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规程—正文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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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B 2-2006)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北京2006.11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通知
中价协【20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执业或从业行为,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提高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现发布为协会标准,编号为CECAB2-2007,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管理并解释。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07年2月8日
前言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执业或从业行为,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提高建设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便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检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以下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概算编制依据、概算文件组成及应用表格、建设项目总概算及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概算的编制、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调整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的编审程序和质量控制、有关附件等。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认真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行业、地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投资估算的咨询成果进行检查。
本《规程》是首次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的形式发布,因行业的特殊性和设计概算的编审习惯等因素,难免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与完善。来信请寄:100839,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科研信息部。
本规范的主编、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主要起草人:周守渠李自林杨家笠吴佐民
舒宇肖圣竹王珊珊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编制组
2007年2月2日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概算编制依据 (2)
4 概算文件组成及应用表格 (2)
5 建设项目总概算及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 (3)
6 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概算的编制 (5)
7 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 (7)
8 调整概算的编制 (8)
9 概算文件的编审程序和质量控制 (8)
10 附件1 设计概算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式样 (9)
11 附表1 概算表及附表格式 (13)
12 附件2 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26)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概算的编审和调整。
1.3 本规程对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方法、表现形式、编制深度等作了规定。1.4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部投资的文件,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是签订贷款合同、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以及考核项目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1.5 设计概算投资一般应控制在立项批准的投资控制额以内;如果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设计概算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和调整;如需修改或调整时,须经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1.6 设计概算应按编制时项目所在地的价格水平编制,总投资应完整地反映编制时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设计概算应考虑建设项目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建设期价格水平,以及资产租赁和贷款的时间价值等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建设项目总投资还应包括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
1.7 设计概算由项目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2 术语
2.1 建设项目:指一个按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和,也可以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2.2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具有使用效益的工程。
2.3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单独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作用的工程。
2.4 分部工程:指按照工程部位、专业性质划分的,是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的基本工程。
2.5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种、设备特征、施工特点、使用材料不同进行划分的,是分部工程进一步分解的基本工程。
2.6设计概算:是在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设计概算投资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7建设项目总概算:是确定一个项目建设总费用的文件(以下简称总概算),是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度的计算,是概算的主要组成部分。
2.8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是确定一个单项工程(设计单元)费用的文件(以下简称综合概算),是总概算的组成部分,只包括单项工程的工程费用。
2.9单位工程概算:是确定一个单位工程费用的文件是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组成部分,只包括单位工程的工程费用。
2.10工程费用:指用于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以及设备安装而发生的全部建造和购置费用。
2.11建筑工程费:指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矿山、桥涵、道路、水工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12设备购置费:指为项目建设而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本身及其运杂费用。
2.13安装工程费:指用于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的组装和安装,以及配套工程安装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这部分费用是指应在工程建设中支付的而又不宜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项目内的费用。
2.15引进工程其他费用:指国外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和接待费(包括招待费、招待所家具及办公用具费)、出国人员旅费和生活费、引进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备品备件测绘及设计模型制作费、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银行担保及承诺费、国内安装保险费等。
2.16基本预备费:是指在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费用,他包括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如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开挖和修复的费用。
2.17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或概算编制期至竣工)由于政策、价格等因素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2.18建设期利息:指在项目建设期发生的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2.19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为保证投产后正常的生产营运所需、并在项目资本金中筹措的自有流动资金。
2.20概算定额:一般以分部工程为对象,包括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完成某单位分部工程所消耗的各种人工、机械、材料的数量额度,以及相应的费用。
2.21概算指标:一般以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为对象,包括所含的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完成某计量单位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所需的直接费用。
3 概算编制依据
3.1 概算编制依据是指编制项目概算所需的一切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