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与王阳明“格物”说探析
朱熹与王阳明的格物致知
朱熹与王阳明的格物致知“孔孟朱王”,朱熹和王阳明是与孔子孟子并列的人物。
王阳明的王学是直接在批判朱熹的朱学基础上建立的。
这似乎必须提及那个有名的“庭前格竹”的故事。
据王阳明的《年谱》记载,他二十一岁时“一日思先儒谓‘众物必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
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
沈思其理不得,遂遇疾。
”王阳明在读了朱熹的书后,首先进行了“格竹”行动,但终于失败,导致他对朱熹的学说产生了怀疑。
现代人已经很难理解其中的一些词语了。
“格物致知”语出《大学》,可以解释成分析研究事物的原理以掌握事物的本质规律。
朱熹“格物”思想中的“物”,是指事物,“物,犹事也”,指天下万事万物。
朱熹“致知”思想中的“知”,是知识的意思,“知,犹识也”,是指包括知识的知和道德的识两部分。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途径包括直接地“接物”穷理,亦即身体力行去研究事物的规律,或间接地从书本上读书穷理,获取前人的经验和知识。
王阳明思想的“格物”之物指心之物,所谓“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在王学的体系里,一切物质化的东西都内化于心了,格物便是格心,是去恶归善,去人欲存天理。
王阳明认为“知”就是“良知”,即人的良心。
在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格物即是致良知,两者完全是一回事。
知行合一,是王学思想的基石。
在俺看来,“格竹”行动的失败,在于王阳明把探察外界客观事物的规律误认为探讨自己内心的道德了。
俺显然更倾向于接纳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对于客观规律的获取,需要积极的详尽的观察与研究,而不仅仅是作理论上的内心的思考。
但俺也承认,俺更喜爱王阳明的学说,因为在王学中你能发现具有现代意义的独立的个体性的“自我”。
王阳明建立王学,乃是有感于当时理学已经进入末流,乡愿之辈横行,将那个社会闹得没有天理可言。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如何在这样一个无天理的社会中,找到个体的安身立命之所呢?王阳明的答案是“致良知”:我们只有求之于自己的良心;每个人都有良知,只要你能确保你的行为选择是具有道德意义的,你又能按你的选择去实施你的行为,你就可成为圣人。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格物致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重要思想,最早来自于《礼记·大学》。
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格物致知”这一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和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位学者就是朱熹和王阳明。
朱熹与王阳明在“格物致知”的理解与实践上有着许多的差异,本文将对两人的这些差异进行探讨。
一、《实践方法的不同朱熹认为,“格物”是通过发现事物的规律来加深对人生规律的认识,这需要通过“观察”和“分析”来实现。
而王阳明则认为,“格物”需要通过实践充实自己的经验以及不断思考来实现。
朱熹认为,“分析”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他提出了“致知格物”的方法,即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分析,来加深对人生规律的认识,进而“致知”。
他认为只有通过分析和推理,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识。
而王阳明与朱熹在实践方法上有所不同。
王阳明认为,“格物”不仅包括思考和理智活动,还包括认识洞察和身体经验。
他提出了“良知即格”的理论,认为良知与创造素材或观察分析并不独立,良知其实是可以通过身体的经验来识别和发掘真理的。
他引用了一只砚台的例子,认为“看那个大小、扁高、上下阴阳,捻塞井盖的是用松精塞的”这一认识过程需要通过“摸拟”来完成。
二、《规律认识的不同朱熹和王阳明在“格物”中所关注的是不同领域的规律,他们在对于这些规律的认识上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朱熹关注的是自然规律,他认为通过对于自然规律的研究可以了解人生规律,从而实现“知行合一”。
他强调通过自然规律的观察和分析来探讨人生规律。
而王阳明则注重的是人之间的规律,他认为通过交往和沟通可以更好地了解人生规律,通过“格物”的实践来发现真理,从而实现“致良知”。
三、《“致良知”的不同理解在“格物致知”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中,朱熹和王阳明都提出了“致良知”的观点。
但是两位学者针对“致良知”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
朱熹认为,“致良知”是通过“格物”来“致知”,从而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
他认为只有通过对于事物的观察和分析,才能找到真理,从而提升个人修养。
比较朱子与王阳明的「格物」义
比較朱子與王阳明的「格物」義4.結語:朱子與王陽明「格物」義皆可通向人文化成世界儒家重視人文化成的世界,物理世界是中性,若剝落道德心的照察,世界只是平寂地存在,不能發展文學、藝術、宗教、哲學,甚至科學,沒有人倫價值的世界更沒有歷史、文化。
然而儒學在具體的生活上怎樣實行,先秦時《大學》的三綱領、八條目已有清晰的實踐的理論和指引,系統性強,使學者容易掌握。
朱熹喜言《大學》,尤愛《大學》的架構性,更為《大學》作註。
亦是為人文化成世界作指引,使人可以在道德實踐的過程中,有理可循。
朱子轉向以格物窮理,來磨練修養工夫,對於現代人則容易引起共鳴,特別是道德意識薄弱的人,朱子學尤為親切,對於不能相應道德本心的人,朱子是一大貢獻。
朱子從客觀外在性的認識論上說存在的「性即理」系統,王陽明從道德內在性,存在地呼應的「心即理」系統。
在儒學「仁義內在」的角度下,王陽明學是依儒學一貫宗旨,朱子學則未能相應。
若在工夫修養方法的普遍性上說,朱子的方法,有客觀的義理可循,較適合一般人的氣質,容易被大眾所接受。
相對於朱子的方法,王陽明的修養方法以良知的內在超越性為主,一般人較難掌握;若不是真正了解本質工夫的真實義,更容易被誤解而誤用,反而造成對儒學的傷害。
所以從教育的立場上,朱子的方法「格物窮理」是「正宗」,他的方法學比較平實,有方法可依,容易跟得上,廣泛地教做人之道,從具體的生活展開,井然有序,有條不紊,適合一般人。
所以牟先生說﹕「朱子是學人之學之正宗,而非內聖之學之正宗。
」(註十四)同時朱子以讀書、講學為重點,在弘揚教義上,整理文獻、講解文義,自有其價值。
況且朱子學不是平寂地存在,更能對發展文學、藝術、宗教、哲學,甚至對科學亦有其價值。
尤其甚者,對人倫價值的世界、歷史、文化有傳承的作用。
雖然如此,王陽明之學「格物致知」,才是體驗生命自我真實化的過程。
透過良知自我震動而呈現,不假外求,在自由意志的自動、自主、自律下,無條件地實踐道德。
同样是解读“格物”,把朱熹和王阳明一对比,区别就出来了
同样是解读“格物”,把朱熹和王阳明一对比,区别就出来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大学》《大学》是“四书”中很重要的一部经典。
有人说:《中庸》是讲道统心法: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大学》是讲具体修行的功夫;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间的《论语》和《孟子》,就是孔子和孟子来示范“仁”和“义”。
所以“四书”的体系非常完善:有心法(《中庸》)、有实践(《大学》),还有“现实案例”(《论语》、《孟子》)。
在《大学》中,开篇就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这句话该怎么理解?或许,引入禅宗的说法,这句话就更容易理解一些:明明德,就是“自觉”,是罗汉;亲民,是“觉有情”,这叫菩萨;而止于至善,是觉行圆满,这叫佛。
佛经上说,世尊讲法,有天女散花,花瓣飘落下来,诸佛菩萨“片叶不沾身”,但罗汉身上却落满花瓣。
罗汉的修行,是自证自了,通过自己修行,“证涅槃乐”;大乘菩萨的修行,要“亲民”,即普渡众生——把众生的烦恼都当成自己修菩提的因。
而最终的修行结果,都是为了圆满无漏。
这是第一点,“明明德、亲民、至善”的三个境界。
但是“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因为一个“在”,说明这三次层次是同时发生的。
这或许就是“知与行”的区别——在学习时,你可以把各种层次分清楚,但在实修时,这却是同时发生的。
《大学》开篇这句话,被称为“三纲”,在接下来,还有修行次第的“八目”。
其中第一个,就是“格物”。
一、朱熹:世界这么大,你要去看看关于“格物”,朱熹的注解是:“格,至也。
物,犹事也。
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世界这么大,你要去看看,要把它完全给整明白了,这是做学问和修身的第一步。
如果整不明白这个世界万事万物的道理,那你就可劲造吧。
作为大儒,朱熹的注解是有道理的。
关键是,到了后世,大家把朱熹的《四书集注》当成了考试的专业课本。
朱熹的说法就成了标准答案。
朱熹和王阳明在“格物致知”解释上的根本区别
朱熹和王阳明在“格物致知”解释上的根本区别作者:卓涵来源:《青年时代》2019年第16期摘要:格物致知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朱熹和王阳明,作为宋明理学两大对峙学派的代表人物,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截然不同。
朱熹注重在事物上求理求知,而王阳明注重致本然之良知于事物。
正是这种不同,导致了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在治学路径上的方向差异。
关键词: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致良知朱熹和王阳明是双峰并峙式的宋明理学大师,但两人的学问宗旨有根本不同,尤其在“格物致知”的解释和发挥上,两人的区别最为明显,造成了后世不同的治学方向。
一、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格物穷理“格物致知”语出《大学》。
《大学》云:“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1]朱熹惟恐人们理解不透,对于“格物致知”做了详解:“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始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2]朱熹认为道理散见于事物上,需要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格尽天下万物,大道才能贯通。
但,朱熹的观点其实是有违儒家之道、孔孟之训的。
儒家正统观点是良知天赋。
孔夫子虽然很少言天道和性,但他的言行是绝对支持后来的孟子的良知天赋说的。
孔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
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
我叩其两端而竭焉。
”[3]孔子坦陈他并非生而知之者。
可为何一问便知,并非他事先花了很多精力储备了大量知识和技能,而是因为他有“一以贯之”的道,即良知。
孔夫子有一颗尊崇周公的诚心,所以,遇到祭祀周公这类事情,他会主动去学习祭祀周公的礼仪。
农夫问他事情,能就着事物的本末,逐步启发农夫,自己也逐渐明白了事理。
二、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解释:致良知于事事物物与朱熹不同,王阳明则说:“致知,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
王阳明和朱熹的跨时空之争:“格物致知”究竟是什么?
王阳明和朱熹的跨时空之争:“格物致知”究竟是什么?摘要格物致知,对这个词的理解,朱熹和王阳明,有着很大的分歧。
而这种分歧的背后,是王阳明、朱熹对成圣之路的方法论的分歧。
王阳明和朱熹,隔着342年。
这场对儒家经典的跨时空学术之争延续到今天,至今人们对格物致知的意思依然没有明确,或者说,也无需明确。
但是在今天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更喜欢王阳明的观点。
我们每天面对着庞杂的信息,它们从各个终端来到我们的眼前,碎片般的漂浮物,如同地球外太空的垃圾,不仅阻碍我们见到真实的世界,还塑造着一种混乱的思维和行为模式。
在这个时代中,从喜怒哀乐的小情绪,到对成功、失败的理解,再到对生命目标的追求,都是飘忽不定的。
我们被与我们无关的信息刷屏,每天花五六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茫然而焦虑地盘手机,试图通过信息的扩充来获得无用的安慰。
虚拟的体验,不断侵蚀真实的感知,这种情况只会越来越糟。
所以,这个时代更需要一个王阳明来提醒我们,人的内心本来是完善的,当我们拨开那些多余的遮蔽和纷扰,大胆地去伪存真,就能获得更有质量的生活乃至生命。
这或许也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的格物致知吧。
很多人对“格物致知”的理解有误文 | 许伟明格物致知,究竟是什么意思?读书,最好去读最初的文本,否则会带来费解乃至误解。
通常,我们认为读翻译作品的时候容易遇到这种情况,因为不同语言之间,几乎没有含义完全对应的词句来一一匹配。
但没想到的是,这种打折扣的阅读体验,更容易在引经据典的文本中遇到。
很多词句大家用多了,这个被引用的经典变得耳熟能详,被继续引用时人们便懒于再去追寻其本意。
但一旦你读最初的文本,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最近读王阳明的《传习录》,经常遇到的两个词是格物致知、知行合一。
我发现,这两个词的本意和我们平时从字面理解的,有着很大的不同。
望文生义、先入为主、以讹传讹,阻止着我们接近这两个词的真实内涵。
本文只说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这个词来自《大学》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朱熹格物论的心学化转向——阳明格竹与龙场悟道内在关联探析
朱熹格物论 的心学化转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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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格竹 与龙场 悟道 内在 关联探 析
石 磊, 解光 宇
摘
要: 格竹是王 阳明早年 一次重要 的思 想探 索, 也是 心 学发展 史上 的标 志性 事件 。格竹 埋下 了
在《 吕氏大学解》 一文中云:
吕氏 日: “ 草木之 微、 器用之 别, 皆 物
之理 也 。 求其 所 以为 草 木 器 用之 理 , 则 为
格 物 。草 木 器 用 之 理 , 吾 心存 焉 , 忽 然识
之, 此 为物格。 ” 愚按 : 伊 川先生 尝言: “ 凡
一
的迷 思 直到 龙场 悟道 方 才真 正 了却 。格 竹 之 困
基金项 目: 第5 9批博 士后基金 面上资助项 目( 2 0 1 6 M 5 9 2 0 2 9 ) ; 国家社科基金 项 目( 1 5 B Z X 0 6 7 )
作者 简 介 : 石磊 , 安 徽 大 学 哲 学 系博 士 后 ( 安徽 合肥
授( 贵州 贵阳
5 5 0 0 1 8 ) ; 解光宇 , 安徽 大学哲学 系教授 , 博士生寻师 ( 安徽 合 肥
物理 如 何 转 化 的 问题 。 龙 场 所 悟 的 心 外 无 物 、 心外无理 , 正 是 对 朱 熹 格 物 论 此 一 内在 缺 弊 的矫 正 。
关键词 : 王 阳明 ; 格竹; 龙 场悟 道 ; 理; 格 物
中图分类号 : B 2 4 4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1 — 5 0 1 9 ( 2 0 1 7 ) 0 5— 0 0 4 5— 0 8 2 3 0 0 3 9 ) , 贵 州 师 范 学 院 马 列 主 义 教 学部 副 教
比较朱子与王阳明的“格物”义(一)
比较朱子与王阳明的“格物”义(一)1.朱子由横摄系统所开出的格物义儒家所言“内圣之学”的本义,是相应于道德的本质,自觉地作道德的实践,以至充其极地建立道德人格,在有限的生命中,发展成为无限而圆满的生命进程,此即由实践踏上成圣成贤的阶梯。
道德的本质根源于“仁义内在”的本心自己,在自觉、自发、自律地自定道德律令,所以,“内圣”是内在于个人自己,能自觉地作圣贤工夫(道德实践),以发展完成自己的德性人格,润泽生命。
朱子的修养工夫方法为“横摄系统”。
“横摄系统”是道德的根源并非来自本心的“内在道德性”,道德的动力不在本心,而由认知心分析、观察客观事物所得的知识,是直线分解之思考方式。
这样的思维方式是在同一界域中,横向地摄取知识。
由认知心去认识客观的理的主客认知关系,以认识论的方法讲道德,认识论的方法是以知识作媒介,即从主客对立的能所关系。
朱子继承程伊川训解仁是性理,在析心与理为二的前提下,理是超越而永恒的形上义;而心与情是气,气是实在而活动的形下义。
即性心情是形上、形下二分;心能统摄性情(如下图),上贯性而具众理。
由于心与理分开为异质,心只在后天的实然气化层面,心既不能存有地内具众理,道德实践必依待后天工夫,在喜怒哀乐未发之时,以敬意来涵养此心,(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此是后天综合义,而不是孟子言“仁义内在”,性是先验统合义。
性(形上、普遍)心情(形下、具体)在《朱子文集》答黄道夫书中,朱子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
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
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
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理然后有形,虽不外于一身,然道器之间,分际甚明,不可乱也。
(注一)朱子以为天地之间理气是二分的,理是形而上的,气是形而下的。
人的性是理,人的心是气。
朱子所说的“心”,可参考《朱子语类》中几节记录,问∶“灵处是心,抑是性?”曰∶“灵处只是心,不是性。
性只是理。
”又云∶所觉者,心之理也;能觉者,气之灵也。
论朱熹王阳明“格物”说之相同旨趣
论朱熹王阳明“格物”说之相同旨趣张细进【摘要】“格物”说在宋明理学家那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而朱熹和王阳明的“格物”说又可以看成是宋明理学史上的两大代表.一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朱王在工夫论上走的是不同的道路,前者主“道问学”,而后者主“尊德性”.但究其实质,两者之目的都是为了使心体达到纯善无恶的状态,只不过朱熹从内外两方面同时立论,而王阳明则转向内在,强调其优先性.所以说,朱熹王阳明的“格物”说只是工夫路向、侧重点的不同,并非本体上的不同.【期刊名称】《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8(000)001【总页数】4页(P110-113)【关键词】朱熹;王阳明;格物【作者】张细进【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244.7/248.2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王阳明与朱熹的工夫论有很大的不同。
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王阳明顺承陆九渊这一路数主“尊德性”,而朱熹则接续程颐的思想主“道问学”。
这一看法也成了学界的主流观点。
在牟宗三先生的大作《心体与性体》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该书将整个宋明理学分为三系,其中直接肯定陆王心学这一系,认为这一系直承孔孟而来,是儒家正脉,颇有他们才是接续了孔孟道统的意味。
而将小程和朱熹这一系说成是“别子为宗”,虽然程朱对中国文化也作出了杰出贡献,牟宗三先生也肯定了他们的价值,但总的来说,程朱的思想还是旁出,不能算是儒家正脉。
以牟先生为代表的这一观点,其影响不可谓不大。
可是,虽然在朱熹和王阳明的思想中的确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但若因此就判定他们的工夫论在本质上也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还有待商榷。
一般认为,朱熹和王阳明思想上的不同,首先表现在是“性即理”还是“心即理”这一核心问题上。
其实“性即理”这一命题是朱熹和王阳明都赞同的,只不过王阳明进了一步,因为在他看来“心”即是“性”,所以归恨到底还是“心即理”。
于是就有了朱熹主张“性即理”而王阳明主张“心即理”的不同。
“格物致知”思想探微——从郑玄、朱熹、王阳明的训释分析
关于 “ 格物 致知 ”的训释 ,郑玄说 : “ 知, 谓知善恶吉 凶之所终始也 。 ”又说 : “ 格 ,来也 。 物 ,犹事也 。其知 于善深则来善物 ,其知 于恶深
则 来 恶 物 ,言 事 缘 人 所 好 来 也 。 此 ‘ 致 ’或 为
颖达 旨在通过善事 、恶事 的情况来作 出判断 ,判 断人 的行 为规范是在行善还是在作恶 ,带有一种
“ 以小见大 ,见微知著”的内在精神 。 总之 ,郑 玄对 于 “ 格 物致知”这一命题 的解 释可 以概 括为 :事来而知善恶吉 凶。 “ 事来 ”与
同 ,但其 内在精 神是相 同的 ,即都把 “ 格物 ”理
即为 “ 至其 理” ;另一种是训 “ 格”为 “ 穷” ,训
“ 物”为 “ 理” , “ 格物”即为 “ 穷理” 。而第一种
“ 至其理 ”概括起来其实就是 “ 穷至其理 ” 。
书》 卷二 十二云 : “ 格 ,至也 ,言穷 至物理也 。 ”
所 以 ,对 “ 格 ” 的训 释 虽有 “ 至 ”与 “ 穷 ” 的不
也会 受 到 这 方 面思 想 的影 响 ,而 往 往 也 带 有 一 定
则能在于来物 。若知善深则来善物 ,知恶深 则来 恶物 。言善事 随人行善而来应之 ,恶事 随人 行恶 亦来应之 。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 。 ”孔颖达 的解
释 更 加 凸显 了 “ 善 有 善 报 ,恶 有 恶 报 ” 的 佛 教 意
一
定 的统 一。郑玄所 处的时代 ,正是经学今古文
了疏 。孔颖达 L 记正 义) )云 : “ ‘ 致知在格物 ’
者 ,言若 能 学 习招 致 所 知 。格 ,来 也 。 己有 所 知 ,
朱熹与王阳明都尊崇理,然而他俩说的却不是同一个概念
朱熹与王阳明都尊崇理,然而他俩说的却不是同一个概念朱熹是两宋道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学说中的最高范畴是“理”,往往又被称为“道”、“太极”。
朱熹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本原或根柢,在天地生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朱熹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
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朱子语类》)。
朱熹认为,这个世界的本原是理,最早只有理,然后有气(物质),理和气结合产生世界上的一切事物。
所以每一个事物中都蕴含着理,事物就是由气(物质)加理(规律)构成的。
朱熹举了一个“月印万川”的例子:月亮高高挂在天上,然而每一条江河中都倒映着一个月亮,都是天上那个月亮的倒影。
事物中的理就像是江河中的月亮,和最高的理是一样的。
理无处不在,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莫不遵循着阴阳规律而运动发展,理是万物无不具有的统一的客观规律。
表现为阴阳运动规律的理在不同事物中又有不同的具体内容,这被朱熹称为“理一分殊”。
理散于万物成为万物运动的自然规律:如一草一木,一禽一兽,皆有理。
草木春生秋杀,好生恶死。
'仲夏斩阳木,仲冬斩阴木’,皆是顺阴阳道理。
(《朱子语类》)理散于人类社会成为的伦理道德,这是如同自然规律一样不可变易的客观规律,是人必须自觉遵从的道德律令。
朱熹说:天之生此物,必有个当然之则,故民执之以为常道,所以无不好此懿德。
物物有则,盖君有君之则,臣有臣之则:“为人君,止于仁”,君之则也;“为人臣,止于敬”,臣之则也。
……四肢百骸,万物万事,莫不各有当然之则。
(《朱子语类》)朱熹说,在“当然之则”的上面,还有“所以然之故”,也就是伦理道德的原理、原因:所以然之故,即是更上面一层。
如君之所以仁,盖君是个主脑,人民土地皆属它管,它自是用仁爱。
试不仁爱看,便行不得。
……其他大伦皆然,皆天理使之如此,岂容强为哉!(《朱子语类》)所以我们在遵循“当然之则”的同时也要去探寻的“所以然之故”。
“当然之则”和“所以然之故”都是理。
王阳明与朱熹的分歧
王阳明与朱熹的分歧朱熹的修养功夫继承了程颐,以“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为纲领,涵养贯心之动静、已发未发。
就涵养与致知的关系说,致知前的涵养是为了使致知主体获得廓然大公的心理状态,防止先入之见和气禀物欲的侵害。
致知后的涵养是为了使格物所得之理经过咀嚼、涵咏、体味成为价值理性的资养。
在朱熹这里,涵养与进学、居敬与穷理是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二者交相发明。
朱熹说:主敬者存心之要,而致知者进学之功,二者交相发焉,则知日益明,守日益固。
(《答徐元敏》,《朱子文集》卷三十八)学者功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功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功夫日益密。
(《朱子语类》卷九)就是说,穷理越多,心的遮蔽就越少,性理在心中的显现就越充分,从而道德理性就越是深厚。
而道德理性又反过来规范、润饰知识理性,对知识理性的活动起促进作用。
虽然朱熹反复强调居敬穷理是同一个功夫的两个方面,二者“如车两轮,如鸟两翼”,但在王阳明看来,朱熹的修养功夫中道德理性和知识理性是断成两截的,二者间存在着疏离。
王阳明在龙场之悟后对朱熹的功夫途径有一质疑: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传习录》下)按朱熹的说法,格物越多则积理越厚,心地越明,所以,学者应该“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补大学格物传》)。
但遍格天下之物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
更重要的是,考索具体事物所得的是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具体事物的知识并非直接等同于天理,如果缺乏对二者作投射、类比、化约的自觉和能力,将会造成格物与诚意之间的断裂。
也就是说,二者之间并非有内在的必然的关联,埋头格物而与身心修养无关涉这种状况是可能的。
这里王阳明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对宋明理学这一道德形上学来说非常尖锐的问题:知识理性和道德理性是什么关系?在统一的精神活动中,知识理性和道德理性各扮演什么角色,二者怎样互相作用?这是宋明理学的大问题,也是人的存在的大问题,因为它牵涉到人的精神活动的分类和这些门类之间协同工作的功能和过程。
朱熹与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不同理解
朱熹与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不同理解
格物致知来源于《大学》,是儒家研究事物道理的理论,格物致知在儒家思想史一直存在争议,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版本,而最被大家所熟悉的当属朱熹和王阳明的格物、致知观点。
朱熹是宋代理学代表,什么是“理”,理是规律,天理是大自然的根本规律。
朱熹认为,一个人只要能完全认识理,他的一举一动就能自然符合伦理道德,这样的人就是圣人。
而要认识事物的理,就要“格物致知”,“格物”就是穷究事物之理,“致知”是穷究事物之理后获得知识。
朱熹对于“物”的解释:“物,犹事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物是存在的事物。
王阳明一开始是相信朱熹的格物致知的,他遍读考亭(朱熹)之书,并亲身实践格物之说,甚至“亭前格竹”,不过最终失败,失败后他对朱熹的学说产生了怀疑,继续徘徊在佛学和道学之中,直到他被贬到贵州龙场,在龙场悟道后顿悟格物致知的本原。
“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之所在谓之物”,王阳明认为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发必有其事,而意念所在之处便是物,所以所谓的物其实就是事,终究离不开一颗心。
人心被私欲,不正当的念头所蒙蔽,“格物”中的格是革除,去除的意思,“致知”朱熹的观点是获取知识,而王阳明是“致良知”,这个“致”通至,达至的意思。
王阳明认为心是知的本体,所有的理自然在心中,即良知,格物是致知的手段,格物就是革
除私心妄意,良知自显,天理自明。
我们可以看到格物致知和知行是有紧密联系的,从朱熹的格物致知中可以看出朱熹是知先行后,先要获得天理,再进行道德实践,王阳明则是去除私心妄意,达至良知,这样行动也就能按照心来,是知与行的合一。
朱熹的格物致知和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有何区别?
朱熹的格物致知和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有何区别?
朱熹的格物致知是指从日常生活工作中悟出一种“真知”,然后就能察知自己日常起心动念的意图,并能确认意图是善还是不善,克制掉不善的念头,如此诚意,就达到修心修身的效果。
不断诚意诚心,一直这么做,直到最后能大成。
大成之后,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关系,家庭幸福合睦,工作顺利,如果有机会治理天下,自然轻松地治好天下了。
王阳明一开始也是照朱熹的想法做,企图去悟到那个“真知”,也跟好朋友一起格了几天竹子,双双病倒也没有悟出什么道理来。
后来他才放弃这条路。
阳明发现人人皆有良知,类似俗语中的羞耻心,通过良知来判断自己的念头是善还是恶,把不善的念头克制掉,他认为这样一个为善去恶过程就是格物。
所以阳明先生的格物至知,达到的知是修行大成后的知了。
格物致知之后,心头不再有任何恶的念头出现,就是知行合一的状态了。
是真知真行,不是妄行了。
所以朱熹的格物所致的知只相当于阳明先生所说的“良知”。
不过,一个讲诚意诚心,一个讲为善去恶,最后的终点其是一样的。
达到这个终点后,人行事不再有私意私欲,自然就是知行合一了。
朱熹、王阳明对世界的认识
朱熹、王阳明对世界的认识朱熹和王阳明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两位重要人物,他们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们对于世界的认识,也体现了他们哲学思想的不同。
朱熹是南宋时期理学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理”,即天理。
朱熹认为,天理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法则,也是人类行为的道德准则。
他主张通过“格物致知”的方法,探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达到对天理的认识和遵循。
在朱熹看来,世界是一个有规律的、有秩序的整体,人类应该顺应天理,遵循自然法则,以达到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
与朱熹不同,王阳明则是明代心学的集大成者。
他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心”,即人心。
王阳明认为,心是人类行为的主体和世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
他主张通过“心即理”、“知行合一”等思想,强调人类应该通过内心的反省和体验,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
在王阳明看来,世界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整体,人类应该通过内心的修炼和提升,达到对世界的深刻认识和领悟。
朱熹和王阳明的世界认识虽然不同,但他们都认为世界是有规律的、有秩序的整体。
他们都认为人类应该顺应规律、遵循秩序,以达到与世界的和谐统一。
只不过朱熹强调的是顺应自然法则,而王阳明则更加强调顺应人心的内在法则。
朱熹和王阳明的世界认识也影响了他们对于教育、政治等方面的看法和实践。
朱熹注重格物致知、实事求是,提倡科学知识和实践技能的传授,强调教育的实用性和功利性。
而王阳明则更加强调内心的修炼和提升,提倡“知行合一”,强调道德教育和人文素养的培养。
总的来说,朱熹和王阳明的世界认识都体现了中国哲学思想的独特性。
他们通过对世界的深入思考和探究,提出了具有启发性和深远影响的思想观点。
这些思想观点不仅对于后世的哲学、文化、教育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理解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法。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一、本文概述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朱熹和王阳明的格物致知理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两位思想家分别代表了宋明理学的两大流派——朱子学和阳明学,他们的思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比较朱熹和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并进一步探讨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朱熹作为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其格物致知论主张通过格物(即研究事物之理)以达到致知(即求得道德认知)的目的。
他认为,通过对事物的深入探究,人们可以逐步把握宇宙间的普遍规律,进而实现道德的自我完善。
朱熹强调知识的积累和道德的修养是相辅相成的,二者共同构成了其格物致知理论的核心。
王阳明则提出了与朱熹不同的格物致知观。
他主张致良知,即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本然的良知,这种良知是道德的源泉。
通过反省内心、致良知,人们可以直接把握道德真理,而无需通过繁琐的格物过程。
王阳明的致良知理论强调了道德主体的能动性和内在性,与朱熹的格物致知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朱熹和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进行比较,包括他们对格物与致知关系的理解、对道德认知的来源和方法的看法等。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这两位思想家的哲学观点及其差异。
本文还将探讨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尽管朱熹和王阳明在格物致知理论上存在分歧,但他们的思想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共通之处。
通过对阳明学与朱子学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发展脉络及其内在逻辑。
本文旨在通过对朱熹和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的比较以及对阳明学与朱子学关系的探讨,揭示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为现代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二、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是南宋时期著名的理学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也是唯一一位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的学者。
在朱熹的哲学体系中,格物致知思想是其理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朱熹的哲学思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朱熹与王阳明的格物有何不同
朱熹与王阳明的格物有何不同编者按:要想学习好传统文化,就必须要弄明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重要概念。
如“心”与“性”之间的关系,“格物”的含义等,这些都是学习好传统文化绕不开的话题。
潘麟先生对传统文化的解读既深刻、又独到。
他曾在日常讲学中对这些论题进行了随机阐述。
现将先生讲学视频整理成文,发布于本平台,以飨读者。
“心”与“性”是什么关系?性动为心,心静为性;性为心之体,心为性之用;性是形而上的心,心是形而下的性。
“心”与“性”分为先天和后天。
先天之心与后天之心先天的心和般若是同义词;后天的心叫业识,就是被业力改造过了的真心。
此时的“心”已经不是纯粹的心了,而是被污染了的“心”。
被什么污染了呢?严格地讲,是被意业污染后的心。
如果我们在精神中制造了一些“业”,这个“业”又会反过来作用于我们的精神,使我们的精神更加堕落、昏暗、畸形,更加堕落的精神又会制造更严重的、更强烈的意业,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处在恶性循环中的“心”叫“业识心”,或者叫“污染心”“堕落心”。
我们现在拥有的这颗“心”就是堕落心,即堕落以后的心、被污染以后的心,又叫“后天之心”。
故说心要分为“先天”与“后天”,“真心”与“妄心”。
先天的心又叫“真心”、般若,佛性、自性、本性、光明等;后天的这颗堕落的心又叫“妄心”“业识心”。
先天之性与后天之性先天之性是自在性、自生性、自发性、自明性、自律性等,合在一起统称为“性”,这个“性”就是先天本有之佛性,先天本有之神性,就是明心见性要见的“性”。
我们追求明心见性,要见哪个性?就是要见佛性。
具体地说,就是要见自在性、自明性、自律性、自生性、自发性、自然性。
后天之性又分人、物这两类。
物就是物理,物有“物性”,“物性”又叫每一个物体的独特个性。
比如说,竹子有竹子的特性,松树有松树的特性。
两者当然是不一样的。
竹子的特性是竹子那样的,松树的特性是松树那样的。
就如水有水性,火有火性。
水与火是不同的物质,有不同的物体特性,或者叫个性。
只有解密了“格物致知”,王阳明对朱熹“格竹”之争才可终结
只有解密了“格物致知”,王阳明对朱熹“格竹”之争才可终结本文开始之前,先回顾一下上篇《<论语>开篇三句话被误读千年,皆源于对“朋”字的错解》一文的关键内容。
因为这涉及到“格物致知”的解密逻辑。
上文提及,小篆“朋”字内具的“三根枝干”结构,是道家关于形身、气身、元神这三个生命结构的生动象形;隶书“朋”字进一步将这种结构简化为双“月肉旁”结构,其中左边“月肉旁”代表“我”,右边“月肉旁”代表“吾”,也是气身和元神的合体。
“朋”字内具的这种“我”和“吾”的关系,正是对中华传统文化“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精准架构;而儒释道修炼的过程,无不暗合庄子“吾丧我”这一秘要——通俗讲就是要通过修行,努力让“吾”来主导身心,彻底去除“我”的心智运转。
其实上述立意,根源于对小篆“朋”字“三根枝干”的造字结构作何解读。
《易经》有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太极,是一切生命的元始状态,用八卦来象征,这种元始状态就是乾(☰),乾卦“元亨利贞”之“元”正是此意。
而乾卦三阳中的每一阳均为不同生命能量的表征,并且,每一阳又可带动阴气进行生发,此即“生生之谓易”。
无独有偶,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其中的“二”“三”,均是由元始之“一”生成的另外两种不同的能量,而只有“三”这种能量才能在地球这个三维世界中生成万物,“一”和“二”只能作用于“三”。
可以推想,乾之三阳所象征的生命能量,在时空流转中一旦与生命之元和合,随即就按动了其生长按钮,因为阳的本性就是生。
又因其中每一阳均可由“一”生“二”,并且其所代指的生命能量又各自不同,故而三阳最终可生发为生命的精、气、神三大体系。
如依道家的认知来分析,精,就对应着生命的骨骼肌肉系统,此为形身,以形运水,水即精水;气,对应着血气运转系统,此为气身,以水运气,气乃元气;神,对应着意识神经系统,此为元神,以气运神,神即乾阳。
大家可充分想象,如果将上述生长过程用一个图示来刻画的话,不就是小篆“朋”字吗?尤其是现实世界中最能代表阳这种能量生生之本性的,就是“木”,所以用“三根枝干”代指生长之状,或正由此意。
朱熹与王阳明思想的异与同
朱熹与王阳明思想的异与同
朱熹与王阳明都是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思想家,他们的思想虽
有一些不同,但也有一些共同点。
1. 异:
(1)“知行合一”与“致良知”:朱熹认为,知识的目的在于
实践,即通过学习来达到对生活的改善。
他提出了“知行合一”的
思想,即知道的东西应该被付诸实践。
而王阳明则提出了“致良知”的思想,其中“良知”被认为是每个人本质的知识和道德力量,因
此我们应该通过自我反省来发掘和利用它。
(2)“格物致知”与“心学”:朱熹主张“格物致知”,认为
通过观察和实践来领悟天地万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升华自己的智
慧和道德。
而王阳明则主张“心学”,强调通过反省内心来了解自
己和外界,从而最终达到智慧和道德的提升。
2. 同:
(1)道德思想:无论是朱熹还是王阳明,他们都十分重视道德
教育和道德修养。
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道德是基础,思想体系的
核心也是牢固的伦理基础。
(2)人类本质:朱熹和王阳明都强调了人类的天性和本质,认
为人类天生具有道德敏感性和能力,需要不断地培养和发展。
总体而言,朱熹和王阳明在哲学思想上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但其价值和意义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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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与王阳明“格物”说探析石兰荣一、朱王“格物”说概述(一) 何为格物?关于什么是格物,朱熹认为: “格,至也。
物,犹事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1](卷七十三) 。
又说: “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
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
须是穷得十分,方是格物。
”[2](卷十五) 。
可见,朱熹所谓“格”,即“至”、“尽”; 所谓“物”,朱熹进一步解释为: “天下之事,皆为之物”。
[3](卷十五) 物在朱熹眼里包括一切“事”和“物”,即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也包括“理”,即一切心理现象、思想意识。
朱熹说: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
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 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 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
须着逐一件与他理会过。
[4](卷十五)物,在朱熹看来是外在于己的客观存在,不论它是事还是物,是客观自然现象还是主体思想意识,莫不如此。
王阳明青年时期认同朱子的“格物”说,但在践行中,对其产生了怀疑。
至后来龙场悟道,他选择另一视角诠释“格物”的内涵。
关于“格”,他认为,“格者,正也。
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
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
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
夫是之谓格”[5](卷二十六) 。
这里,王阳明把“格”解释为“正”。
至于“物”,王阳明解释为“事”,事不能离开心而存在。
在王阳明看来,事物的存在表现为意义的存在,它因我而存在,为我而存在,无我即无物,物是心内之物,没有进入内心的客观事物不能称之为物。
因此,王阳明的“格物”可以解释为“为善去恶”,即去除人心的不正,使其恢复正。
格物就是“格心”。
(二) 如何格物?既然“格物”就是“极致”、“穷尽”“事物之理”,那么怎样“穷理”,将事物之理穷尽到极致? 朱熹提出格物的三个步骤,即分析、类推、贯通。
由于事物之理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所以“理会了一重,里面又见一重; 一重了,又见一重”。
[6](卷十五) 这就要求人们采取分析的方法,由外及内、由表及里、由末至本,由现象到本质的全面深刻的对认识的对象进行分析。
但是,天下事物无穷无尽,人世百态精彩纷呈,在格物的过程中,即使“理会一件又一件”,也有理会不到的事物。
因此,穷理时还应采取以类而推的方法,把具有同质的事物进行类比,从已知推未知,从而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达到认识事物的目的。
“贯通”则是在积累基础上的顿悟。
朱熹认为积累可以达到贯通,因此他非常强调渐进的功夫: “零零碎碎凑合将来,不知不觉,自然醒悟”[7]。
(卷十八) 通过一件一件的格物达到事物之理,勤久积深,“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8](卷七十三)总之,在朱熹看来,“格物”的过程就是一个认识的过程。
“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皆格物之谓也。
若只求诸己,亦恐有见错处,不可执一”[9]。
(卷十八)他认为通过上述三个步骤的格物过程,可以达到探究事物之理的目的。
王阳明不同意朱熹格物“即物穷理”之说,认为其有悖于孔孟之道。
他认为,朱子的博外以求益内之学不仅于内无益,而且十分有害。
这种外求之学是费尽精力,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察,知识越多人欲越滋长,反而损了人心。
所以,他认为天下之物本无可格,格物只能在心上做: “书言‘格于上下’、‘格于文祖’、‘格其非心’,格物之格实兼其义也。
”[10](卷二十六) 格是正,物是心中之物。
格物也即正心了,也就是把不正之心去掉,使之归于正。
由是观之,朱子的“格物”是向外探究,穷尽事物之理的体认过程。
阳明的“格物”则是在“吾心”上下工夫,反省内求的过程。
二、朱王“格物”说的差异从以上分析看,朱王“格物”说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第一,对“格”的内涵的理解不同。
朱子对“格”的诠释,指向外在的存在,即事物之理。
他认为,“格”就是对这种实在的存在的“至”与“尽”。
“格”是一种不带主观色彩的认识行为。
阳明所言之“格”,意为“正”,即“去不正以为正”。
他所言的“正”与“不正”,都不是外在的存在,而是直指本心。
“格”是一种去恶为善的伦理行为。
第二,对“物”的注解不同。
朱子认为“物”指一切客观现象,也包括人类主观的社会活动,它既可以存在于内心,又可以外在于“我”。
“格”是一种不带主观色彩的认识行为。
王阳明则认为“物”是意之所在,理在心中,离心而无物,离心而无理。
第三,对“格”和“物”认识的差异,直接导致对“格物”命题诠释的不同。
朱子认为“格物”是对客观存在的人类世界的认识活动。
与之相反,阳明则认为“格物”是一个“只求诸心”的活动。
这种认识活动,无需在外在事物上下工夫,只需要通过“格心”,从而祛除蒙蔽人心的不正,使之归于正即可。
从朱王对“格物”内涵的解释,可以看出他们认识活动的对象的差异性。
第四,“格物”的着力点不同。
朱子认为“格物”是对客观存在的人类世界的认识活动。
“格物”的着力点在于“穷理”,即所谓“推及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11](卷七十三)由具体的事物的理,进而推演到宇宙万物,人世百态的一以贯之的具有普遍性、整体性的理。
对从浅层次的事理到深层次的“其极”之理的认识,是朱子穷理的价值诉求。
与之相反,阳明则认为“格物”是一个“只求诸心”[12](卷一) 的活动。
这种认识活动,无需在外在事物上下工夫,只需要通过“格心”,从而祛除蒙蔽人心的不正,使之归于正即可。
阳明所言“格物”的着力点,不是向外探求未知,形成新知,而是为了去除遮蔽心灵的“不正”,以“还心之本体”,进而至“吾心之良知”。
可见,阳明“格物”的价值目标在于加强德行修养,成就理想人格。
三、朱王“格物”说差异的根源朱熹与王阳明对格物的不同理解,源于他们对世界本体的不同认识,以及对“理”的不同理解。
关于世界的本体是什么这个命题,朱熹接受了张载关于“气”的学说,认为,“理”是万物之所以生成的道理,是为生物之“本”; “气”是生物之“具”,即形成万物的具体材料。
也就是说,理虽是事物的本体,但需要借气而寄寓其中。
而气有阴阳,阴阳二气生五行,五行化生万物。
万物禀气而生,同时又都具有天地之性——理。
每种事物既有“各自一个理”,同时又都具有万物的总的理——天理。
至于“各自一个理”与“同一个理”之间的关系,朱熹主张“理一分殊”说。
“一草一木之众”,“莫不各具此理。
”(分殊) ,而“虽各自有一理,又却同出于一个理。
”。
(理一)[13](卷十八)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用佛教的“月印万川”来作比喻: 天上只有一个月亮(理一) ,印在江河湖海里又各有一个月亮(分殊) 。
所有的水中之月,都是天上那轮月亮照下来的。
月亮的影子可以千变万化,但是其根本只是一个理(天上的月亮) 。
江河湖海中的月亮千差万别,但不是对天上那轮月亮的分割,而是全体享有天上的月亮,即“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
因此,朱熹认为每一种事物都体现着理,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从这一哲学基础出发,朱子认为理在心外,人们通过探究活动可以穷尽事物之理。
所以,格物就是一个向外求索的即物穷理的认识过程。
朱子所言之“理”有两层含义: 一是事物的道理和规律; 一是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
既然如此,穷理就是对上述客观存在的理的理性认知活动。
迥异于朱子关于“气”、“ 理”生成世界万物的主张,阳明认为心是万物的本体,“人者,天地万物之心者,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
心即是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
[14](卷六)人是天地万物的心,心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所以心是包罗万象的。
也就是说,人心是宇宙的本体,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心这个本体是无所不包的,整个宇宙万物都在人的心中。
“心”之外别无他物。
对“心外无物”这一命题,他举例加以论证:“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 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 先生云: 尔未来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
尔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心之外。
”[15](卷三)这就是说,当你看到花时,有了花的感觉,花的颜色才呈现出来; 当你没有看到花,心中没有花的感觉,也就没有花的意识,花便和你同归于寂静状态,花也不会呈现。
这样花明花寂以人的感觉为转移,纯粹是人的意识的产物。
所以,他认为心外无物。
他和学生徐爱有一段对话:爱曰: “爱昨晓思格物的物字,即是事字,皆从心上说。
”先生曰: “然。
身之主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
如意在事亲,事亲便是一物; 意在事君,事君便是一物; 意在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
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
”[16](卷一)王阳明认识到,人的社会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是受心意支配的。
同时,他把人的主体活动的对象看成是心意的产物,把反映客观事物的“意”看成是“心之所发”。
断言人的心意识到哪里,哪里就产生物,否则就是无物,就是非存在。
所以他所说的物是心内之物,我们今天所说的事和心理意识在他看来都是物,但是没有进入自己内心的客观事物不能称为物。
由“心外无物”,王阳明又引出“心外无理”的观点。
他对“理”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理也者,心之条理也”。
[17](卷八)也就是说,心的条理就是理。
他以父母去世后人仍具有孝心为例,论证“心外无理”。
他说,我们先假定孝之理有两个着落,要么在我心上,要么在父母身上。
如果在父母身上,那么父母一死,岂不是就没有孝心了? 也没有孝之理了。
但是,事实是父母死后,人仍存有孝心和观念,这说明孝之理不在父母身上,而在我们心中。
以此类推,万事万物之理都不是外在于我们的事物,不能外在于我们而存在,而在我们的心中。
先生曰: 心即理也。
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 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 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 心之体,性也; 性即理也。
古有孝之理; 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
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 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
理岂外于吾心邪?[18](卷二)从这一世界本体观出发,王阳明进一步指出,理既在心中,心外无理。
那么“格物”即是“格心”、“正心”,格物的过程是一个内求的过程。
总之,朱王“格物”说的不同的哲学基础,导致他们在格物求理的过程中所言之“物”的内涵不同,所穷之理的载体也不同。
四、结论朱子和阳明对格物内涵的不同诠释,导致他们选择了不同的格物路径与方法。
他们或向外探索,或指向内心的修身义路,对人类知识创造活动的影响也不同。
(一)朱子“格物即穷理”说有助于新知识的产生成就知识有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承认客观外物和其中之理的客观存在,一是主体具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
朱熹继承了儒家思孟学派的观点,认为人具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所谓不学而知是“良知”,不学而能谓“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