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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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1_500地形图要求内容

1_500地形图要求内容

1:500地形图测绘2.3.1基本要求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地物的测绘

地物的测绘
地形图图式由国家测绘总局统一制订,由国家技 术监督局批准颁布发行,从事测绘工作的任何单位和 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
根据地物的大小和描绘方法不同,地物符号可以 分成依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线形符号和地物注记 四种类型。
2.1.1 比例符号
当地物的轮廓尺寸较大时,常按测图的比例尺将其 形状大小缩绘到图纸上,绘出的符号称为依比例符号。 如一般房屋、简易房屋等符号。
线形符号是指长度依地形图比例尺表示,而宽度不 依比例尺表示的狭长的地物符号,如电线、管线、围 墙等。
线形符号的中心线即为实际地物的中心线。
2.1.4 注记符号
使用文字、数字或特定的符号对地物加以说明或补 充,这种称为地物注记。分为文字注记、数字注记和 符号注记三种,如居民地、山脉、河流名称,河流的 流速、深度,房屋的层数、控制点高程、植被的种类、 水流的方向等。
(2)旱地包括种植小麦、杂粮、棉花、烟草、大豆、花生 和油菜等的田地,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应加注品种名称。 有节水灌溉设备的旱地应加注“喷灌”、“滴灌”等。一 年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应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配 置符号表示。
(3)稻田应测出田间的代表性高程,当田埂宽度在图上大 于1mm的应用双线表示,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田块 内应测注有代表性的高程。
2.2.2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
(3)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 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4)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绘出。 高速公路应绘出两侧围建的栅栏(或墙)和出入口, 注明公路名称。中央分隔带视用图需要表示。市区街 道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的出入口、分隔 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与绿化带绘出。
2.2.2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
(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 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 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 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 过关系。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
前提:相邻点等坡度 原理:比例内插
(4)勾绘光滑曲线
01
典型地貌的测绘
02
山顶:尖山顶、圆山顶、平山顶;
03
山脊:尖山脊、圆山脊、平山脊;
04
山谷:尖底谷、圆底谷、平底谷;
05
鞍部:窄短鞍部、窄长鞍部、平宽鞍部;
06
盆地:特点与山顶相似,高低相反;
07
山坡:在坡度变化处立尺;
08
梯田坎和陡坎:坎顶方向变化处立尺,量坎高(比高);
1、地物测绘要求:
01
依比例表示的地物,将其正射投影位置的几何形
02
状相似地描绘在图上,或将其边界位置表示在图
03
上,边界内绘上相应符号;
04
不能依比例表示的地物,在图上以相应的地物符号
05
表示在地物中心位置;
06
根据规定的比例尺,按规范和图式的要求综合取舍;
07
测定地物形状的特征点(拐点)。
地貌特征点的选择
山脊
山谷
公路
1、地貌的测绘方法
测绘地貌特征点、连接地性线、确定等高线的通过点和按实际地貌勾绘等高线。
01
1)测绘地貌特征点
山的最高的、洼地最低点、谷口点、鞍部的最低点、地面坡度和方向的变换点。
02
(2)连接地性线
实线连成山脊,虚线连成山谷,随碎部点的测定随时连接。
确定等高线通过的点(内插的方法)
2、居民地测绘
测图比例尺不同,综合取舍不一样; 外围轮廓准确测绘,内部主要街道及 较大的空地应区分出来; 散列式居民地、独立房屋应分别测绘; 一般只测绘房屋的三个角或相邻的两 角顶并量取房屋宽度。
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时,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房屋可省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表示。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时,图上6平方毫米一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城墙按城基轮廓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施测,围墙、栅栏、栏杆可根据其永久性、规划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地形测量要求

地形测量要求

十、地形测量10.1、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10.1.1、全站仪测图全站仪测图所使用的仪器和应用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使用6″级全站仪,其测距标称精度,固定误差不应大于10mm,比例误差不应大于5ppm;2、测图的应用程序,应满足内业数据处理和图形编辑的基本要求;3、数据通讯宜采用通用数据格式。

4、全站仪测图的方法,可采用编码法、草图法或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法等。

5、当布设的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需要时,可用极坐标法增设少量测站点。

全站仪测图的仪器安置及测站检核,应符合下列要求:1、仪器的对中偏差不应大于5mm,仪器高和反光镜高应量至1mm;2、应选择较远的图根点作为测站定向点,并施测另一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作为测站检核。

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1/5等高距(0.20米);3、作业过程中和作业结束前,应对定向方位进行检查。

全站仪测图的测距长度,不应超过表8的规定。

表8 全站仪测图的最大测距长度1 当采用草图法作业时,应按测站绘制草图,并对测点进行编号。

测点编号应与仪器的记录点号相一致。

草图的绘制,宜简化标示地形要素的位置、属性和相互关系等;2 当采用编码法作业时,宜采用通用编码格式,也可使用软件的自定义功能和扩展功能建立用户的编码系统进行作业;3 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法作业时,应实时确立测点的属性、连接关系和逻辑关系等。

当采用无自动记录功能的仪器作业时,观测的水平角和垂直角宜读记至秒,距离宜读记至厘米,坐标和高程的计算宜精确至1cm。

全站仪测图,可按图幅施测,也可分区施测。

按图幅施测时,每幅图应测出图廓线外5mm;分区施测时,应测出区域界线外5mm。

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检查处理,删除或标注作废数据、重测超限数据、补测错漏数据。

对检查修改后的数据,应及时与计算机联机通讯,生成原始数据文件,存盘并做备份,加强原始数据的采集与归档管理;10.1.2 GPS-RTK测图作业前,应搜集下列资料:1测区的控制点成果及GPS测量资料;2 测区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的参数,包括:参考椭球参数,中央子午线经度,纵、横坐标的加常数,投影面正常高,平均高程异常等;3 WGS-84坐标系与测区地方坐标系的转换参数及WGS-84系的大地高基准与测区的地方高程基准的转换参数。

地形测量要求

地形测量要求

地形测量要求1. 地形测量的几点要求1.1 细部测量细部点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测量,坐标采用2秒或5秒全站仪进行全解析法测量,观测困难时也可采用量距法与交会法,高程采用三角高程,棱境可使用大、小棱镜。

设站时,仪器必须对中整平,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至毫米,观测前应定向,并以另一已知点作检查,相邻测站间,应有1-3个重合点作检查,当平面、高程较差均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数据采集。

本站采集完成后,要再对已知点进行检查,确保所采集数据的正确,如出现超限时,整站均要重测。

采集的坐标数据以文件的形式存放在全站仪的内存中,当天观测完成后,应及时将采集数据传输到电脑中,尽快进行编辑。

并及时进行原始数据的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每个小组每天原始坐标数据以日期为文件名保存,不得对原始坐标数据进行编辑和删除。

1.2 地形要素测量要求采用全站仪采集作业模式。

所有作业小组必须采用统一的系统配置文件、图幅分层方案。

作业分为野外测碎部点加草图,室内按标准进行编绘作业。

地物要素(道路、街道、建筑物、围墙、栅栏等)应按照地物的精度要求,以满足地形图精度为准。

其他的次要地物点、地形、地貌等要素按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552-2021《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精度来执行。

地形测图基本表示方法按《地形图图式》执行。

等高线间内插点的高程中误差地形类别高程中误差 (基本等高距) 平地≤1/3 丘陵地≤1/2 山地≤2/3地物、地貌点平面点位中误差(单位:cm)地物(貌)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中误差 1类地物点 2类地物点 3类地物(貌)点±20.0 ±25.0 ±30.0 最大误差±40.0 ±50.0 ±60.0 同类地物(貌)点间的间距误差中误差±20.0 ±25.0 ±30.0 最大误差±40.0 ±50.0 ±60.0 地物点类型注:测图比例尺为1:500 1.3 数字测图注意事项1、地形数据的编辑软件统一采用CASS7.1版本,所有数据编辑和处理均要在此模板下进行。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测绘2.3.1基本要求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讲解学习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讲解学习
(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 1000比例尺测图时,图上6平方毫米一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城墙按城基轮廓比例 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施测,围墙、栅栏、栏杆可 根据其永久性、规划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3、道路测绘
①铁路:标尺应立于中心线上,直线立尺稀, 曲线立尺密;附属物按实际位置测定。
3)若有多人跑尺,可以以测站为中心,划成几 个区,采区分区专人包干的方法跑尺。也可以 按照地物类别分工跑尺。
三、地貌特征点的选择
地貌特征点:地貌棱线交点。 地性线:方向变化线和坡度变化线。山脊山谷线等;陡 坡和缓坡交界线、山坡和平地交界的坡麓线等。 地貌测绘,主要就是测绘地貌特征点和地性线。
山脊 山谷
测绘边界,用地类界符号表示范围,加植被符 号和说明。
地类界与道路、河流、栏栅等重合时不绘地类界, 与境界线、高压线等重合应移位绘地类界。
行树两端实测,中间配置。
7、地物测绘中的跑尺方法
1)地物较多时,分类跑尺。
2)当地物较少时,可从测站附近开始,由近到 远,采用半螺旋形跑尺路线跑尺。待迁站后, 立尺员再由远至近,以半螺旋形路线回到测站。
(4)勾绘光滑曲线
2、典型地貌的测绘
1)山顶:尖山顶、圆山顶、平山顶; 2)山脊:尖山脊、圆山脊、平山脊; 3)山谷:尖底谷、圆底谷、平底谷; 4)鞍部:窄短鞍部、窄长鞍部、平宽鞍部; 5)盆地:特点与山顶相似,高低相反; 6)山坡:在坡度变化处立尺; 7)梯田坎和陡坎:坎顶方向变化处立尺,量坎高(比高); 8)斜坡:坡顶和坡底方向变化处立尺; 9)特殊地貌: 冲沟、崩崖、石地块
路堤测绘
路堑测绘
② 公路 : 一律按实际位置测绘。 立尺位置:中心、两 侧、一侧实量宽度。 转弯、交叉处尺点密, 附属物 实测。 路堤、 路堑 测绘方法同铁路。 大车路立尺于道中心,按图式绘制。 小路视其重要程度综合取舍,弯曲程度 综合取舍,与田埂重合不绘田埂。

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测绘方法

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测绘方法

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交通及辅助设施、管线及辅助设施、水系胡辅助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标注等。

地形图的测绘与取舍除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地形图的测绘,应真实反映地物、地貌的状况。

⑵测区内所有的等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均应用图式绘于图上。

⑶房屋测绘简易棚房、临时工棚不予测绘,但以砌砖为墙体的较整齐正规的简易房屋则应测绘。

⑷花圃、绿化带①建筑区内的绿化带一般用花圃符号表示,大片的草坪用草地符号。

高出地面的花坛,用实线分隔;与地面同高的绿化地用地类界符号分隔,当花坛或绿化地的边界与内部道路重合时,重合部分只绘内部道路线。

②活树篱笆符号在图示中属于栏栅类地物,起隔离作用的带状灌木按此符号表示,花圃周边的矮冬青树虽然也起隔离作用,但它与花圃是一整体,主要作用还是绿化,因此可不绘活树篱笆符号。

⑸道路、河流公路应按图式绘路面线(铺面)和路肩线,路面线用0.3mm的粗实线,路边用0.1mm的细实线。

桥梁与道路连接处应按图式以适当的空隙予以分隔,以突出桥梁位置。

河流、小沟不需测注河(沟)底高程, 2.5m宽以下小沟的沟边,不绘陡坎符号。

⑹其它地物电力线、通讯线一律不连线,高压线只是在通过主干道路时连线。

地形图上电杆、路灯、消防栓、各类控制箱等地物的点位,应该是该地物的中心。

测量这些地物时,应采用偏镜法确定其中心位置的坐标,不应以棱镜的位置作为该地物的点位。

门墩的符号应与实地方向一致,方块符号的中心应是门墩的中心,不应随意标绘。

⑺注记单位名称的注记应简洁、准确。

②开发地块按以下三类情况注记:已平整或正在平整的地块注“平土区”;已开始施工的地区注“施工区”;无规则的挖掘沙、石土的场地注“乱掘区”,场地较长的明显陡坎,按实地情况测绘。

③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厂房不注“钢”,而注名“砼”。

一般铁皮房按照简易房表示。

④水系名称应用斜体字注记。

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基本方法

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基本方法
二、勾绘等高线(白纸测图) 1、首先描绘出地性线(山脊线、山谷线); 2、再在相邻碎部点之间内插出等高线的点; 3、对照实地勾绘等高线。
基本等高距的规定
表9-11
比例尺
丘陵基本等高距 (m)
山地基本等高距 (m)
1 500 0.5 0.5
六、资料的整理
8.6 数字测图概述
视 频 全站仪草图法 PDA数字测图法
§8.6 数字测图概述
测站A
◆A、B坐标和高程以及测站数据 预置于全站仪内。
◆测站A安置全站仪,后视B;
● 将全站仪内数据文件输 入计算机,经测图软件 处理、编辑成数字化地 形图。
1
对于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在地形图上是以相应的地物符号表示在地物的中心位置上。
2
建筑物轮廓凹凸小于图上0.4mm,可以舍去凹凸部分,用直线表示其整体轮廓。一般房屋甚至0.6mm的凹凸部分都可以舍去。
3
综合取舍的度很多时候需测绘人员酌情处理。
4
一、测绘地物的综合取舍原则
8.3 地物的测绘方法
8.3 地物的测绘方法
安置仪器:在控制点A安置经纬仪,量取仪器高。
3、立尺:立尺员把塔尺立到地形、地貌特征点上。 东 大 道 坚5 5.40 5.35 (1)地物特征点取“轮廓转折点”。 (2)地貌特征点取“地性线上坡度或方向变化点”。
地貌特征取点方法
记录、计算:记录上述观测值,按视距测量公式计算出点1的水平距离D和高程H。
● 测点P放置棱镜,对P点 进行坐标测量,全站仪 自动记录P点的三维坐 标 (测点代码须输入), 逐点观测。
全站仪野外数字化测图流程图
全站仪 控制点成果 预置于机内
电子平板 (便携机)

1比500图测量操作规范

1比500图测量操作规范

1:500地形图测绘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a)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精心整理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b)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精心整理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即没有和地面相连的随时可以移动的房屋)可舍去。

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78)121)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

2)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际宽度依比例尺表示。

道路交叉处、桥面等应测注高程,隧道、涵洞应测注底面高程。

3)凡正规的内部道路,按比例实测上图,长度在图上小于10毫米时,不表示。

精心整理e) 管线及附属设施测绘1)永久性的电力线、电信线均应准确表示,电杆、铁塔位置应实测。

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架上时,只表示主要的。

建筑区内电力线、电信线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绘出线路方向。

各种线路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22701)道路、以及主要单位等名称,均应调查核实,有法定名称的应以法定名称为准,并应正确注记。

2)由于本测区地势平坦,大部分为建筑区,故不绘等高线,只需标注高程点。

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其间距应以12米为宜;精心整理测区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桥面中心、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高程注记点注记至厘米。

关于地形图测绘时地物地貌取舍

关于地形图测绘时地物地貌取舍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 测量控制点测绘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临时性房屋可舍去;(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图上3mm,宽度大于图上1mm 的应在图中表示。

(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图上1mm的依比例实测,小于图上1mm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2)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

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m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国道路线编号。

公路、街道按其铺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路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3)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测绘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内容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内容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内容1 地形图测绘1.1 图根控制测量图根控制点是直接供地形图测绘使⽤的依据。

图根控制点的密度应根据实地地物、地貌的复杂程度,地形图测绘的测量⼿段和作业⽅式等情况决定;图根点的密度不得⼩于每平⽅公⾥14个。

图根控制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于0.2⽶,⾼程中误差不得⼤于0.1⽶。

图根控制点宜选在地势较⾼、视野开阔的地⽅并应设定标志,相邻点间必须通视。

根据实地情况结合⽬前的测量设备以及技术⼿段,本测区图根控制点的平⾯测量可采⽤光电测距导线、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精度要求的⽅法。

图根控制点的⾼程测量可采⽤⽔准测量、光电测距导线、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精度要求的⽅法。

当解析图根点不能满⾜测图要求时,可增补少量图解交会点或视距⽀点作为测站点测图。

由图根点上可⽀出⼀个⽀点,⽀点边长不宜⼤于地形点最⼤于400⽶。

1.1.1 图根控制测量采⽤光电测距导线施测时的要求图根平⾯控制测量应闭合或符合于路线等级控制点上。

当需要加密时,图根控制点不宜超过两次符合;条件受限时,可布设成⽀导线,⽀导线的边数不得超过3条。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导线全长⼩于3000⽶,平均边长300⽶,40,不⼩于1个测回,测⾓中误差⼩于±20秒,导线的⽅位⾓闭合差⼩于n 导线相对闭合差⼩于1/4000。

组成节点后,节点间或节点与起算点的长度不得⼤于2100⽶。

1.1.2 图根控制测量采⽤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图根控制测量采⽤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基本等同⾸级GPS控制测量的要求。

区别为标准差计算时固定误差a和⽐例误差系数b的取值不同,图根控制测量时a取10mm,b的取20mm/km。

测定图根控制点的⾼程采⽤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时,必须联测6个等级⾼程控制点⽤来进⾏⾼程拟合。

1.1.3 图根控制测量采⽤GPS RTK测量⽅式施测时的要求图根点的平⾯和⾼程采⽤实时动态定位求取时⽤于求取转换参数的点必须能够控制测区围,平⾯点不得少于四个,⾼程点不得少于6个。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

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2.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地物测绘的取舍应符合规定

地物测绘的取舍应符合规定

1 房屋外廓应以墙为准,临时性的可不测。

2 当建筑物的轮廓凹凸在1:500⽐例尺图上⼩于LMM、其它⽐例尺图上⼩于0.5MM时,可⽤直线连接。

3 防空巷道等地下设施,宜测量出⼝、竖井平⾯位置和⾼程。

4 测绘1:500和1:1000⽐例尺的房屋建筑区地形图时,房屋宜单座测绘;测绘⼩于1:2000⽐例尺的建筑区地形图时,可进⾏综合测绘;狭窄的巷道可不单绘。

5 独⽴地物,能按⽐例尺表⽰的,应实测外廓;不能按⽐例尺表⽰的,应准确标出其位置。

6 管线转⾓处应实测。

线路密集时,居民区的低压电线、通讯线和各种管线的检修井可择要测绘。

7 ⽐例尺⼩于1:2000的道路测绘可适当舍去车站范围内的次要附属设施;较宽公路的中⼼线及公路平交时的交叉中⼼应标注⾼程;乡间道路可择要测绘;公路经过村镇时,图上不应中断,应按真实位置测绘。

8 铁路曲线段应标注内轨⾯⾼程。

9 ⽔系测绘应符合规定:
(1)河流、湖泊、⽔库、池塘、沟渠、泉眼、⽔井等按实际情况测绘。

⽐例尺⼩于1:2000的地形图上,泉眼和⽔井⽤符号表⽰;
(2)⼲涸⾃然河流、冲沟按地形特征测绘;
(3)湖泊、⽔库、池塘、河流、渠道等的⽔域部分均测量⽔底⾼程;
(4)图上河流宽度⼩于0.5MM,渠道实际宽度⼩于0.8M时,⽤单线表⽰;
(5)海岸线按平均⼤潮⾼潮所形成的实际痕迹进⾏测绘;
(6)沿海灯塔、灯桩均测量灯光中⼼⾼程,并从平均⼤潮⾼潮⾯起算。

10 堤坝应标注顶部与坡⾓⾼程;函洞应标注洞底⾼程;
⽔井应标注井台⾼程;泉眼应标注泉⼝⾼程;陡坡应标注坡顶、坡底⾼程或标注⽐⾼;下⽔道井盖应标注井盖⾼程,⽐例尺⼤于1:1000的测图还应标注井底⾼程。

地籍(地形)测量细则

地籍(地形)测量细则

利川市地籍(地形)测量细则一图根控制测量一、图根点测量的方式及精度在四等、一级GPS点的基础上加密图根点,图根点能够采用光电测距导线、GPS静态定位测量、GPS—RTK测量等方式施测平面和高程。

图根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 5cm。

二、图根点布设及选点、埋设图根点的密度应知足地形、地籍测量的需要,保证界址点的收集距离不大于200米。

一般每幅图埋石点数量很多于2点;每一个埋石点至少应与另一埋石点通视。

一、二级图根导线点编号,点号前冠以L、X、N加数字序号,如L001、X00一、N001等;GPS—RTK施测的图根点,点号前冠以K加数字序号,如K001等;支导线点编号,点号前冠以Z加数字序号,如K001等。

不埋石图根点标志一般采用临时标志,可选用如铁钉、木桩、刻石等材料,并用红漆标注点号。

对于需要进行图根点埋石的,依照以下标准执行:3、光电测距导线测量布设形式主要为附合导线和结点网,一般加密二次,个别导线无法贯通的旧街坊或庭院,通视困难地域,采用支导线形式补充,平坦开阔地也可采用全站仪解析极坐标法测定。

为了确保界址点和地物点的测定精度,本次作业原则上只布设一、二级图根导线,为了提高对点精度目标方向利用对点器觇牌。

技术要求按下表执行。

图根光电测距测量的技术要求等级附合导线长度(m)平均边长(m)导线相对闭合差测回数方位角闭合差(″)测距坐标闭合差(m)DJ2 DJ6仪器类型II级(单程)测距一测回读数一1200 120 1/5000 1 2 ±24 1 2 ±二700 70 1/3000 — 1 ±40 1 2 ±注∶①表中n为测站数,导线结点间长度为附合导线长度的倍。

②当导线长度短于上表规定1/3时,其绝对闭合差不该大于15cm。

③当附合导线的边数超过12条时,其测角精度把边数放入根号外,常数放入根号内。

如∶14条边:±14。

4、支导线因受地形限制图根导线无法附合时,可布设少量图根支导线,支导线总边数不超过四条边,总长度不超过上表中一级图根导线规定长度的1/2,最大边不超过平均边长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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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 测量控制点测绘
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临时性房屋可舍去;
(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图上3mm,宽度大于图上1mm的应在图中表示。

(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图上1mm的依比例实测,小于图上1mm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
(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2)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

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m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国道路线编号。

公路、街道按其铺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路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3)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4)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绘出。

高速公路应绘出两侧围建的栅栏(或墙)和出入口,注明公路名称。

中央分隔带视用图需要表示。

市区街道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的出入口、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与绿化带绘出。

(5)桥梁应实测桥头、桥身和桥墩位置,加注建筑结构。

(6)大车路、乡村路、内部道路按比例实测,宽度小于图上1毫米时只测路中线,以小路符号表示。

4. 管线测绘
(1)永久性的电力线、电信线均应准确表示,电杆、铁塔位置应实测。

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架上时,只表示主要的。

城市建筑区内电力线、电信线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绘出线路方向。

各种线路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2)架空的、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道均应实测,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

并注明传输物质的名称。

当架空管道直线部分的支架密集时,可适当取舍。

地下管线检修井宜测绘表示。

(3)污水篦子、消防栓、阀门、水龙头、电线箱、电话亭、路灯、检修井均应实测中心位置,以符号表示,必要时标注用途。

5. 水系测绘
(1)江、河、湖、水库、池塘、泉、井等及其它水利设施,均应准确测绘表示,有名称的加注名称。

根据需要可测注水深,也可用等深线或水下等高线表示。

(2)河流、溪流、湖泊、水库等水涯线,按测图时的水位测定,当水涯线与陡坎线在图上投影距离小于1mm时以陡坎线符号表示。

河流在图上宽度小于0.5mm、沟渠在图上宽度小于1 mm(1:2000在形图上小于0.5mm)的用单线表示。

(3)水位高及施测日期视需要测注。

水渠应测注渠顶边和渠底高程;时令河应测注河床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池塘应测注塘顶边及塘底高程;泉、井应测注泉的出水口与井台高程,并根据需要注记井台至水面的深度。

6. 地貌和土质的测绘
(1)地貌和土质的测绘,图上应正确表示其形态、类别和分布特征。

(2)自然形态的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它特殊地貌应用相应符号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3)各种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筑的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时表示为陡坎,70°以下时表示为斜坡。

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以陡坎符号表示。

当坡、坎比高小于1/2基本等高距或在图上长度小于5mm时,可不表示,坡、坎密集时,可以适当取舍。

(4)梯田坎坡顶及坡脚宽度在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

当1:2000比例尺测图梯田坎过密,两坎间距在图上小于5mm时,可适当取舍。

梯田坎比较缓且范围较大时,可用等高线表示。

(5)坡度在70°以下的石山和天然斜坡,可用等高线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独立石、土堆、坑穴、陡坡、斜坡、梯田坎、露岩地等应在上下方分别测注高程或测注上(或下)方高程及量注比高。

(6)各种土质按图式规定的相应符号表示,大面积沙地应用等高线加注记
表示。

7. 植被的测绘
(1)地形图上应正确反映出植被的类别特征和范围分布。

对耕地、园地应实测范围,配置相应的符号表示。

大面积分布的植被在能表达清楚的情况下,可采用注记说明。

同一地段生长有多种植物时,可按经济价值和数量适当取舍,符号配制不得超过三种(连同土质符号)。

(2)旱地包括种植小麦、杂粮、棉花、烟草、大豆、花生和油菜等的田地,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应加注品种名称。

有节水灌溉设备的旱地应加注“喷灌”、“滴灌”等。

一年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应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配置符号表示。

(3)田埂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应用双线表示,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

田块内应测注有代表性的高程。

8. 注记
(1)要求对各种名称、说明注记和数字注记准确注出。

图上所有居民地、道路、街巷、山岭、沟谷、河流等自然地理名称,以及主要单位等名称,均应调查核实,有法定名称的应以法定名称为准,并应正确注记。

(2)地形图上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丘陵地区高程注记点间距为图上2-3cm。

(3)山顶、鞍部、山脊、山脚、谷底、谷口、沟底、沟口、凹地、台地、河川湖池岸旁、水涯线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均应测高程注记点。

(4)基本等高距为0.5米时,高程注记点应注至厘米;基本等高距大于0.5米时可注至分米。

9. 地形要素的配合
(1)当两个地物中心重合或接近,难以同时准确表示时,可将较重要的地物准确表示,次要地物移位0.3mm或缩小1/3表示。

(2)独立性地物与房屋、道路、水系等其它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它地物符号,间隔0.3mm,将独立性地物完整绘出。

(3)房屋或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直接建筑在陡坎或斜坡上且建筑物边线与陡坎上沿线重合的,可用建筑物边线代替坡坎上沿线;当坎坡上沿线距建筑物边线很近时,可移位间隔0.3mm表示。

(4)悬空建筑在水上的房屋与水涯线重合,可间断水涯线,房屋照常绘出。

(5)水涯线与陡坎重合,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水涯线与斜坡脚线重合,仍应在坡脚将水涯线绘出。

(6)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边线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路边线。

道路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3mm。

(7)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可省略不绘;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号(如架空管线、等高线等)重合时,可将地类界移位0.3mm绘出。

(8)等高线遇到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双线道路、路堤、路堑、坑穴、陡坎、斜坡、湖泊、双线河以及注记等均应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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