摇。

基督教教徒只信奉上帝为惟一真神,上帝给世界带来福音。对于虔诚的基督徒来说,传播上帝的福音、皈依异教徒自然就成为他们在尘世中所承担的最重要的使命,也成为他们能够进入天堂的最终回报。因此,在历史上,基督徒很难容忍与异教长期共存,特别热衷于教化他人信奉上帝,他们中的许多人对在完全陌生和条件艰苦的异国从事传教活动更是乐此不疲。现代社会的进步尽管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二元绝对对立,也使那些打着“文明教化”的旗号通过暴力征服非基督教世界的活动成为历史的痛苦回忆,但深深渗透在基督徒骨子里的教化他人皈依上帝的使命并没有完全改变,只不过采取了现代文明能够接受或容忍的形式,甚至隐藏在对非基督徒“宽容”的背后。这样一种使命决定了基督徒绝不会超然于世俗生活之外,而是与之密切联系在一起。基督教这种“入世”的本质与诸如佛教、道教等东方宗教的“出世”特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不管基督教中有多少派别林立,也不管这些派别的观点有何不同,一般来说,他们身上体现出一种把异教徒从苦海中“拯救”出来的强烈使命观。在现代社会,如果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拯救”异教徒的做法通常是劝说他们皈依基督教,成为上帝的子民。尽管大多数基督教徒都具有这样一种观念,但来到北美的早期清教徒却赋予其更深刻的含义,旨在凸显出他们在上帝指引下对包括旧世界在内的国家或地区承担的宗教使命。波兰学者克里斯托夫•彼得•斯科夫龙斯基(Krzystof Piotr Skowroński)将之称为“宗教例外论”。

按照斯科夫龙斯基的解释,美国“宗教例外论”是指“既然上帝选择、偏爱和赋予特权于这片土地及其居民,那么这片土地及其居民就会以某种方式优于其他国家及其居民。至少两种另外的结果如下:第一,自这片土地被选择以来,其他土地(以及生活在之上的居民)要么被遗弃要么根本从来未被选择,因为选择某人也就排除了未被选择的他人。第二,它使那些未被选择的人在他们的社会和私人生活中道德败坏,行为不正,有时甚至是邪恶多端,他们的国家注定以某种方式在国际舞台上是失败者,只有靠着美国才能导致向善”。[4]美国著名作家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在1850年出版的一本书中对盎格鲁-撒克逊种族大加赞颂,把这个种族的伟大归结于上帝的英名。他的一段著名表述是:“我们美国人是特殊的上帝的选民,我们驾驶着世界自由的方舟。上帝已预先注定,人类也期望,伟大的成就来自我们的种族,我们感到了这些伟大的成就存在于我们的灵魂之中。其余国家必须很快步我们的后尘。”[5]由此看来,“宗教例外论”在这里被理解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即由于上帝对美国的偏爱,结果导致这个国家在文化价值观上与其他国家形成了明显的区别。

这种“宗教例外论”首先表现为上帝把来到北美大陆的新教徒看做自己在尘世的“选民”。“上帝的选民”概念源于《旧约全书》,指上帝挑选以色列民族为自己的选民,拯救他们脱离埃及法老的奴役。基督教兴起以后,这一概念有了很大的外延,泛指尘世中因崇拜上帝而蒙受其恩宠的基督教徒。如《新约•歌罗的书》记载保罗在写给非以色列族的歌罗西信徒的信中,也称他们为“上帝的选民”。随着现代西方文明的兴起,“上帝的选民”尽管在宗教含义上丝毫未变,但所指对象却转向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颖而出的新教徒。“选民”概念尽管对于新教各教派来说都是一种使自己在尘世之行为合理化的解释,但它所体现出的内容在虔诚的清教徒身上表现得更为强烈。清教徒原本希望在英国故土继续推进宗教改革,向世人树立基督教世界的楷模,最终实现他们“拯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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