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译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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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北京地区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京人考发[2013]11号

关于北京地区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5〕1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1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地区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人员,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2。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安排

1、从2013年起,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七个语种均开设一级翻译考试,分为一级笔译、一级口译两个专业。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英语一级翻译考试安排在上半年进行。笔试专业考试设“笔译实务”科目,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口译(交替传译)专业考试设“口译(交替传译)实务”科目,考试采用现场录音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中译外和外译中各30分钟。

2、2013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上、下半年两次考试。

上半年考试级别、专业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笔译、口译;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日语三级笔译、口译;法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法语三级笔译、口译;阿拉伯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阿拉伯语三级笔译、口译。

下半年考试级别、专业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同声传译),英语三级笔译、口译;俄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俄语三级笔译、口译;德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德语三级笔译、口译;西班牙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西班牙语三级笔译、口译。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二)作答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采用纸笔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生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考试。

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相应语种、相应类别一级翻译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报名时间

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3月11日

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9月6日

五、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二)报考人员(除台湾地区居民)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按照北京地区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报考信息。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5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台湾地区居民报考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北京地区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提交《北京地区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5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申报表》,持《申报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进行资格审核。

上半年考试审核时间:2013年3月1日(9:00-11:30;13:30-17:00)

下半年考试审核时间:2013年8月30日(9:00-11:30;13:30-17: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4日

下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8日

凭此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参加一级翻译考试和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证书。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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