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故损失估算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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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故损失估算方法探讨

覃 容,彭冬芝

(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摘 要:在阐述事故损失的概念及分类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关于事故经济损失估算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分析比较,并对事故经济损失的估算方法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了改进现有估算方法的思路。关键词:事故损失;事故损失分类;估算方法

中图分类号:X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169(2006)02-0056-04

事故不仅造成企业财产损失,而且往往伴随着人员伤亡、资源损失和环境的破坏,大的事故还会影响到安全生产和生产系统使用期限,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安全事故损失都是惊人的。但是,由于目前对事故损失的概念认识模糊,采用的事故损失评估理论和方法还不完善,许多事故的损失统计数据远不能真实地反映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迫切需要完善符合时代发展的事故损失的概念,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损失评估方法。

1 事故损失的概念

1 1 事故损失的定义

事故损失是指意外事件造成的生命与健康丧失、物质或财产毁坏、时间损失、环境破坏等,可分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间接经济损失、事故直接非经济损失和事故间接非经济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事故事件当时的、直接联系的、能用货币直接估价的损失;事故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事故事件间接相联系的、能用货币直接估价的损失;事故直接非经济损失是与事故事件直接相联系、不能用货币直接定价的损失,如事故导致的人的生命与健康、环境的毁坏等无直接价值(只能间接定价)的损失;事故间接非经济损失是指与事故事件间接相联系的、不能用货币直接定价的损失,如事故导致的工效影响、商誉损失、政治安定影响等。

1 2 事故损失的分类

1)按损失与事故事件的关系,事故损失分为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两类。美国安全专家海因里希(H W Heinrich)和我国的有关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都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但其分类的口径有所差异。在国外,伤害的赔偿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于是,海因里希损失计算方法把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定义为直接经济损失,而把其他由企业承担的经济损失定义为间接经济损失。在我国,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以及被毁坏财产的价值规定为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导致的产值减少、资源的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失规定为间接经济损失。海因里希在早期研究中通过对伤亡事故损失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为1∃4的结论。我国的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项目中,包括一些在国外属于间接经济损失的内容,所以,我国的伤亡事故损失中直接经济损失所占的比例较国外的大。

2)按损失的经济特征,事故损失分为经济损失(或价值损失)和非经济损失(或非价值损失)。前者指可直接用货币测算的损失,后者不可直接用货币进行计量,只能通过间接的转换技术对其进行测算。

3)按损失与事故的关系和经济的特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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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覃容(1981- ),女,大学毕业,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安全管理。

彭冬芝,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收稿日期:2006 03 28

综合分类,事故损失分为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直接非经济损失和间接非经济损失四种。这种分类方法把事故损失的口径作了严格的界定,有助于准确地对事故损失进行测算。

4)按损失的承担者划分,分为个人损失、企业(集体)损失和国家损失三类。

5)按损失的时间特性划分,分为当时损失、事后损失和未来损失三类。当时损失是指事件当时造成的损失;事后损失是指事件发生后随即伴随的损失,如事故处理、赔偿、停工和停产等损失;未来损失是指事故发生后相隔一段时间才会显现出来的损失,如污染造成的危害、恢复生产和原有的技术功能所需的设备、设施改造及人员培训费用等。

2 国外事故经济损失估算理论及方法

2 1 逐个费用相加法

把在特定期间内每起事故的费用相加就是特定期间内的总费用。除了事故发生率极低的小型企业外,这种方法由于太繁琐而实际上难以实行。其中,日本的野口三郎的费用计算方法比较有代表性,把事故损失相关费用分为七类,分别是法定补偿费用(支付保险部分)、法定补偿费用(日本公司负担部分,歇工4天以下的歇工补偿费)、法定补偿以外的费用支出,事故造成的人的损失、事故造成的物的损失、生产损失和特殊损失费,将这七类费用累计相加,就可以估算出事故的总损失。

2 2 倍比系数法

在工伤保险制度较为完善的条件下,由于保险费用是清楚、明确的,只要知道了间接费用与直接费用的比值,就可以求得间接费用,从而求得总费用。不同的作者用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时期得到不同的倍比系数:如海因里希(H W Heinrich)对在某私人公司保险的企业5000个事故案例的考察及对有关企业的研究和访谈得出直间比为1∃4;英国的OU(H SE)提出直间比为1∃8~36,其中比值因行业而异,保险费用包括工伤保险、物质保险、火灾保险等所有的保险费用。直间比的不确定性是因为其分子、分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影响分子(直接费用)的因素,主要是工伤保险费用。工商保险制度的不同,导致对同一例伤害的保险费用不同。影响分母(间接费用)的影响因素有行业危险性、工作程序的合理性和预防措施的完善程度、失业率的大小、经济状况、发生物质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影响分子、分母的因素有事故的严重程度、安全管理水平和对受伤害者的关切程度。然而由于事故的多样性、企业结构和企业文化的差异性及社会因素的复杂性,拿一把钥匙开万把锁的省事方法将不会得到对于企业事故经济损失的可靠评估。即使在一个企业里,用单一的倍乘法也很少会得到具有代表性的结果。

2 3 公式法

1970年由Stumpfig提出、1975年由Skiba修正的如下公式受到较广泛的肯定:C=Cp+C v= aD a+bNds,其中C为职业伤害的全部年费用;Cp 为职业伤害的固定年费用;C v为职业伤害的变动年费用;a为可变系数,>1;D a为花在职业伤害保险上的年费用;b为可变系数,>1;N为保险予以补偿的年度职业伤害案例数;d为以日计的平均不能工作时间(一般等于15日);s为日平均工资(全部工资,包括正常的补贴和奖金)。S-S公式的特点是,企业职业伤害事故的年度费用通过保险∀∀∀保险费用和保险补偿的案例数表达出来,并最终通过工资(保险费用是通过工资的一个比例,非保险费用是通过案例数%平均缺工日数%企业支付给受伤害者的平均日工资)表达出来。系数a、b要根据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来调整。1975年在德国应用S-S公式时所提出的系数值为:a:1 1至2 5,b:1 2至3 0。为应用S∀S公式应满足下列条件:工伤保险补偿制度要较为完善;企业在生产、运行机制、设备、管理等方面在较长时期内较为稳定;为确定系数的值和平均每个补偿案例的缺工日数,需要通过试验研究或依靠有关的统计数据。

2 4 分级平均费用估算法

将职业伤害事故按程度分为不同的几级,无伤害事故单列一级,通过小规模试验研究求出每级事故的平均间接费用,乘以每级事故的发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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