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常识与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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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常识与名词解释

一.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

1.旋律

旋律是由一连串高低、长短不等的音符连续演唱或演奏形成的线条,也称为曲调。有的旋律舒展委婉;有的铿锵有力、棱角分明。旋律是音乐的灵魂,是欣赏音乐的入门钥匙。

一般来说,每首乐曲都有它的主旋律,能够“捕捉”到它的主旋律,就能帮助我们欣赏、辨别和记住它。

2.节奏

节奏是音乐在时间上有规律的运动,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音的长短进行;二是指音的强弱交替,形成节拍。

3.速度

速度指音乐的快慢程度及其变化,通常运用以下术语来标记:广板、慢板、柔板、行板、小行板、中板、小快板、快板、很快的快板、急板、最急板等

4.和声

按一定音程关系构成的三个以上的音同时奏响称为和弦;一系列不同和弦有规律的进行(连接)称为和声

5.调式与调性

从本质和形式上来看,调式与音阶基本相同。西方音乐一般以七声音阶为基础,不同音阶在不同高度上排列就构成了各种调式。调式中有大调式、小调式。大调式以Do为主音,小调式以La为主音。

6.音色

音色即音乐的色彩,它取决于不同的发音主体和不同的发音方法。

7.织体

多声部音乐在横向(旋律)和纵向(和声)上相互交织构成织体,西方音乐主要有主调、复调两种织体。

8.曲式

曲式是音乐作品的结构形式,具有逻辑性和规范性。每一个历史时期的音乐都有其常用的曲式,西方音乐自17世纪以来形成的曲式有: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和奏鸣曲式等。

二.欧洲音乐的发展历程和时代风格

1.巴罗克音乐

17世纪初至18世纪中叶,起源于意大利并流传于欧洲各国的音乐风格。巴罗克一

词源于葡萄牙语“barroco”,原意为“怪异的珍珠”,开始时被文艺理论家用来贬称17

世纪初的建筑、雕刻、绘画等艺术,后来就成为包括那个时期音乐在内的艺术风格

的总称。其特征是高贵庄严,华丽雄伟,富于动力感和装饰性。巴罗克音乐的主要

代表人物有蒙特威尔第、吕利、珀赛尔、维瓦尔第以及亨德尔、巴赫等。

2.古典主义音乐

古典主义音乐通常指欧洲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的音乐风格。这一时期的音乐特

征可以概括为优美、均衡、自信和理性。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典型地体现

了这样的美学原则和风格特征,人们通常将这三位作曲家统称为“维也纳古典乐派”,是古典主义音乐发展的高峰。

3.浪漫主义音乐

浪漫主义音乐是指维也纳古典乐派之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音乐风格。从思想倾向上

看,浪漫主义作曲家的共同特征是寄情于远离现实的神话和传说,或侧重表现个人

的情感体验,手段自由不羁,情感奔放夸张。他们在继承古典乐派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主张音乐与诗歌、戏剧等艺术相结合,提倡音乐的标题性,在音乐表现上强调个人主观性,重视从民间文艺中提取素材;在音乐体裁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出现了大量的单乐章小品和由这些小品组成的套曲;在音乐的表现形式上,也有很大的突破与创新,由于感情抒发的需要,连绵起伏、自由舒展的曲调占有突出的地位,作曲家们常把声乐的抒情风格和曲调引入器乐创作,增加了器乐的抒情表现;节奏的运用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和声也在此时获得了极大的丰富,转调比以前更加频繁。

代表人物有舒伯特、舒曼、李斯特、肖邦、瓦格纳等。

4.民族主义音乐

民族主义音乐是兴起于19世纪下半叶的音乐运动,与当时欧洲的浪漫主义音乐和一些国家的民族独立解放及民族文化复兴运动息息相关。在风格上把各国民间音乐体裁、旋律、节奏和调式等与浪漫主义作曲手法相结合,在题材上以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特有的风土人情为主。影响较大的有俄罗斯、捷克和挪威等民族乐派。

5.印象主义音乐

印象主义音乐是19世纪末出现于法国的一种音乐风格,其形式受到印象主义绘画和象征主义诗歌的很大影响。主要特征是:作品多以自然景物或诗歌、绘画为题材,突出瞬间的主观印象和感受;在音乐语言上突破大小调体系,大量采用五声音阶和全音音阶,重视和声、织体和配器的色彩;擅长表现幽静朦胧、飘忽空幻的意境。

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彪西、拉威尔等

6.现代主义音乐

现代主义音乐一般指印象派以后(20世纪)的各种音乐流派,包括表现主义、新古典主义、十二音体系、整体序列音乐、偶然音乐、具体音乐等。这些流派通常具

有反传统的革新意识和较强的实验性,一般与各式各样的现代哲学思潮、文化艺术流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相联系。

三.音乐体裁

1.标题音乐Programme music

标题音乐指带有文学性或描绘行标题的器乐作品,音乐有较为具体的表现内容,如柴可夫斯基的《1812序曲》、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穆索尔斯基的《图画展览会》等

2.纯音乐Absolute music

纯音乐也称无标题音乐,与标题音乐相对而言,它是与音乐本身以外的任何因素没有明确联系的音乐。这里并不排斥作曲家在写作时可能有所联想,但他不希望听者做直接的联想,因此不用标题来加以说明。

3.管弦乐曲Orchestral music

管弦乐曲广义上泛指所有用管弦乐队演奏的乐曲;狭义上指不包括交响曲和协奏曲的较为小型的管弦乐作品。

4.室内乐Chamber music

室内乐通常指一件或几件乐器演奏的各种器乐曲的总称,其中每件乐器担任一个声部。这种器乐曲分别为二重奏、三重奏和四重奏等,最常见的是弦乐四重奏。

5.交响曲Symphony

交响曲一次来自古希腊,它的原意为“声音齐响”,也就是各种乐器组合共同演奏的乐曲。它是由17世纪意大利歌剧序曲的“快-慢-快”三部分结构演变而成。从18世纪开始,海顿集前人之大成,对交响曲进行了规范和创新,形成了四个乐章的套曲形式。第一乐章因为是全曲的“第一炮”,往往精力充沛,结构严密,节奏紧凑;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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