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加工厂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加工厂规章制度
【篇一:小型工厂规章制度】
本厂规章制度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公司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
二.
三.
四.
五.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爱惜公物。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六.
七.
八.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场所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九.各车间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十.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
二.
三.
四.
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
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
挑出
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
解决
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六.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
多取、
不滥用。做好领料时的登记工作。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
时退
回仓库管理人员。
七.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仓
库管
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八.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
听取
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九.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仓库管
理人
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十.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
照各
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
字后
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
三.
四.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
一个月内,请事假者不得超过两次。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
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
工。
(四)处罚条例
一.
二.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处分三种。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
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三.
书面警告: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或无视口头警告者,管理人员有
权出示书面警告。被提出书面警告的人员应认真对待自己所犯过失,及
时改正。
四.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
有权
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管
理人
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十一、
十二、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
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2.不服从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上级
管理,与同事,主管争吵3次/月;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制定: 审核:
xxxxx 厂
年月日
【篇二: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小型工厂人员管理适用)】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
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
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
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
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
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
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
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
性作出相应处罚。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
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
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
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
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
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
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
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