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与社会《我们的基本权利》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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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倾听、判断、说理、辨析中让学生知法守法
——《我们的基本权利》教学案例
【教学内容】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鄂教版品德与社会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六课《法律伴我行》之《我们的基本权利》。
【设计思路】
我在教学合理优化教学内容,开展丰富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激活自己的思想,得出自己的结论。我将教学的目光多投向学生的生活实际,关注学生的参与过程,重视学生的体验活动,引发学生内心的情感。
【教学目标】
1、引导学生崇尚公平、公正、民主、平等,初步形成现代民主意识。
2、能初步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
3、能初步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
教学重点:
让学生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解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初步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法律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教学难点】
能初步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让学生明白法律保护我们,但法律有时又会限制我们的“自由”,让学生知道该怎样遵守法律,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原文,收集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事例,同时指导学生收集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事例。
学生准备:课前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查找公民的基本权利,收集违法给社会带来危害的事例。
【教学过程】
活动一:想一想猜一猜
师:今天老师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故事,大家想听吗?
生:很高兴地期待样子。
师:(播放录音《你本来就有读书的权利》)听到这个故事,同学们你有什么感想?你又想对周媚娟全家,新民小学的老师、同学以及社会说些什么?
生:听了这个故事我想对周媚娟的说,你本来就有上学的权利。我还想对她的爸
爸说,您重男轻女,不让周妩娟上学是没有履行您的义务,是不负责任的爸爸。生:我想对周妩媚娟说,读书是你的权利,你应该争取呀!我要替周媚感谢新民小学的老师和同学们,是你们为周媚娟同学享有了自己应该有的教育权利。生:我也想对老师和同学们说,你们真了不起,知法懂法,并能通过法律来帮助别人,真让人感动。
生:我想对社会说,只要人人献出一点儿爱,失学儿童就会越来越少啦!
师:刚才这为同学说得很好,受教育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那么今天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新课《我们的基本权利》。(板书课题)
生:齐读课题
师:从故事中了解到受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那么大家可以猜一猜,公民除了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之外,还可以享有那些基本权利?在小组内相互交流。
组汇报交流:
奔腾组生1:我代表我们组先来说说,公民除了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之外,还可以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的自由
奔腾组生2:我来补充,公民除了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之外,还可以享有人身自由权
奔腾组生3:我还了解到,公民还可以享有休息的权利。
奔腾组生4:我也来说说,公民还可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奔腾组汇报完毕,请其他组代表进行补充。
生:我来补充,公民还可以享有劳动的权利。
生:公民还可以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活动二:基本权利知多少
师:是呀,每个人有多方面的权利,人们共同希望拥有的权利。因为是共同愿望,所以国家就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根据人民的意愿,宪法规定了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板书:宪法根本大法)
师:请浏览手中的宪法,找出宪法中规定公民应享有的权利的部分,小组讨论交流自己比较感兴趣的部分。(课件)
生:画宪法中规定公民应享有的权利的部分。
生:组讨论交流自己比较感兴趣的部分。
师:下面请小组代表宣讲你们最感兴趣的基本权利公民权利。并给该条基本权利取一个相应的名字(要简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就叫“人身自由权”,再把这个权利的名字写在黑板上。
生:我代表我们组来说说,《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就叫“宗教信仰自由权”(上台写)
生:我代表我们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就叫“人格尊严权”(在黑板上板书)生:我也代表我们组来说说,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简称“言论自由权”
生: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我想请其他组的同学来帮助我说说它的简称。
生:我来帮助你,我认为这条法规涉及到很多权利,如:婚姻自由权,未成年人保护法。
师:你真了不起,知道的可真不少。
师小结:现在大家对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了充分的了解,希望大家能运用这些知识去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
活动三:法官说法
师:请同学们都来做一名小法官,结合黑板上公民的基本权利或刚才了解到的宪法,判断以下事例中的人物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害?(课件图文:小宝才10岁。去年爸爸妈妈离婚了,都不要小宝了,结果小宝只好跟外婆一起过日子,靠外婆很少的收入吃饭、读书。)
生:我认为是小宝的父母违反了宪法第49条,小宝的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和教育小宝的义务。
生:我来补充,简单的说小宝的受抚养,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师:看来,大家对《宪法》中的这一条了解得很透彻,
师:(出示课件图文)咱们再接着做法官,孟阿姨跟李叔叔是夫妻。李叔叔脾气特别暴躁,前几天又把孟阿姨骂了一顿,还动手打了孟阿姨。大家认为孟阿姨的什么基本权利受到了侵害呢?
生:我认为还是李叔叔还是违反了《宪法》中的49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李叔叔动手打孟阿姨,是一种虐待行为。
师:是呀,懂法多好哇,只有懂法,我们才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益,同学们说对吗?
师:同学们,我想你们一定也听说过侵犯公民权利的事情或者身边有过这样的事例,不妨讲来听听,以法官的身份判断,该事例涉及到公民的什么基本权利。生:邻居生日那天恰好是周末,他叫来一帮同学唱歌跳舞闹至深夜,我们过来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