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合集下载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分级负责制:1、集团公司: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载明事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当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防止各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和违规操作的发生,需要制定并实施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的工作。

三、主要内容:1、带班检查的定义:2、带班检查的职责和权限:(1)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义务统筹施工现场的工作,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2)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按规范操作、文明施工,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3、带班检查的主要内容:(1)安全检查: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检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等。

(2)质量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施工记录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等。

(3)进度检查:检查施工工序的顺利进行;检查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进度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等。

(4)环境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整洁度;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对环境保护的措施等。

4、带班检查的频次:(1)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带班检查,定期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汇报,并进行问题的整改和追踪。

(2)重要节点和关键工序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稳定。

(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未来增加检查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五、带班检查的要求:(1)带班检查要具备全局观和细致观,既要关注施工现场的整体情况,也要关注细节的问题。

(2)带班检查要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3)带班检查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保护施工现场的利益和形象,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编号: 0926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一、目旳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旳企业负责人责任, 深入改善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措施》(建质[]111号), 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我司所有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1.企业负责人: 指企业旳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旳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施工现场: 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旳场所。

3、带班检查: 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行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状况旳检查。

四、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1.企业工程部根据企业所承包旳在建施工项目工程, 根据实际状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 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旳带班检查记录并整顿立案。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贯彻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旳第一负责人, 对贯彻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 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旳25%。

(每周2天)4.企业领导带班重要职责:①企业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旳第一负责人, 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旳领导和指挥工作, 全面深入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②企业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 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 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 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旳贯彻;③企业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 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 保证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5.项目部领导带班职责①项目部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旳责任, 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旳检查, 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②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 严禁违章指挥;③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碰到险情时, 及时采用紧急处置措施, 并立即下达停工令, 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安检部经理。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是指项目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安全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八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1、项目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职责,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总则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高效运行,明确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带班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施工现场及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

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二、带班职责企业负责人职责:定期巡视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

监督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项目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人员按计划施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带班时间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施工现场带班。

项目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日带班。

四、带班内容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施工进度:了解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推进。

质量控制:监督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人员管理:管理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确保人员到位。

问题处理: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五、带班流程计划制定:提前制定带班计划,明确带班时间、内容和目标。

现场巡视:按照计划进行现场巡视,记录发现的问题。

问题解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

信息反馈:将带班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总结改进:定期总结带班经验,不断改进带班工作。

六、带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带班时间、参与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记录方式:采用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记录保存: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七、监督检查监督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的监督检查机制。

检查内容:包括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带班记录的真实性等。

检查频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八、考核与奖惩考核标准:根据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等进行考核。

奖励措施:对带班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惩罚措施:对未按规定履行带班职责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惩罚。

九、培训与教育安全培训: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浙江安全资料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浙江安全资料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浙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生产(正常上班)。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带班即公司带班。

第四条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质量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每季度对下属项目部抽查率不低于30%,每年检查率100%。

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时进行带班检查。

第五条由公司直接对项目进行带班检查管理。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评分、处罚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公司质安部职责:1、做好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带班职责:1、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分级负责制:1、集团公司: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载明事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当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3、由集团公司签约、各分(子)公司负责履约的工程,经集团公司书面委托后,施工现场领导带班检查工作由各分(子)公司领导负责落实。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XXX《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的要求和市住建委、XXX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及分公司、总承包部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经理。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工程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一)项目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二)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尺度化和绿色施工情况;(四)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器吊装及安装拆卸等“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企业负责人要带班检查,因故不克不及到场的,可委托分公司(非独立法人)负责人带班检查;(五)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职责权限:(一)组织、参加对工程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尺度化和绿色施工情况检查;(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考评;(三)组织安全生产交代班会议、讲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四)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一),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所检查的工程项目资料室存档备案。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前言在建筑施工现场,负责人的作用特别紧要。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是仅次于总监理的管理层次,他们在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把控、资源协调、问题解决本领以及工期和质量掌控等方面车砸到了至关紧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一套明确的带班制度可以有助于实现企业绩效目标,提高在施工的综合服务本领,优化业务运营模式,加强物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提升施工现场的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各类客户,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成公司的长期进展目标。

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内容1.带班时间企业负责人集中带班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次带班为连续两天,分别为星期六和星期日,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6点。

项目负责人依照各个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和项目工期特点,布置实时带班。

2.带班人员企业负责人集中带班时间由总经理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轮番担负。

项目负责人依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布置好项目带班人员,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都有带班人员负责,并适时听取现场工作的反馈看法,并提出建议和调整方案。

3.带班内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时,要全面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并跟进。

从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质量检查、进度掌控、现场交流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态势、施工质量、物资保管、资源协调和人员管理等问题。

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和建议,确保工程能够按时按量完工,进度和质量都达到预期要求。

4.带班成果检查工作完成后,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适时做好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呈现显现场设备使用情况、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工作人员管理情况、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现场管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适时做出合理的调整和处理。

将带班成果适时与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沟通反馈,以便更好地优化管理流程和提升施工现场工作效率。

同时,将整个带班过程的记录材料整理归档,在日后工作中更好地进行各项指标的跟踪和考核。

5.带班考核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后,对现场管理和绩效的成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做出相应的奖惩方式,分别嘉奖绩效突出以及存在偏差的员工。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例一、目的根据《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能够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值班带班职责,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实施,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所有相关活动及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1.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的具体场所。

2. 项目负责人:指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负责人。

3. 带班检查:指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带队,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的活动。

4.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亲自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

四、项目部负责人现场带班职责项目部负责人应将保证安全生产视为首要职责,全面、准确地掌握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状况。

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危险源点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增加对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巡查频次。

同时,应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规范。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险情,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消除,并坚决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应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对于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期限,并按时进行复查验收。

在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时,项目部负责人应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同时,应及时向公司生产、安全部门报告,以便进一步研究处理。

项目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对于现场发现的违章问题,应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任何形式的违章指挥。

对于生产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如现场无法解决,应立即向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引言施工现场是一个危险的工作环境,需要有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达标、安全高效。

因此,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保证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执行等方面,对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2.制度目的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具体而言,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2) 确保施工质量达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3) 监督和控制施工进度,保证项目按时完成;(4) 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质量意识,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制度内容(1)企业负责人带班:企业的负责人需要定期到现场带班,直接参与施工过程,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负责人带班包括对施工过程的把控、现场安全的监督和施工质量的检查等。

(2)项目负责人带班:每个项目都应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项目负责人需要带班到现场,直接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带班制度执行:企业应制定具体的带班制度,并明确带班的频次和时间。

负责人带班应按照制度要求来进行,不得随意缺席或替班。

同时,应建立带班记录,对带班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以便后续的监督和复盘。

4.制度执行(1)培训与宣贯:企业应组织相关的培训,确保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了解带班制度的内容和目的,并能够正确执行。

同时需要加强宣传,让所有参与施工管理的人员都了解带班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带班计划与安排:企业应制定带班计划,并将其纳入施工管理计划。

带班计划要明确带班的频次和时间,根据施工进度和项目紧急程度进行安排。

同时,应确保带班人员和施工人员之间的配合和沟通,以确保带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现场巡查与检查:负责人带班时,应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的要求和市住建委、城建集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及分公司、总承包部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经理。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一)项目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二)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四)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企业负责人要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分公司(非独立法人)负责人带班检查;(五)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职责权限:(一)组织、参加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检查;(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考评;(三)组织安全生产交接班会议、讲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四)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一),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所检查的工程项目资料室存档备案。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一、制度背景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施工质量,有效防控施工风险,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企业负责人每周至少带班检查一次施工现场。

(2)带班检查需提前通知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3)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带齐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等。

(4)带班检查内容包括:查看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等。

(1)项目负责人每天至少带班检查一次施工现场。

(2)带班检查需提前通知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3)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确认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

(4)带班检查内容包括:确认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是否佩戴到位、现场秩序是否良好、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制度执行1.制度宣传企业应将本制度进行宣传,确保各级员工都了解制度内容及执行要求。

2.制度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关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制度要求。

3.制度执行(1)企业负责人每周安排一天的时间进行带班检查,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备检查结果。

(2)项目负责人每天按规定进行带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针对发现的问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4)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结果的总结和分析,及时改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制度监督与评估1.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2.反馈评估(1)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负责人。

(2)对于评估结果存在问题的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五、制度宣导通过企业内部通知、培训会议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本制度的宣导,让大家充分理解制度的重要性和好处,确保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3篇)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3篇)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4、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各自负责的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负责人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5、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检查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6、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7、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物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2)是指在施工现场的工作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带领,指导和监督施工人员的工作。

在实施该制度时,通常会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包括组织和协调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

2. 班次和班组设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班次的数量和每个班次的人数,同时确定每个班组的负责人,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指定。

3. 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4. 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制定施工现场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项目负责人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5. 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施工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通过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能力,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达标,同时提升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3)是指在施工现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施工工作,并直接在现场带领并指导施工人员的工作制度。

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前言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高效的施工环境,按照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带班制度。

一、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上海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和项目。

二、带班制度的内容1. 带班制度的定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需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制度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文明、高效。

2. 带班制度的职责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的职责1.每天组织会议,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指导、协调各站位工作。

3.对施工进度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反馈问题,解决问题。

4.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记录和汇总报告。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1.对每日的工作任务进行协调和布置。

2.跟踪施工现场的进度,监督现场作业,进行现场督查反馈。

3.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要求和指导。

4.进行现场质量检查,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 带班制度的工作流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流程1.在每日施工开始前,召集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工作布置和任务分配;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巡查,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问题;3.及时向上级报告施工进度和问题,以便及时采取对策和解决;4.每天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进行问题的汇总和分析。

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流程1.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工作布置和任务分配后,对任务进行明确分配和指导,保证施工现场职能部门工作的有序开展;2.及时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度进行跟踪,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查;3.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并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指导。

4. 带班制度的执行标准为了保证带班制度的执行,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需全天24小时在现场进行带班、指导、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的连贯性和有序性。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1.目的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3.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4.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2企业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月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4.3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或会议。

4.4每周质量安全部门必须不得少于两天专项检查,分管副总经理参加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4.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处,监督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4.6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检查表附后)5.考核5.1公司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负责人500元/次。

5.2企业负责人未参加每月和每周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或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500元/次。

5.3企业负责人每月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500元/次。

5.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为贯彻落实建质〔2011〕111号文件中有关“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要求,制定本《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1.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内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带班检查责任与要求3.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者,应当带领管理团队定期走访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

3.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检查时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3.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记录带班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条检查频次和时间4.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每周至少带班检查一次施工现场,并制定出带班检查计划。

4.2每次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要确保充分覆盖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

第五条检查内容和要点5.1施工安全管理5.1.1检查现场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操作指南。

5.1.2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1.3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高处坠落、电气设备安全、施工材料储存等。

5.1.4检查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如安全网、护栏等是否安全可靠。

5.2质量管理5.2.1检查施工是否按照图纸要求进行。

5.2.2检查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是否完备。

5.2.3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渗水、裂缝等。

5.2.4检查施工工艺是否正确,如焊接、浇筑等操作是否规范。

5.3进度管理5.3.1检查施工进度是否按照施工计划进行。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带班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3.1 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1.进行施工现场的巡察,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

2.引导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帮助其进行施工计划的订立和布置。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

4.跟进料子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确保施工所需料子的及时供应。

5.接受监督,及时向上级汇报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展和相关问题。

3.2 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职责:1.负责订立施工计划,合理布置施工人员和资源,并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工作。

2.监督施工人员的操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3.负责现场安全环境的管理,订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4.协调施工现场的各个工种,处理好各工种之间的协作关系。

5.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纠纷和问题,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第四章施工现场带班制度4.1 配备带班人员1.每个施工现场需配备一名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带班工作。

2.带班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和技能,能够熟识施工图纸和相关施工工艺。

4.2 带班工作内容1.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察,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引导施工人员的工作,协调施工现场各个工种的协作关系。

3.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组织安全会议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

4.跟进施工现场料子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确保施工所需料子的及时供应。

5.参加现场讨论和协调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及时向上级汇报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展和相关问题。

4.3 带班工作责任1.带班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2.带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工作按要求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20110926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
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四、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的25%。

(每周2天)
4、公司领导带班主要职责:
①公司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②公司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公司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5、项目部领导带班职责
①项目部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②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③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6、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存档备查。

(检查表附后)
7、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五、管理内容
1、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①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施工现场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②项目部领导带班制,是由项目部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施工现场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③公司领导带班,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时—18时),在规定的各项目部现场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项目部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④正常情况下公司领导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2、公司领导带班具体规定
①公司项目部负责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值班表(标注值班领导手机号码),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并备案。

②公司带班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值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③公司工程部及项目部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值班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在值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④公司值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⑤每日带班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带班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⑥严禁领导值班空岗。

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公司董事长请假,并由公司安排其他领导带班值班,同时向公司工程部通报变动信息。

⑦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值班实行交接班制度。

带班值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⑧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值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带班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⑨项目部领导带班值班制具体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考核3.
①项目部未按时编排带班值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②现场带班值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a.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b.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c.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d.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e.不认真履行带班值班工作职责的;
③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和工程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表一: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附表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