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投诉制度及处理办法-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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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投诉制度及处理办法-精品

2020-12-12

【关键字】建议、意见、情况、方法、进展、会议、质量、作风、问题、难点、团结协作、有效、公正、健康、加大、执行、召开、保持、制定、了解、研究、措施、安全、热点、意识、思想、制度、方式、渠道、办法、秩序、指导思想、反映、力度、设置、化解、履行、树立、严格、纠正、管理、监督、维护、确保、服务、指导、教育、解决、加强、提高、实施、全面落实、改进、规范、落实、耐心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落实我校质量管理年的实施要求,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并畅通工作作风投诉渠道,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服务意识,树立服务于家长学生、廉洁高效的新形象,切实有效地抓好家长及学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加大查处力度,依据《博兴实验中学教职工纪律处罚试行条例》和《博兴实验中学师德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处理投诉的原则及方法

原则:家长学生投诉是确保学校长期经营的宝贵资料,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对学校的信赖和寄托,是促使我们改正和进步的机会,零投诉表示家长学生对学校的完全满意和放心,也可能是对学校的彻底失望和放弃。因此,对待家长学生的投诉必须持欢迎的心态。

方法:态度(50%)+ 时限(30%)+ 处理办法(20%)= 100% 成功的投诉处理成功的投诉处理要真诚、实在、理解、中立。

三、接受投诉的形式受理

信息督察室接受家长学生投诉的形式主要有四种:电话投诉、来访投诉、来信投诉、投诉箱投诉。

(一)电话投诉,是指在信息督察室设置专线电话(0543--2306821),接受家长及学生来电投诉。电话投诉受理,由信息督察室负责受理,接听电话时要热情礼貌,耐心细致。要详细记录投诉人,投诉人联系电话,被投诉部门(个人)、投诉事由等内容,填好投诉记录表,然后视情况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二)来访投诉,是指接受家长及学生来访投诉。来访投诉受理,由信息督察室负责受理,对待来访家长及学生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要详细询问投诉人的有关情况,填好投诉记录表、记录好投诉人、投诉人联系电话、被投诉部门(个人)、投诉事由等内容,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三)来信投诉,是指接受家长及学生来函来信投诉。来信投诉受理,由信息督察室负责受理。认真阅读来信,并要认真根据来信内容,填好投诉记录表,然后视情况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四)投诉箱投诉,是指在学校设置投诉箱接受家长及学生的投诉。投诉箱投诉受理,由信息督察室负责。每天开箱收集家长及学生的投诉意见。把收集的意见进行综合处理。根据整理的情况,填好投诉记录表,记录好投诉人、投诉人联系电话、被投诉部门(个人)、投诉事由等内容,然后视情况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四、投诉情形

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办事公正、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热爱学生、服务家长学生、奉献教育。对全体教职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

(一)、违反三条校纪高压线

1、接受家长宴请者;

2、进行有偿家教者;

3、利用家长办事者;

(二)、违反劳动纪律

1、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拖堂或旷课者;

2、上课时手机铃响或接听手机者;

3、工作时间不在岗,擅离职守者;

(三)、违反师德规范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造成不良后果者;

2、校园内吸烟者;

3、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进课堂者;

4、教室内或有学生在场的公共场所,与同事或家长发生争执、争吵、打闹者;

5、私自运用罚款等非法手段对学生进行惩诫者;

6、在家长学生面前,搬弄是非、造谣诽谤、中伤他人,使他人名誉受损者;

7、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浏览不健康网站、上网打游戏、下班后不关机者;

8、从事第二职业、个人举办收费辅导班者;

9、校外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做出有损教师和学校形象的者;

10、不经学校研究同意,私自滥收费、乱罚款者;

(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教育事故发生

1、对破坏课堂教学秩序的行为不制止,对差生不作为,而导致不良后果者;

2、上课时无故不在场,导致伤害事故发生者;上课时虽在场,但防范不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者;

3、学生有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发生,学生有攀附、扔掷、走廊楼道内剧烈奔跑等危险迹象,作为目击者未采取化解、劝阻、教育等措施,导致不良后果者;

4、校内外集体活动,组织管理者未采取防范措施、或安全教育不力,导致伤害事故发生者;

5、管理人员不在岗或监管不到位,对可预见不安全隐患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导致学生私自外出、夜不归宿或发生安全事故者;

6、公寓休息、餐厅就餐、使用水电等方面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发生者;

(五)家长学生有其它不满意行为者。

五、投诉处理流程

信息督察室是全校投诉受理机构,凡有本制度第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拨打投诉电话(0755--)进行电话投诉,也可以采取来访投诉、来信投诉或投诉箱投诉等方式进行。

1、接受家长及学生的投诉、建议、和咨询,认真聆听,详细记录,及时安排处理。

2、全面跟进、了解投诉问题的真实情况,受理建档并告知相关领导,客观、慎重给予处理。

3、初步电话回复,及时和相管部门协作展开调查,电话回复投诉处理状态及过程并存档。

4、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交有关领导征求有关意见,由校为会研究做出处理意见,最后及时和投诉人电话联系通报投诉进展情况、直至圆满解决。

5、记录建档,投诉事件若涉及本人的记录,不得涂改、撕毁、造假,要如实记录,供上级领导查处。

6、投诉记录的统计、及时纠正和跟踪,均由信息督察室负责,每周呈报校委会。

六、对被投诉者的处理办法

经信息督察室核查,投诉问题属实,信息督察室将相关情况书面报有关领导,经校委会研究,视其情节轻重并根据《博兴县实验中学教职工纪律处罚试行条例》做出处理意见,给予扣发工作量工资、个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赔(罚)款、停职检查、行政处分、辞职和引咎辞职、撤职、解聘等处罚。

七、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所有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家长及学生的投诉,对家长及学生投诉和批评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言行谨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家长及学生争吵。

2、家长及学生投诉事项不管事情大小,都必须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回复家长及学生,若确系教职工的过错,应向家长及学生致歉,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改进工作方法,修改相关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等),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3、处理投诉时应防止偏听偏信,双方意见都要听取,保持冷静中立的态度。根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对投诉事项应认真登记并及时予以办理,能够当时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应查明原因,向投诉人作出明确解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4、信息督察室对于职责范围内应予处理的事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投诉人要求答复的,应及时予以答复。对于特别复杂的投诉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时间,但必须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园小学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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