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
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经验(ppt57)(1)
![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经验(ppt57)(1)](https://img.taocdn.com/s3/m/dbec1117941ea76e59fa0401.png)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市場行為 – 利率息差
•比較香港和其他國家的利率息差 •其中一個重要的決定因素是銀行的利潤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各國最優惠利率 – 銀行同業拆息息差比 較
國家 澳洲 馬來西亞 美國 新加坡 香港 英國 日本
最優惠利率 - 銀行同業拆息(%)
平均
標準差
3.55
2.48
2.77
1.77
香港城市大學
論據
•香港的營運成本高 •為什麼最優惠利率 –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
息差比較接近國際水平,而其他的息差卻 不是? •比較是基於最優惠利率 ,而銀行通常使 用較高的借貸利率,例如最優惠利率加上 某個百分比 →低估壟斷利潤 (Monopsonistic Rent)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壟斷利潤(Monopsonistic Rent)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結果(一)
•只有最優惠利率 –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息 差和國際水平十分相近
•其他息差較國際水平高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不在利率協議監管之
內 •其他利率受利率協議的監管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結果(二)
• 存款額少和存款時期較短的存戶較其他 國家的存戶得益較少
• 為什麼他們所得比較少?
張仁良
定期存款的壟斷利潤
(用每年利率息差及以港幣十億元作單位)
年份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7.9% 的 香港和其他國家在最優惠利 定期存款 率 –定期存款利率息差差距
$23
0.72%
$32
1.01%
$36
1.62%
$43
1.87%
$47
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
![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https://img.taocdn.com/s3/m/b8ac401b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a2.png)
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香港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拥有众多保险公司,其资金监管是确保保险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要素之一。
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主要由香港保险业监管局(Insurance Authority)负责。
本文将介绍香港保险公司资金监管的相关内容。
首先,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的目标是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按时履行保险合同的责任。
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要求保险公司保持足够的资本金和准备金,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涉及到资本充足率和准备金的要求。
其次,香港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是保险公司资金监管的重要指标之一。
资本充足率是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与保险风险的比率,用于衡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规定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一定的比例,以保证保险公司能够承担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同时,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还要求保险公司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其资本充足率情况,以确保监管机构能够及时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
此外,香港保险公司还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相应的准备金。
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责任而留存的资金,用于赔付保险理赔。
准备金的设立是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履行保险合同的责任。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其业务风险和赔付风险设立相应的准备金,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保险公司还需要向监管机构定期报告其准备金的情况,以确保监管机构能够及时监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
此外,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还涉及到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
保险公司的资金需要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但也需要注意风险管理。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要求保险公司对其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并设定相应的投资限制。
保险公司需要向监管机构报告其投资组合的情况,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查。
保险公司还需要定期进行投资组合的评估,以确保投资风险的控制和资金的安全性。
总结起来,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是为了保障保险市场的稳定运行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香港证券与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卷一教材1-9章
![香港证券与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卷一教材1-9章](https://img.taocdn.com/s3/m/1b25e67eb14e852459fb57a7.png)
证监会主要机构
董事会:除主席(兼任执行董事)外,现有5名执行董事及7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 咨询委员会。 证监会成立了多个监管委员会
• 收购及合并委员会。 • 收购上诉委员会。 • 单位信托委员会。 • 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及集资退休基金委员会。 • 投资者教育咨询委员会。 • 学术评审咨询委员会。 • 股份登记机构纪律委员会。
香港证券与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 卷一教材讲解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部
2010年03月
度。 监管机构。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
-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
金融产品与服务能满足的需求:投资、获得资本与收益及集资、促进 现金及资本流动、资本及投资保障(例如对冲)、妥善保管及保安、 投机及保险等需求。 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种类。 监管机构提高所监管市场的质素的方式。 香港监管机构的宗旨。 监管的理念及制度:
• 以披露为本。(英国及美国的制度以披露为本) • 以监管机构评审结果为本。(香港的《上市规则》以评审结果为准) • 以“风险为本”。
-2-
过往的监管问题
香港首间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891年。 1973年2月实施《证券交易所管制条例》。 1973年3月股灾刺激当局推出《证券条例》及《保护投资者条例》。 1987年10月全球股灾促使当局委任戴维森担任主席的证券业检讨委 员会(戴维森委员会),其建议包括:
• 有稳定的体制。 • 有一个平稳有序、公平且无操纵及欺诈行为的市场。 • 有充分的保障投资者制度。 • 有实行以从业员为本的监管制度,即由具行业或监管经验的专业人员执行。 • 有制约平衡制度,即由一独立于政府的委员会负责监督交易所,而政府仅在
第五章 香港的金融监管
![第五章 香港的金融监管](https://img.taocdn.com/s3/m/5a70d7cf0c22590102029d78.png)
充足标准,保持不少于8%的法定资本充足率。 4.CAMEL评级制度 CAMEL评级制度是一套国际公认的制度。这套评级制度包 括五个基本项目,即: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资产质量(Assets quality);管理能力(Management);盈 利性(Earning);流动性(Liquidity)。通过以上五个方面 评价以衡量金融机构的资信等级。由于这五个项目的第一 个字母组成CAMEL一词,因此,也被叫做“骆驼评级制度”。 香港金管局在1995年正式引入这个评级制度。
图1 :香港的金融监管框架图
资料来源:香港监管局等网站
(二)香港金管局 香港金管局成立于1994年4月,金管局根据《银行业条 例》的授权,对持牌银行、有限制持牌银行和接受存款公 司实行审慎监管。其监管方法有现场审查和非现场审查。 除了监管银行业外,金管局的其它功能和目标包括维持港 元稳定、提高金融制度的效率及促进其发展,以及维护廉 洁公正的金融制度,这与世界各地中央银行的功能和目标 大致相同。在1993年,政府把外汇基金办事处及银行业监 理处合并为金管局,主要目的是确保维持金融体制及银行 业稳定等中央银行的功能,能够由一个具专业知识的机构 执行,并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从而维系港人及国际财经界 对香港的信心。
(4)盈利性。以税后净收益与总资产之比衡量,并根据金 融机构资产规模大小加以区别。例如,小于1亿美元总资 产的银行,此比例达到1.15%以上为1等,达到0.95%为2 等,达到O.75%为3等,小于0.75%为4等,净亏损则为5 等 (5)流动性。主要观察短期投资、主要存款、贷款与租赁、 变动债务等与总资产的比例。
第二节 各行业的监管
(一)银行业监管 1.法律基础 《银行业条例》是香港银行业监管的法律基础。 2.监管制度 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银行监管制度,特别是巴塞尔银行 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的制度。 3.监管目标 通过规定银行业务和接受存款业务,以及监管机构认可 机构,促进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所有本地注册认可机 构均须按照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本协议》所订明的资本
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经验(ppt 57)
![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经验(ppt 57)](https://img.taocdn.com/s3/m/bd2550f5d1f34693dbef3e2e.png)
德國
4.27 3.49 4.09 4.95 5.96 5.49 4.96 5.09 5.04 5.16 5.04 4.44 4.52 4.84 4.81
日本
3.73 3.06 2.85 3.43 3.56 3.38 3.25 3.10 3.70 3.45 3.27 3.32 3.39 3.70 3.37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17
結果(一)
•只有最優惠利率 –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息差 和國際水平十分相近
•其他息差較國際水平高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不在利率協議監管之內 •其他利率受利率協議的監管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18
結果(二)
• 存款額少和存款時期較短的存戶較其他國 家的存戶得益較少
• 為什麼他們所得比較少?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33
後果
•香港政府於1995年開放到期日達7日以上的 定期存款利率
•銀行披露更廣泛的訊息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34
長遠的後果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作出另一顧問報告, 儲蓄存款利率於2001年全面開放
•設立信貸資料庫
•有關存款保險計劃的資詢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35
市場的反應
•銀行向小存戶收取服務費 •銀行的收費服務範圍更為廣泛或服務收費
香港金融市場的監管和經驗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1
內容
•香港銀行業的利率協議 •香港股票市場的監管 •其他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2
第一部份
背景
•於1992年,香港政府在不同的領域上增加香港的競 爭力
–消費者委員會 –其中一個是銀行業 –顧問: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
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
![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https://img.taocdn.com/s3/m/102590f8168884868762d6bb.png)
第一章香港金融業監管概覽1、試列出在香港金融市場上買賣的5種金融產品?產品包括證券、衍生工具(包括期貨)、外匯產品、互惠基金、單位及投資信託基金、存款證及其它銀行業產品、貨幣市場產品、黃金市場產品、公司可轉換權益(股份、債權證、認股權證及可換股證券)。
2、什麼事件促使當局委任證券業檢討委員會(戴維森委員會)?1987年全球股災。
3、證監會與其前身證券事務監理專員辦事處相比較,在地位上有什麼不同?證券事務監理專員辦事處屬於香港行政管理部門,證監會為獨立的法定機構,並不納入公務員體系。
4、證監會應對財政司司長履行什麼責任?應財政司司長要求的資料;其預算案及財務報告;核准借款的要求書;及就委任審查員的意見(如適當)。
5、金管局及證監會如何分擔向進行證券買賣活動的銀行註冊的責任?金管局接收及審核申請表,並就是否給予申請人註冊提供建議。
金管局將引用證監會的所有常用標準(資本要求除外,在該種情況下引用本身的標準即可),並在必要時諮詢證監會。
6、為什麼證監會董事會內有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主要原因是確保在證券期貨業方面具有適當經驗的資深人士可參與證監會的一切重大決定,藉以製衡證監會及其執行董事的權力及行動。
7、證監會屬下哪一科負責設定持續專業培訓的要求?發牌科。
8、什麼是國際證監會組織?即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該組織是國家證券監管機構的全球性組織,證監會為其成員之一。
9、試述在什麼情況下,證監會可向第三者披露機密資料?證監會可披露機密資料,惟有關披露須符合公眾利益或投資公眾的利益,並可幫助接受資料一方履行其職能。
接受方只限於某些群體,包括某些政府官員、部門、法定及監管機構,以及境外監管當局及金融監管機構。
10、什麼是認可交易所控制人?由誰任命呢?認可交易所控制人為由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認可的公司。
認可交易所控制人可監控認可交易所公司或結算所,並須確保這些受管制的實體能以有秩序、公平及有效率的方式履行其職能及責任,以及遵守所有適用規則及規例。
香港黄金交易的监管政策是如何的
![香港黄金交易的监管政策是如何的](https://img.taocdn.com/s3/m/5ceba972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f5.png)
香港黄金交易的监管政策是如何的在全球金融市场中,黄金交易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其黄金交易市场也十分活跃。
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香港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黄金交易监管政策。
首先,香港的黄金交易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监督。
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在这一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
金管局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从事黄金交易业务的银行、经纪商等。
它要求这些机构遵守严格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标准。
只有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合规运营记录的机构,才能获得从事黄金交易相关业务的牌照。
在交易规则方面,香港有着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例如,对于黄金交易的合约规格、交易时间、交割方式等都有详细的标准。
这有助于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对于投资者保护,香港的监管政策也不遗余力。
要求金融机构在向投资者推荐黄金投资产品时,必须充分揭示风险,确保投资者了解投资的性质和可能面临的损失。
同时,禁止金融机构进行误导性销售或不公平的交易行为。
在市场透明度方面,监管政策要求交易平台及时、准确地披露交易信息,包括交易价格、成交量等。
这使得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此外,香港还注重打击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
通过建立严密的监控机制,对异常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和调查。
一旦发现有操纵市场或内幕交易的嫌疑,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在反洗钱方面,香港的监管政策同样严格。
黄金交易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活动,因此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和资金来源审查。
对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变化,香港的黄金交易监管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监管机构会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动态,借鉴其他成熟市场的经验,及时调整监管政策,以确保香港黄金交易市场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香港的黄金交易监管政策还注重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香港黄金交易的监管政策有哪些
![香港黄金交易的监管政策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03eebea7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19.png)
香港黄金交易的监管政策有哪些黄金交易作为金融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也有着严格且完善的监管政策。
了解这些监管政策对于投资者、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都至关重要。
首先,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在黄金交易监管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金管局负责监管香港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行和期货经纪商等。
对于涉及黄金交易的金融机构,金管局要求它们具备充足的资本、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合规的运营流程。
在市场准入方面,金融机构若要从事黄金交易业务,必须获得相应的牌照和许可。
金管局会对申请机构的财务状况、管理层经验、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能力和信誉来提供相关服务。
在交易规则方面,香港的黄金交易遵循国际通用的原则和标准。
例如,对于合约的规格、交割方式、交易时间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同时,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要求交易平台必须及时准确地披露交易信息,包括价格、成交量等。
香港的黄金交易市场还受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的监管。
证监会负责监管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确保市场的公平、有序和透明。
对于黄金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证监会制定了详细的监管规则,包括保证金要求、持仓限制、风险披露等。
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香港有着严格的法规和监管要求。
从事黄金交易的金融机构必须建立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制度,防止黄金交易被用于非法活动。
一旦发现可疑交易,金融机构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另外,香港的税务政策也对黄金交易产生影响。
在税收方面,黄金交易可能涉及到利得税、印花税等。
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需要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以合理规划交易策略和税务负担。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香港还设立了投资者赔偿基金。
如果投资者因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赔偿。
这一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额外的保障,增强了他们对黄金交易市场的信心。
同时,行业自律组织在香港黄金交易监管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第一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
![第一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https://img.taocdn.com/s3/m/1ce9e4c9ad51f01dc281f1a5.png)
收購及合併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P32 3.11) 收購上訴委員會:因應受委屈的一方提出的要求,覆核收購及合併委員會的紀律裁決,目 的在於裁定由該委員會施加的任何制裁是否不公平或過分嚴苛。 產品咨詢委員會:2010年8月成立 目的:取代舊有的單位信託委員會及與投資有關的人壽 保險計劃及集資退休基金委員會 為整體市場環境、行業常規及創新產品特點提供意見 投資者賠償基金委員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I部管理投資者賠償基金及規管有關 程序 學術評審咨詢委員會:審批業內課程及考試以達到持牌勝任能力的要求,並就持續專業培 訓規定認可培訓課程供應商 股份登記機構紀律委員會:就涉及股份登記機構的紀律事宜進行初步聆訊和裁決 獨立於證監會的審裁處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組成:由全職成員組成的獨立法定團體,由香港特區行政長 官委任的法官帶領 職責:對證券會就中介人的發牌或註冊及某些其他事宜而作出的決定的 上訴進行聆訊 仲裁委員會:委任仲裁人按照《證券及期貨(槓桿式外匯交易)(仲裁)規則》對爭議進 行聆訊 程序覆檢委員會: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的獨立實體,目的是對證監會的運作程序進行 覆檢及監察,并向財政司司長匯報及向證監會建議改進方法
正文
》》》1987年10月發生的股災促使當局對監管機構作出進一步檢討,即委任由戴維森任主 席的證券業檢討委員會負責檢討金融市場 由戴維森擔任主席的證券業檢討委員會大體上的觀點:1、有穩定的制度 2、有一個平穩 有序、公平且無操縱及欺詐行為的市場 3、有充分的投資者保障 4、有以從業員為本的監 管制度5、有制約平衡制度 6、市場參與者代表加入交易所及結算所(P24 1.16) 現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大體上是整合了10條規管證券、期貨及槓桿式外匯行業的不同 條例而成 二、監管當局 1、政府各級角色 圖1 證監會主席、副主席(非常設職位)、行政總裁及董事(執行及非執行董事)均由香港特 區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可罷免該會任何董事,亦可釐定董事任職的條款及條件香港 特區行政長官可就證監會應如何尋求達其目標及如何履行其職能向證監會發出書面指示, 此外,證監會須向行政長官提交下一財政年度的收支預算,供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審批,而 財政司司長會將預算提交香港特區立法會(P25 2.2) 財政司司長是外匯基金咨詢委員會的主席,該委員會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 監督機構。由2002年7月1日實施部長問責制之前及之後,財政司司長對證監會均具有全部 有效權力。財政司司長可要求證監會提供有關證監會為實踐其目標及履行其職能而採用的 原則、實務及政策方面的資料。《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證監會可就證券及期貨業事務 向財政司司長提出意見及提供資料。證監會編制年報及財務報表,並呈交予財政司司長, 而財政司司長再將年報及財務報表提交立法會(P25 2.4 )
香港回归日后的金融市场与监管
![香港回归日后的金融市场与监管](https://img.taocdn.com/s3/m/08795256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93.png)
香港回归日后的金融市场与监管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香港的金融市场和监管体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和调整。
这一变化对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对香港回归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情况进行探讨。
一、金融市场的发展1.1 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香港回归日后,金融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作为全球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香港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国际化的金融体系吸引了大量国际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运营。
香港的金融市场拥有成熟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为境内外企业提供了便利的融资和投资环境。
同时,香港的金融市场也成为了一些大型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桥梁和平台。
1.2 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在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香港推出了一系列创新的金融产品和工具。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吸引了众多金融创新机构和科技公司的进驻,推动了金融科技的发展。
金融科技的兴起为香港的金融服务提供了更高效和便捷的渠道,提升了市场的竞争力。
此外,香港还通过推出债券、金融衍生品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二、金融监管的调整2.1 制定和完善监管法规香港回归后,金融监管体系的调整成为了重要的任务。
为了适应新的国情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求,香港不断制定和完善监管法规。
香港特区政府成立了金融管理局,加强了金融监管的协调和统一。
金融管理局负责制定并执行相关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2 深化与内地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香港回归后,与中国内地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得到了加强。
香港与内地金融监管机构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加强了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
通过深化合作,香港与内地在金融市场监管、反洗钱、证券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为两地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挑战与展望3.1 面临的挑战香港回归后的金融市场和监管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中国香港金融体制与监管
![中国香港金融体制与监管](https://img.taocdn.com/s3/m/2151963dda38376bae1fae27.png)
中国香港金融体制与监管在货币发行体制方面,多年来香港实行的是联系汇率制(将发钞汇率固定在1美元兑7.8港元的水平上),也是世界上少数由商业银行发行钞票的地区之一。
香港金融监管体系主要分为三部分,银行业的监管主要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证券及期货事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证券和期货业务,保险业务监理处负责保险业的管理。
三个主要的监管机构分业监管,各负其责。
第一节香港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二战”期间,香港经济遭到严重破坏,金融业也不例外,所有金融机构几乎都宣告停业。
1945年8月,日军投降,“二战”结束,英国重返香港,恢复殖民统治。
金融业也随经济的复苏而恢复。
20世纪60年代中期,香港的银行业、证券业、金银业和保险业都有了一定的发展,较之以往更具国际化特色,在亚洲地区独树一帜。
自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起,香港迈进了向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新时期。
70年代初期,港英政府终于意识到大势所趋及发展金融业的重要意义,调整政策,提出了要把香港发展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并且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金融业发展。
经过20多年的历练,香港终于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是通过其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发挥的,而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则由各种专门金融交易市场所组成。
在过去已有的若干传统金融交易市场的基础上,70年代中后期以来,香港逐步发展和建立了各种现代金融交易市场。
1.银行业资金借贷市场香港是向海内外需要资金的客户提供借贷的市场。
在香港银行业的借贷市场上,借贷方式多种多样,借贷规模可大可小,借贷期限可长可短。
香港是亚太地区著名的银团贷款中心,它既能为资金需求量不大、期限不一的各种中小客户提供灵活多样的各类贷款;也能为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的大客户组织银团,提供巨额资金。
2.证券市场香港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中由专门机构经营的最基本的资金市场。
香港证券市场既是一个投资场所、交易场所,更是一个集资场所。
它一直是香港各行各业的公司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场所之一。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知识概览[最新]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知识概览[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9d089adba98271fe910ef9b3.png)
属条例 之一
• 1. 有关遵守规则发:牌《制证券度及期货》、《证券及期货(发牌及注 册)(资料)规则》
• 2. 持牌法团、持牌代表、中介人。
• 3. 主管人员指:(持牌法团负责人员;注册 机构的主管人员;有联系实体的董事)
一人订立协议,或诱使或企图诱使另一人订立 或要约订立协议,而─ • (a) 目的是或旨在取得、处置、认购或包销 证券;或(b) 该等协议的目的或佯称目的是使 任何一方从证券的收益或参照证券价值的波动 获得利润。 • 2 . 证券的具体诠释: • 3 .交易系统:AMS/3(联交所)、HKATS(
(即主要业务) 之
• 1. 期货二合:约第交易2类(dea期lin货g in合fu约ture交s c易ontracts)
定义:就任何人而言,指该人─
• (a) 为订立、取得或处置期货合约而与另一人订 立或要约与另一人订立协议;
• (b) 诱使或企图诱使另一人订立或要约订立期货 合约;或
• (c) 诱使或企图诱使另一人取得或处置期货合约 。
• (a) 对根据《条例》第23或36条订立的关于管 限证券上市的规章或规则及根据本条例第 399(2)(a)或(b)条刊登或发表的守则的遵守问题 或就该等规章、规则或守则提供意见;
• (b) 提供关于以下各项的意见─(i) 处置证券而将 之转予公众的要约;(ii) 从公众取得证券的要约 ;或(iii) 接受第(i)或(ii)节提述的任何要约,但以 意见是普遍地提供予证券或某类别证券的持有人 为限;或
专题三:香港中介人主要受规管活动 (即主要业务) 之七:第8类 提供
• 1. “证券保证证金券融保资”证(s金ecu融ritie资s margin
HKSIPaper1(SC)
![HKSIPaper1(SC)](https://img.taocdn.com/s3/m/74b5e017581b6bd97f19ea78.png)
第一章
1
学习重点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各类产品及服务, 以及必须实施监管的原因; 香港金融监管机构的宗旨及职能,以及香港证券监管 制度的背景; 各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责任及权力,以及与证监会 的关系; 与金融监管制度有关的半官方、法定及非法定机构的 基本知识,以及这些机构与证监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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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理念及制度
披露为本 关注于最高披露限制及提供公开发售的数据公开。 香港《公司条例》以披露为本,且具有法律力。 该意念假设投资者需受最高披露限制保障,但参与者 也有责任运用所有数据作出独立投资决定。 监管机构评审结果为本 以筛选不受欢迎参与者及不受欢迎发售为宗旨。香港 的《上市规则》以评审结果为本。 如根据美国的「蓝天」法例,如果股份发售未能确保 发起人与投资者公之间存在公平均势,或未能确保投 资公众拥有风险与回报之间公平均势,则该股份发售 则不获注册。 证监会还会引用「风险为本」的监管制度,着重监管对 于市场及参与者构成最大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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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政府各级的角色
政府及財經事務 行政長官
申訴專員公署 廉政公署 律政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
律政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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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级的角色
特区行政长官 证监会主席、副主席及董事均由首委任及罢免。 特首可厘定董事任职的条款及条件, 可就证监会应如何寻求达致其目标及如何履行其职能向证监会发 出书面指示。 财政司司长 主要职责是督导财经、金融、经济及就业事务的政策制定及实施 工作。他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金管局的监督机构)主席。 具全部有效权力。可要求证监会提供有关证监会为实践宗旨及履 行职能而采用的原则、规定及政策方面的数据。 证监会可就证券及期货业的事务向财政司司长提出意见及提供数 据。并须汇报有关其预算案、年度财务报告及借款要求等所有财 经事务,以待审批。如公司发生事故,财政司司长于必要时委任 审查员及调查员加以处理。 保险业监理专员为政府官员,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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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在2002年7月1日实施部长问责制之前及之后,财政司司长对证监会均具有全部有效权力。财政司司长可要求证监会向其提供有关证监会为实践宗旨及履行职能而采用的原则、规定及政策方面的资料。《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证监会可就证券期货业的事务向财政司司长提出意见及提供资料。证监会须向财政司司长汇报有关其预算案、年度财务报告及借款要求等所有财经事务,以待审批。就公司而言,如发生事故,财政司司长可于必要时委任审查员及调查员加以处理。
_公司架构
_股本及债权证
_会议及程序_Leabharlann 东、董事及高级人员_审计与调查
_清盘
第3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1制订《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背景
2第I部—导言
3第II部—证监会—其架构、目标、职能、权力及责任
4第III部—交易所公司、结算所、交易所控制人、投资者赔偿公司及自动化交易服务
5第IV部—投资要约
6第V部—发牌及注册
1.13随后在1973年3月发生的股灾亦同样刺激当局推出新的监管措施,即按公司法修订委员会的建议制定《证券条例》及《保障投资者条例》。《证券条例》建立了一个由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一政府机构及证券事务监理专员组成的监管架构。
1.14 1987年10月发生的全球股灾促使当局对监管架构作出进一步检讨,即委任由戴维森担任主席的证券业检讨委员会(「戴维森委员会」)负责检讨金融市场,并最终采纳其建议。
_鼓励开发新产品及服务;
_协助提高金融市场专业人员的质素及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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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习手册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考试纲要第1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2 监管机构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第2章:有关的香港法例的原则及《公司条例》1 香港法律制度概述2 《公司条例》及有关事宜_ 公司架构_ 股本及债权证_ 会议及程序_ 股东、董事及高级人员_ 审计与调查_ 清盘第3章:《证券及期货条例》1 制订《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背景2 第I部—导言3 第II部—证监会—其架构、目标、职能、权力及责任4 第III部—交易所公司、结算所、交易所控制人、投资者赔偿公司及自动化交易服务5 第IV部—投资要约6 第V部—发牌及注册7 第VI部—关乎中介人的资本规定、客户资产、记录及审计8 第VII部—中介人的业务操守9 第VIII部—监管及调查10 第IX部—纪律11 第X部—干预的权力及法律程序12 第XI部—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13 第XII部—对投资者的赔偿14 第XIII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第XIV部—关于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等的罪行15 第XV部—权益披露16 第XVI部—杂项条文17 第XVII部—废除及有关条文第4章:发牌及附属条例1 证监会的发牌制度2 资本规定_ 《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3 《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4 《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5 《证券及期货(备存记录)规则》6 《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规则》7 《证券及期货(帐目及审计)规则》第5章:业务操守及客户关系1 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2 基金经理操守准则3 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4 股份登记机构操守准则第6章:业务运作及实务1 适用于证监会的注册人和持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2 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_ 证监会就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发出的指引3 互联网交易及顾问服务4 自动化交易服务5 除《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外的卖空规定6 未获缴约的造访_ 证券及期货(未获邀约的造访—豁免)规则7 中介人的承保范围_ 证券及期货(保险)规则第7章:证券、期权及期货1 证券交易_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业务_ 证券保证金融资2 在联交所买卖的期权3 在香港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期货合约买卖4 就证券及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8章:其它证监会规管活动1 机构融资及机构融资顾问_ 联交所颁布的上市规则_ 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2 资产管理_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_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3 杠杆式外汇交易第9章:市场失当行为、不当交易行为及遵守法则1 《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述的市场失当行为_ 《证券及期货条例》对市场失当行为的定义_ 内幕交易_ 虚假交易_ 操控价格_ 操纵证券市场_ 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_ 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_ 不构成市场失当行为的操守(安全港守则)_ 欺诈及欺骗2 不当交易行为3 投资者赔偿安排4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5 遵守法规与有关问题_ 企业管治_ 高级管理层、董事及少数股东第1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目录本章概览1学习重点1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3引言 3香港监管机构的宗旨 3过往的监管问题 52 监管机构6政府各级的角色 6香港的金融监管机关 8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12监管职能及架构 12董事会、委员会、审裁处及工作小组 14证监会营运部门的职能 16纪律处分权力、纪律行动、纪律处分程序及惩罚 18与政府、地方及境外监管机构及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的相互作用 19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1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22概要 25要点 25本章概览本章向读者概述香港金融服务业及其监管制度:●本章先简单介绍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以及必须实施监管的原因。
2021年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纲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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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2021年10月于内地举行)考试纲要第1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2 监管当局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第2章:相关香港法例及《公司条例》的原则1 香港法律制度概述2 《公司条例》及相关事宜第3章:《证券及期货条例》1 背景2 第I部-导言3 第II部-证监会-其架构、目标、职能、权力及责任4 第III部-交易所公司、结算所、交易所控制人、投资者赔偿公司及自动化交易服务第IIIA部-场外衍生工具交易5 第IV部-投资要约6 第IVA部-开放式基金型公司7 第V部-发牌及注册8 第VI部-关乎中介人的资本规定、客户资产、纪录及审计9 第VII部-中介人的业务操守10 第VIII部-监管及调查11 第IX部-纪律12 第X部-干预的权力及法律程序13 第XI部-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14 第XII部-对投资者的赔偿15 第XIII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第XIV部-关于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等的罪行16 第XIVA部-披露内幕消息第XV部-权益披露17 第XVI部-杂项条文18 第XVII部-废除及有关条文第4章:发牌及注册与附属法例1 《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发牌及注册规定2 资本规定3 客户证券4 客户款项5 备存纪录6 向客户提供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7 审计8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受规管活动9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汇报及备存纪录责任10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结算11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第5章:业务操守与客户关系1 引言2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3 《基金经理操守准则》4 《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5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人士的操守准则》6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则》7 《股份登记机构操守准则》第6章:业务运作与常规1 引言2 《适用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3 防止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4 电子交易及另类交易平台5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6 合规及管治7 有关业务运作与常规的其他事宜第7章:在香港交易所的参与1 引言2 香港交易所3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证券的交易4 在联交所买卖的交易所买卖期权5 期货合约交易6 买卖及市场推广第8章:取得公开资本1 有关上市的规则2 其他种类的证券3 收购及合并及股份回购4 证监会的认可产品5 取得公开资本的另类方法第9章:市场失当行为及不当交易手法1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市场失当行为2 市场失当行为的后果3 未获邀约的造访4 不当交易手法5 执法行动**********************************。
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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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拥有众多保险公司。
这些保险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必须遵守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规定,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的权益。
资金监管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涉及到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等多方利益相关者。
本文将就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展开深入探讨,分析其意义、框架、监管实践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为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启示。
在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是由香港保险监管局(Insurance Authority, IA)负责的。
IA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部门下属的机构,负责监管保险业务的合法运作,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资金监管是IA监管的核心职能之一,其目的是监督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承担风险和履行赔付责任。
只有通过合规的资金监管,保险公司才能够稳健健康地发展,为社会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
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框架主要由《保险公司条例》(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和《保险规则》(Insurance Rules)等法律法规构成。
《保险公司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在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保险规则》则对具体的监管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了规定。
此外,IA还会按照国际监管标准和最佳实践,不断完善和更新监管框架,以适应保险市场的变化和发展需求。
在实际监管实践中,IA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来确保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稳健管理。
首先,IA要求所有保险公司每年进行审计,提交财务报表和风险管理报告,以评估其资金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IA会对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组合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风险分散和流动性要求,不会因为过度投资而导致资金短缺。
此外,IA还会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变化,及时调整监管和要求,以确保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然而,香港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保险业务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保险公司的资金监管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难度,需要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努力来提高监管效能。
香港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
![香港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https://img.taocdn.com/s3/m/2f7879a7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b816770.png)
香港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引言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具有稳定的金融体系和健全的金融监管体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香港的金融监管体制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本文将介绍香港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过程,重点关注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的角色和职责。
1983年前:香港金融管理处在1983年之前,香港的金融管理和监管主要由香港金融管理处负责。
香港金融管理处成立于1961年,其职责包括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外汇储备管理等。
然而,在当时的体制下,香港金融管理处的权力相对较小,其决策权和自主性受到限制。
1983年至1993年:金融管理处的转型自1983年起,香港金融管理处开始发生重要变化。
为了适应全球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香港经济的发展,香港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这些改革的目的是提高金融管理处的独立性和决策权。
在这一时期,金融管理处得到了更多的自主性和权力,其角色和职责也得到了扩展。
金融管理处开始负责监管香港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
此外,金融管理处还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香港的金融稳定。
1993年至1997年:金融管理处的改革在1993年,为了进一步加强金融管理处的角色和职责,香港政府对其进行了重组和改革。
经过改革后,金融管理处更名为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HKMA。
HKMA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货币和金融稳定,促进香港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它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管理外汇和金融市场,并监督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运作。
HKMA通过监管和监控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1997年至今: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自1997年开始,香港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包括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等。
这些挑战对香港的金融体系和监管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这些挑战,香港政府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香港金管局制度
![香港金管局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ec57b90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d0.png)
香港金管局制度香港金管局(The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HKMA)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金融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和维护香港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
其主要职责包括货币发行、银行监管、外汇管理以及金融稳定监测等。
首先,香港金管局负责货币发行和外汇管理。
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央银行,金管局负责维持港元的稳定,确保市场对港币的信心。
它通过实施货币政策、调整利率、参与外汇市场操作等手段,稳定市场并避免通货膨胀或通缩的发生。
其次,金管局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银行监管。
它负责确保香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营,并保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金管局拥有广泛的监管权力,包括制定和实施监管政策、批准银行牌照、监督银行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性、审计金融机构的业务以及处理金融机构的破产等。
此外,金管局还扮演着金融稳定监测的角色。
它负责监测和评估香港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包括监测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资产负债表风险以及其他市场风险。
金管局还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合作,分享信息和经验,以促进金融体系的跨国监管合作。
香港金管局的制度也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以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和高效性。
首先,金管局是独立于政府的部门,有独立的预算和财务制度,以确保其独立行使监管权力。
其次,金管局由一位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的行政总裁领导,行政总裁负责制定和执行金管局的政策和决策,同时受到金管局董事会的监督。
此外,金管局的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程序,以保障金融稳定和市场公平。
例如,金管局制定了银行的资本充足性要求,以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承担风险。
它还监管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并要求它们制定应对风险的应急计划。
此外,金管局还监管和审查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合规,以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总之,香港金管局是维护香港金融体系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机构。
它通过货币发行、银行监管、外汇管理和金融稳定监测等职能,确保了香港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促进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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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第一章香港金融监管概述1五种在香港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暂定清单?产品包括证券、衍生品(包括期货)、外汇产品、共同基金、单位和投资信托基金、存款证和其他银行产品、货币市场产品、黄金市场产品、公司可转换权益(股票、债券、认股权证和可转换证券)2,是什么促使当局任命了证券业审查委员会(戴维森委员会)?1987年全球股市崩盘3年,中国证监会与它的前身证券监理处的地位有什么不同?证券监理处是香港的一个行政部门。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并不包括在公务员制度内。
4,中国证监会应该为财政司司长履行什么职责?财政司司长要求的资料;预算和财务报告;贷款批准请求;并酌情就视察员的任命提供咨询意见5,金管局和证监会如何分担向从事证券交易的银行登记的责任?HKMA接收和审查申请表,并就是否注册申请人提供建议。
HKMA 将引用中国证监会所有常用的标准(资本要求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引用自己的标准就足够了),并在必要时咨询中国证监会6,中国证监会董事会中为什么有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主要原因是确保在证券期货行业具有适当经验的资深人士能够参与中国证监会的所有重大决策,以制衡中国证监会及其执行董事的权力和行动。
7.中国证监会哪个分支机构负责设定持续专业培训的要求?许可部门8,什么是国际证监会组织?是国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织,这是一个由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成的全球性组织,中国证监会是其成员之一。
9,中国证监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证期会可披露保密信息,但披露须符合公众利益或投资公众利益,并可协助接受方履行其职能。
接受者仅限于某些群体,包括某些政府官员、部门、法定和监管机构,以及海外监管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
10.什么是公认的外汇管制员?谁将任命它?承认交易所控制人是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认可的公司认可的交易所控制人可以监控认可的交易所公司或结算所,并应确保这些受控制的实体能够以有序、公平和高效的方式履行其职能和责任,并遵守所有适用的规则和法规11.请描述中国证监会、香港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基本关系?证监会负责监管香港交易所及联交所的活动香港联合交易所是联合交易所及其控股公司的交易所控制人香港联合交易所由联合交易所经营12与香港的三家清算所有什么区别?3清算所(即香港清算所、期货清算所和证券交易所期权清算所)分别处理证券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自交易所分离之日起,他们就完全独立了。
第二章香港法律和《公司条例》的原则1。
为什么法官必须保持独立?法律的适用必须公平,法庭面前人人平等。
只有法官独立行事,不受任何人影响,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2、民法和刑法有什么区别?刑法是指政府为惩罚犯罪分子而实施的法律。
民法是关于个人和其他法人的法律个人和其他法人可以根据民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并在遭受某种形式的损失时获得救济。
3,什么是附属立法?附属法例由获主要立法机关(即香港立法会)授权制定法律或规则的人士制定。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立法会赋予证监会订立规则的权力。
4.列出香港最高法院及其院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高法院是终审法院,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院长。
什么是仲裁?仲裁是指一个争议解决过程,其中一个或多个中立的第三方将做出决定,争议所涉及的所有各方将受这些人的决定的约束6.描述可信任的关系银行可信吗?信任关系的要素包括双方(如雇主和雇员、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真诚、信任、保密和诚实。
银行持有客户的存款,因此银行被视为客户的债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可以充当代理人,例如在收到客户指令后购买股票,从而与客户建立信任关系。
7.什么是债权凭证?债券可以转让吗?债券是公司贷款的凭证,属于固定利率证券。
债权持有人是优先于股东的债权人。
债券可以由公司部分或全部资产的固定或浮动抵押担保,也可以不担保债券可以定期赎回,也可以不赎回。
债权可以按单位转让。
8,解释董事的信托责任?董事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合法目的行使权力,避免董事职责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9,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任命检查员调查公司事务?如果法院宣布必须调查公司的业务,财政司可任命一名检查员;财政司怀疑该公司在其业务或机构中有欺诈或压迫行为,或意图诈骗债权人;财政司司长相信股东没有提供任何资料;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人数;该公司通过了一项要求调查的特别决议。
10,强制清算和自愿清算有什么区别?强制清盘由法院下令,清盘人由法院指定;自愿清算是由股东发起的。
如果董事们宣布公司能在一年内偿还所有债务,股东们将自愿进行清算。
否则,债权人将自动清盘。
债权人将成立一个审查委员会来监督清算过程。
第三章《证券及期货条例》1,请列出9种受监管活动?类别1:证券交易,类别2:期货合约交易,类别3:杠杆式外汇交易,类别4:证券咨询,类别5:期货合约咨询,类别6:机构融资咨询,类别7: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类别8: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类别9:提供资产管理2.如果一家有执照的公司不能满足资本要求,该怎么办?持牌法团必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此事以书面通知证监会;除非持牌法团继续获证监会批准从事任何受规管的持牌活动,否则该法团须立即停止该等活动。
3、什么是未经授权的访问?非授权访问是指为达成协议或提议达成协议买卖中国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或提供融资融券,或安排他人利用该金融产品获利,或鼓励他人从事上述任何一项活动而亲自发出邀请或以任何方式与其他人联系。
4。
注册机构是否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年度账目和审计报告?注册机构须向HKMA提交经审计的账目及核数师报告,但并无强制性要求向证监会提交该等资料5,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中,附属实体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要引入这个概念?关联实体由被许可人控制,或接收或持有被许可人在香港的客户资产。
这些实体包括持有客户资产且此前未受任何监管的代理公司,但这些实际表现已提交中国证监会监管。
6,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为何成立?199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的成立,是为了聆讯对证监会的决定不满的人士提出的上诉。
审裁处的成立,对证监会的权力有制衡作用7.中国证监会如何干预民事诉讼?如果法律诉讼涉及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并符合公众利益,中国证监会可在咨询财政司司长后向法院提出申请。
如果允许,他们可以在法律诉讼中进行干预和陈述,并将被视为参与诉讼的一方,享有参与者的所有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85条)第4章发牌及附属法例1,请介绍持牌法团的执行董事的地位?执行董事必须是持牌代表,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为负责人2.哪些中介的相关人员需要接受性格测试?性格测试适用于董事、经理、大股东、负责人和监事,他们必须有良好的性格。
3.请指出适用于个人许可证持有者的财务状况检查?例如,个人被许可人不得是未被解除破产的破产人或刚刚被解除破产的人,也不得是未能履行其对客户的所有责任的破产公司或特许公司的主要股东或经理。
4.我可以在哪个文档中找到适用于许可个人的能力要求?能力准则5,持牌公司应多久审查一次其财务状况?为什么?由于授权公司必须始终保持所需的快速行动资金,因此他们必须时刻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
因此,在实践中,每当持牌法团的认可资产及负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时,持牌法团必须检讨其现时的资本状况6,请列出持牌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财务资源)规则》审核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考虑的一些基准?这些基准包括:交易必须在交易日而不是结算日计算;资产负债表应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资产负债表必须反映交易的本质。
7,什么是受监管的快速行动基金?请描述确定持牌公司所需快速流动资金的一般依据?由许可公司维持的所需流动资本是通过从批准的资产中减去批准的负债而获得的最小值对快速行动基金的要求通常是规定的最低要求和金融资源规则为这类特许公司规定的公认负债百分比(5%)中的较高者。
8,列出一些可以从特许公司的授权负债中扣除的负债?批准的可赎回股份、批准的次级贷款和任何已使用的批准的备用次级贷款9.中介机构应如何处理从客户处获得的证券抵押品?中介机构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将证券抵押品存入授权金融机构、经批准的托管人或其他被许可进行证券交易的中介机构的单独账户,或以中介机构的名义将证券存入上述任何实体的账户,或以客户、关联实体或中介机构的名义注册。
10。
在什么情况下,持牌公司应根据客户支付规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后果是什么?被许可的公司或者关联单位知道其未按照规定开立单独账户、将资金存入账户和单独账户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不遵守上述要求是犯罪行为,应受到惩罚。
11,《交易文件、会计报表和收据规则》是否适用于专业投资者?不适用12、交易单据和对账单有什么区别?交易文档包含一个或多个特定交易的详细信息账户报表通常包含中介机构和客户之间的详细账户状态,包括期初和期末的资产和资金余额,以及账户报表涵盖期间这些余额的变化根据需要或安排,会计报表还可包括相关交易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交易细节。
13.如果核数师不愿意根据《核数及帐目规则》拟备一份完整而详尽的核数师报告,以供公众传阅,核数师可以怎样做?审计师可以发布两份报告,一份包含对事实和相关性的一般性评论,另一份包含所有其他确认业务行为和客户关系第五章1违反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附属法规和指引,两者的不同后果是什么?附属立法是法律的一部分。
违反其规定是违法的。
此外,它还对中介作为合适的人保持其作为被许可人或注册人的地位产生负面影响。
该守则没有法律效力,违反其规定只会对中介作为合适候选人的地位产生负面影响。
2年《防止贿赂条例》对中介机构的影响?代理商(如中介机构)索取或接受不公平的利益,这可能导致他们无法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这是非法的。
任何人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也是非法的。
例如,经纪人为基金经理提供激励。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如果接受奖励,双方都会犯罪(双方都可以是中间人)3.请列出中介应该了解其客户的两个事项?客户身份、财务状况、投资经验和投资目标4.请列出关于客户身份的两个关键问题?中介机构必须知道最终受益人和最初发出交易指令的人的身份5.请列出中介在完成交易后应向客户提供的两份材料?尽快确认和对帐单6,一个中介的员工可以通过另一个中介进行交易吗?如果是,应该作出什么安排?员工可以在所属中介的同意下与其他中介进行交易。
员工必须确保其他中介向其所属的中介提交一份交易确认书副本和一份账户对账单副本。
7.请列出《行为准则》要求中介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两种情况?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守则和指引;陷入破产。
或监管机构或其他专业组织对他们采取纪律行动8,试着列出两个通常适用于投资者但专业投资者可以豁免的项目?中介机构不需要签订客户协议、提供账户报表或建立客户投资目标和专业投资经验。
9.购买或出售创业板股票的客户应该在风险披露声明中看到什么?(与主板相比)创业板股票具有高波动性、历史短和股份披露有限的特点10.基金经理的客户协议和基金经理管理的集体投资计划可以用什么来替代?如果基金经理是经理,可以使用管理协议代替;如果作为经销商,将由接受要约文件和申请表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