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065: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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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或发生群体性中毒、伤病的患者以及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

1.1 特殊病种:

a 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

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

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b 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c 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高血压危象、严

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

甲亢危象等。

d 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e 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1.2 群体性(3 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1.3 特殊人群:“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等。

2 工作原则

2.1 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2.2 全程陪护,优先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治疗,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3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3.1 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a 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

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

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b 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确定是否进入绿色

通道,并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c 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

业医师紧急会诊。

d 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按我院《急诊手

术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e 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

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

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

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f 对于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治疗,由急诊医师或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

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g 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3.2 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a 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立即呼叫急诊

科医师、护士进行现场抢救。同时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

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救治,必要时护送至急诊科继续救治。

b 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c 后续救治工作按照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进行。

4 急诊绿色通道要求及相关部门职责

4.1 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4.2 相关部门要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连贯、及时、有效的救治。

a 急诊科:接诊医师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做好本职工作。在专科医师到达

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协助会诊。

b 各专业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

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在院外的二线

医师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

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

c 医技科室:对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严格按照时限进行报告。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

4)输血科接受到配血申请后,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5)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d 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e 职能部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科室如遇困难可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

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总值班在组织协调患者抢救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

4.3 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我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

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知情同意书。如患者没有家属和

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科长或总

值班主任批准、签名。

4.4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

标记“急”字样,先进行医学处理再由挂号室、收费处、住院处进行财务收费。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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