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组成
甘肃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甘肃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354586109e3143323868931e.png)
甘肃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1)说明总说明一、肃肖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卜简称本定额)是报据甘建价(1998)107 号"关于下达《甘肃程建筑女装丄程概算定额》编制任务的通知"精神编制的,兄编制《甘肃省建筑丁程概外宦额地区基价沢编制建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依据,编制《I丨训省建筑工程怙算指标》的基础依据,也可作%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木迢额适用于一靛民用芍工业建筑新建、扩建工程*三、本定额是以一九九六年颁发的肃省建筑匚稈预订宦额》为基础,按建设部颁发《建筑丁.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竝》前要求及我徉执行的标准设计图集、典型设计图舐尊技术费料,本着合理综合、简化适用、以主代次的悚则編制。
四、水定额人匸【旧不分丄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I.H^示,内容包揺基本用匚超运趺用「•及人工帕度差°五、本述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扌舌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项H中次要材料及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戏他材料费表示。
本定额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丁地仓并、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I地点尔操作诚虫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疋额中混凝*、砌筑砂浆、抹砂砂桨、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衷示,瓦各种混凝土强度曾级及配合比的村料用竝应按《11肃省建设「■程混凝I .砂浆材料消耗预算宦额》的规定确定°七、本址额中除部分构件按现场就位编制外,对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构件.木构件的场外运输及制作运输损耗均综合考處在相应定额项H内。
八、施工场地窄小(指施工便用占地面积除以单位丨程外墙周K平均小于15m)K生材料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推计算■九、A怎额中现浇混凝匕基础、桩、比梁、板、墙等项H包括混凝上及钢筋:预制混礙土构件包拾制作、运辅r安装、接头灌缝等.屋架等不依附于墙或犬棚的构件还包扌&傲林灰.混凝「I哉板编制A第十二章第二节模板项II中°十、本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是按现场拌制考虑,如初步设计要求采用集中搅梓泵送混凝T:肘*按每M3混凝土增加旳元计入概算述额疔接费中。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_建筑工程概预算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_建筑工程概预算](https://img.taocdn.com/s3/m/0c20b971a417866fb84a8e17.png)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部分土石方工程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分类,应按分类表中规定数据和鉴别方法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一回填土体积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所占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 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
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m2计算。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3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3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室外地沟按地沟中心线长度计算。
室内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次地沟按净长度或实际长度计算。
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m 2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给、排水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 工作面计算。
甘肃省土建定额说明
![甘肃省土建定额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83ab1d87a1c7aa00b42acb18.png)
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泥、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或重量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七、本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除吊车粱、基础粱、屋架、屋架粱和单体在以上的柱外。
应计算制作、运输、堆放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施工图计算的净用量,再按下式计算制作、运输、安装(打桩)工程量:制作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总损耗率);运输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运输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净用量。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如采用蒸气或其他养护时可另行计算。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0203e4ff7ec4afe04a1dfed.png)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七、费用定额的内容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
![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38c15c66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33.png)
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建筑工程定额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规模、工程量、工程技术指标等因素,确定各项工程费用项目的计算依据和标准。
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是根据甘肃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的适用于该地区的建筑工程计量标准。
本文将对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标准。
一、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的背景建筑工程定额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促进工程的健康发展。
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的制定背景是该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该省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地利用状况等方面的特点。
定额的制定旨在提高工程的科学性、标准性和规范性,使建筑工程更加符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二、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的内容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包括工程量定额和费用定额两个方面。
工程量定额是指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对各项工程工作进行逐项计量和统计,确定各项工作的数量、工程量和计算基数。
费用定额是在工程量的基础上,按照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工等要素的价格,结合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和特点,计算出各项工程费用。
费用定额的制定不仅考虑到直接费用,还包括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等。
三、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的应用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
在建筑设计阶段,设计师可以根据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和费用标准,合理评估工程的成本和工期,为工程的实施提供依据。
在招投标阶段,投标单位可以根据定额中的计量标准和费用核算方法,编制准确、合理的投标报价。
在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以依据定额中的工程量和费用标准,进行施工组织和费用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四、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的意义和作用甘肃省建筑工程定额的制定和应用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定额的制定为工程建设提供了科学的计算和衡量依据,使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更加规范和有效。
其次,定额的应用可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提高工程项目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组成
![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组成](https://img.taocdn.com/s3/m/11aa7d0c3169a4517623a319.png)
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组成1、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的组成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的组成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2、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3、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4、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5、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6、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7、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8、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9、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10.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12、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13、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14、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5、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
![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3c429a28ed630b1c59eeb5aa.png)
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一、《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维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维修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
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及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维修,不适用于新建、扩建、翻建及日常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依据现行的房屋建筑维修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我省目前的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编制。
并综合考虑了维修工程现场狭小、零星分散、工程量小、连续作业差、手工操作多、机械利用率低、施工场地有障碍等因素,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施工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照工程对象的需要合理配置的。
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换算。
七、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八、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费用,未列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九、凡属本定额缺项,可采用我省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项目,且人工工日消耗量乘以1.10系数,材料消耗量乘以1.02系数,机械消耗量乘以1.05系数计算。
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
![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2d4e9ea69e31433239689395.png)
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一、《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维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维修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
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及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维修,不适用于新建、扩建、翻建及日常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依据现行的房屋建筑维修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我省目前的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编制。
并综合考虑了维修工程现场狭小、零星分散、工程量小、连续作业差、手工操作多、机械利用率低、施工场地有障碍等因素,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施工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照工程对象的需要合理配置的。
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换算。
七、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八、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费用,未列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九、凡属本定额缺项,可采用我省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项目,且人工工日消耗量乘以1.10系数,材料消耗量乘以1.02系数,机械消耗量乘以1.05系数计算。
甘肃省定额总说明
![甘肃省定额总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08adc2ef6294dd88d0d26b87.png)
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泥、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或重量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七、本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除吊车粱、基础粱、屋架、屋架粱和单体在O.5m3以上的柱外。
应计算制作、运输、堆放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施工图计算的净用量,再按下式计算制作、运输、安装(打桩)工程量:制作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总损耗率);运输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运输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净用量。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如采用蒸气或其他养护时可另行计算。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6d31c58b84868762caaed549.png)
引读: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七、费用定额的内容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DBJD25-98-2020 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DBJD25-98-2020 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b6637e76ad51f01dc281f1b0.png)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 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 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 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6.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是指职工按照规定标 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7.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是指职工按照规定标 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材料费:是指施、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 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 应价格。
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DBJD25-98-2020)
-1-
目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
第二章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二、定额计价法 三、说明 第三章 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计取标准 二、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费计取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项目计取标准 五、税金计取标准 第四章 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第五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 二、安装工程 三、市政工程 四、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 五、仿古建筑工程 六、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 第一章 总则 一、动态管理 二、工作分工 第二章 要素价格动态调整的内容 一、人工价格信息 二、材料价格 三、施工机械台班租赁信息价 四、指数与指标 第三章 工程计价纠纷处理 第四章 其他有关事项
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定额
![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aabeb97f852458fb770b569e.png)
9不一般安装工程一类工程 ( l )一类建筑工程的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安防、燃气等安装工程; ( 2 )机械设备及各类工业的工艺设备安装,工业管道,自动化控制及仪表,工艺金属结构(跨度 24m 以上,建筑面积6000m2以上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及静置设备制作安装,热力设备,独立承担 110 千伏安以上的变配送电装置安装,单炉蒸发量达到10t/h 以上的锅炉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类工程 ( l )二类建筑工程的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安防、燃气等安装工程。
( 2 )一般性的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跨度 24m 以下,建筑面积 6000 m2以下的一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独立承担 110 千伏安以内的变配送电装置安装,单炉燕发量 6t/h以上的锅炉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三类工程 ( l )三类建筑工程的电气、采暖、通风、给排水、煤气等安装工程; ( 2 )独立承担 35 千伏安以内的变配送电装置安装、单炉蒸发量 4t/h以内的锅沪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四类工程一、二、三类工程以外的安装工程。
3.炉窑砌筑工程一类工程专业炉窑工程。
二类工程 15m3以上的一般工业炉窑。
三类工程 15m3以内的一般工业炉窑。
4.市政工程一类工程主次干道、支路水泥砼路面、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单跨 20m 以上桥粱工程,涌洞工程,¢600 以上的给水工程,¢800 以上的排水工程,污水厂处理及净水厂工程, 10 万吨以上的给水厂工程,燃气、热力管道工程及主干道路灯工程。
二类工程主次干道、支路黑色碎石路面、沥青表面处理、沥青贯人式路面的道路工程,单跨 10m 以上的桥梁工程,涵洞工程,¢400以上的给水工程,¢600以上的排水工程,次干道路灯工程。
三类工程主次干道、支路大中修、返修、扩建的道路工程,单跨在 6m 以内的桥梁工程,涵洞工程,¢400以内的给水工程,¢600以内的排水工程及支路路灯工程。
甘肃省土建定额说明书
![甘肃省土建定额说明书](https://img.taocdn.com/s3/m/10382b7bf78a6529657d5336.png)
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泥、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或重量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七、本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除吊车粱、基础粱、屋架、屋架粱和单体在O.5m3以上的柱外。
应计算制作、运输、堆放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施工图计算的净用量,再按下式计算制作、运输、安装(打桩)工程量:制作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总损耗率);运输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运输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净用量。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如采用蒸气或其他养护时可另行计算。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精编版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精编版](https://img.taocdn.com/s3/m/05dd14b276eeaeaad1f33087.png)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七、费用定额的内容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甘肃省土建定额说明
![甘肃省土建定额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31f587466f1aff00bfd51e81.png)
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泥、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或重量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七、本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除吊车粱、基础粱、屋架、屋架粱和单体在以上的柱外。
应计算制作、运输、堆放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施工图计算的净用量,再按下式计算制作、运输、安装(打桩)工程量:制作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总损耗率);运输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运输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净用量。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v1.0 可编辑可修改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如采用蒸气或其他养护时可另行计算。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_建筑工程概预算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_建筑工程概预算](https://img.taocdn.com/s3/m/0c20b971a417866fb84a8e17.png)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部分土石方工程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分类,应按分类表中规定数据和鉴别方法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一回填土体积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所占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 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
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m2计算。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3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3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室外地沟按地沟中心线长度计算。
室内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次地沟按净长度或实际长度计算。
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m 2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给、排水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 工作面计算。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53f4c8fee06eff9aff807b4.png)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七、费用定额的内容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dc9591a2b0717fd5360cdc6a.png)
、《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泥、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或重量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七、本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除吊车粱、基础粱、屋架、屋架粱和单体在O.5m3以上的柱外。
应计算制作、运输、堆放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施工图计算的净用量,再按下式计算制作、运输、安装(打桩)工程量:制作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总损耗率);运输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运输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净用量。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如采用蒸气或其他养护时可另行计算。
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ee89b080ec3a87c24028c48f.png)
(三)本定额适用于再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抗震加固维修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我省现行的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园林、抗震加固维修、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及地区基价配套使用。
2.住房公积金 J2
3.工程排污费 J3 J3 J3=(A1+A3)×j3 J3=A1×j3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J4 J4 J4=(A1+A3)×j4 J4=A1×j4
5.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 J5 J5 J5=(A1+A3)×j5 J5=A1×j5
六 税 金 M m M=(A+D+E+F+G+H+J)× m
序 号 费用项目名称 费 用 代 号 费 率 代 号 计 算 式
一般建筑,市政(道路、桥涵),抗震加固维修(拆除及建筑),仿古建筑、园林(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园路、园桥及园林小品),大规模土石方(机械施工),外购件工程 一般安装工程,包工不包料,市政(燃气、集中供热,给排水、路灯),抗震加固维修(单独拆除、拆除及安装),园林(绿化),大规模土石方(人工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七 工程造价 N N=A+D+E+F+G+H+J+M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计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的组成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的组成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2、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3、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4、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5、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6、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7、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8、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9、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10.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12、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13、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14、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5、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16、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17、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18、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19、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20、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21、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23、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费用。
24、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费用。
25、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费用。
26、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27、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8、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包括白天从事地下室施工的工程)。
29、二次搬运费:是指施工使用占地面积(包括租用马路等面积)除以单位工程外墙皮周长小于15米时(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及附属的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外购构件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设备、材料运输中有障碍物,不能一次通过,需再次装卸而发生的费用(适用于一般安装工程)。
30、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3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费用。
32、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摊销费用。
3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34、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35、冬雨季施工费:指工程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功效降低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防冻、防寒、保温、防滑、防雨、排水所增加的材料和燃料费,设备和设施的摊销费,增加工序和降低工效的人工费,提高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费用。
但不包括采用抗雨施工及电热法、暖棚法等特殊措施费用。
3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要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37、施工因素增加费:指具有市政或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地下管道的勾头、交叉处理与恢复措施,边施工边维持交通(包括汽车、畜力车等)的措施费用,由于城市运输车辆增多,行驶缓慢,并分单行道、夜间行车对车辆运输产生降效等的费用。
园林工程包括防游人干扰及路面保护等措施费用。
37、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组成。
38、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业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38、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39、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40、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50、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1、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52、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53、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54、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55、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56、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7、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58、利润是指建筑业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依据不同工程类别实施差别利率。
59、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60、劳动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障费和劳动保险费组成。
社会保障费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组成;6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6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4、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65、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66、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67、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6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69、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70、什么是建筑工程预算?建筑工程预算是指根据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定额、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信息价格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动态调价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等资料,预先计算和确定每项拟建工程所需全部费用数额的技术经济文件。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有土木建筑预算,室内给排水、室内采暖、室内电气、照明、生活煤气安装预算等。
根据设计阶段划分的不同,建筑工程预算分为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两种,但统称建筑工程预算。
71、什么是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建设工程预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建筑工程预算文件的主要组成内容之一。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与其他工程预算一样,也是指在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过程中,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国家发布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项费用取费率标准及装饰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预先计算和确定每项新建或对原有建筑进行装饰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
72、什么是安装工程预算?安装工程预算是指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一览表、设备材料计划价格、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各项费用标准和地区或部门规定的调价文件等基础资料,预先计算和确定每项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所需费用定额的技术经济文件。
根据专业工种的不同,安装工程预算可划分为机械设备安装预算、电气设备安装预算、通讯设备安装预算、自动控制设备安装预算、热力设备安装预算和化学工业设备安装预算以及工艺管道安装预算等。
根据工程设计阶段划分的不同,安装工程预算分为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