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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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课件ppt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课件ppt

返还方式
税收返还的方式包括直接返还、 抵扣下期税款等。
其他优惠政策
投资抵免
企业若在资源开采、加工等方面 进行投资,可以享受一定的投资 抵免政策。
技术创新奖励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于在 资源利用、开采技术等方面取得 显著成果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 的奖励。
05
资源税的争议解决机制
资源税争议的解决方式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 生之日起10日内,向开采 地或者生产地的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资源的 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纳税 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和程序
征收方式
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包括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等。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课件
目录
• 资源税法概述 • 资源税的种类和征收范围 •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 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 资源税的争议解决机制 • 资源税法的实施效果和展望
01
资源税法概述
资源税法的定义和特点
总结词
资源税法是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由于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 取得的应税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人民生活水平。
资源税法的完善和改革建议
针对不同资源种类和地区差异, 进一步细化资源税税率和征收标 准,以更好地发挥资源税的调节
作用。
加强资源税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防止偷逃税行为的发生,确保税
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探索将资源税与环保税等其他相 关税种进行整合,形成更加科学 合理的税收体系,以更好地促进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
天然气资源税

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适用税率按如下规定执行:独立矿山、 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本单位应税产品税率代扣代缴;其他 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率代扣 代缴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计税 依据
(1)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3)计税依据确定的其他规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① 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为无销售额的,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 均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分析
不正确。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 当单独核算计税数量或计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 供计税数量和计税销售额的,不予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无权 核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二) 税额 计算
计税 方法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一 )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9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3)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不

第8章 资源类税法《税法》PPT课件

第8章  资源类税法《税法》PPT课件

8.1 资源税法
8.1.2.4 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 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 决定减税或免税。
○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 ○ 4. 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资源税。相应地对出口应税产品,
○ 3.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 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4.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 5.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
货款的当天。
8.1 资源税法
8.1.4.2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第8章 资源类税法
8.1 资源税法
8.1.1 资源税法基础理论
8.1.1.1 资源税法的概念
一般认为,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资源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领域及管辖海域开 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征收的 一种税。
资源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资源税纳税人之间征纳 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基本法律依据是2011年10月国 务院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纳税额的大 小,分别核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1个月为一期的,于期满后10日 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的,纳 税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0日内结清上月税款并申报 纳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 次计算纳税。

第十章-资源税法PPT课件

第十章-资源税法PPT课件

二、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基本规定
纳税 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 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内外资企业、单位、机关、社团、个人。
扣缴 义务人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 税的扣缴义务人。 在收购未税矿产品时代扣代缴资源税。
注意: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第十章 资源税法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二节 资源税法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三、城的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例10-6】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单位 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缴纳资源税的有( ) A、治炼企业进口铁矿石 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 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解析】答案为BCD。
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是各种自然资源,具体范围如下: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精矿; 5、金属矿原矿、精矿; 6、盐。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注意要求是年税额还是季度或月税额) 【例10-1】天天公司坐落于某中等城市,占用土地2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自办的 托幼机构占用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当地政府核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每平方米4 元。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税额。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20000-1000)*4=76000(元)
固体盐 盐 液体盐
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卤水(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

第9章 资源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第9章 资源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三)税率
4. 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 蒙古为11.5%、四川为9.5%、山东为7.5%。中 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7%。
5.钨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5%。 6.钼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1%。 7.其余的资源税应税产品适用税目税率
见表9-1。 8. 资源税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率)
标准规定。
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
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3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 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 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 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 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 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期限 四、纳税地点
6.非金属矿。 7.海盐。 8.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
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 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 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二)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 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河北省 包括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非金属矿
23
24
海盐
表9-1
《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
石墨 硅藻土 高岭土 萤石 石灰石 硫铁矿 磷矿 氯化钾 硫酸钾 井矿盐 湖盐

第5章 资源税《税法》PPT课件

第5章 资源税《税法》PPT课件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6〕54号)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 算或折算的规定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 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 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 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 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 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一、计税依据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 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关于精矿销售额的规定
➢ 轻稀土精矿按折一定比例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 售额。
➢ 离子型稀土矿按折92%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钨精矿按折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钼精矿按折45%钼金属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
➢ (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 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 售原煤,依照《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财税 〔2014〕7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 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其计 算公式为: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 率
一、计税依据
➢ (3)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 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 认计税依据时可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税务筹划第10章资源类税52页PPT.pptx

税务筹划第10章资源类税52页PPT.pptx
=9925×50%×30%+(5075-9925×50%)×40 %=1533.75万元
第十章 资源税类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纳税申报和缴纳 (六)例题
第十章 资源税类
(一)纳税义务人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 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 土地使用权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 ❖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该税,因产权没 转移。如抵押期满后,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权属 转移的,应征该税。
房地产交换,产权发生了转移又取得了实物形态 收入,该征收税,但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 地产的,应核实,可免。
第十章 资源税类
(二)征税范围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暂免,但联营企业再 转让的应征收。
第十章 资源税类
(十)例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05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 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 缴纳了有关税金。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 土地价款和统一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开发成 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 (不能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另知 该省规定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 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 房地产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 开发间接费用。
第十章 资源税类
(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 房地产开发费用
即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

《税法》(第二版)课件:资源税

《税法》(第二版)课件:资源税
资源税的一般情况下的课税数量是销售数量或者自用数量。 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 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 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资源税特殊情况的课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 或者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 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 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 税务机关缴纳。
六、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资源税
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
一、资源税的计税方法
一、资源税的计税方法
我国现行资源税是采取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二、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
二、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
(一)资源税一般情况下的课税数量计算
三、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四、资源税的税目和税额
四、资源税的税目和税额
见表7-1 表7-1资源税的税目税率表
四、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四、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第六章 资源税法与环境保护税法 《税法》.ppt

第六章  资源税法与环境保护税法  《税法》.ppt

定是否给予减税或免税。

5.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 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 ,资源税减征30%。
二、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矿产品的开采地或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
税。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开采或者生产应 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决定。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 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 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 关缴纳。
• 一、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
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

4.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
、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
税目、税率
税目、税率
税目、税率
第二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1、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时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符合 规定的三项费用。
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的,采用最近同类产品的销售 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2、从量定额办法征收时计税销售量的确定
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凡产品自用的,以移送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其他不能提供数量的按规定办法计算数量。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从价计征的,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税法教学课件)第7章资源类税法

(税法教学课件)第7章资源类税法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的单位和个人。
VS
征税范围
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矿产,金 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矿产品和盐。
资源补偿费的费率和计费依据
费率
根据资源的种类、开采条件、地理位置等因 素确定,一般为销售收入的1%-4%。
计费依据
以应税资源的销售收入为计费依据,也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土地的使 用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包括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区域内的土地。具体范围由当地 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税率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一般根据土地用途 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来制定,不同用途 、不同地区的土地税率不同。
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的面积 ,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和地区等级来 确定每平方米的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地方 政府一般会制定相应的减免政策,如 对某些特定用途的土地、困难企业和 低收入家庭等给予一定的减免。
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或社会 发展,地方政府会制定相应的优惠政 策,如对某些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 业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担。
效率原则
资源类税法应尽可能减少税收 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保持经济 效率。
环保原则
资源类税法应有利于环境保护 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环境 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应适当加 大税收力度。
税收中立原则
资源类税法不应影响市场对资 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避免对
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资源税税法》课件

《资源税税法》课件

小结和总结
1 学习收获
2 学习感悟
总结本课程的学习收获, 回顾重要知识点。
分享对本课程的学习感 悟和体会。
3 学习反思和建议
进行学习反思,提出对 课程的改进建议。
谢谢!
感谢您参与本次《资源税税法》PPT课件的学习。希望通过本课程,您对资源税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 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所学知识。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1
征收时间和税款缴纳
2
了解资源税的征收时间和缴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款的
相关规定。
3
税款征收程序
4
详细介绍资源税的征收程序和相关程 序规定。
征收主体
介绍资源税的征收主体,包括政府部 门和相关机构。
税收优惠和减免
探讨资源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减免措 施,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资源税的应用
资源税的意义和作用
深入剖析资源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课程安排
课程分为六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重要的知识和案例分析。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的定义和分类
了解资源税的基本定义和不同类型的分类,包 括对各种资源的征税方式。
资源税的历史演变
沿着时间轴回顾资源税的历史,并了解它在不 同时期的演变。
资源税的主要征税方式和税率
深入探讨资源税的征税方式和税率设置,以及 其对经济的影响。
资源税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探讨资源税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和影响。
资源税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分析资源税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
国内外资源税制度比较
通过案例分析,比较不同国家的资源税制度,加 深对资源税的理解。

第八章 资源税税法《税法》PPT课件

第八章 资源税税法《税法》PPT课件

8.2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8.2.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法律
► 8.2.2.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 8.2.2.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 8.2.2.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土地所在地区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人口标准(人) 50万以上 20万~50万 20万以下 —
税额幅度
10~50元 8~40元 6~30元 5~25元
计税单位
每平方米 每平方米 每平方米 每平方米
税额标准 每平方米10~50元 每平方米8~40元 每平方米6~30元 每平方米5~25元
8.3 耕地占用税法
★ 8.3.2 耕地占用税的基本法律
► 8.3.2.4耕地占用税的优惠内容
• (1)耕地占用税的法定减免 • (2)耕地占用税的免征规定
8.3 耕地占用税法
★ 8.3.1 耕地占用税的基础知识
► 8.3.1.1耕地占用税的含义 ► 8.3.1.2耕地占用税的意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8.3 耕地占用税法
★ 8.3.2 耕地占用税的基本法律
► 8.3.2.1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 8.3.2.2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
8.3 耕地占用税法
★ 8.3.2 耕地占用税的基本法律
1
未超过50%(含)的部分
超 过 50% 未 超 过 100% ( 含 ) 的 部 2

► 8.4.2.4超土过地10增0%值未税超过的2优00惠%(内含容)的部
3 • 1)土分地增值税的减免优惠
4 • 2)土超地过增20值0%税以的上的其部他分征免
税率 30% 40%
50% 60%
速算扣除率 0 5%

第五章资源税13页PPT

第五章资源税13页PPT
凭证的当天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 款。
• 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8 /3/2024 8:06:24 AM08:06:242024/8/3
• 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 出第一步。8/3/2024 8:06 AM8/3/2024 8:06 AM24.8.324.8.3

2、
。08:06:2408:06:2408:068/3/2024 8:06:24 AM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3、
。24.8.308:06:2408:06Aug-243-Aug-24
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

4、
。08:06:2408:06:2408:06Saturday, August 03, 2024
从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 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例题 1、某铁矿山10月销售铁矿石4万吨,另外自用入
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6万吨,按规定该矿山适 用的资源税税额为15元/吨。计算应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40 000+60 000)*15*40%=600 000元
第一节 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国有 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 税。
我国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资源税, 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盐税并入资源 税,并颁布了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4年执行。

6.4资源税法 课件(共31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6.4资源税法  课件(共31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任务四 资源税法
➢ 一、资源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 (一)资源税的含义 ➢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与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 (二)资源税的发展 ➢ 现行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基本规范,是202X年8月26日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 202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三)资源税的特点 ➢ 我国资源税具有以下特点:①具有特定的征收范围;②绝 大多数应税产品实行从价征收;③不同的应税产品适用税 率不尽相同。
➢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 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 进行扣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 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 ×(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 矿产品适用税率)
➢ 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 他公道方法进行扣减。
➢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 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 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 1.资源税从价计征的计税根据 ➢ 资源税从价计征的计税根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 (1)销售额确定的基本规定。 ➢ 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
➢(二)资源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涉及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1)能源矿产,包括: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 合物;煤;煤成(层)气;铀、钍;油页岩、油砂、天然沥 青、石煤;地热。 ➢(2)金属矿产,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3)非金属矿产,包括:矿物类、岩石类和宝玉石类。 ➢(4)水气矿产,包括: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 气;矿泉水。 ➢(5)盐,包括:钠盐、钾盐、镁盐、锂盐;天然卤水;海 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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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征税范围(了解) 不包括农村的土地。 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 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 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二)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 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六 税收优惠(熟悉)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 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1.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 40%征收。
(三)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 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生土地使用证以后再 作调整。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率
• 第四节 税收优惠(熟悉)
一、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第二节 征税范围(熟悉)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常以三个标准来判定: 标准之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标准之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 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 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 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 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九章 土地增值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了解)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
第五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 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七章资源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熟悉)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 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
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二税目、税率(熟悉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一)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 扣代缴资源税。
(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要关 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 缴资源税。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浮动的 幅度是30%。
四课税数量(掌握)
一)资源税的课税数量--销售数量、自用数量。
2.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税额基础上减征30%, 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七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
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了解)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 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 (对其用地征收使用费)。具体有几类。
(十)对行使用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一)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 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 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企业、盐业、采石场、 邮电等一些特殊用地划分了征免税界限和给予政策性减 免税照顾。具体规定如下: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 5年至10年。
(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 用的土地自 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 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 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 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税率: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
课税数量确定的一些具体方法: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用数量 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 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煤数量
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4)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八)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 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
(九)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 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 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 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 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 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 税项目
(一)个人所有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三)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五)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 幼儿园用地。
(十一)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 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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