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网络隐私安全保护论文-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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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网络隐私安全保护论文

一、网络隐私权的定义、特点以及网络空间隐私权的侵权状况(一)网络隐私权的定义

隐私这个词源于英文private,其愿意为“让我自己呆着”。隐私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谓,俄罗斯人认为隐私是指个人的生活,英国人则认为隐私是指个人的私生活。在我国,一般认为,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意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人类的隐私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公民人格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伴随着人们对自身的尊严、权利、价值的产生而出现的。它的内容包括:隐私的隐瞒权、个人生活不被干扰权和个人资料的支配、控制以及不被非法收集、利用权。

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分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

网络隐私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资料被收集的知情权。所谓个人资料,即指姓名、年龄、血型、种族、通讯地址、健康状况等,还应包括个人的背景资料,如个人爱好、职业、交易程度、个人信用和财产状况等。2、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的保护权(主要包括:对个人计算机的个人资料的保护和对网上通信内容的保密。)以及选择是

否进行信息披露的最终决定权。3、个人资料的安全请求权和信息浏览及更正权。主要包括:保护权利主体不受网络的不当干扰,有权浏览自己的被收集的信息并对记录错误的内容进行更正。4、保护权利主体对个人隐私的正当利用,排除他人非法利用,以及对被侵犯隐私所造成损失的求偿权。

(二)网络隐私权的特点

首先,网络隐私权的主体是被收集个人资料的自然人,客体是网络隐私权主体认为不宜分开的个人资料。

其次,网络隐私侵权一般是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披露个人资料,并且网络侵害行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逐渐普及化、技术化。

再次,网络隐私权的内容不断拓展,很多在现实社会中不属于隐私的内容在网络中却属于隐私。由于网络具有虚似性和无国界性,使得网络隐私权比传统的隐私权更加容易被侵犯。

最后,网络隐私的内容具有经济价值,侵权者侵犯他人的网络隐私权的主要目的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三)网络空间隐私权的侵权状况

在互联网日益融入人们生活的今天,网络隐私的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互联网上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非法获取、利用他人资料。侵权者往往出于各自的目的,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对网民的个人资料进行收集或盗取,其表现形式如下:

1、大量收集用户个人资料以用于非法目的的情况在未成年人中尤为重要。很多网站在提供服务时,往往设法从自我防护能力较差的儿童

网民那里套取他们的姓名、家庭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社会安全号码和信用卡号码以及其他他们认为必要的信息。当然,他们取得和使用这些信息根本就不会告诉儿童的监护人,更不用说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事实上,受害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并不知道自己的隐私权已经被侵犯。有的网站在网民享受网站提供的服务时,通常会要求他们填写很多个人资料,当网站掌握这些资料后,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往往跟其它网站分享这些资料或者干脆把获取的网民的个人资料出售给那些需要这些资料的买主。

2、有些软硬件厂商在生产自己的产品时,在产品中加和了能够自动收集消费者隐私的程序,这种程序能把大量的用户的隐密信息记录在计算机中。有些网站使用一种叫“BO”的程序,它可以很轻松的帮助网站采集和传送网民的各种基本资料。此外,一种叫Cookie的程序经常被用来窃取用户的信息,由于Cookie具有强大的网上追踪、目标行销等功能,所以很多网站通常用它来跟踪用户在网上的操作,从而掌握用户的习惯、爱好、消费状况等纯属私人秘密的东西,并将掌握的资料用于非法目的。一些网络广告商还经常使用Cookies来统计广告内容的点击率和点击量,通过分析点击率的高低,来确定他们市场策略。由于广告商收集数据的方法非常隐蔽,一般难抓到他们的把柄。除此之外,当网络使用者在网上搜集和传输信息时,网络本身所具有的强大记录功能适时地搜集记录了上网者的个人信息;而另外一种叫做“特洛伊木马”的程序则常被用来访问客户的电脑,记录客户的行为。

3、一些常见的网络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向客户发送垃圾邮件、擅自在网上宣扬、公布他人隐私、对个人通讯内容进行非法侵害、监听等形式。一些单位或雇主利用一种名叫“网络神探”的软件,对本单位或雇员在办公室的情况进地监视,这种软件的使用,就好象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他人住宅,随意窥探他人隐私一样。近几年来,政府在实施对社会安全管理的同时也有可能侵犯网民的网络隐私,如美国联邦调查局经常使用一种叫做“食肉动物”的网上邮件窃读系统来收集和筛选电子邮件。

二、网络隐私权问题产生的原因

网络隐私权问题的产生是当前信息化、网络化的产物,我们不应该对他一概而论,相反更应该仔细分析其问题产生的原因。笔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1.网络特有的虚拟性、开放性、技术性、数字性和交互性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给现行的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现有的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相对于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实要求已经明显滞后,完善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是客观现实的紧迫要求。

虽然我国法律已经开始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但是迄今为止,却还没有一部法律直接将隐私权写入法律条款中,我国法律还没有把隐私权界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仅在司法实践上确认将隐私权归于名誉权中或作为一般人格利益的内容之一加以保护。目前的立法状况不仅无法解决在传统领域的隐私

权保护问题,更无法面对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对网络空间个人隐私权提出的挑战。法律体制的不完善导致了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缺陷,使网络隐私权遭受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成为难题,限制了被侵权人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不利于全面、有效、充分地保障个人网络隐私权。

客观地讲,我国目前在网络隐私权立法和司法保护上的滞后,使得我国的互联网产业有了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对互联网产业发展是有利的。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全面信息化,围绕网络个人隐私权产生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如果不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网络隐私侵权纠纷势必反过来成为互联网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不可偏废,构建我国的网络隐私法律保护制度,迫在眉睫。

2.互联网的开放性。从网络本身来看,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它使全球连成一个整体,它一方面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大平台。由于互联网成员的多样和位置的分散,其安全性并不好。互联网上的信息传送是通过路由器来传送的,而用户是不可能知道是通过哪些路由进行的,这样,有些人或组织就可以通过对某个关键节点的扫描跟踪来窃取用户信息。也就是说从技术层面上截取用户信息的可能性是显然存在的。

3.网络小甜饼cookie。某些Web站点会在用户的硬盘上用文本文件存储一些信息,这些文件被称为Cookie,包含的信息与用户和用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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