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门店牌匾设置原则和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城区门店牌匾设置原则和标准

为使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在广泛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中心城区道路两侧门店牌匾的设置原则和标准如下:

一、设置原则

做到整体和谐、局部统一、突出个性、安全适用,体现文化性和艺术性,不改变建筑的整体风格。

二、设置标准

1.门店牌匾标识实行一店一牌,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门店牌匾标识应当整体规划设计。

2.应设置在一层门洞以上,二层窗台以下位置,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米,凸出墙体原则上不超过0.3米。

3.字体的大小不宜大于牌匾高度的二分之一,体现艺术性,且不宜多行设置,应简单明了。

4.同―建筑相邻门店设置门店牌匾标识的,其高度、厚度应统―,色彩应多样化,材质不得使用喷绘布、方管、彩瓦等不耐用的材料制作牌匾,提倡整体设计、联合制作

5.门店牌匾进行亮化,应按内置灯光制作,不得外置射灯。

6.统―品牌标志、整体装修和近期装修效果较好的门店

牌匾,经审查同意,可以保留。

7.门、窗立面不应设置广告标语和画面。

8.设置门店牌匾时,建筑立面应恢复原效果或重新美化。

9.商户按照门店牌匾的设置原则和标准,可自行找设计单位制作,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安装。

10.除金融部门和大型交易场所之外,门店牌匾不应设置为电子显示屏。

携带资料:

1.门店牌匾效果图。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