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规范员工入职、转正、交接、离职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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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下发《规范员工入职、转正、交接、离职手续办理》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办事处、物业公司:

为完善员工入职、转正、异动/外派、离职管理,建立、健全员工的人员档案信息内容,同时使员工入职、转正、交接、离职手续更加清晰、顺畅、严谨,规避因人员更替造成的信息断档、资料遗失等风险。特制订如下要求:

第一节: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入职当日总部及各项目、各办事处、物业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关系人员按照《员工手册》中明确的对人员入职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照片、离职证明等)进行验核、复印,对各种资质证书、专业岗位上岗资格证等留存扫描件(工程相关资质证书留存原件)。

二、新员工入职资料核实无误后,须填写以下文件:

1、《新员工录用条件确认表》;

2、《入职确认函》;

3、《入职承诺书》;

4、《******严重违纪行为明细确认表》;

5、《五险一金增减员告知书》;

6、《转正审批单》(分为基层、中高层);

7、《入职引导表》。

三、整理新员工入职所填文件与所有个人资料(包括简历、员工登记表、背景调查证明、面试评估及入职审批表等)建立员工副档,并由员工本人确认签字:

1、对入职当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员工,应由员工本人签署书面的延期提交资料证件的说明,其中承诺预计延后的时间期限,此期限原则上不能晚于转正日期。对至转正日期仍未按承诺提交的,原则上予以试用期延期或终止试用,特殊情况需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

2、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人事行政部对员工持有的资质情况要建立台账记录,其准确性及资质扫描件的完整性将纳入员工信息管理的要求检查、考核。

第二节、新员工入职引导

为帮助新员工顺利渡过适应期,尽快了解公司运营管理模式,融入团队,为团队绩效发挥积极作用,并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更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为了新员工与离职(异动)员工交接工作更加清晰、顺畅、严谨,规避因人员更替造成的信息断档、资料遗失、工作滞后等风险,现针对新员工入职引导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新员工入职当天,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新员工引导人,并且亲自对新员工进行工作交底面谈,以使新员工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对部门工作及公司总体方针政策、任务目标尽早有所了解,并能在理解的基础上付诸行动。重点面谈内容如下:

1、介绍部门组织架构及人员;

2、岗位职责、岗位礼仪;

3、计划目标、领导期望;

4、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以及长远目标。

二、新员工及引导人须按周认真填写引导表,新员工的入职引导人指定要求:

1、总部高管的引导人为相关归口执行总裁;

2、项目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的引导人为所属区域执行总裁;项目负责人助理、办事处负责人助理的引导人为项目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各位执行总裁将实时对新任命的项目、办事处管理者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

3、总部部门负责人:指定所属归口中心总监(含分管副总监或总监助理)为入职引导人。

4、各项目、各办事处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含分管项目负责人助理、办事处负责人助理)为入职引导人。

5、总部基层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入职引导人,每周的引导表需上报部门负责人审阅。

6、项目、办事处基层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入职引导人,每周的引导表需上报部门负责人审阅。

第三节、新员工转正

一、岗位试用期:

1、基层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销售主管、销售代表、样板间管理员、水吧服务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安保人员、食堂人员无试用期)。

2、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负责人):试用期为三个月。

3、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二、转正流程:

1、经理级及以下员工:入职引导表作为转正考核的附件,员工转正前两周连同《转正审批表》一并报直属上级及授权领导审核,并报人资部门备案;各项目、办事处中层(含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的入职引导表同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2、高管人员:

(1)高管人员的入职引导表需每周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呈报分管执行总裁

审阅;

(2)岗位试用期结束前两周,新入职的高管人员需结合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上报述职报告并进行现场述职,由各位执行总裁对述职情况给予书面评定;

(3)岗位试用期结束前两周,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新入职的高管进行360度不记名考评,并出具考评报告;

(4)董事长将根据书面评定以及360度考评结果,确定是否予以转正。

三、转正审批表、入职引导表作为员工信息的一部分,存入员工副档。

第四节、交接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离职或异动(含外派)交接流程,确保离职或异动员工工作交接系统、规范的进行,避免员工在交接工作过程中产生交接工作不清,承接人不知具体工作事项,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交接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1、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异动、离职、长期请假时,均需依照交接管理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2、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承接人、监交人、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

(1)移交人是指异动、离职、长期请假的人员;

(2)承接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

(3)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承接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4)相关职能中心责任人是指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工作确认人员。

二、责任划分:

1、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职责内的各种资产、资料、未完成工作内容及岗位工作内容,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确保后续工作的畅通。

2、承接人:认真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目相符,同时与移交人问清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应着重了解部门内部人员现状、部门工作计划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所遇问题,并应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向移交人提出疑问,确保部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监交人: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应交接工作的全面性及准确性,确保交接项无遗漏,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承接人拟订处理方案并上报:(1)总部高管离职或异动,监交人由归口执行总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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