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关于发放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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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1.31•【字号】鲁财采〔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鲁财采〔2013〕1号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和效益,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功能,根据今年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和效益为中心,以服务部门行政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主线,紧紧围绕全省财政“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统一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与问责,继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健康发展。

一、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科学性和有效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增强政府采购管理与其他财政管理的协同配合,使政府采购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财政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协同配合,努力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着力减少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将财政性资金工程、民生、公共服务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可积极推动金融存贷、公共服务以及竞争性分配等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凡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当同时实行集中支付,做到双推进、共发展,实现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提升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2015年达到20%;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协同配合,积极探索项目评审与采购论证相结合的评审机制,对评审重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同时确定采购方式和相关需求,科学制定采购预算,避免因采购预算虚高而造成采购金额虚高;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协同配合,通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标准,遏制采购超出基本需求的高档次、高配置产品,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也为归集批量集中采购创造必要条件,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编制与资产登记管理的同步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预算单位的协同配合,增强对预算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提高预算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得政府采购成为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虚心听取预算单位需求意见和建议,把这些意见和建议作为我们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促使把合情合理的变成合规,把合规的努力实现为合法,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1•【字号】潍政办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发〔20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1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9号)要求,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潍坊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1.按照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集成高效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建立健全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3.落实国家规范工业产品生产管理规定,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组织专家参与开展现场检查和质量帮扶活动,指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A1包、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A1包、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A1包、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二、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如产品有质量问题,供应商无条件退换。

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零圆整(¥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

B1包、原始记录、强制检定合格证等印刷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二、技术要求注:以上印刷产品的具体样式和尺寸以采购人统一提供的样纸为准,需由供应商到采购人取样。

三、服务要求如产品有质量问题,供应商无条件退换。

四、其他要求印刷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版面干净,墨色均匀,文字清晰,不干胶粘贴牢固,平整无卷曲。

水印符合国家有关防伪印刷标准。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泰政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泰政发〔20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23日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切,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聚力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市场要素环境、开放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发力,全方位增强为企服务质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政企沟通交流、企业诉求闭环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批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一批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的改革品牌陆续推出。

2025年年底前,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企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1.推进“一件事”场景服务。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办理,且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提高认识 加强配合——进一步抓好抓实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提高认识  加强配合——进一步抓好抓实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 ) 一 提高认识 , 强领 导。各试点地 加
区和单位要站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高度 , 充分认识 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 将试点工作列为未 来两年的年度重点工作内容 , 主要 领导 要
最早 、实 力最雄 厚的 中国投 资担保 公 司 协商 ,邀请 其作 为全 国和地区 可再择优 选择 一家 当地担 保公
( 关于担 保机构 的选择 。 三) 考虑到我
j 国担保行业 的发 展现状 和企业 信用 整体 水平 , 我们认为 , 点初期对担 保机构应 试
i 严格 准入 、 控制数量 , 必须邀请 在注册资 金、 资信 水平 、 务品种和规模 、内部制 业
; 度建 设等 方面优 势突 出的专业 担保 公司 ; 参加试 点。 经综合 比较 , 我们与开 展业务
政府采购风险。
i 收 退的财 务手续 ,而且能够 使政府部 门
从 供应商 履约监督这 一具体 的微观 经济 活 动中抽 身出来 ,借助担保 机构 的专 业 ; 优 势进行合 同履约监 管 ,能 够有效 防范 和 减少参 与各方所 承担的管 理风险 与责 任 风险 。
视, 早在 20 年就 开始 着手此项工作的研 07 究, 在深入分析西方发达 国家的经验和国 1 际规 则的基础上 , 初步提 出了构建我 国政 府采 购信 用担保机制的设想和制度设计 。 i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
; 政部正式将此事纳入重点工作计划 , 先后
从供应 商的 角度看 , 政府采购信用担
政监 管为市场 监管 ,又有利 于维护 政府
采购 当事人 的合法 权益 ,确 保政府 采购
合 同的履约 质量 ,从而促 进政府采 购诚
保能够有效解决参与政府采购的 中小企业 i 赴江苏 、 湖南等地开展调研 , 并在北京 、 黑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省(市)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有关会议精神,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决定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将信用担保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

作为一种有效风险分散、信用增级的市场化运作手段,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增加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和扩大融资渠道,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通过引入信用担保手段,能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一种市场化的利益、责任和制约机制,有助于完善政府采购的程序控制,丰富监管手段,防范政府采购风险、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试点时间暂定2年,从2012年1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财政部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财政部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的通知 》 财 库 E O 1 14号 , ( 2 l ]2 以下
《 关于开展政府采 购信用 担保试 组 织 机构 健全 、 行业 经 验 丰 富 、 具
点 工作 方 案》 以下简 称 《 案 》 。 ( 方 ) 有 融 资性 担保 机 构经 营 许可 证 的
方案》 明确 了本次工作的指导思 专业 担 保机 构作 为试 点 机构 ” 在 。 简称 《 通知 》 , 定从 2 1 )决 02年 1 《
的 当 地专 业 担保 机 构进 行 协 商 ,
合 , 予 偿付 、 行 追偿 等 4 基 增 列 为本 地 区 的试点 专 业担 保 机 先 再 条 本 原则 和 总体 要 求 。试 点 地 区财 构 。
政 府 采购 领域 ,由专业 担保 机 构 为 供应 商 向采 购人 、 理机 构 、 代 金 融 机构 提供 的保证 ,主要 包 括投 标担 保 、 约担保 、 资担 保 三种 履 融
设 的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试 点 工
场化 的利益 、 任和 制 约机 制 , 责 有
助 于完 善 政 府 采 购 的程 序 控 制 , 丰 富监管 手 段 ,防 范 政府 采 购风
作 , 在 中央各 部 门及 国 内 8 将 个 省 ( ) 开 。这 是我 国政府 采 购 市 推 制 度 的又 一创 新 ,将 为 政府 采 购
政 策 功能 的发 挥注 入新 的活力 。
函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
得再 要 求供 应 商提 供银 行 资信 证 明等 类似 文件 。
险、 提高 政府 采 购质 量 。
担保年费率不超人民币
贷款基 准利率 5 % 0
为保证 试点质量 ,方 案》 《 对
试 点 专业 担 保机 构选 择 提 出 了严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A1包、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二、技术要求本包采购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1套,需求清单: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原厂1年免费质保,包括软件升级、技术服务等。

2、提供不低于10人天原厂技术培训,培训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其他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质保函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圆整(¥163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

A2包、遥感图像处理软件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二、技术要求本包采购遥感图像处理软件1套,需求清单: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原厂1年免费质保,包括软件升级、技术服务等。

2、提供不低于10人天技术培训,培训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其他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质保函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柒仟伍佰圆整(¥75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

认真贯彻 积极落实 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  积极落实  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在招标文件中先予以明确 。通过介绍 ,我
们还希望 中投保公司能够跟地方就一些细
对于 中小企业来说 , 政府采购是一个最实实在在的支持。 过政府订单拉 通 动销售、占领市场 , 能够对中小企 业市场形成一个 良性的刺激 。 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是对监管的延伸 ,也是加强政府采购政 策功能建设的有力措施 。 ;
第四 , 要强化监管 。 合下一步对供 结 i 信用体 系,建立供应商库 ,解决银行和 中 ! 小企业 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实现各级政府 应商的管理 和服务 ,促进 管理 方式 转变 , 提高整体的效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另外 , 对于专业担保机构 ,江苏省除 了按
视 , 0 0 要求我们深入推进 , 21年 为此我们
提 高 。今后 ,我们准 备贯 彻财政部 的精 神 ,加快进度 ,在 I 月 3 号 之前上报方 1 0
:案。 另外 , 我们对财 政部推荐 的中投保公 司是认 可的 ,我们会 先选择 投标 保证金 ; 这 一方式开 展工作 。 5 国家税务总局集 中采购中心副主任 . - 冯瑞果 : 议精神 , 借鉴 兄弟单位 、兄 弟部委 ,包括 化 ,贯彻落实。其次 ,要加强管理 ,加强 指导 , 别是对基 层八个试 点省的 国税局 特
我简要 介绍一下 江苏 省信用担 保的
2 1 /1 ・ O 1 总第 1 7期 3 2 2 9
情况: ( 基 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 一)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21年政府采购的一大亮点, 01 也是政府采购发挥政
第一 , 领导高度重视 。 江苏省中小企 业 在政 府采 购份额里 占9 %, 9 但是实践中 还 是遇 到了很多困难 , 中融资难是问题 其
此 外 ,我 们 还 开 展 多种 形 式 的 宣 传 。 比

鲁财采〔2018〕1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财采〔2018〕1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财采〔2018〕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鲁财采〔2018〕1号|浏览量:166|发布日期:2018-01-02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绩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管理运行。

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是规范开展采购活动的重要保障。

采购人应当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通知》(鲁财采〔2016〕48号)要求,不断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健全防控约束措施,重点就需求制定、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和质疑答复等环节压紧压实内部责任,切实将内控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确保各项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高质高效。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集中采购机构内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财采〔2017〕2号)要求,认真梳理采购组织流程,严格关键节点管控,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确保采购活动合法高效。

社会代理机构应当参照集中采购机构内控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着力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执业水平。

财政部门要督促引导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监督检查内控管理情况,不断提升内控机制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内控机制的监督制约和防控保障作用。

二、严格订立委托协议,明晰权利责任。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应当明确界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采购人不能因为委托而转嫁或规避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也不能因为接受委托而越位用权。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02.02•【文号】财库〔2015〕48号•【施行日期】2015.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推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财政部决定从2015年3月至8月,组织开展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原则本次检查将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由财政部牵头组织,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针对代理机构开展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情况进行深度检查。

逐步形成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标准尺度统一、人员相对固定、检查水平专业、信息渠道畅通的全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全国联动:即在同一时间段,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印发检查工作通知,提出检查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以统一文件为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本级监督检查工作。

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汇总检查材料,确保信息充分沟通,防止多级重复检查和个别地方多次长期检查。

统一标准: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反对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要求,防止各地执行土政策和地方保护政策以及中央政策在地方不落实等问题,财政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细化本次检查的环节和内容,制定检查指标体系(另发),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开展本次检查工作的统一标准,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分级检查:即遵照政府采购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时间、标准和尺度,分级分工,针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A1包、CT运维服务

A1包、CT运维服务

A1包、CT运维服务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二、技术要求16排CT包修服务一、目的:包修CT(主机型号:Brilliance 16)系统设备一套,保证该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二、包修要求:1.维修保养设备名称:飞利浦Brilliance 16 CT1.1包修期限两年。

1.2维护保养期内每年提供预防性保养4次,并在预防性维护结束时提交合同设备的维护报告。

1.3维护保养期内免费提供配件及技术服务(除球管外CT整机的所有硬件和软件都在免费包修范围内)。

★1.4开机率≥95%,若设备开机率低于95%,则每低于95%一个百分点相应延长保修期7天。

2.安全检查内容:2.1制定检查计划2.2机械安全检查2.3电气安全检查2.4记录检查结果。

3.提供及时维修服务: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及故障报修后24小时到达现场。

4.预防性保养每年4次,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4.1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4.2按照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4.3负责国家计量部门及卫生监督所对CT的年检及计量,并承担其费用。

4.4按照厂家标准进行调校4.5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4.6记录设备状况,预防性保养中需更换的损耗品5.免费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日常消耗品、CT球管及其他厂家的产品除外),优先运送零配件。

6.免费提供一次CT维修培训,并免费参加两次飞利浦CT 公司的培训讲座(一年一次)。

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投标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鲁发改服务〔2020〕844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推动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扩大服务业规模与优化结构、加快服务业新旧动能转换与提质增效并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公共服务业向便利化和普惠制提升,到202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规模和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和创造税收的能力持续增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推动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激发服务业创新发展活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支持服务业企业建立服务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每年认定一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服务业创新发展领军企业。

引导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开发和推广应用。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生命科学、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研发及其在服务业领域的转化应用。

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直播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

推进服务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层次合作,依托互联网技术拓展市场、做强品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5•【字号】青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发〔2024〕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5日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促进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3〕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若干政策。

一、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一)强化财金协同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

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指导各银行机构做好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与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相结合,以企业与投资机构达成投资协议或认股承诺为前提,通过投保贷、投贷、跟贷等多元组合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市财政对获得贷款并正常还款的科技型企业按规定进行贷款贴息,其中,5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补贴;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补贴;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加强科技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打造“专精特新”专板。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二)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B1包山东免疫规划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B1包山东免疫规划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B1包、山东省免疫规划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二、项目概述:山东省免疫规划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包括省级和全部市、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600家预防接种门诊和1000家医疗机构产科预防接种室,运行维护主要包括省级平台硬件维护和使用、省市级平台软件安装、升级改造及人员培训,客户端软件持续开发及安装、现场服务、培训服务、预防性巡检维护、远程技术支持等内容。

三、信息保密制度中标人对我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及业务信息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保证按照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凡接收到的重大服务请求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不做任何处理。

3、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资料,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带离用户单位。

4中标人不得外泄用户提供的山东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源代码及技术文档。

四、技术要求: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其他要求1、服务时间:1年。

2、服务责任:若因中标人失误,造成系统损坏、数据丢失及数据安全等现象发生,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和所有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4、采购人现有业务系统为“山东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采购人负责提供该系统的源代码及技术文档,投标人在满足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其他技术实施方案。

六、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肆仟壹佰圆整(¥341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

山东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

山东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

一、项目概况(一)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额度。

2013年用于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资金按照人均15元的标准筹集,根据实际参合人数核算。

参照2012年6522.14万参合人数计算,预计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约9.78亿元。

(二)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拨付。

由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的80%拨付至商业保险机构,剩余的20%经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后于当年9月底前拨付。

(三)补偿对象。

为全省新农合参合居民。

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

(四)补偿费用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险对患有20类重大疾病(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政办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的参合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累计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

门诊大病补偿仅限于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

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的、治疗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五)医疗费用情况。

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住院补偿580.22万人次,次均住院费用3939.01元,新农合次均补偿2202.29元。

2012年1-3季度,全省参合农民住院补偿515.03万人次,次均住院费用4167.63元,新农合次均补偿2339.11元。

(六)补偿比例。

2013年,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实行分段补偿,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50%,8000元以下的(含8000元)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15%,补偿封顶线20万元。

(七)自负盈亏。

新农合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运行,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盈利率控制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总额2%以内,超过2%的部分结转下年,作为下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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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级和有关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现将《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从2012年1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试点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规定,为充分发挥信用担保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建立以信用担保为工具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

二、工作原则。

财政部门要做好政策引导和执行监管工作,明确信用担保函在政府采购中的作用,纠正采购代理机构、担保机构、采购人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具体操作活动。

有关担保机构和供应商,要按照本方案规定和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开展业务。

担保机构应当制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备案,要按季度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开展情况。

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本方案规定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方式,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三、基本要求。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省财政厅确定的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作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一种方式,并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对于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托的融资担保项目,财政部门要努力为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搞好供应商中标(成交)信息服务。

省财政厅确定的担保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函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

四、担保品种(一)投标担保。

本方案所称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责任。

(二)履约担保。

本方案所称的履约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责任。

(三)融资担保。

本方案所称的融资担保,是指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五、担保机构。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我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的担保机构。

试点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其他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六、优惠政策。

确定的担保机构要建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快捷通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要对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需求给予费率优惠,对于同时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的中小企业供应商,要免收投标担保费或进一步给予费率优惠;融资担保综合年费率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50%。

试点期间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担保费率应当适度下调。

要遵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规范经营,符合行业监管要求。

担保机构具体业务方案请查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专区。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财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措施,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各方当事人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

要通过在招标采购现场发放宣传页等形式,使更多的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的好处,推动试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doc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doc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1、按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

(二)我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服务/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以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按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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