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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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压力测试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三章压力测试流程

第四章压力测试频率

第五章压力测试文档要求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建立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XX银行”)压力测试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压力测试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它是通过测算银行遇到假定的压力事件时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资本金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单个资产组合、单个银行或者银行集团的脆弱性做出评估和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对象分类)压力测试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操作风险压力测试以及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等。

第四条(方法分类)压力测试的通行方法包括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

第五条(测试目的)压力测试的目的与作用

(一)压力测试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分析潜在的压力因素及对业务的敏感性,量化分析压力情景下压力因素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评估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类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承担水平,提前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二)压力测试作为有效的沟通工具,为董事会和高管层提

供更全面的风险信息以及决策依据,帮助全行理解压力事件对其经营产生的潜在威胁,形成供董事会和高管层讨论并决定实施的应对措施,建立一整套基于压力测试的应对机制,提高银行应对极端事件的风险抵御能力。

(三)压力测试作为一项重要的诊断工具,有助于评估银行盈利及资本充足性方面抵御受压情况的能力,验证风险限额和资本分配的有效性,从而优化并检验经济资本配置

(四)压力测试作为风险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部评级体系形成有效补充,进而能够更加准确地度量银行所承受的风险,满足新资本协议和外部监管机构要求。

第六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国XX银行总行、国内各级分支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当地监管规定制定压力测试方案,报总行备案。

第二章压力测试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职责)高级管理层职责包括:

审议压力测试管理制度;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压力测试开展情况;

组建跨部门压力测试工作小组;

组织实施压力测试,并跟踪实施效果;

审议并推动落实压力测试风险应对措施,并评估其实施效果;

保障资源配备,推动压力测试的研究和应用;

与监管机构沟通压力测试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部门职责)总行部门职责包括:

(一)风险管理部职责。风险管理部是全行压力测试工作的牵头组织管理部门,是全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牵头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负责起草并修订压力测试管理制度;

负责压力测试报告机制建设;

负责协调压力测试相关工作;

牵头组织拟定信用风险、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实施计划;

牵头开展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操作风险压力测试以及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制定并完善信用风险、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技术指引;

牵头开展风险传染压力测试研究;

执行压力测试形成的相关政策。

(二)资产负债管理部职责。资产负债管理部是全行流动性风险、非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牵头拟定流动性风险、非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实施计划;

牵头开展流动性风险、非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制定并完善流动性风险、非交易性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技术指

引;

执行压力测试形成的相关政策。

(三)金融市场部职责

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交易性市场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发行体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压力测试;

执行压力测试形成的政策。

(四)信息中心、信息技术管理部职责。

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压力测试,提供相关数据及技术支持;

执行压力测试形成的相关政策。

(五)总行其他部门职责。总行其他部门包括但不限于: 财务会计部、授信管理部、公司业务部、集团客户部、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用卡中心、资产保全部。其职责是:

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压力测试;

执行压力测试形成的相关政策。

(六)压力测试牵头部门应加强压力测试人才的培养。随着压力测试工作的逐步深化,应逐步配备专人专岗负责压力测试。

第九条(分行职责)分行职责包括:

根据总行要求、当地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分行风险管理需要,分行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题压力测试工作。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有重大风险的,应及时上报总行;

执行压力测试形成的相关政策。

第三章压力测试流程

第十条(压力测试的发起)压力测试牵头部门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内部风险管理的需要,或应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发起压力测试。鼓励非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发起压力测试。

第十一条(工作机制)压力测试采取团队工作制,牵头部门负责组建压力测试工作团队,团队负责人由牵头部门指派,由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派员全职参加该项压力测试任务。压力测试团队负责制定压力测试方案,开展压力测试,提交压力测试报告。

第十二条(测试流程)压力测试的工作流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义压力测试目标资产/业务组合的范围,确定承压对象和承压指标;

(二)选择压力因素和压力指标,收集处理数据,构建压力指标与承压指标之间的模型;

(三)设计压力测试情景。压力情景设计一般应该包括比较有可能发生的轻度压力情景,也应当包括发生概率较小的极端压力情景。

(四)通过计量模型或者专家判断等方式计算压力情景下承压指标的定量化极端变化结果。还应根据压力测试结果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并重点分析压力情景下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危害,以及压力测试显示出的业务发展或者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

(五)形成完整的压力测试报告,提出压力情景下的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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