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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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办展参展活动的规定、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新出政发[2014]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01.20
【实施日期】2014.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规定等制度的通知
(苏新出政发〔2014〕5号)
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办展参展活动的规定》、《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20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省局党组三十条实施办法,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按照即知即改要求,对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如下规定。

一、保证调研时间。

省局领导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

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月”活动、一次“三解三促” 驻点调研。

二、制定调研计划。

省局领导同志和各处室要根据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管理的重大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并对照执行,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局办公室负责调研计划的汇总和实施情况的督查。

三、改进调研方式。

根据决策前专题调研、决策后推进落实、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等不同调研目的,合理确定调研方式,侧重安排与调研主题相关的人员进行座谈讨论,多到与调研内容相关的地方和单位考察,加强与不同层面人员的交流,把问题了解清楚、研究透彻。

调查研究应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主,不作一般性工作指示。

各调研点不要事先布置,不要专门制作展示牌,更不能弄虚作假。

提倡开展不打招呼、不层层陪同、不走规定路线、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性调研,重在了解真实情况。

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反馈,并抓好问题解决的督促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局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每年开展的调研活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随机性调研。

建立健全局领导和处室基层联系点制度。

局领导和处室赴联系点开展工作,既要了解
分管工作,也要了解全面工作,对需要其他局领导和处室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交相关局领导和处室办理。

基层联系点由办公室征求处室和局领导意见后提出建议,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

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到基层发展一线,多到行业工作一线,零距离接触群众和基层干部。

要安排更多时间与群众和基层干部直接交流沟通,鼓励干部群众讲真话、讲心里话,面对面听取意见,实打实解决问题。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涉及政策层面的要带回来认真研究,并及时将结果对群众进行反馈。

五、注重研究和解决问题。

调研既要围绕事关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调研主题,选择工作好的单位,总结推广经验;更要强化问题导向,深入困难多、矛盾多的单位和地区,研究和解决精品生产、教材教辅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新闻“四假”、侵权盗版、农家书屋等工作中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应付式、例行公事式调研,力戒走形式、走过场。

重点专题调研要写出书面报告,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必要时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

对每年的调研报告进行选编汇总,印制成册。

六、加强统筹协调。

局领导到基层调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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