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江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指南(试行)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
编制说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安〔2016〕20号)等。为落实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要求,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镇安发[2016]7号)、《2017年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镇安办发〔2017〕15号)等,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为了使危险化学品企业能准确把握各自安全生产职责,使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有明确的方向,镇江市安监局委托华东安全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供辖区内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亦可作为本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参考,为政府加强监管增加明确的着力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法律法规依据 (2)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4)
第四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编制程序 (6)
4.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编制程序 (6)
4.2对标检查手册编制要求 (6)
第五章主要内容 (7)
5.1 组织机构方面的职责 (7)
5.1.1机构人员的配备与职责 (7)
5.1.2人员职责 (9)
5.1.3安全投入要求 (12)
5.2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培训 (12)
5.2.1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2)
5.2.2安全教育培训 (14)
5.3安全生产生产设施&工艺安全 (16)
5.3.1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履行职责 (16)
5.3.2生产运行安全管理职责 (18)
5.3.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9)
5.4风险与隐患管理职责 (22)
5.4.1风险管理职责 (22)
5.4.2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23)
5.5危险化学品管理 (25)
5.6作业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职责 (27)
5.6.1作业安全管理职责 (28)
5.6.2职业健康管理职责 (30)
5.6.3承包商管理职责 (30)
5.7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31)
5.8应急管理与事故管理职责 (36)
5.8.1应急管理 (36)
5.8.2事故管理职责 (38)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落实《2017年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为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指导,特编制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1.3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制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南。
第二章法律法规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
2.2《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7);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4);
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
2.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
2.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
2.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
2.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
2.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1);
2.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2012);
2.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2007);
2.1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2009);
2.1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2010);
2.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0);
2.1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2.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1);
2.18《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2012);
2.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2015);
2.20《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2017);
2.21《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0.1);
2.22《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7〕1号);
2.23《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2012]153);
2.2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施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1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