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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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国税制概述
• 第一节税收及税收制度概述
• 第二节税法的构成要素
• 第三节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
• 第四节税收征纳制度
• 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
学习目的:
•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理解税收的概念,了解其特点和作用,掌握我国税收体系,税收的分类;掌握税制的各组成要素,理解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理解权利主体的含义及其的权利与义务;税收征管的各项制度中,理解凭证、账簿管理制度、发票的使用与管理制度和税务检查制度,掌握税务登记制度、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制度;税收法律责任等。
2.1 税收及税收制度概述
2.1.1 税收概述(P27)
1、税收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按照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或者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对概念的理解: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征税;税收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税收是经济术语。
3、税收的产生
• 税收的产生的三个条件:
①剩余产品普遍化。
②国家职能专业化。
③税务部门独立化。
• 税收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不成熟到比较成熟,不完善到比较完善,不合里到比较合理的发展演变过程。
4、税收的特征
①强制性
②无偿性
③固定性
5、税收的基本职能
有三大基本职能:
①取得财政收入职能。
②调整经济运行职能。
③调整社会分配职能。
6、税收的分类
⑴按正税对象不同
①流转税类;②资源税类;③所得税类;
④特定目的税类;⑤财产行为税类;⑥关税。
⑵按税收管理和收益权限
①中央税;②地方税;③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⑶按税收负担转移性分
①直接税;②间接税
直接税不可转嫁(如:所得税);
间接税可转嫁(如:消费税)。
⑷按计税的依据分
①从价税;②从量税。
③复合税(从价、从量税)
⑸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分
①价内税;②价外税。
⑹其他分类
货币税、实物税和力役税;国内税和国外税;主体税和附加税。
7、税收法律关系(71)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所规定的,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⑴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①权利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征税人)和纳税主体(纳税人)。
②权利客体: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③法律关系内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⑵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①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
权利:依法征税;进行税务检查;对违章者进行处罚等。
义务: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等。
②纳税主体的权利、义务
权利:多缴税款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
义务: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
⑶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①产生:发生了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和事实。
②变更:发生了税收法律关系变化的客观情况,如修改税法、新税收优惠、纳税人转业等。
③消灭:发生了税收法律关系终止的客观情况,如已完税、批准的免税、企业停业、某种税法被废止等。
2.1.2 税收制度的含义(P34)
1、税收制度的概念
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单位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2、税收制度的理解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税收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制度指的是国家的各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的总称。狭义的税收制度则是指国家的各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它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的税收规定,等等。
• 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大部分。
•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具体规定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程序、发票管理、税务争议处理等内容。
•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2.1.3税法的含义
1、税法的概念
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
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的理解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证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2.1.4税收、税制、税法的关系
1、税收是一种分配方式,是经济范畴;税制是一国家或地区对其税收行使管理权的管理制度;税制的确立总是以法律形式来加以体现的,这种法律就是税法,税法是实施税制的法律规范。
2、税法是税收制度和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收制度是税收的本质的具体体现。税制决定税法,税法为税制服务。
2.2 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税法应当具备的必要因素和内容,也称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一般包括总则、征税人、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罚则、附则等。
1、总则
• 立法依据、立法目的、使用原则。
2、征税人
• 是指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因税种的不同,可能有不同的征税人。关税的征税人为海关,农牧业税的征税人为财政机关,其他税种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
3、纳税人
•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也叫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 有些税款,为了有利于征收管理,由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或收取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这样的按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称扣缴义务人,如个人所得税,多数项目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 代征人,即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