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由来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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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古代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案例:
《三国志》记载,华佗辞医后,曹操多 次写信催他回来,但华佗均以妻病为由而不 从。曹操恼羞成怒,遂以验看为名,将华佗 押解许昌,严刑拷问。华佗坚贞不屈。曹操 益怒,欲杀华佗。虽有谋士一再进谏,但曹 操竟下令在狱中处决。华佗临死,将已写好 的《青囊经》取出,交狱吏说:“此书传世, 可活苍生。”狱吏畏罪,不敢受书。华佗悲 愤之余,只得将医书投入火中,一焚了之。 后来,曹操的头风病几次发作,诸医束手, 他仍无一丝悔意。直到这年冬天,曹操的爱 子曹冲患病,诸医无术救治而死,这时曹操 才悔恨地说:“吾悔杀华佗,才使此儿活活 病死。”
的关键。
医患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医患关系是指医方和患方的关 系,“医”指医务人员,除了医生外,还包 括护士、医技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等;“患” 也不仅仅指病人,还包括与患者有关联的亲 属、监护人和单位组织代表等。 狭义上的医患关系主要指医生与病人的 关系。
古代医患关系
中国古代医患关系虽纯善却未必和谐;
因此,西医来华之初都极力避免“死症”。
特别是大多数来华医生都是传教士,处理不
当就会发生一场排外灾难。
胡美在雅礼医院第一次手术亦是病家主动上
门求医,且签署了同意书。但病人术后仍死 在医院,全院上下非常紧张,深恐长沙发生 暴动。胡美一方面请长沙巡抚派兵保护,另 一面为死者家属主动送上棺木以示歉意。
上述择医标准广受诟病。
“世俗以请封多寡定医家高下,甘受其愚,
被杀不悔”。 以口碑来定医技高低,导致一些医家故弄玄 虚,制造“流量”。如《医界镜》记载某医 刚开业生意寥寥,便花钱买了一顶轿子,总 捡热闹去处,轿子后大灯笼挂着“虞山于多 一医室”,使人误以为其日日出诊。
3、医家的认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择病而医。 传统医界倡导“救死扶伤”,但其只是道 德层面的约束而非法律制度,因此既往也有 医者拒绝出诊,非“全心全意”。
医患关系的过去与现在
田 侃
(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
内容
医患关系的内涵及其历史 国内外医患关系现状
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分析
我国医患关系法制与医院对策
引言
医患关系本应成为最和谐的社会关系,但是近年 来由于医患纠纷层出不穷,“医患”现象逐步升级的 原因,使得医患关系成为了极其敏感的社会问题。正
民国时期的医患关系
尽管说民国时期有不少中医师医术相当精湛,
如旧北京四大名医、上海专治伤寒症的张骧 云。但就整体而言,水平不高是不言而喻的。 梁启超“中国向来巫医皆贱”“学业无成, 粗识之无之人充之”。
整个民国时期,中医成分非常复杂,既有中医学校 毕业生,也有传统的师徒相授者,更有许多不知来 源的医家操持医业。 谢筠寿评论1928年南京特别市市政府公安局卫生课 卫生行政汇报中的中医调查表说:“其中载中医之 出身极光怪陆离之大观。有书前清通判、县丞、贡 生、举人者,有书陆军部学医者,有书前清医会会 员者,有书南京医药研究会或医药店学生者,有书 儒业学界者,有书世传、祖传、某某传授者。”
西医入华前,中医在传统社会一直居于统治
地位,直到民国,中医至少在人数上仍占据 绝对优势,但在西医冲击下,势已式微。
社会历史形态的变革与医学发展密切相关,
与医患关系的发展紧密相连。
1、古代医患关系不和谐之成因
(1) 医无门槛导致医家泛滥、水平低劣。 晚清并无专业的医疗行政机构管理医家。 文《医不可不学论》:“今之为医,厥有两 种,一则祖传父代,略识之无,家有方书几 部,便自号为世医。一则附名读书子弟,仅 宗论孟,老大无成,谋生乏术,不若强记汤 头数篇,脉决一首,便可糊口四方,乃竟成 儒医”。
近代以思想开明著称的魏源,在其著作《海
国图志》亦说“凡入教者,病将死必报其师, 师至则妻子皆跽室外,不许入,良久气绝, 则教师以白布裹死人之首,不许解视,盖目 睛已被取去矣。”

1935年《一个乡村医师的自述》:除非病入膏肓, 旧医束手无策的时节,这才手忙脚乱地把新医请来。 医生所说的,他还是置若罔闻,医生所给的药却丢 在一边。直到病人变了相,才说一句“死马当活马 医”,送医院里去罢。这样的病人送进医院怎能不 失败?幸而病有转机,他说“命不该死”。不幸死 去,则不归咎从前医疗之错误及医疗机会之座失, 而反说“医院也是如此”,甚至归罪于新医之鲁莽。 于是街头纷纷哗然“某人死于某医之手,某人死在 医院里边。。。”
中国传统社会普遍认为法律是个人行为违
反道德规则以及因暴力行为引起的社会秩 序紊乱的补救措施。 这种观念下的司法体系,无不体现着“和 谐”与“息讼”的特点。甚至“无讼”成 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终极目标和基本价 值取向。
在古代中国,“息讼”往往是基层官员秉持
的为政之道。 清代《息讼文言》记载:“为政之道首在安 民,安民之要必先除弊,夫弊之最重要者莫 如词讼一项,故欲除弊亟需清理词讼。” 除此之外,讼案的多少也关系到官员的行政 能力考核。因此,官方设法规劝乡民“息讼” 并为诉讼设置了很高的成本。
清时,病家的“择医而治”与医家的“择病
而医”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都反映了医患 之间彼此的顾虑与担心。这实际上是医患的 正常心理反应,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
4、古代医疗纠纷及其调解
一是通过民间私了;另一是医讼。
由于清代的诉讼成本高昂,加上病家上告官
府不能确保得到实质好处,医家也为保全名 声,因此 “息讼”之风盛行。(息讼也是中 国古代司法的重要理念,这一理念甚至影响 至今)


1.民国医疗纠纷的特点
(1)中国传统的“息讼”之风仍占据主要力量。 争讼者一般为有社会背景之人,基层民众以 “调解”及“私了”为主。 最典型的例子是袁张玉坤控诉仁济医院胡祖 贻的讼案,大量的社会团体参与其中,很大 程度上是因病家有操控社会舆论超越“程序 正义”的嫌疑。
(2)医家被判有罪的案件比例较低,病家败诉 的现象极为普遍。
1879 年,合江张天翔为刘新年医脚,结果刘
新年不幸身死,其弟刘润连串同地痞,以看 别病为由,骗张天翔出城,并将其私押,并 饱以拳脚。看来涉“黑”医闹古已有之。
《医界镜》曾记载:一名叫药师的医生,先
是医死高岸西首张姓家的产妇,赔了自己的 大女儿以息医讼。不料两个月后,药师给高 岸西首李大郎媳妇看孕时,又误用了打药, 落下身孕不说,还致使李家媳妇血崩而亡。 李姓虽穷,却是大族,人丁众多,于是邀同 族数十人,到药师家内乱嚷,要他偿命。药 师磕头如捣蒜,情愿将二女儿赔偿与他做媳 妇,才能完结。
西医来华与医患关系
两种文化的冲突
现代医院更多强调的是独立的空间概念;中
国传统依然是“家庭”治疗的概念。特别是 “挂号”、“住院”等制度将中国传统温情 脉脉的人际关系转变为实在的契约关系。这 也是医疗行业由仁义之举向依法行医转变的 肇始。

胡美( Edward H.Hume , 1876—1957 )在长沙初 设雅礼(湘雅)时,他遇到的第一位住院病人即面 临病危,医院华籍司务周师傅下跪请求他将病人送 回家。胡美对此感到困惑。作为约翰霍普金斯医学 院毕业生,胡美的观念完全基于“救死扶伤”,病 人来到医院就意味着医生承担了治病的责任和义务。 但周师傅说,“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如果他死在 医院,那么您过去做的工作和努力都白费了。”
明代医家江灌父子编集、清代医家魏之绣重订
《名医类案》。
《卷一 · 伤寒》记许叔微为邱生治病时,认为
虽是麻黄汤证,但病人尺脉迟弱,气血不足, 要先扶正后祛邪,不能骤予发汗,先用建中汤 加当归、黄芪治疗,由于病情好转缓慢,于是 “ 其家煎迫, 日夜督发汗药,言几不逊矣。” 然而,“许忍之。但只用建中调荣而已,至五 日,尺部方应,遂投麻黄汤 ”使病人汗出而愈。

鲁迅的过激言论是一种代表—“中医不过是
一种有意无意的骗子。”

梁启超被协和医院割错肾案
一时间舆论哗然,西医成众矢之的,特别是《现代 评论》和《晨报复镌》对西医大肆鞭挞、肆意攻击。 中医界也趁机对西医进行抨击。 鲁迅—自从西医割了梁启超一个腰子后,责难之声 就风起云涌了,连对于腰子不很有研究的文学家也 都“仗义执目”了。 后来梁启超不希望社会利用这起事件造成中国近代 医学前途障碍,公开表态支持协和医院。
“息讼”现象也是外界误认为清时包括各封
建王朝医患关系稳定的重要原因。 “息讼”对于个案的影响力有限,却助长了 整个社会不以法治求公正的心态。
1875 年,上海开铁店之朱姓子素患疯病,请
某医包治,结果不治而亡。病家次日骗请医 家上门诊治,随即以铁链将医生锁于死者足 上,以此胁迫。 该事件经当地地保调解,医家出银洋二十块 了结。
(2) 少数人医德、医术不彰。 郑观应批评一些医家本无实学却自傲勒索, 在其文《议遍考医家以救生命论》:“出门 则先索谢金,一元至四元;入门则先求挂号 五十至八十。轿钱非一千亦少至七百,跟班 无三钱也要二钱,贫富不同,亲邻不减。偶 遇一症,便生见利忘义之心,甚至以为奇货 可居,而暗为所害者不可以胜计。”
2、病家患方的认知
(1) 病家的经济承受能力。 医家诊费与其医技相关。清时不少贫困小户 因无力承担诊费,只能束手待毙。除非在社 会发生瘟疫的情况下,为了稳定社会秩序, 官方才会给予一定的救济施医。
(2) 医生名望与医术。 医家的名望建立在道德、水平与口碑上。
(3) 人情、经验等因素。 除了医家的口碑,还有”荐医“行为。
1807
年 伦 敦 会 传 教 士 马 礼 逊 ( Robert Morrison )来华之前,中国偶有金鸡纳霜和 种痘术,但流传范围很有限。
1835 年 11 月 4 日 , 美 国 公 理 会 传 教 士 伯 驾
(Peter Parker)在广州新豆栏街开设了一家 眼科医局,被视为近代西医来华之肇始。
《时医论》:“清朝医界混乱,以致有人感
叹医道犹如广陵散,自姑苏叶天士之后,早 已寂然无问。”
历史上中医门派众多,理论体系不尽完善以
及医者认知的差异致医术评价不一。
旧时代,病人患病后多先采取保守措施,若
病情不能控制,则考虑延请医家。
择医看似简单,实际上病人要冒一定的风险,
在就医的过程中,医者也存在风险,医患双 方在治疗过程广义上都有无奈之处,这是医 学的特点所决定的。
确处理医患关系,不仅能够使医疗活动顺利开展,同
时也能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医患 关系。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及其历史发展
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服务活动过程中客观 形成的医患双方以及双方利益有密切关联的 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是医务 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 系,它是一种法律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
(3)因不少诉讼为病家“无理上控”,故医家 据理反诉的案件亦不少见。 余云岫:医事纠纷的事情,月必数起,有的 是病家和医家作对,有的是流氓和医家作对, 有的是官吏和医家作对,有的竟是医家和医 家作对,在暗中挑拨主持。统计起来,起码 有一半以上是无理取闹的。
5、既得医患纠纷的调解途径


是医患双方协商; 是第三人居间调停。
1875 年,苏州某翁因小儿患病延医医治,结
果小孩经医无效死亡,某翁夫妇认为医生医 治不当,欲发难于医,结果“经众调处罚医 洋三十元,彼此各书息约,事遂完结”。
1879年,苏州关外幼科某医不慎毙某翁独子,
医家自知贻误,为避免病家上控于官,即自 愿以其子过继某翁。 上述纠纷中,医家知其存在过错,与病家直 接协商,以求安保。
死 者 的父 亲 为胡 美 的棺 木 亲自 登 门致 谢 ,
“自此医院不怕有人死亡了”。
1870 年,天津民间传言,传教士买通中国教
徒诱拐婴孩至天主教堂,修女们将他们害死, 挖眼剖心,制作各类迷魂药。恰逢当时瘟疫 流行,天主教堂有三四十名儿童因患病死亡, 民众误以为天主教堂挖眼剖心害死,群情哗 然,最终酿成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
(2)医家若遇棘手病症,常会拒开其方。若逼 于无奈非要下药,医家在拿捏不准时,往往 避重就轻,用药以温和为主,不敢用猛击。 (防御性医疗) 《医界镜》里上海名医贝祖荫开方就极平其 浅,专讲究和缓一路功夫。他说:“古时良 医,名为和缓,替人家治病,总宜用和剂缓 剂,若用峻利的方,万一病情看不准,吃错 了,要把谤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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