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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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
金山区山阳镇龙航路580号
57241291
7
金山区金山卫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金山区金山大道4258号
57260465
8
金山区张堰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金山区松金公路2520弄16号
57213297
9
金山区廊下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金山区廊下镇益民路56号
57391057
10
金山区吕巷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金山区吕巷镇南溪街3号
金山区朱泾镇新农浦银路438号
57345816
3
金山区亭林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金山区亭林镇新建新村55号
67231372 57382344
4
金山区金山工业区动物检疫申报点
金山工业区高林路115号
57270984
5
金山区漕泾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金山区漕泾漕廊公路938号
57251116
6
金山区山阳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57371454 57203706
11
金山区漕泾生猪屠宰检疫派驻点
金山区廊漕公路256号
57251037
12
金山区枫泾生猪屠宰检疫派驻点
金山区枫泾镇兴塔镇兴寒路2058号
57365083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
畜主(场名)
联系电话
动物饲养地址
申报检疫动物
□猪□牛□羊□鸡□鸭□其它
申报数量
(□头□羽□其它)
动物用途
□屠宰□饲养□种用□乳用□参展□演出□比赛□其它
申报方式
□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
预约检疫时间
年月日时
畜主其它说明:
畜主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月日
动物屠宰检疫申报单
申报单位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本(2篇)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本(2篇)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本丶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养殖场的生猪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场地检疫申报。

二丶生猪在出场前2—____天(或当日)向当地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检点)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三丶生猪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丶生猪经当地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检点)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丶运输生猪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丶货主凭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丶经营。

生猪调出县境的须凭当地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检点)开据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换取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

七丶未经检疫的生猪禁止调离本场。

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实行隔离观察丶治疗。

八丶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九丶违反上述条款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场长工作职责一丶负责养殖场的全面管理与技术工作。

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提交前阶段工作情况和下阶段经营管理计划。

二丶严格按照生产程序和各项技术要求,对生产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三丶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

四丶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完善管理措施。

五丶掌握和了解市场信息,组织开拓销售市场,开发原材料供应基地。

六丶负责落实场规场纪,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团结全场上下一心,圆满完成生产计划和利润指标。

防疫员工作职责一丶严格执行养殖场免疫程序,配合技术人员对各种疫苗的免疫效果进行检测。

牢固树立养重于防丶防重于治的理念。

二丶负责全场的免疫接种工作,并对免疫批次丶日龄丶头数丶免疫日期和疫苗产地丶批号丶使用剂量等情况,认真写记录。

三丶负责全场的消毒组织工作,并负责场内医疗器械丶防疫器械的卫生消毒工作。

四丶严格按技术规范使用和保存疫苗。

临近失效期的疫苗必须及时报送厂长处理。

失效疫苗不准使用。

稀释后的疫苗要求两个小时内用完,疫苗瓶及剩余的疫苗要集中保存妥善处理。

动物检疫申报单

动物检疫申报单

附件1:
动物检疫申报单
(一式二份由申报人填写)
No. 申报人: 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源: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本批动物、动物产品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特申报检疫。

申报人签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
(一式二份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填写)
No.
处理意见:
口 受理:本所拟于 年 月 日 时派员到 (地点)实施检疫。

口 不受理:理由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
附件3动物检疫现场记录表
动检处〔〕年第号
附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受检单位或者个人,一份存签证机关。

2、数量单位:公斤、头、只、羽。

申报检疫动物饲养信息确认表(禽类)

申报检疫动物饲养信息确认表(禽类)
是否执行休药期
□是 □否
停药时间
月 日
饲养场(户)生产记录
内容
时间
投药情况
(名称、剂量、厂家)
防疫情况
(疫苗种类、数量、厂家)
消毒情况
(品名、方式)
备注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我承诺: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随检疫申报单、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存档。
申报检疫动物饲养信息确认表(家禽)
申报人姓名
饲养地点
报检动物类别
数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是否经强制免疫并在有效期内
□是 □否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符合□不符合
养殖场疫情(六个月)
□有 □否
是否疫区
□是□否
是否种禽或种蛋
□是 □否
健康状况
□良好 □差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02•【文号】农医发[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申报书、动物检疫标志等样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应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并行使用到2011年2月28日。

上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生产订购原则上按照《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农牧发[1998]6号)执行。

各省也可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选择一家其他企业订购。

所选的企业由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我部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后,方可生产相关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具体印刷要求由我部通知相关生产企业,各生产企业需定期向我部报送有关证明生产及发放情况等。

附件: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3.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附件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不合格动物填写相关填报示范

不合格动物填写相关填报示范
(如:折合成1头猪)
4、检疫中遇到非重大动物疫病,而且已经确诊或货主已认可检疫结果时,检疫处理通知单的 填写:
✓ 处理依据应当是:《中华人民人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生猪产地 检疫规程》或《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 处理决定应当是: 对动物:
由你(单位)在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下,对这XX头动物(写具体某种动物)作焚毁(或掩埋) 处理 ;
对动物产品: 由你(单位)在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下,对该批XX公斤(折合成XX头X)XX动物产品(写具
体某种动物产品)作焚毁(或掩埋)处理。 ;
4、检疫中遇到非重大动物疫病,而且已经确诊或货主已认可检疫结果时,同步检疫记录的填 写:
产地检疫填写流程及样式4:动物产地无害化处理记录
4、检疫中遇到非重大动物疫病,而且已经确诊或货主已认可检疫结果时,检疫处理通知单的 填写:
➢ 注意事项: ➢ 1、引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准确; ➢ 2、产地检疫中动物的单位应当是头,屠宰检疫中的单位应当是公斤。 ➢ 3、无害化处理记录填报时,单位只有头,没有公斤。整头动物不合格的计入“不合格动物数”。 ➢ 4、但鉴于屠宰无害化处理后国家对当事人的补贴操作,在单位公斤后建议用括号注明折算头数
5、检疫中遇到不可食用的修割或废弃生猪产品时,检疫处理通知单的填写: 屠宰检疫填写流程及样式2:无害化处理记录填报
6、在产地检疫或宰前检疫中遇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时,检疫处理通知单的填写:
➢ 引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准确; ✓ 处理依据应当是:《中华人民人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第四十八条,《生猪产地
屠宰检疫填写流程及样式1:同步检疫记录填报

猫产地检疫规程2023

猫产地检疫规程2023

猫产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猫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猫的产地检疫。

2.检疫范围及对象2.1检疫范围人工饲养的猫。

2.2检疫对象狂犬病、猫泛白细胞减少症。

3.检疫合格标准3.1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2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

3.3临床检查健康。

3.4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程序4.1申报检疫货主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以下材料。

4.1.1检疫申报单。

4.1.2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猫,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提供检疫申报单、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进出场记录。

鼓励使用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申报检疫。

4.2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审查情况和当地相关动物疫情状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或协检人员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4.3查验材料4.3.1查验申报主体身份信息是否与检疫申报单相符。

4.3.2了解饲养场(户)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动物疫病发生情况。

4.3.3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猫,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是否真实、进出场记录是否完整。

4.4临床检查4.4.1检查方法4.4.1.1群体检查。

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猫群体精神状况、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食情况及排泄物性状等。

4.4.1.2个体检查。

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猫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4.4.2检查内容4.4.2.1出现行为异常,有攻击性行为,狂暴不安,发出刺耳的叫声,肌肉震颤,步履蹒跚,流涎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狂犬病。

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操作规程

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操作规程
4.4再出证说明
如果官方兽医检疫之前打印的合格证明跟实际检疫情况内容不一致,需要进行把原来的证明作废,于重新填写检疫合格证明于进行打印新的证明。具体方法如下: 进入“报表查询”模块,找到原来受理的动物产地申报表,并双击调出原来的申报单
在调出的申报单中,点击按钮,点击单据下面的系统会重新生成一张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提示是否清空原有的证明,受理人进行重新填写更正后,重新打印出新的合格证明出来。
3.4全国行政区域编码
操作方法:点击基础信息——“全国行政区域编码”,进入“全国行政区域编码”界面,如图所示:
进入“全国行政区域编码”,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出现对话框里点击‘是’按钮进行动物信息的更新。最后选择,刷新“全国行政区域编码”。
第四章 业务流程处理
这章主要讲述日常业务的操作,在进行动物 或动物产品,下同 检疫之前,货主首先要填写动物检疫申报单并经村级防治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后提交给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官方兽医,由官方兽医进行受理、现场检疫动物、录入检疫申报信息、填写受理单和现场检疫记录并要求货主在现场检疫记录上签字,官方兽医对经现场检疫动物确认检疫合格的,打印检疫合格证明交给货主,对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给货主。对打印错误的检疫合格证明,官方兽医应在检疫合格证明写上“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交检疫证章管理员核销,同时将电子出证系统内的相应信息作废。
1.取消组合
2.填充颜色
3.调整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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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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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动物及动物产品种类信息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本(3篇)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本(3篇)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本尊敬的检疫部门:我是一名来自XX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即将参加一个国外展览会,并携带了数只活动物前往参展。

在此,我特向贵部门申请动物检疫服务,希望能够获得相关的检疫手续。

根据我司了解,为了防止动物疾病的跨境传播,贵部门对进出口动物都有严格的检疫要求。

为了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国家动物疫情安全,我们希望能积极配合贵部门进行必要的检疫工作。

以下是我们即将携带的动物情况及相关资料:1. 动物种类:狗、猫、鸟类数量及品种分别如下:- 狗:2只,品种为金毛和拉布拉多;- 猫:1只,品种为英国短毛猫;- 鸟类:3只,品种为鹦鹉。

2. 动物健康情况:- 狗猫:经过定期兽医检查,所有动物均健康,无疾病。

- 鸟类:除了健康证明外,我们还有鸟类健康检测报告,证明其健康状况良好。

3. 动物运输:- 我们将使用适宜的动物运输箱进行运输,确保动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良好的舒适和安全。

- 我们还会提供详细的运输计划、航班信息以及抵达后的处理方式等。

4. 动物检疫要求:- 我们承诺遵守贵部门的检疫要求,包括提供必要的动物健康证明、疫苗接种证明等。

- 如果贵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更详细的检疫工作,请提前告知,我们将积极配合。

希望贵部门能够尽快审批我们的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检疫服务。

我们深知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也非常重视保护动物健康和遵守相关法规。

我们期待与贵部门合作,共同维护国家的动物检疫安全。

谢谢!XX公司XX年XX月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本(2)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检疫动物基本情况1. 动物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申报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动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动物性别分布:___________________5. 动物年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6. 动物品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二、动物健康情况1. 是否有疫病发生史:_______________2. 动物是否接种过疫苗:_____________3. 最近一次动物健康检查日期:______三、动物养殖环境情况1. 饲养场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2. 饲养场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3. 养殖环境卫生状况:_______________4. 养殖设施是否符合标准:__________四、其他申报事项请在此栏目详细说明申报对象的其他相关事项,例如动物领养、交易记录、动物运输等。

动物检疫现场记录

动物检疫现场记录

场(户)
申报动物检 疫数量
免疫有效保 护期内
□在 □不在
养殖档案记录 查验材料与
疫情调查
□符合 □不符合
佩戴畜禽 标识与档
案记录
□相符 □不相符
非封锁区未 发生疫情
□是 □否
养殖场疫情 (六个月 内)
□有 □无
小反刍兽疫免 疫超过21天
□是 □否
羊群最近 21天未引
进活羊
□是 □否
小反刍兽疫 血清学抽检
动物检疫现场记录
(配套使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
申报单编号:
申报检疫时间
年月日时
现场检疫 时间
年月日时
基本情况
现场检疫地点 任县
场(户)主 姓名
抽检动物耳标 号码/禽类数
量 《动物防疫条
件合格证》 (养殖场和养
殖小区)
□有 □无


检疫动物 种类
防疫档案 (散养免
疫证)
□有 □无
用途 经强制免疫
□是 □否
□不正常

□正常
□正常 □不正常
排泄物检
其它项目检


□不正常
官方兽医 签名
场(户)主 确认
签名
我见证了以上检疫过程,情况属实!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注:1、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应附实验室检测报告单原件 2、附养殖场(户)“瘦肉精”两书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同批次“瘦肉精”抽检记录 3、附小反刍兽疫血清学检测报告
□合格 □不合格
小反刍兽疫 日常监测免
疫抗体
□合格 □不合格
其它项目查验 (种畜禽、种
蛋)
检查方法
□群体检查

动物检疫申报单检疫

动物检疫申报单检疫

《动物检疫申报单》使用和填写说明1.本单用于动物、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申报及换证检疫申报等。

2、本单大小规格为26cm ×18.5cm。

单面印刷装订成册。

3.主要项目的填写编号(申报单):为8位数编号—动物检疫申报点2位数编码+年份未两位+ 4位数字顺序号,动物检疫申报点2位数编码由市级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本级具体负责管理的动物检疫申报点自行编号并备案,4位数字顺序号由动物检疫申报点自行编号,应避免重复编号。

申报单编号(受理单):填写本次申报受理对应的申报单编号的后四位顺序号。

申报人:义务申报人为货主,申报人为个人的,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申报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全称。

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和真实单位名称;由申报人或其代理人提供其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籍簿等身份证明文件及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动物和动物产品种类:写明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牛”、“羊”等,“猪皮”、“羊毛”等。

数量及单位:数量及单位应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贰佰张、伍仟公斤。

来源: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地乡镇名称。

启运地点: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乡、村名。

启运时间:动物和动物产品离开经营单位或生产地的时间。

到达地点: 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或乡镇名。

申报人签字:申报人为单位的,由负责申报检疫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合法印章;也可由该单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有效的委托证明书,委托指定专人代表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动物检疫申报业务,并由委托单位依法承担有关责任,如此,此栏可由申报单位委托指定的人员签字即可,不用再盖单位印章。

货主为个人的,个人签名即可。

不受理理由:简要填写不符合检疫的条件。

不填写的栏目画“——”线。

犬产地检疫规程2023

犬产地检疫规程2023

犬产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犬的产地检疫。

2.检疫范围及对象2.1检疫范围人工饲养的犬。

2.2检疫对象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

3.检疫合格标准3.1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2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

3.3按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且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

3.4临床检查健康。

3.5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程序4.1申报检疫货主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以下材料:4.1.1检疫申报单。

4.1.2狂犬病免疫证明、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

4.1.3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犬,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提供检疫申报单、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进出场记录。

鼓励使用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申报检疫。

4.2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审查情况和当地相关动物疫情状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或协检人员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4.3查验材料4.3.1查验申报主体身份信息是否与检疫申报单相符。

4.3.2了解饲养场(户)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动物疫病发生情况,确认犬已按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3.3查验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3.4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犬,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是否真实、进出场记录是否完整。

4.4临床检查4.4.1检查方法4.4.1.1群体检查。

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

2024年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范文1、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每个乡镇不少于____个,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管辖范围、官方兽医和联系电话。

2、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____天申报检疫;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随时申报。

3、出售、运输乳运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____天申报检疫。

4、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____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5、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____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6、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7、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

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8、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9、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方可离开产地。

派驻官方兽医(包片)管理制度1、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2、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官方兽医包片管理。

3、派驻官方兽医及时动态了解养殖场所动物免疫、疫病发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出栏、补栏等情况,强化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4、包片官方兽医应对所包区域散养户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登记每一家养殖户的养殖、疫病防控、耳标佩戴、动物流通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专门档案。

5、官方兽医应对下去内出售或运输的动物实施检疫。

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6、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

在所管辖区的官方兽医的监督下。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目的地: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
检疫标志号:对于“带皮猪肉产品”,填写检疫滚筒印章号码;其他动物产品按我部有关后续规定执行。
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A)
编号:
货主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省市(州)县(市、区)
承运人
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
运载工具牌号
装运前经消毒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运载方式:根据不同的运载方式,在相应的“□”内划“√”。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照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到达时效: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用汉字填写。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并签署日期。
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目的地: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
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申报书、动物检疫标志等样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应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并行使用到201 1年2月28日。

上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生产订购原则上按照《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农牧发[1998]6号)执行。

各省也可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选择一家其他企业订购。

所选的企业由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我部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后,方可生产相关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具体印刷要求由我部通知相关生产企业,各生产企业需定期向我部报送有关证明生产及发放情况等。

附件: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3.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附件1 动 物 检证 明(动物A )第 联 共 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动 物 检证 明(动物B )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附件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部统一设计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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