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管理制度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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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土建)工作流程图一、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二、变更设计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三、预算外签证审查流程图

四、重大方案变化审查流程图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

六、工程竣工结算程序

七、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

质量控制流程

八、开工手续审核流程图

九、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第二部分工程管理部规章制度

一、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使基建工程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书面开工报告(依据呼伦贝尔能源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在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领导批准。凡是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单位应按照呼伦贝尔能源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进驻施工现场。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呼伦贝尔能源公司规划提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经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审批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设施申请报告批准内容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数量。若确实需要增加临时设施的内容和数量,需提出申请报告报批。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承建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报工程部、监理、甲方代表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如有较大问题,应返回施工单位重新编报,时间限制在三天之内完成。

第五条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由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解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所有问题必须给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工程协调会制度。为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由工程管理部(土建)门组织,定时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的有关问题;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总平面布置及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制,必须按照合同和国家建筑质量法规执行。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均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和义务。各有关单位必须做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三落实,防止任何质量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申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工程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测。凡是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检。中标单位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测,建立质量检测档案,检测方法按照质量监督站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查,无合格证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并及时清除出场。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甲方代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后,报领导审批,并办

理设计变更手续方可施工(详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预算外签证审批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序交接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认。上道工序和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验收申请,报呼伦贝尔能源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签证认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否则将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施工计划月报。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个月施工计划报告(一式五份),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批准后的月度施工计划,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施工单位按照审核确认的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如实填写工程进度款结算单,报财务部办理进度款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标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构,设置标语及告示牌,落实领导值班责任制及现场值班员责任制,制订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实现“工期、质量、投资”三大目标。特别应当做好防止交通、洪水、粉尘、雷电和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注意保护环境和防止扰民施工。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安环部和现场监理人员监察,遵守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及相关的安全文明监察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申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施工临时电源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用电时,办理用电申请,同时提供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清单及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平面布置图。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施工临时电源接入点,并对临

时电源的使用负管理、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竣工指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设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规范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分:竣工验收准备、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三步(详见: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附件

附件:1、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开工申报

与审批管理办法》

2、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

管理办法》

3、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变

更设计及较大方案变化审批管理办法》

4、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协调

会制度》

5、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电源

管理办法》

附件1: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理

办法(试行)

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管理行为,能源公司特制定《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与本露天矿生产、生活建设有关的建筑、安装、修缮、装饰装修、管线敷设、市政以及拆除等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由总包和分包单位分别进行施工的项目,由总包施工单位统一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分包工程开工管理应满足总包的要求。

第三条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施工单位工作职责

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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