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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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被称为“阳光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

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

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

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另外,由于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程度存在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

2、一些地方和部门行为阻碍了信息公开。

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阻碍政府信息公开三个主要表现。

第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

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

第二、重形式轻内容。

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只是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首先,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

其次,在信息公开中,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缺少对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民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难。

再次,一些政府和部门网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几个月都没有更新,还有一些政府网站成了内部网,公布的都是政府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动态。

三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

三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

三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三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 信息不透明在当前社会,三务公开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应当把握好信息公开的关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只是形式上履行了公开文件、公开财务和公开工程的义务,而实际上却并未将内部决策、政策解读等重要信息真正传达给民众。

2. 公众参与度低三务公开旨在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与沟通。

可是许多地方政府在推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渠道和机制来促进民众参与。

这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相关事务无法了解情况,意见无法得到及时反馈,从而限制了他们参与监督和评判政府执政绩效的能力。

3. 法律制约不严格尽管我国已经立法规定了地方政府必须遵守三务公开的权利和义务,但目前仍然存在不少拖延时间、索贿、徇私舞弊等违反三务公开精神和原则的问题。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监督和民众参与的效果,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阻碍了社会治理的长远发展。

二、三务公开方面的对策1. 加强信息公开为解决信息不透明问题,需建立规范化的信息发布机制。

首先,政府部门应当确保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准确地传达政策法规等重要决策文件给民众,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和解读。

其次,加强内外部各层级间信息共享,确保信息沟通畅通无阻。

最后,鼓励社会媒体参与到信息传播中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扩大舆论空间。

2. 提升公众参与度要提高公众参与度,需要改变过去单向推送信息导致民众被动接受的局面。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社区议事会或专门的网上平台,邀请民众针对重大决策或事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政府还可以推行网络问卷调查、市民听证会等方式来广泛听取老百姓的声音,并及时回应和反馈他们的关切。

3. 加强法律制约为加强三务公开的监督,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法。

同时,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公职行为准则,增强廉洁意识和服务理念。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执法监督等活动中来,形成合力加强对三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问题分析第一章背景介绍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政务公开工作,也是政府行为透明化的重要体现。

信息公开可以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而在我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也面临着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本文将分析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第二章现状分析1. 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非常注重对内管理,对外公开信息却相对较少;很多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即只有政府门户网站,而其他渠道缺乏。

2. 公开信息范围还不够广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泛,有些重要的信息并没有公开。

比如,地方政府的预算信息、土地出让信息、政府招聘信息等等,这些信息的公开将有利于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还有一些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有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等还存在一些问题。

3. 政府部门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内部管理机制也存在问题。

有些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效果不够显著。

第三章问题分析1. 意识问题政府工作人员的意识问题也是影响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因素。

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都不尽如人意。

2. 信息公开技术问题同时,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技术手段也不够先进。

有些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比较简陋,没有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导致信息公开的效果不好。

3. 管理机制问题政府管理机制也是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和督促不够严格,一些政府部门并没有将信息公开列入日常的考核范畴,导致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不够严格。

第四章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和评估,同时还要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浅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 门户网站 向社会公 布 。
( ) 加 快 了以 “ 国 河 北 ” 政 府 网站 为 重 点 三 中
方面公 开多 ,具体 内容公 开少 ;④公 众被动 接受
多 ,主 动参 与 少 ;⑤公 开政 府 “ 面 ”信 息 多 , 正 公开 政府 “ 面” 信息 少 。尤 其是 公 安 、物价 、 负
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省各级各部 门根据工作实
际 , 立完 善 了做 好政 府信 息公 开工作 的监 督考 建
核制度 、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秦皇岛 市建立了公开信息涉密性会商制度 , 对敏感信息 、
重 要 信息 的保 密审 核 由单 位保 密 组织 例会 审 查 , 把 握不 准 的及时报 上级保 密 部 门审核 ,确保 涉密
的行 政法 规 ,也是政 务公 开 的基 本法 规 ,对 于行 政机关 转变政府 职能 、依 法行政具有 里程碑 意义 。
政 府机 关 主动公 开政 府信 息 377 ,召开新 闻 98 条 发布会 10 次 。省和设 区市政府 通过 其 《 5余 政府 公 } 公开政府 信息 60 余条 。 鼢 00
( 二)建立健 全制度保 障体 系。省和设 区市成
本文结合河北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
探讨政府 信息公 开工作 中存 在 的问题 及改进措施 。


河 北 省 实 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进 展
情 况
立 了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 协调小组 , 具体 负责推进 、 指 导 协 调政 府信 息 公 开工 作 ,明确 了工 作职 责 , 落实 了相关 机构 和人员 。出台 了 《 河北 省政 府信
. 。 , ●

。 。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摘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转变政府职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文章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作了初步分析,在找出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对策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决策更加民主、透明。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打破信息资源垄断,降低经济活动运行成本;有助于遏制腐败,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平、公正;有助于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在经济发展中付出巨大代价。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服务型政府是集法治、透明、高效和低成本于一体的现代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形成开放、透明的政府形象,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行为;有利于消除官僚作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信息低成本、大范围传播,以简单高效的方式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

(三)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

一方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政府把决策变成集思广益的过程,从而做到趋利避害。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有了更高的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在深入了解、有效参与的基础上,正确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一)取得的成就1.制度建设初见成效,信息公开有法可依目前,中央各部委、31个省级政府均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

一些具体制度也在不断落实中,例如: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法律、法规公告体系、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等。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并确立了公开、平等、服务、便民等一系列重要原则。

2.电子政务提高效率,信息公开方便快捷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政府部门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依靠信息技术,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增多,发布大量用于社会共享的信息,已成为承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流载体和窗口。

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

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

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信息公开这个话题,真是个大难题啊!我们常常看到相关部门、机构的一些信息,明明应该让大家知道的,结果却像“猫捉老鼠”一样,藏得严严实实。

哎,真让人心里有点堵。

信息公开是为了让大家了解真相,增加透明度,可现实中总是有些小麻烦。

就像打游戏时,遇到那个让你挠头的boss,明明有攻略,偏偏你就是打不过,气得想摔手柄。

就说那些官僚主义吧,弄得信息传递慢得像蜗牛一样,让人等得心急火燎。

信息不对称就像是两个人打电话,一个人说得热火朝天,另一个人却听得一头雾水。

这种情况可不罕见。

明明大家想知道的具体内容,结果那些信息像“水中捞月”,总是抓不着。

唉,信息的传递变得复杂,不仅让我们觉得无从下手,还让人心生疑虑。

相关部门官员们要知道,信息公开不是在打太极,而是要让大家明白事情的真相。

信息多透明,大家才能心中有数,做出合理的判断。

信息公开的渠道也有问题。

说实话,现在的网络时代,大家都爱上网查资料,可偏偏有些信息就像“藏在深山老林”,你得费尽千辛万苦才能找到。

信息发布的时候,真心希望能多点渠道,多点平台。

比如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这些,都是现代人的最爱,信息传递起来快又方便。

要是能把这些信息都放上去,大家看得明白,真是“如虎添翼”!可是,有些机构偏偏不肯走进这个新时代,真让人哭笑不得。

然后,再来聊聊更新频率。

信息更新不及时,就像那部老旧的电视剧,剧情发展慢得让人睡着。

人们想知道最新的、动态,结果等来的却是几个月前的旧闻。

你说,这不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吗?想想看,信息的生命力在于及时性。

只有信息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让大家不再“愁眉苦脸”。

要是能定期更新,让信息像“长江水”一样,源源不断,那该多好啊。

信息的内容质量也很重要。

有些信息发布得像“马虎的小学生”,错别字满天飞,逻辑不清晰。

大家看得晕头转向,根本无法理解。

信息发布者要认真些,把那些错别字、语法错误给修正好。

一个清晰、易懂的内容,不仅能提高大家的阅读兴趣,还能让信息的传递更有效。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意识不够: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缺乏信息公开意识,认为信息
公开没有必要,或者担心信息公开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2.资金和人员不足: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员
来支持信息公开的工作,无法完善和及时的发布信息。

3.信息公开不全面: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比较片面,只
公开少量的信息,没有领导审批和政策制定的相关信息。

4.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时间不及时,如果群众需要知道的信息一旦推迟发布,就会导致某些问题难以得
到及时解决。

对策:
1.树立意识:通过培训和宣传等方式,在基层政府部门中树立
信息公开的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信息公开是他们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2.增加投入:基层政府应该加大信息公开领域的投入力度,增
加用于信息公开的资金和人员。

3.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和规定,明确
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和及时性。

4.开展示范活动:通过开展信息公开示范活动,积极推广信息
公开,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在当前信息社会中,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了政府与社会之间互动的重要方式之一。

信息公开不仅有助于公众监督政府,推动政府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然而,目前我国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发展,影响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让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信息公开工作在2023年的发展前景。

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政府发布的信息大多数情况下没有真正的实现公开,存在着信息难以获取,信息内容不全面,信息发布时间不及时等问题。

例如查找政府部门某项信息时,需要几个月或者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才可以获得信息。

这样一来,公众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也会降低。

2、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虽然政府发布了一些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往往不够全面。

许多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仍然没有公开,例如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等。

公众难以从政府的官方渠道获取想要的信息,这也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短板。

3、信息公开缺少标准化在信息公开的标准和方法方面,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例如在信息公开的方式上,政府仍然依赖传统的方式,如纸质文档、网络浏览等,而在其他国家信息公开的方式已经逐渐转向数字化、智能化。

此外,信息公开仍然存在一些陈旧的做法,比如公众所需信息要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等等。

4、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机关发布的信息通常都有一定的时延。

有些时候在政府对某些事件公开之前,公众已经了解到了相关内容。

这意味着政府的信息公开效率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和诉求。

公众不能依靠这样的信息来决策或做出反应,从而影响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

二、解决方案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制定更为合理的信息公开方案,公众也需要高度关注信息公开的情况,并向政府提出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实证调研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实证调研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实证调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家的行政机关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行政管理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责。

然而,行政案件处理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共权力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政治稳定的重要渠道。

本文将通过实证调研的方式,探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的效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法于2007年正式实施,但是由于执行和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工作并未得到有效的推进和落实。

一方面,机关人员缺乏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工作缺乏高效的推进机制。

另一方面,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政府信息公开格式不统一,标准不规范,导致信息公开不易于操作,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增加。

建议: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对言论自由、信息公开的法律教育和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与管理,制定规范化信息公开标准,建设一套信息公开的指导性专业评估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的落实和推广。

二、行政案件处理公正性不足在行政案件处理中,不同情形和环节下,行政机关存在滥用职权,不公正和乱收费等问题。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这种情况主要由两方面原因引起,一方面行政机关之间协同率低,消极推动;另一方面,司法机关的公正性不高,也导致了案件处理公正性不足的问题。

建议: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任交流机制,加强案件的协调和联动,断电“一个圆桌会议”,为案件调解和处理提供重要的支撑。

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人员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降低不公、不正的发生风险。

三、执法部门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的重要组织,其内部保护机制不完备,严重影响执法公正性执法部门在案件处理中存在缺乏透明性,行政目的性强,执行过程经济受到干扰等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执法部门自身保护机制不够完善,监督管理不规范,行政管理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民主监督的消失等原因。

我国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信息不够全面,公开范围狭窄。

部分地方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不到位,部分预算补充信息也未能充分公开。

2. 公开内容形式化、简略难懂。

公开的预算信息大多是数字报表,缺乏详细的解释和分析,难以让公众深入理解。

3. 公众参与度不高。

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规定和机制促进公众参与,但是实际上参与度并不高,公众对预算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比较低。

对此,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强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与机制,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途径。

2. 加强信息公开的多样化形式。

根据公众需求和理解程度,可以增加文字、图表等形式提高公众阅读预算信息的兴趣与效果。

3. 提高公众参与的机会和主体地位。

加强民众对于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障,建立公开预算信息的平台,密切政府与民众的互动。

4. 加强对于预算信息公开的教育和宣传。

提高公众对于预算信息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其对于国家预算的支持和对于政府预算的监督意识。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

在这段时间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本文将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及其原因,以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方向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就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不清晰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并不清晰。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都应当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

一些重大政策、重要决策的信息并未得到充分公开,导致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存在一定困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待提升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透明度不足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一些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存在繁琐、难以理解的问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和利用受到一定限制。

一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公众参与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也是当前的一个主要问题。

一方面,信息公开监督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使得一些政府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意识并不强烈。

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为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和流程。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做好信息公开的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更加贴近公众的需求,简化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流程,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便利性,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和利用。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为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应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信息公开监督的主体责任和方法。

政府应当加大对信息公开监督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信息公开监督中来,严格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

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全面性,没有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公开信息不及时。

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及时性,政府的决策、规划、政
策等信息发布时间跟不上实际,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3、公开信息不准确。

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准确性,政府的决策、规划、政
策等信息发布不够准确,导致公众无法准确了解政府工作。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政府部门应该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3、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政府部门应该准确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准确了解政府工作。

4、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力度,让公众能够
更加了解政府工作,更加参与政府工作,更加参与政府决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张竞丹陈希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6期摘要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带来了显著的成就。

但同时我国现有的信息公开制度仍然存在着政府所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较差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也有制度以外思想观念的传统性与监管制度不健全的因素。

因此,要解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从制度本身出发,另一方面,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也要加强监管与对行政人员和公民的教育与宣传。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人员公民隐私作者简介:张竞丹、陈希,北京理工大学。

中图分类号:D6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2.298一、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一)政府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对政府公开的信息是否为“高质量”通常从两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公开内容,二是公开时间。

从我国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其存在着公开范围狭窄、公开时间滞后的问题,因此我国目前政府公开的信息质量并不高。

我国《条例》规定了行政机关需要主动公布的种类和大的方向,但是具体的内容并没有细化更加没有系统的规定如何公开,这样行政主体可以根据条款列举和概括的内容缩小了公开范围以此造成量的不多,其次就是公开时间的滞后问题,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政府得网页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自两三年前就没有再次更新,尤其是一些突发事故,而政府工作人员的说辞大多是为避免因此不必要的恐慌,或者由于行政人员的工作失误与疏忽,导致了信息工作的迟延。

政府作为掌握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机关,其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理应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然而我国目前大多数政府公开的信息都存在着公开时间滞后或者不予以公开的问题。

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家和地方政府网站是公众获取信息、参与决策和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

然而,近年来一些政府网站在内容更新、用户体验以及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信息滞后与不全政务网站的首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准确且实时的信息,但往往存在信息不全或者滞后更新的情况。

其中一个原因是许多政务部门还停留在传统发布方式,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自动化发布和实时更新。

另外,有些重要事项缺少明确负责人,在前台展示意见极大阻碍了公众对相关事项深入了解。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引入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并优化内部工作流程。

建议设立专门岗位负责整合各个部门数据,并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自动抓取,并及时推送至前台展示给公众;同时,每个事项都应指定具体负责人,并列出相应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二、用户体验差用户无法顺利找到所需内容是目前许多政府网站的共同问题。

这主要源于网站结构混乱、分类标准不统一以及页面设计简陋等原因。

此外,许多政府网站在交互性和个性化服务方面也存在欠缺。

为了提升用户体验,政务网站应该从用户需求出发进行全面改革。

首先,对现有内容进行系统归类,并通过搜索引擎和标签设置确保用户能够迅速找到所需信息;其次,在平台建设过程中采用大众化的界面设计和操作逻辑,并加强测试环节以消除潜在漏洞;最后,可以尝试建立智能问答机器人系统或者在线咨询功能来解决公众疑问。

三、信息透明度不足政府是权力运行的执行者和监管者,充分实现信息透明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点任务之一。

然而,当前一些政务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仍然存在着困难与局限。

为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政府部门应制定详细规范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首先需要加快推进资料数字化工作并采用网络发布方式向社会负责透露有关事项情况;其次需要完善信访举报渠道,公开投诉处理结果;另外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个人隐私保护。

四、网络安全问题政府网站的重要性决定其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攻击目标。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

从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一些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2)在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

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内容,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取得不错的进展,但是这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存在。

为此各地区的政府部门积极开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征求意见,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那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内容呢?对于此问题的回答,小编觉得的先从其存在的问题开始说起。

▲一、存在的问题及现状1、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

从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一些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或者已经建立起的,又缺乏具有操作性细化规定,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2)在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3)部分部门不重视信息公开,不尊重申请人的查阅权利,有的甚至还引发行政诉讼,并被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公开,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政府建设。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畅通。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但是,由于部分部门缺乏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面对群众申请公开往往不知所措,以致公开渠道不畅通,主要表现在:(1)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不畅通,有些政府机关将申请途径仅局限于书面形式,或者仅局限于快递、电子邮件等,对于公众以电话等其他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或者不受理网络申请,使得申请形式单一;同时,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时,仍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明材料等情况,给公民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变相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门槛;(2)存在未按法定期限答复、答复内容不完整、或者未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答复的情形,使得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当事人难以获得相关信息;(3)存在拒绝答复,且不说明理由,或者以不合法理由,拒绝答复等情形。

关于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关于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关于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近年来,政务公开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阳光用权、提升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公开表面化、形式化的倾向仍存在于少数部门,主要表现为“五多五少”:形式多实质少,结果多过程少,原则多细节少,公众被动接受多、主动申请获得少,“正面”信息多、“负面”信息少。

本文以我县为例,就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和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问题(一)工作进展不平衡。

一是“两头热,中间冷”。

往往是各县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较高,主要领导对公开的形式、内容等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干部群众对政务和村务公开的呼声也较高,但少数基层站所、窗口服务单位、镇村对公开认识不足,持观望态度;二是“温差较大”。

各单位、镇村之间受主要领导的思想认识、单位的经济条件以及负责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素质的影响,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

在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链接到的37个乡镇和部门中,有的部门公开内容详实丰富,部门动态、机构设置、文件发布、行政许可、人事公开、财务公开等内容一应俱全,且有专人实时动态监管,有的部门却只有单位简介,其它栏目都成了盲区,且常年无人更新;三是“时冷时热”。

同一个单位或村在不同阶段开展不平衡,少数部门在安排政务公开时搞“一阵风”,工作部署之初干劲十足,公开内容较全面,更新较及时,但时间一长就变样了,内容陈旧,无人更新,往往是单位领导重视时连开“夜车”,第二天栏新、内容新、形式更新,领导不过问,则无人问津,甚至有少数单位政务公开栏已沦为小广告张贴栏。

(二)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

一是公开脱离重点,做表面文章。

从县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公开的具体信息看,应重点公开的政务信息存在“三多三少”,即:公开政策法规多,公开涉及资金管理、救助补助的少;公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的多,公开部门履职信息少;公开工作事项多,公开具体措施和效果少。

有的单位在面对反映权力运作的重点内容时设法回避,对干部关心的人事安排问题,搞“暗箱操作”,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出租、集体资产流向等搞半公开、假公开或只公开总目不公开细目,甚至合并项目公开、转移项目公开,公开内容失真。

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科技的普及,政务公开逐渐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政府机构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局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会给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带来不利的影响。

因此,在进行局政务公开工作时,我们需要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解决它们。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制度不健全在某些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制度并不完善,存在一些基本的缺陷。

比如说,一些部门没有建立政务公开的网站或平台,信息无法及时传递给民众,也不能快速地响应民众的需求。

同时,这些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也没有明确的行动计划,从而失去了保障政务公开执行的有效手段。

2. 信息披露不及时对于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另一个问题是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者是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

因此许多信息是滞后的、不完整的或者无法确定的。

这给民众带来不便,让民众怀疑政府的透明度,从而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3. 社会监督不力在某些局政务公开工作中,社会监督机制并不健全,包括监督者不够多或者不够有力,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由于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不充分,社会的监督机制也不能够完全地发挥作用,从而导致可能的问题没有及时地被发现和解决。

二、如何解决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加强制度建设面对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培训,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权限和必要程序,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畅执行。

积极探索新的政务公开模式,充分运用督查检查和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从而提高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2. 加强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是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做出的重要改进。

政府应该大力推广信息公开,相应的,政府机构要保证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性,将更好地展示政府工作,提升政府透明度,增强民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

3. 建立监督机制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我们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政务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地区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为该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树立政府机关透明、开放、清廉的良好形象,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推动了“高效、廉洁、务实”政府的建立。

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也不平衡,总体状况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一、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

有的部门单位没有设立政务公开的专门机构,有的部门单位虽然成立了专门机构,但相当一部分单位只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

有些部门单位没有提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

政务公开的内容应既包括行政事务办理的结果又包括政府行为的程序。

但目前政务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

有的单位只是将一些行政程序编印成册供政务信息使用者在现场查阅,或仅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

有的单位只是公布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臵、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

除此,在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抽象、过时等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有的单位是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公开,这些既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及时参与政府事务的要求,也不利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还有一些部门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三)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

很多公开政务信息大多限于公告栏、公告手册等,运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政务信息的比重少,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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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建桂林市委秦胜忠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被称为“阳光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

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

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

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另外,由于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程度存在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

2、一些地方和部门行为阻碍了信息公开。

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阻碍政府信息公开三个主要表现。

第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

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
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

第二、重形式轻内容。

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只是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首先,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

其次,在信息公开中,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缺少对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民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难。

再次,一些政府和部门网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几个月都没有更新,还有一些政府网站成了内部网,公布的都是政府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动态。

第三、重公开而轻参与。

政府信息公开在很多领导干部看来就是信息的简单发布,没有强调公民的参与和配合,考虑群众的信息需要。

3、在公开信息内容上存在盲区。

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出台和实施,但是一些公开信息的内容上还有一些“盲区”。

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信息,普遍没有得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特别是“危及社会稳定”问题已经成为一些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

但其第八条又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但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

所以,此类信息仍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盲区。

4、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

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
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

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

《条例》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仍给政府机关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送有关部门批准。

信息公开本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

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哪些信息应该如何公开、信息公开到怎样的程度,都是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加以明确操作的。

二、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建议
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

这就使得信息公开的程度取决于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的“阳光意识”。

要提高政府官员“阳光意识”,就要转变他们思想观念,要让他们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与保密工作一样都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不可偏废。

提高政府官员“阳光意识”的关键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其的执政理念。

2、推动促进公民参与。

政府信息公开,既需要自上而下的改革勇气,亦需要自下而上的公民自觉,需要民众淋漓尽致地展现“公民品格”,如此才能凝成推动政治透明、行政公开的压力和合力。

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

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咨询等提供便利、及时服务。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民、法人对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予以监督和追究途径。

3、加强配套法制建设。

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中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存在一定冲突的条文。

同时,积极积累信息公开的各种经验,渐进地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行政法规尽快“升格”为《政府信息公开法》,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更为全面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4、完善工作实施细则。

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但相关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仍未出台。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的《意见》的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加快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

特别是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第四章“监督和保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5、分类把握“公密”尺度。

第一、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明确的公开或保密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当事人申请有权机关确认
相应法律违宪和确认相应法规违法,相应信息则必须公开或保密。

第二、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没有公开或保密的规定。

除非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该信息公开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否则相应信息必须公开。

第三、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保密规定,但保密的范围、条件或对象不明确,相应信息是否能在某些范围内、在某种条件下向某些对象公开,则应取决于相应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对法条的解释和法院以往对相应案件的判例。

第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国家秘密就要适时进行变更和调整,该降密的降密,该解密的解密。

同时,强化保密管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为信息公开与保密提供保障,切实提高发现和查处泄密隐患、泄密事件的能力。

6、扩大行政过程公开。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于结果公开、程序公开,而对过程公开基本上没有涉及。

社会公众所期望的信息公开涉及面更宽,如官员财产情况,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过程等。

应加大对于重大公共决策,过程的公开比结果的公开,及时公布“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要利用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各种会议提供市民旁听席、开展意见征求会等形式完善政府行政行为的过程公开。

7、夯实工作机制基础。

第一、要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

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

第二、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
制。

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总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打造“阳光政府”迈出了第一步。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论从思想、行动到制度都非易事,这是一个不懈努力的长期过程。

我们需要要一步步地扎实推进,脚踏实地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无须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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