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GC-ZY-04 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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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RFGCZY项目文档管理作业指引

(现场管理)RFGCZY项目文档管理作业指引

项目文档管理作业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作业指引目的统一项目文档管理标准,规范项目文档的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各个项目文档收集、分类、编号、登记、流转、存档、借阅、移交、作废及销毁。

三、定义3.1项目文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由工程部负责保存及管理的各类文书、图纸档案及上墙资料文档。

项目竣工验收后,将按规定移交城建档案馆、物业公司、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四、职责4.1工程部4.1.1负责按照本指引执行本部门文档的管理工作:4.1.2负责对外发放的项目文档及对内重要信息文档的审核、批准;4.1.3负责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程管理活动。

4.2相关部门4.2.1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提供项目各阶段的必要文件及相关配合。

五、关键活动描述5.1项目文档分类5.1.1项目文档的分类(具体参见《项目文档分类对照表》)5.1.2工程部上墙资料5.2文档登记与流转5.2.1工程部发文1)工程部发文分为“以公司名义发文”和“以工程部名义发文”两种。

以公司名义发文即“公司发文”,具体要求及程序见《公文管理制度》。

以工程部名义发文即“工程部发文”,工程部发文统一以工作指令、联系函两种形式下发,相关规定如下:➢工作指令工作指令是技术经济类文件,分为设计变更类和非设计变更类。

设计变更文件应按照“设计变更审批表”、“工作指令单”、“设计变更确认单”、“设计变更统计表”的顺序装订,应单独存一份作为竣工图变更文件移交城建档案馆。

非设计变更类指令单包含现场签证、奖励或违约扣款等,应按照“非设计变更审批表”、“工作指令”、“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

工程文员应跟踪工作指令的审批过程直至下发、存档。

并定期对工作指令下发的情况进行清查,保证文件及时下发、避免漏发重发等现象。

➢联系函联系函是工作指令以外的其他发文,如工程部对垄断部门工作联系往来的文件;工程部直接对施工单位来函回复的文件;表扬信、确认函等。

2)发文流程:经办人根据部门发文模板拟稿,经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同意后,由工程文员加盖部门公章后发出,并保存原件并进行台账登记、归档。

工程验收要点作业指引

工程验收要点作业指引

工程验收要点作业指引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是检验工程质量、确认工程安全、确立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贯彻始终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工程验收的具体要点和作业指引。

一、工程验收的基本要点1.1 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是工程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建筑、机械、电器、通信等技术设备要进行细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1.2 安全验收安全验收是工程验收不可忽视的环节之一。

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需要关注工程的安全性能,特别是对建筑、桥梁、隧道等工程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程不会存在安全隐患,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

1.3 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工程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需要检查工程的各项功能是否完好,特别是对电器、通讯、空调等设备的检查,确保工程可以正常运行。

1.4 环境验收环境验收是工程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需要检查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例如建筑物和道路对于噪音、空气质量、水质安全等是否有影响。

二、工程验收的作业指引2.1 验收前准备进行工程验收前,需要做好验证准备工作,包括确认验收的标准规范、保证验收人员准确理解验收标准规范、整理检查清单等。

2.2 工程验收的步骤1.准确了解验收标准规范以及工程设计要求,以便进行全面的检查;2.将检查标准统一列成清单,明确每个检查项;3.依次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4.记录每项检查项的结果;5.每项检查初始化之后,还需要分类进行整理,以便于后续的分析和处理。

2.3 工程验收的问题处理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一般如下:1.针对问题进行分类,对问题的性质、原因、影响进行全面调查,以便快速找到解决方案;2.对问题进行呈报,得到业主的回应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3.对问题的处理要及时跟踪,直到处理彻底。

三、结论工程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而工程验收又需要有系统的验收标准,需要有全面的检查清单,以及进行完整的问题处理过程。

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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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目的
1.1规定验收各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2.适用范围
2
2.1适用于对公司开发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
3.1专项验收:需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的验收,如水、电、气、消防、电梯、环保、档案、规划、民防等。
4.2.1根据需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5.工作程序
5
5.1验收标准:
5.1.1公司验收标准应作为合同相关条款。
5.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
1.1
5.2.1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单位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
a.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
3.2竣工验收:指项目公司工程组织的,由政府质监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的综合验收。
4.职责说明
4
4.1项目公司工程
4.1.1负责实施工程项目过程控制,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4.1.2负责施工阶段备案资料工作。
4.1.3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2其他部门/专业
6.支持性文件
4.
5.
6.
6.1《项目工程管理流程》
6.2《综合验收及物业移交管理办法》
7.相关记录
7.
7.1《分户验收实测实量记录表(公共部分)》
7.2《分户验收实测实量记录表(水电安装)》

第25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第25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第二十五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作业指引(摘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开发项目。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专项验收: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参与的竣工专项验收,如人防、消防、燃气、防雷、环保、规划、园林绿化、室外道路及管线等。

2、竣工验收: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政府质监部门参加的验收。

竣工验收同时也是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最后一项重要工作。

3、综合验收:指竣工验收备案后,交付准备前,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组织,从客户收楼角度对室内外装修、园林景观、小区市政等观感效果、使用功能、大市政配套、公共环境、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综合检查和工程质量交付评估。

第四条本指引中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标准若与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和地方标准相矛盾处,以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和地方标准为准。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能分工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城市公司组织,物业公司参与、配合。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体系中相应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能划分详见表1:表1: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根据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和验收方式,工程验收分为专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竣工预验收、分户验收(竣工初验)、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三大类。

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可将验收过程合并为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一次性进行。

2、于计划竣工验收日前120d,由城市公司工程总监负责会同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等部门应与施工单位沟通工程进度,梳理剩余工程量和专项验收,编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计划》(附件1)。

第一节专项验收第七条园林绿化和室外道路及管线、电梯、消防、人防、燃气、防雷专项验收:1、承包商完成相应专项内容并自检合格,施工单位编制并监理单位提交专项工程竣工报告,填写《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件2),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

由城市公司工程总监组织设计部、物业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对该专项共同验证。

注:园林绿化、室外道路及管线验收于计划交付日前45d完成;城市公司营销部参加园林绿化和室外道路及管线的验收。

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1指引概况2工作程序2.1基础工程验收2.1.1基础工程重点包括桩基、地下室等项。

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向监理单位申请初验;2.1.2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监理单位组织由质监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承包商参加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2.1.3基础工程验收不合格则由监理单位发通知给承包方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取得基础核验证明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2.2过程隐蔽验收2.2.1隐蔽工程,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隐蔽记录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2.2.2监理单位在接到隐蔽验收申请后,及时派专业工程师参加验收,并通知项目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监理工程师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2.2.3未进行隐蔽验收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作业。

2.2.4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及复杂性,公司可以选择项目公司或总部相关部门参与验收,具体可参照权责表。

2.3主体结构验收2.3.1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及项目公司工程部递交结构验收申请。

2.3.2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初验,如认为主体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由监理单位组织由质监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承包商参加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2.3.3主体工程验收不合格则由监理单位出通知给承包商进行整改,监理单位及项目公司工程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复验。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下一工序的施工。

如果质监站发出整改通知,则应按质监通知进行整改。

2.4售楼样板间、售楼处等示范区验收2.4.1售楼样板间、售楼处、售楼公共部分装修园林、绿化、等分包工程,在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属于监理范围内的)及项目工程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项目监理部(属于监理范围内的)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核,如认为该项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进行内部初验收。

内部初验收合格后,项目工程部组织营销管部、设计管控部、营销品牌中心、设计研发中心、工程运管中心、项目监理部(属于监理范围内的)共同参与进行正式竣工验收,合格的填写《分包工程验收单》,对存在问题的填写《工程整改通知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科学有效地安排项目竣工阶段各专业验收流程,确保报验工作满足竣工备案及交付条件。

2术语竣工备案: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到备案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明项目竣工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是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

3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城市公司开发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4关键活动描述4.1竣工验收准备4.1.1由城市公司分管工程领导组织,工程部经理负责、前期部、销售部参与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计划》,经城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平台规划设计管理中心和工程采购管理中心备案。

4.1.2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收集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报工程部审核。

4.2专项验收4.2.1专项验收工作由工程部确认达到验收条件后,前期部负责向政府办理报批工作。

4.2.2专项验收事项包括:主体备案、给水验收、广电和电信及弱电验收、高低压配电、强电验收、电梯验收、天燃气验收、空气检测、消检、防雷检测、电检、节能验收、分户验收园林绿化竣工、竣工测绘、终测绘、人防验收、绿化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4.2.3各专项验收流程说明(参考):4.2.4其他专项验收如供水、广播电视、卫生防疫、教育配套(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其他配套(如农贸市场、小超市、医疗所等)等验收参照上述专项验收执行。

4.3工程竣工验收及整改4.3.1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监理单位负责,竣工验收由工程部负责。

2)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经理签署同意之后才能进行。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工程部提供以下资料:a)完成各专项验收的验收证明文件。

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d)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e)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引

建筑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引

部负责办理验收后的相关批复手续。
4.2 配套设施验收(可与各专项验收同时进行) 4.2.1 住宅生活永久供水系统验收: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督促供水公司按项目进度计划完成供水工
程,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通知当地自来水公司验收并正式通水,办理自来水公司 出具的《同意安装永久用水表安装表》。对使用地下水的,需经过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2.2 永久用电验收: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督促电力工程施工单位按项目进度计划完成供电工程,工 程竣工后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通知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办理由电力主管部门出 具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4.2.3 市政工程(道路、雨、污水排放系统验收):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督促市政设施施工单位按项 目总进度计划完成市政工程,工程竣工后工程部负责通知当地市政管理部门验收并跟踪取得 《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一般排水系统需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 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市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 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4.2.4 电信网络验收: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督促电信设施施工单位按项目总进度计划完成电信工程, 工程竣工后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向当地电信局报验并组织验收,办理电信局出具的《管线工程
本、施工、监理初验

工程部组织设计、成 本、施工、监理、设计
单位初验 工程部组织设计、成 本、施工、监理、人防
设计单位初验 工程部组织设计、成 本、施工、监理、环保
设计单位初验 工程部组织设计、成 本、施工、监理、市政
设计单位初验
消防局
人防办
环保局 市政管理
部门
验收成果 程竣工报告、 绿化验收合
格证 精装工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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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一、作业指引目的
明确验收各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验收管理。

三、职责
3.1工程部
3.1.1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各专项和专业验收,并最终完成竣工验收;
3.1.2对验收过程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并最终达到验收要求;
3.1.3协助获取工程项目竣工备案表;
3.1.4组织物业移交。

3.2开发中心(部)/市政部
3.2.1组织外部测绘机构进行竣工测绘工作。

3.2.2组织当地规划局、消防局的规划及消防验收,并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
证文件。

3.3相关部门
3.3.1参与相关专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工作。

四、关键活动描述
4.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4.1.1隐蔽工程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将相关资料报现场监理工程师,
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4.1.2重点部位或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设计单位、质监站(有必
要时)共同检查验收。

4.1.3工程部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隐蔽工程报验需提前的时间,以便于工作的安排。

4.1.4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指明发生部位、问题情况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查,并
将情况记入工作日志中。

4.1.5隐蔽工程验收完成,符合要求,应及时签认报验单及相关技术文件。

4.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2.1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交工程质量报验单。

4.2.2现场监理人员会同施工单位质安员到现场按检评标准实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签证,
对存在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2.3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报验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

4.2.4施工单位整改后经复检两次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4.2.5一般的分项工程由工程部验收签证,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由设计人员参加。

分项工程未经验收或
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2.6分部工程的验收由工程部组织检查验收,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设计管理部、
施工单位等参加验收并签证。

需验收的分部工程一般有:
1)地基基础(包括地下室)分部工程;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3)装饰分部工程。

4.3专项验收
4.3.1面积测绘与规划验收:
1)当工程达到规划验收要求后,工程部及时通知开发中心(部)组织外部测绘机构进行竣工测绘
工作,并组织当地规划局的规划验收,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文件。

4.3.2市政工程验收:
1)市政部负责组织市政工程承包单位向市政管理部门申报验收及取得相关验收证书并办理开通
手续。

2)燃气工程施工完毕后,市政部组织促燃气工程承包单位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按合
同约定时间结点通过验收。

4.3.3电梯工程验收:
工程部负责组织电梯工程施工单位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及取得《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4.3.4消防工程验收:
工程部组织,市政部配合,完成消防工程承包单位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及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

4.3.5人防工程验收:
工程部组织,开发中心(部)配合,负责要求人防工程承包单位按照进度计划要求取得《人防工程验收证书》。

4.3.6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和水质化验检测
1)工程部组织室内环境检测取得相关报告。

2)市政部组织水质化验检测取得相关报告。

4.3.7其他专项工程验收监督
1)专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向工程部申请初验。

2)工程部经审核,确认现场已达到初验标准,则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
人员到现场进行专项工程初验。

3)验收中的整改意见,由工程部督促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确认现场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到现场
进行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验收合格文件。

4.3.8档案预验收
1)工程部负责搜集汇总现场竣工资料,并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部督促总包单位搜集汇总所有资料、移交档案馆,并办理档案认可文件。

4.4外部竣工验收与备案
4.4.1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1)完成规划、水质、电梯、人防、防雷、消防、室内环境、环保、节能、分户验收、无障碍设施
等专项验收,并取得相应验收合格文件;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6)参建各方出具的评价报告、施工总结等;
7)当地档案部门出具的预验收证明;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9)付款证明和发票。

4.4.2施工单位向工程部申请竣工初验,工程部主持竣工初验。

验收中的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负责
整改,工程部监督实施。

4.4.3初验整改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申请竣工验收,工程部组织质监单位、监理单位、施工
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竣工验收。

4.4.4在完成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应验收文件后,由开发部门负责到建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手续,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4.4.5所有资料按验收意见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并且专项验收过程所有的各类专项验收证明书都已
取得后,由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将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市建设工程验收档案移交书》。

五、支持性文件
5.1流程及作业指引

5.2表单及模板(参考)
5.2.1房屋验收记录单
5.2.2分户验收档案
5.2.3管道打压验收标准
5.2.4淋水专项验收标准
5.2.5竣工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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