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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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使用,保障医疗机构的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条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使用特殊药品的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环境要素,包括特殊药品的采购、配药、发药、监测等。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独特的药理学性质、治疗意义明确、适应症有限、用药特殊、具有一定危害性并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第四条特殊药品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误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采购透明公开、合理合规。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采购方案必须明确特殊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供货单位等。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采购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行为。

第八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择优选择,考虑到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

第三章配药管理第九条特殊药品的配药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医嘱和患者需要进行配药。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配药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配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配药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与其他药物混淆,防止出现药物交叉反应。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配药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

第四章发药管理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发药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师进行,确保发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发药前应仔细核对患者的医嘱和配药记录,确保发药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特殊药品的发药应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封闭性,防止药品受到污染或交叉感染。

第十六条特殊药品的发药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

第五章监测管理第十七条特殊药品的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应定期进行监测,评估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文(三篇)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文(三篇)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特殊药品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特殊药品:指依法禁止在零售药店销售,限制在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或使用的药品。

三、特殊药品的储存1.特殊药品的储存应设专人负责,确保储存环境清洁、通风、干燥,并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消毒。

2.对特殊药品进行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确保不同药品之间不会相互影响。

3.特殊药品的储存区域应设有适当的标识和警示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严禁私自取用特殊药品。

四、特殊药品的管理1.特殊药品应列为重点监管品种,并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2.建立特殊药品的台账,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供应商、进货价格、库存数量等信息。

3.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损耗或异常情况。

4.特殊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必要时应经过审批手续。

5.特殊药品的领用和归还应通过规定的流程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6.特殊药品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特殊药品的使用1.特殊药品的使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并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操作。

2.使用特殊药品前,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使用的是正确的特殊药品。

3.使用特殊药品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期限和使用条件,严禁使用过期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特殊药品。

4.特殊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必要时应由相应的专家或者会诊团队参与。

六、特殊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对于特殊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医务人员应及时监测和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七、特殊药品的报废处理1.特殊药品的过期药品或无法使用的药品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5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5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使用行为,确保合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村卫生室(所)、个体医疗机构严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指定的有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凭印签卡购进。

4、应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特殊管理药品应由双人验收至最小包装,验收合格后,做好验收记录。

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验收时必须检查其特定标识。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用保险柜或专库储存,专库应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保险柜和专库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

7、特殊管理药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做到帐、货、票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8、特殊管理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资格的执业医师给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

9、对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审核,签署姓名,并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处方至少保存____年。

10、对过期、破损的特殊管理药品要登记造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在其监督下销毁,做好记录。

11、发生特殊管理药品被盗、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公安、药监及卫生主管部门。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2)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在临床应用中用于治疗重大疾病,药物效果好、安全性欠佳、副作用较大、应用要求特殊的药品。

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加强管理以确保其合理应用和安全使用。

因此,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非常重要。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

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3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14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二)____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引言: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那些因为其特殊的成分、剂型、用途或危险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的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____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____品和放射____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____品、精神药品、放射____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除放射____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____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文(3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文(3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文一、总则为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少用药风险,特制定本制度及程序模板。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程序模板适用于本机构内使用的特殊药品管理。

三、特殊药品管理职责1. 管理部门:a. 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等工作;b. 管理特殊药品的库存情况,确保库存数量充足;c. 监督特殊药品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异常情况。

2. 医务人员:a. 负责特殊药品的开具、配药和使用;b. 记录特殊药品的用量、剂型等信息;c. 监测特殊药品的效果和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

四、特殊药品采购管理程序1. 采购计划编制:a. 管理部门根据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特殊药品的采购计划;b. 采购计划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金额等信息;c. 采购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2. 采购供应商选择:a. 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询价等方式选择特殊药品的供应商;b. 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且质量可靠;c. 供应商的选择应经过严格审核和评估,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 采购订单下达:a. 管理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b. 采购订单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c. 采购订单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

4. 特殊药品验收:a. 收到特殊药品后,管理部门进行验收;b. 验收应按照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c. 验收合格的特殊药品按照规定存放,验收不合格的特殊药品应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五、特殊药品储存管理程序1. 储存环境的要求:a. 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品的特殊要求;b. 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c. 储存温度应符合要求,定期检测并记录温度。

2. 储存区域的划分:a. 根据特殊药品的分类和需要,划分储存区域;b. 不同类别的特殊药品应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感染和混淆。

3. 特殊药品的标识:a. 每种特殊药品应有相应的标识;b. 标识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文(3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文(3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范文1.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1 为了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规范特殊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制定本制度。

1.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特殊药品有关的工作岗位和人员。

1.2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制度:1.2.1 特殊药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认定的,具有特殊用途和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

1.2.2 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工作的人员。

1.3 特殊药品管理原则1.3.1 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1.3.2 坚持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1.3.3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特殊药品的安全、可靠和合规管理。

2. 特殊药品管理程序2.1 采购程序2.1.1 根据特殊药品管理计划,编制特殊药品采购计划。

2.1.2 依据特殊药品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的招标、评审和选择。

2.1.3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相关条款。

2.2 存储程序2.2.1 特殊药品存储室应符合卫生要求,设立封闭、干燥、通风良好的存储环境。

2.2.2 特殊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和特性分门别类、分区存放,并标识清晰。

2.2.3 特殊药品存储室应采取合适的温度和湿度控制措施,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2.3 分发程序2.3.1 特殊药品分发应有专人负责,确保分发程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3.2 特殊药品的分发记录应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单位等信息。

2.4 使用程序2.4.1 特殊药品的使用须经医师开具有效处方,并由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核实和记录。

2.4.2 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相关规范执行,确保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

2.5 盘点程序2.5.1 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系统记录的一致。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具有特殊功效、治疗罕见病或重大疾病的药品,不属于一般药品的范畴。

特殊药品的管理包括审批、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特殊药品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特殊药品的合理用药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殊药品的开发、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审批第五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进行。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研究数据和证明材料,明确特殊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8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延长审批时限的原因和期限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申请人通知,并在药品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结果分为批准和不批准两种情况。

批准的特殊药品应当办理相关的生产、经营许可手续;不批准的特殊药品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并提供申请复审的程序。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第十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生产特殊药品。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和资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营管理体系要求经营特殊药品。

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特殊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保障特殊药品的生产过程不得发生异常情况,确保生产出的特殊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特殊药品的溯源系统,确保特殊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踪。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5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5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提高特殊药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具有特殊性质、疗效、使用方法或需特殊管理的药品。

第三条特殊药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特殊药品的获取、储存、配送、使用等全过程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特殊药品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安全高效、依法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特殊药品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特殊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特殊药品按照其特殊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一、进口特殊药品:指进口的特殊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特殊用途药品:指用于特殊疾病或治疗特殊情况的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和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使用。

三、贵重特殊药品:指价格昂贵或稀缺的特殊药品,必须进行特殊管理和审核。

四、剧毒特殊药品:指存在毒性或副作用较大的特殊药品,必须严格控制其使用。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管理职责如下:一、相关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二、医疗机构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并负责记录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采购和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法渠道采购特殊药品,不得购买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第九条特殊药品必须储存于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并进行分类管理和登记备案。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储存条件必须符合药品的要求,保持干燥、阴凉、通风和无异味。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库存必须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及时更新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保质期必须严格控制,过期药品必须及时淘汰和处理,不得出现过期药品的情况。

第四章特殊药品的配送和使用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配送必须由经过合格训练和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医护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使用特殊药品。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文(3篇)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文(3篇)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殊药品是指对人体治疗、预防疾病具有较高风险或需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致癌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等。

第二条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使用等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并不断完善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使用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审核。

第二章储存要求第五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必须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要求通风良好、干燥、清洁,并配备专门的储存设备。

第六条特殊药品储存区域应有专人负责,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健全,包括防火、防盗、防爆等设备。

第七条特殊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标识,标注明确的标识牌,以提示相关人员注意安全和遵守相关规定。

第八条特殊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安全、整洁。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九条特殊药品的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制定药品进货、入库、领取、使用、出库、销毁等详细管理流程和记录,确保全程可追溯。

第十二条对于每批次进货的特殊药品,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药品的数量、包装、质量等方面。

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进货和领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对于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适应症和禁忌症的要求进行,严禁超量使用或滥用。

第十五条特殊药品临床试验必须经过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章使用要求第十六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医院的规范和标准操作流程进行,严禁擅自改变药物的用法和剂量。

第十七条对于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病例跟踪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特殊药品的废弃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第十九条特殊药品的购买和使用必须合法合规,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药品或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品。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以及临床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独特临床疗效和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肿瘤药物、抗艾药物、抗生素、免疫调节剂、生物制品等。

第四条特殊药品使用必须坚持临床需要为基础、适应病情为前提、科学合理为原则、平衡风险与收益为要求。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采购、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或用途进行采购、使用。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规范、权限制度,确保特殊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本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药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特殊药品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采购前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且由卫生计生委批准。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采购文件应包括特殊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用途、投标人资质要求等。

第十二条采购文件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并向有资格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三条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不得迟交或不交保证金。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评标结果需要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确认。

第十五条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7天,公示结果需经过药事委员会批准。

第十六条采购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十七条采购人应对特殊药品的质量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特殊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八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储存环境应满足特殊药品的要求。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概要特殊药品管理是指对特殊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

特殊药品指的是具有特殊药理作用、特殊制剂特性或者存在安全风险的药品。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建立和完善。

二、分类管理特殊药品分为以下几类进行管理:1.进口特殊药品:指从国外进口的特殊药品,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管理,须经过严格审批和注册手续。

2.国产特殊药品:指在国内生产的特殊药品,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管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一次性使用特殊药品:指只能供一次使用的特殊药品,使用后必须进行销毁,不得再次使用。

4.高风险特殊药品:指具有较高风险的特殊药品,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批,确保使用安全。

三、审批流程特殊药品的审批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申请:生产或进口特殊药品的企业应向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产品信息、生产企业资质等。

2.初审: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临床试验:申请药品进行临床试验前,必须向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4.评估审批: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并进行审批决定。

5.注册:通过评估审批的特殊药品,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

四、生产与质量控制生产特殊药品的企业应遵循以下规定:1.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规范,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2.进行良好的药品储存和保管,防止药品受污染和失效。

3.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记录和质量检测记录的登记和保存,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4.加强质量控制,对特殊药品进行全面检测和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五、销售与配送销售和配送特殊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1.只有持有特殊药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才能销售特殊药品。

2.特殊药品的销售必须在药品批准的有效期内进行,过期药品不得销售。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规定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管理药品指具有高度风险和强烈效应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及高毒性药品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为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强化安全保障,确保合理使用。

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以确保使用安全与有效。

第四条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单位涵盖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相关药品机构。

第五条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者包括医生、药师、护士等专业人员。

第六条医疗机构需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详细档案,涵盖进货、使用、损耗及报废记录等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特殊管理药品安全教育,提升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部分获取特殊管理药品的程序与要求第八条医疗机构在使用特殊管理药品前,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审批手续。

第九条申请使用剧毒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应设施、资质及人员,以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维护特殊管理药品的存储条件和设备设施,保证药品质量与效力。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需定期盘点特殊管理药品库存,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基于医疗记录,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确保合理、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管理药品废弃物处理规程,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与处置。

第三部分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需建立特殊管理药品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使用合理、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病情及需求,合理使用特殊管理药品,防止滥用和浪费。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存储与配送制度,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领用与使用,确保使用合理、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的二次确认制度,保证用药的准确与安全。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提高特殊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

三、特殊药品定义特殊药品是指对特定疾病或特殊患者适用,具有明显副作用或毒性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抗癌药品、中国传统药品等。

四、特殊药品的购入与验收1.医疗机构应根据病情和需要,制定特殊药品的购入计划,并委托专业药剂师或药品采购专员进行采购。

2.购入特殊药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医疗机构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来源的可靠性。

3.特殊药品的验收由专业药剂师或药品采购专员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记录和台账管理。

五、特殊药品的存储与保管1.特殊药品应专门设立存储区域,并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环境。

2.特殊药品应单独摆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3.特殊药品的存储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放置,并贴上标签,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4.特殊药品的保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特殊药品的保质期到期前,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特殊药品的配送与发放1.特殊药品的配送和发放由专业药剂师或药品管理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数量和品质的准确性。

2.特殊药品的发放应按照医疗机构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时需获取患者的用药指导,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特殊药品的发放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配方医师、发放日期、领用者等信息。

七、特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1.特殊药品的使用应由合格的医生负责,并按照药品的适应症、剂量和疗程进行使用。

2.特殊药品的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

4.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良反应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2024年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成瘾的药品。

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及卫生部指定的易致躯体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一、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备的资格:麻醉药品处方权必须是本院主治医师以上或麻醉师方能授予,计划生育手术的高年资住院医师经考核合格可授予手术期间的麻醉药品处方权。

二、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

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名、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处方登记。

三、麻醉药品的处方限量。

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写麻醉药品处方。

四、麻醉药品处方必须是病人的真实姓名和真实的病历号,使用麻醉药品(危重病人除外),病人必须到医院挂号看病,要经医生诊治开处方,并有病历记载,不准家属去请医师开方买药。

五、麻醉药品的管理按“五专”要求管理,“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账、专用处方及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

注射剂除医师处方外,要交回空安培换药。

六、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药剂师应严格核对,配方人和核对人应签名。

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及处方登记册。

七、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院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八、麻醉药品入库前,应坚持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制度。

九、由于大多数麻醉药品特别是针剂遇光易变质,故应避光保存。

十、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十一、严格执行出库制度,出库时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共同在单据上盖章签字。

十二、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药监部门批准,监督销毁,并有监销人签字,存档备案。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和药店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治疗用途或有严格使用限制的药品,包括限制销售的处方药品、限制采购的进口药品、限制使用的剧烈毒剂药品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设立特殊药品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组织特殊药品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的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第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库存清点,确保药品的准确、完整。

第九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药品的流向可追溯。

第十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根据患者需求和药物的疗效,合理使用特殊药品,严禁滥用、超量使用或非法销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按照需求量、患者用药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不得囤积药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淘汰过期的药品。

第三章储存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将特殊药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禁止与普通药品混存。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特殊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副作用,使用具有一定风险的药品,为了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单位。

三、管理机构特殊药品的管理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特殊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特殊药品分为以下四类:1. 麻醉药品:包括吗啡、氯胺酮等,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麻醉专业背景和技能,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监测和记录。

2. 禁忌药品:包括孕妇禁用、儿童禁用等,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患者评估和禁忌情况确认。

3. 剧毒药品:包括放射性物质、金属汞等,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操作技能,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监测和记录。

4. 临床试验药品:包括新药试验和药物治疗性异常反应监测,使用需符合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试验计划和操作规范。

五、特殊药品的采购和配送特殊药品的采购和配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药品采购资质,并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和入库。

六、特殊药品的存储和保管特殊药品的存储和保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存储条件必须满足特殊药品的要求,药品保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品保管资质,并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盘点。

七、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监测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必须核对患者基本信息和过敏史,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监测。

八、特殊药品的审批和上报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进行审批和上报,审批程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上报内容和要求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九、特殊药品的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不良事件,必须进行及时的监测和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括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处理过程和效果等。

十、特殊药品的处置特殊药品的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过期药品和剩余药品的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

十一、特殊药品的培训和教育特殊药品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特殊药品的知识、使用技能和不良事件处理等。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或临床应用限制,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的药品。

为了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关于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或临床应用限制,需要进行特殊控制和管理的药品。

第二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目的是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三条特殊管理药品应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审批,符合审批要求的药品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

第四条管理部门应根据特殊管理药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制度,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药品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向管理部门报送药品生产情况和相关数据,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对所生产的药品进行临床试验或监测,及时收集和报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具备药品销售许可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有执业药师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十一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和销售记录完整。

第十二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对药品进行储存和保管,并定期检验药品的质量。

第十三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向管理部门报送销售情况和相关数据,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向购药人提供药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告知药品的潜在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权益。

适用范围包括我单位内所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1. 特殊药品:指治疗严重疾病、疑难病症或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如重症抗生素、化疗药物、免疫抑制剂等。

2. 特殊药品使用人员:指在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直接参与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三、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流程1. 开具申请: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使用人员应填写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2. 审核审批:特殊药品使用申请由医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特殊药品使用审批表上签字。

3. 发放药品:特殊药品使用审批通过后,药品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单发放特殊药品,并记录药品的发放情况。

4. 使用监控: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记录,使用人员应按照治疗要求和剂量使用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 副作用报告:特殊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应及时报告给上级医务部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 库存管理:特殊药品库存管理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包括入库、出库、报废等工作,确保药品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四、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要求1. 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禁止擅自增减剂量和使用频率。

2. 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全程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3. 特殊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保存条件。

4. 特殊药品的处方、发放和使用必须做好相应记录,包括病历、用药记录、副作用记录等。

5. 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沟通和协作,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6. 特殊药品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责任1. 医务主管部门负责特殊药品使用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确保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4篇)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4篇)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是医疗机构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此,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并加强相关培训,确保医务人员遵守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下面是一份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供参考。

1.特殊药品的定义与分类特殊药品是指对公众卫生具有重要意义,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危险化学品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等。

根据药理作用、毒性等因素,特殊药品可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为最高级别,D级为最低级别。

2.特殊药品的储存要求(1)储存环境:特殊药品应储存在具备防潮、防火、通风并保持适宜温度的专用储藏室内。

(2)储存位置:不同级别的特殊药品应储存在不同的位置,A级特殊药品应单独储存,并设置标志牌,严禁存放其他药品。

(3)储存容器:特殊药品应使用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专用容器,并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

3.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1)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购特殊药品,并保留相关采购记录。

(2)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记录库存情况,定期盘点,确保药品库存及时调整。

(3)使用管理:特殊药品的使用需由经过相关培训的医务人员操作,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特殊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发放管理:特殊药品的发放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领药人员需进行身份核对,签字确认领药,并在药品库存记录中更新相关信息。

4.特殊药品的使用流程(1)医生开具处方:医生对患者需使用特殊药品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开具符合规定的处方。

(2)核对处方:核对处方上的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等是否准确。

(3)领药审批:药房管理员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核对患者信息,并审批领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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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范文】
企业要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其购、存、销行为,确保合法经营。

下面是为你带来的特殊药品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
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印鉴卡》后,方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应由非麻醉药品采购员专人保管。

二、药品使用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使用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向依法取得特殊药品经营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药品使用单位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采用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五、破损、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做好记录,双人签字并经药品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销毁特殊药品应在使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等。

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

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发生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丢失和被盗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帐册。

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

专用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八、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必须按“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精神药品必须按“三专”(专人、专帐、专柜加锁)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
目的
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处方
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适应范围
本制度所规定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

内容
1销售管理
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配送至各企业时,验收员应仔细核对实物与配送单信息是否相符,质量状况是否正常,信息相符且质量正常者签字确认验收,上柜陈列销售。

如遇质量状况有疑问品种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后处理。

2 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②护照、③港、澳、台通行证、④军官证、⑤驾驶证等,不包括学生证),并作好《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表》,记录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顾客姓名、身份证号。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4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顾客需求量大大超过正常处方量或最小限购量时,应拒绝销售,并应及时上报质管部;大量、多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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