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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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抗肿瘤药物在抑制或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机体的某些正常器官细胞同样有毒害作用,主要是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粘膜上皮细胞和生殖细胞等。为临床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提高临床治疗效果,预防或减少不良反应的产生,提高肿瘤患患者生存质量。特制定本预案。
二、人员职责
护士职责:
(一)主动发现患者化疗中和化疗后的不良反应。
(二)认真倾听患者的不适主诉。
(三)对患者进行安慰和解释。
(四)及时向医生汇报患者的不适主诉。
(五)将患者不良反应及医生处理情况记录在患者护理记录中。
医生职责:
(一)主动发现患者不良反应。
(二)对护士汇报的情况认真核实。
(三)对不良反应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在病程中。
(四)死亡或严重不良反应在24小时内向药学部作出书面汇报,并按医院不良反应处理程序处置。
三、抗肿瘤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
(一)骨髓抑制
绝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对造血系统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骨髓抑制毒性较明显的药物有氮芥、甲氨蝶呤、丝裂霉素、替尼泊苷、长春瑞滨、拓扑替康、多西他赛、紫杉醇、吉西他滨、顺铂、卡铂、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诺维本、开普拓等。
(二)消化道反应
临床主要表现:恶心、呕吐、厌食、急性胃炎、腹泻、便秘等,严重时出现胃肠道出血、肠梗阻、肠坏死,还有不同程度的肝损伤。致吐机制较为复杂,致吐作用也程度不同。明显致吐的药物(致吐率90-100%):顺铂、氮芥等。较强致吐(致吐率60-90%):环磷酰胺、阿霉素、卡铂、亚硝脲类等。中度致吐(致吐率30-60%):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地辛等。弱致吐(致吐率6-30%):博来霉素、长春新碱等。
(三)神经系统反应
临床主要表现:外围神经包括肢体麻木和感觉异常、可逆性末梢神经炎、深腱反应消失、下肢无力。中枢神经包括短暂语言障碍、意识混乱、昏睡、罕见惊厥和意识丧失。植物神经包括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腹胀。听神经包括耳鸣、耳聋、头晕,严重者有高频听力丧失。引起神经系统毒性的药物有:紫杉醇、异环磷酰胺、丙卡巴肼、长春新碱、奥沙利铂等,且神经毒性多与药物剂量相关。(四)心血管系统
临床主要表现:心电图改变、心律失常,非特异性ST-T段异常,少数患者可出现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蒽环类药物心脏毒性反应较为突出,呈剂量累积性,如阿霉素积累量超过600㎎/㎡时,心肌病发生率可达15%以上,目前推荐阿霉素的累积剂量不得超过500㎎/㎡。
(五)呼吸系统
临床主要表现:肺毒性包括间质性肺炎、肺水肿、肺纤维化、急性呼吸衰竭等。急性型可发生在治疗期间的任何剂量之间,初期发生干咳,X线检查阴性,几天到几周X线片显示快递进行性改变,血氧值降低而需要给氧。急性肺毒性作用不可逆。慢性型主要与剂量有关,开始时患者出现干咳但不发热,当X线片显示进行弥漫性浸润改变时,应进行肺活检并停止治疗。主要药物有博来霉素、卡莫司汀、丝裂霉素、甲氨蝶呤、吉非替尼等。
(六)泌尿系统
临床主要表现:肾损害包括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酐升高或蛋白尿,甚至少尿、无尿、急性肾功能衰竭。化学性膀胱炎包括尿频、尿急、尿痛及血尿、膀胱纤维化。代表药物为顺铂。
(七)变态反应
一般变态反应临床主要表现:皮疹、血管性水肿、呼吸困难、低血压、过敏性休克等。引起变态反应的常见药物有:左旋门冬酰胺酶、平阳霉素、博来霉素、紫杉醇、蒽环类药物、鬼臼毒类药物等。
(八)局部组织刺激反应
给药部位静脉炎。静脉注射时漏出血管外造成疼痛,引起局部皮肤组织溃疡,甚至坏死。常见外渗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损害药物有:胺苯丫啶、蒽环类、放线菌素D、丝裂霉素、长春碱类、鬼臼乙叉苷、氟尿嘧啶、紫杉醇、米托蒽醌、卡莫西汀、达卡巴嗪等。
(九)其他
脱发(常见,通常为可逆性),低钠(镁、钾)血症、高钙血症,刺激性结膜炎、视神经病、视网膜色素沉着、致盲,性腺功能失常,还可导致白血病、肾癌、膀胱癌。
四、应用抗肿瘤药物注意事项
(一)治疗前所有患者必须有明确的诊断,一般应当有病理或细胞学诊断。多数抗肿瘤药物有一定毒性,所以不能作“诊断性治疗”或安慰剂,以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二)患者需要一般状况良好(Karnofsky记分在50-60以上,WHO记分为0-1),记分和肝肾功能正常才能耐受抗肿瘤治疗。凡有以下情况者应当谨慎考虑药物和剂量:年老体弱、以往接受多程化疗或(及)放疗、肝肾功能异常、明显贫血、白细胞或(及)血小板减少、营养不良、肿瘤导致多发骨转移、肾上腺功能不全、有发热感染或其他并发症、心肌病变、过敏体质、有出血倾向、食管或胃肠有穿孔倾向者。已有明显恶液质的患者,除非所换是敏感肿瘤,由于不能耐受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一般应当不用化疗和生物治疗。
(三)确定抗肿瘤治疗后应定出具体计划,选用合适的药物、配伍、剂量、给药途径、方法和疗程。按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较为可靠,不可长期用药或提高剂量。治疗中必须密切观察有无过敏、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肝肾功能损伤等,并给予适当的对症处理。
(四)疗程结束后应当长期随访,观察可能的远期不良反应。
(五)在治疗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立即停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呕吐频繁、影响进食或电解质平衡;腹泻超过每日5次或出血性腹泻;任何3度以上的不良反应;心肌损伤;中毒性肝炎;中毒性肾炎;化学系肺炎或肺纤维化;穿孔、出血、栓塞、休克等严重并发症。
五、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对策
(一)外渗
抗肿瘤药物在输注过程中漏入或浸润到皮下会发生局部反应,包括局部渗漏引起组织反应或坏死,严重者可发生栓塞性静脉炎。这与抗肿瘤药物的组织刺激性有关。引起强刺激性的药物有:更生霉素、多柔比星、柔红霉素、丝裂霉素、氮芥、光辉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长春瑞宾等。如果发生药液外渗或栓塞性静脉炎,应立即停止输液,限动肢体,回抽外渗药物,拔针,外渗部位避免施压;局部使用解毒剂;按不同药物局部用冷敷或热敷;局部用中药或硫酸镁等。一般而言,静脉炎的处理防胜于治。在使用强刺激性药物时,应将药物稀释到一定浓度,滴注时调节好滴速,不宜过快。选择深静脉或中央静脉置管对预防栓塞性静脉炎有很大帮助。
(二)过敏反应
较易发生过敏反应的细胞毒药物有紫杉醇、多西他赛、依托泊苷、替尼泊苷、博来霉素、多柔比星、左旋门冬酰胺酶、顺铂、奥沙利铂等。分子靶向药物中,其中带有非全人源成分的单克隆抗体,如利妥昔单抗、西妥昔单抗等都可能导致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可分为局部和全身:局部过敏反应表现为沿静脉出现的风团、荨麻疹或红斑,常见于多柔比星和表柔比星;在用药开始后15分钟内出现的症状或体征应视为全身性过敏反应,可表现为颜面发红、荨麻疹、低血压、紫绀等。患者可诉有瘙痒、胸闷、言语困难、恶心、失听、眩晕、寒战、腹痛、排便感及焦虑等。应用易发生过敏的抗肿瘤药物前,可预防性使用地塞米松等药物,输液期间严密观察,并根据过敏反应分级情况,对症应用肾上腺素、沙丁胺醇、甲强龙等。
(三)发热
已知能引起发热化疗药物有:博来霉素、更生霉素、多柔比星、吉西他滨、氮芥、光辉霉素、氮烯咪胺、左旋门冬酰胺酶、高剂量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等。大多数细胞因子和单克隆抗体也可引起发热反应。发热反应一般不需特别处理。有博来霉素引起的过高热,系罕见敏感个体直接释放致热源所致,也有与疾病相关的发热,如淋巴瘤患者在使用博来霉素过程中发热的现象,因此在淋巴瘤患者中使用博来霉素,应在用药前以低剂量(1㎎)做皮肤试验,严密观察体温、血压。如果有过敏反应发生,应及时补液,使用退热剂及激素处理,可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四)造血系统反应
在细胞毒药物中,除了博来霉素、门冬酰胺酶和长春新碱等少数药物有轻微的骨髓抑制作用外,几乎所有的细胞毒药物都有骨髓抑制反应。干扰素和三苯氧胺也可引起白细胞减少,但多不严重。皮质激素在某种程度上有骨髓保护作用。现在也发现少数靶向药物,如索拉菲尼也可有轻至中度的骨髓抑制作用。抗肿瘤药物引起骨髓抑制的程度与患者个体骨髓贮备能力关系密切。对于骨髓抑制的救治措施有:
粒细胞减少可选用利血生、鲨肝醇等口服,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避免损伤性、侵入性操作,避免交叉感染;粒细胞严重低下的患者应实行隔离。如体温超过38℃并持续存在,外周血中性粒细胞低于1.0×109/L,即应根据经验联合应用有效的广谱抗生素。如多种抗生素治疗无效,应考虑其他少见致病菌或真菌的感染。血小板低于20×109/L以下有发生自发性出血可能,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