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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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七年十一月
目 录
1 项目背景 (2)
2 国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情况 (3)
3 国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情况 (6)
4 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9)
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分类 (9)
4.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具体内容 (10)
4.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立位置 (12)
4.4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的构造 (14)
4.5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制作及管理与维护 (16)
4.6 饮用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设计思路 (1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饮用水安全关系千百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并设立标志以明确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是保护饮用水源的非常有效的管理手段,也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在《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中指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中指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明确规范了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技术和方法,为各地方政府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供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9.4条指出“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
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范围及保护要求告知公众将有助于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因此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最大可能免受人类活动影响、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执法会议上也强调“对未按规定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源地,要限期分级划定,未树立标志牌的饮用水源地要限期树立标志牌”。
实际上,从1989年起,我国部分省市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其中大多规定了需要在明确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设立警示标志。为此,部分省市也就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的内容和制作进行了规定和管理。但是,由于内容不够统一,制作缺乏标准,各地保护区划分工作随意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护区标志作用的发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2007年9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以环科便函[2007]24号下达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任务通知,责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的编制任务。
2 国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情况
在美国,根据《安全饮用水水法案》的要求,各州分别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发展规划,其中的很多项目都是自愿性的,其主要目的是对公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鼓励人们积极的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行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警示牌的设立是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对相关资料的调研结果可以发现美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自主权较大,饮用水源标志牌的图形、内容、材质等一般由各州分别规定采用。
(2)在标志牌的图形和内容上,大多图文并茂,采用人性化的语言,易于公众接受。
(3)除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立标志牌以外,各州还在保护区周边的高速路、主干道上设立道路警示牌,提示司机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的设立及形式内容等一般都要符合当地交通管理的要求。
图1 美国水源标志牌(1) 图2 美国水源标志牌(2)
图3 美国水源标志牌(3)
美国密西根州环境部推荐多个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道路标志供各地区选择使用:
图4-图9 美国密西根州水源标志
美国环保局水办公室(Office of Water)在2000年的5月出台了一项题为“饮用水水源评估公众参与”(Community Involvement in Drinking source
water assessment)的文件(EPA 816-F-00-025)。在该文件中详细的说明了饮用水水源评估的四个步骤,公众怎样参与到饮用水水源评估过程中以及公众怎样利用饮用水水源评估的相关信息开展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活动。其中,美国EPA 制定的饮用水水源评估的四个步骤是:
(1) 划分饮用水水源评估区域;
(2) 在划分区域建立潜在污染源清单;
(3) 确定导致饮用水水源污染的供水来源;
(4) 将该确定信息传达给公众。
在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活动方面,该文件提供了多种不同的形式,例如,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举办宣传活动,派发资料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文件第一页的右上角采用了如下图所示的图形符号作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标志。
图10 美国“饮用水水源评估公众参与”文件的封面图形 欧洲一些主要国家也普遍在道路上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警示和提醒标志,如瑞典的主要道路上既设置有驶入水源保护区的警示和提醒标志,也有设置在驶离保护区的告知标志。
3 国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情况
目前,我国的水环境状况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饮用水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国地方政府都相继制定了有关地方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和条例,从而为地方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了指导。
在大多数地方的饮用水水源相关规定中,都包含了对饮用水水源标志的规定。例如,《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生活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