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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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
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通知
学院全体师生:
企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实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为了建立一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工程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创新,学院决定在教师节之前,组织“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优秀“双师”,促进教育教学交流,树立良好教风,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紫金办学模式”。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依照《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
2、评选工作分初评、复评、审核三个环节。初评分专业由“双师”上过课的学生投票产生优秀“双师”候选人名单,每个专业推荐2—3名候选人,并排序;根据学生推荐的候选人,由各专业教师复评,每个专业推荐1—2名候选人;基地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学生和老师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审核排序,报送教授委员会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获得提名的优秀“双师”请于6月25日前提交申报表二份(见附件2)至上杭教学基地办公室。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1: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
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紫金办学模式”,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表彰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企业“双师型”教师,学院组织开展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的评选,特制订如下评选办法。
第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质量优先、综合权衡的评选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范围是经福州大学人事处聘请备案、承担我院本科教学任务的企业“双师型”教师。
第四条热爱教育事业,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教学改革和建设,每年承担本科生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24学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学年内教学督导组或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听课测评平均成绩及学生测评平均成绩均须为优良。
第三章评选办法和程序
第五条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4—5名,6月份进行,教师节表彰。
第六条评选工作分初评、复评、审核三个环节。初评分3个专业由学生投票产生优秀“双师”候选人名单,每个专业按照“双师”总人数的30%比例推荐若干名候选人,并排序;根据学生推荐的候选人,
由学院各专业教师复评,每个专业推荐1—2名候选人;基地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学生和老师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审核排序,获得提名的优秀“双师”填写提交二份申报表至上杭教学基地办公室。
第七条上杭教学基地办公室负责把申报表报送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单,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长审批并公示。
第四章奖励办法
第八条学院授予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学院给予表彰宣传,获奖材料反馈给企业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简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