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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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职业暴露的安全防护及暴露后处理

HIV职业暴露的安全防护及暴露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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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等级Ⅲ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危害等级Ⅲ(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 能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 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 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 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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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验室安全操作 实验室安全操作
(1)进入实验室穿隔离衣、戴手套。 )进入实验室穿隔离衣、戴手套。 (2)标本、试剂外溅要及时消毒。 )标本、试剂外溅要及时消毒。 (3)注意血液标本的转移。 )注意血液标本的转移。
(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危害等级Ⅳ 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 能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 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 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 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病原体。 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病原体。
HIV职业暴露的 HIV职业暴露的 安全防护及暴露后处理
知识要点
什么是职业暴露 生物因子危害程度分级 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级 实验室安全防护 爱滋病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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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职业暴露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检 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者病人 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 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 含有病毒的血液、 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 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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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艾滋病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艾滋病职业暴露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受艾滋病病毒感染,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确保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艾滋病诊疗、护理、检验、放射等工作的人员。

三、职业暴露定义本制度所称艾滋病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检验、放射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或黏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四、预防原则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2. 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3. 加强职业暴露防护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掌握正确的防护技术和方法。

五、防护措施1. 医务人员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佩戴手套。

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避免直接接触病人血液、体液。

3. 针头及其他锐器使用后,应妥善处理,避免误伤。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医疗器械,确保其安全性能。

5.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随访和检测。

六、培训与考核1. 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2. 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防护技能。

3.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七、监督与检查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3. 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进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血透室制度-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标准流程

血透室制度-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标准流程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标准流程定义:本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被艾滋病病毒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物刺破皮肤,而具有被感染HIV的可能性的情况。

一、预防原则:医务人员预防HIV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即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污染的物品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暴露评价——暴露源评价和暴露级别评价(一)暴露源的评价分为0级(阴性)、1级(轻度)、2级(重度)和暴露源不明4级。

阴性(0级):指暴露源HIV阴性,暴露源1级:指暴露源阳性,但HIV滴度低(处于无症状阶段、CD4计数高),暴露源2级:指暴露源阳性,且滴度高(处于有症状阶段、CD4计数低)。

暴露源不明: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HIV阳性者。

(二)暴露级别评价分为0级、1级暴露、2级暴露、3级暴露。

0级暴露:指污染物仅污染完整的皮肤,1级暴露:指污染物污染粘膜或可能有破损的皮肤,且暴露量少、时间短。

2级暴露:指污染物污染粘膜或可能有破损的皮肤,但量多,时间长;或皮肤有刺、割伤,但仅表皮擦伤,浅刺伤。

3级暴露:指皮肤的刺、割伤,且伤口较深,刺、割表面有可见血液。

(三)HIV职业暴露后应根据暴露评价,给予暴露者相应的药物预防。

暴露源级别和暴露级别均为0级:不必服用药物。

暴露源级别和暴露级别在1—2级范围:采用基本用药程序。

暴露级别为3级:不论其暴露源级别应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对暴露源级别不明的:给予基本用药程序。

三、医务人员发生HIV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包括眼睛)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艾滋病个人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规程

艾滋病个人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规程

艾滋病个人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规程1.目的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指导规程。

2.范围本规程规定了艾滋病个人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

3.职责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工作。

4.工作程序4.1个人安全防护个人防护及HIV采样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1.1防护服a.HIV采样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

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b .离开HIV采样室时,应脱去。

每次穿过的污染的白大衣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c.当含有HIV的液体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性的(如塑料)围裙。

d.当发现白大衣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e.HIV采样室应配备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

4.2个人防护高标准的个人防护对于减少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

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的危险。

皮肤的任何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2.1进入HIV采样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4.2.2进入HIV采样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

如果接触物传染危险性大,则应戴双层手套。

4.2.3离开HIV采样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4.2.4严禁在HIV采样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4.3建立安全制度按要求做好安全操作的管理。

4.3.1无论是否发生意外事故,每年都要对安全工作制度或安全标准操作程序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修订,并有记录。

4.3.2制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建立意外事故的登记和报告制度。

4.3.3科主任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和职业暴露事故进行调查、登记、处理和报告。

4.3.4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定期检查。

4.3.5与HIV/AIDS相关检测项目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包括送检单与检测记录的保管、报告单的发放和工作人员年度采血检测等。

436 HIV采样室所有人员应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

hiv安全工作制度

hiv安全工作制度

HIV安全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免受HIV感染,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职业暴露防护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诊所等。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HIV职业暴露的风险。

2. 分类管理: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可能接触到HIV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3. 及时处理:对发生的HIV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感染风险。

4. 跟踪监测:对暴露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感染问题。

四、工作内容1. 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HIV相关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 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3. 规范操作:医务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针头暴露和体液接触。

4. 设备管理:医疗机构应配备合格的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5. 暴露应急处理:发生HIV职业暴露后,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包括清洗伤口、用消毒液消毒、报告相关部门等。

6. 跟踪监测:对暴露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监测,包括定期检测HIV抗体、咨询和心理支持等。

7. 资料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HIV职业暴露档案,详细记录暴露情况、处理措施和监测结果。

8. 法律保障:医疗机构应依法保障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免受HIV感染的法律权益。

五、工作流程1. 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应制定预防HIV职业暴露的具体措施,并下发给每位医务人员。

2.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定期组织HIV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掌握相关知识。

3. 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损耗情况。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工作,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在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中的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制度实施工作。

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内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和指导。

3. 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治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 医务人员在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个人防护措施到位。

2.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操作、处理体液、血液等危险物质时,应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

3. 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分泌物、排泄物、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和处理。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跟踪。

四、职业暴露处理与支持1. 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报告,并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暴露评估和处置机制,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3. 医疗机构应为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和关怀,帮助其度过心理压力期。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进行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和医疗服务。

艾滋病职业暴露管理要求与处置流程

艾滋病职业暴露管理要求与处置流程

艾滋病职业暴露管理要求与处置流程艾滋病职业暴露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血液、体液、组织、器官或其他含有HIV的物质而导致的潜在感染。

为了保护医护人员和艾滋病患者,我国制定了严格的。

一、艾滋病职业暴露管理要求1. 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对医护人员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医护人员应当了解艾滋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预防措施以及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2. 个人防护措施医护人员在接触艾滋病患者时,应当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避免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

3. 安全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医护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避免艾滋病病毒感染。

如: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药品,避免针刺伤等。

4. 暴露后评估与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艾滋病职业暴露后的评估与处理流程,确保医护人员在暴露后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评估和处理。

5. 随访与监测对暴露后的医护人员进行定期随访和监测,了解其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感染。

二、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置流程1. 暴露后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在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报告表》。

2. 评估暴露程度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的程度、路径、感染风险等因素,对暴露事件进行评估。

评估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暴露。

3. 紧急处理根据暴露程度,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如:清洗伤口、使用抗病毒药物等。

4. 暴露后检测对暴露后的医护人员进行HIV抗体、病毒载量等检测,以评估感染风险。

5. 预防性抗病毒治疗根据检测结果和医生建议,对暴露后的医护人员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

6. 定期随访与监测医护人员在暴露后需进行定期随访和监测,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指标的检查。

7. 心理支持为暴露后的医护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度过心理困境。

8. 法律保障医疗机构应当为暴露后的医护人员提供法律保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

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

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是针对医护人员等高风险职业人群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它为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工作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处理和保护,从而降低感染风险,保护职业健康。

以下将从制度的内容、实施步骤、指导意义等方面对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进行全面介绍。

首先,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规定了相关人员在处理职业暴露时应采取的措施。

一般来说,处理包括伤口处理、药物预防和及时报告等环节。

患者如果发现自身受到职业暴露,应立即洗净受伤的伤口,并按规定服用药物预防。

同时,艾滋病职业暴露也需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实施进一步的监测和随访。

其次,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还规定了相关人员的权益和福利保障。

职业暴露者有权享受相关的医疗和心理援助服务,这包括定期健康检查、免费艾滋病病毒检测和咨询等。

此外,一旦职业暴露导致感染,患者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和职业病认定,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康复援助。

再次,实施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步骤。

首先,工作者在发生职业暴露后需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然后,医疗机构会评估职业暴露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等级提供相应的处理策略。

最后,工作者需要积极参与后续的随访和评估,并遵循医嘱进行药物治疗和康复。

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的出台对于保护职业健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它能够及时识别职业暴露的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感染风险。

其次,该制度能够使职业暴露者得到及时、专业的处理和医疗援助,有效降低感染后果和并发症的发生。

最后,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护人员等高风险职业的参与度和职业满意度,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工作动力。

总之,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制度是一项重要而全面的保障措施,它不仅规定了处理措施、保障权益,还关注操作步骤和指导意义。

通过落实这一制度,我们可以最大程度降低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风险,保护职业健康,并为高风险职业人群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1 .目的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特制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HIV实验室检测。

3 .职责科室负责人、HIV检测工作人员负责综合管理。

4.工作制度一、职业暴露(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数据分析表明,医护和预防保健等人员对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患者从事医疗和实验检测活动是比较安全的。

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职业暴露的预防1、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下同)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阳光,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置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置

家庭护理员

14
15
女管家/保洁工

12
13
临床实验室技师
16
16
32
非临床实验室技师



护士
22
33
55
医师非外科系统

12
18
外科医师



呼吸内科



透析室技术人员

3
4
外科技术人员

2
4
技术人员/理疗师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0
10
其他工作岗位

4
4
总数
54
134
188
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职业暴露感 染艾滋病毒的基本保证。一切血液和体液,不论来源如何,都应 视作有潜在传染性的物质。
发生以下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一. 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
○ 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
○ 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 ○ 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确定HIV传染 源头严重程度
传染源的HIV情况
HIV阳性
不需PEP
传染源HIV滴度高 有症状,CD4低 HIV暴露级别2 (重度)
WHO、 英美微生 物的指导 性分类
第一类,不引起人类疾病;
第二类,可以引起人类疾病,并具有危险 性, 但不会传播;
第三类,可以引起严重的人类疾病,并具 有危险性,还可以传播;
第四类,可以引起人类疾病,具有很大危 险性及传播性,而且没有预防及治疗措施, 如埃博拉病毒、拉沙热病毒)

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与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

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与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

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与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艾滋病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严重传染病,其传播途径包括性接触、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多种途径。

在职业环境下,医务人员、实验室人员等可能面临职业暴露的危险,因此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预防与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

一、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
1. 加强职业规范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手术操作规范,实验室人员应穿戴好相关防护用具,减少不必要的操作,以降低暴露风险。

2. 开展防护培训
定期对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3. 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
使用针筒、手套等医疗器械时,要确保其质量可靠,避免因器械漏洞导致艾滋病病毒的暴露。

二、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
1. 隔离患者
对已知或疑似患有艾滋病的患者,应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其他人员。

2. 合理使用防护用具
在处理血液或其他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物品时,应当使用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有效隔绝病毒的传播。

3. 暴露后及时处理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和消毒,并尽快接受医疗观察和检测,以确保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及时发现和干预。

通过加强预防意识、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可以有效减少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希望相关人员能够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将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共同维护职业健康与安全。

HIV职业暴露预防与应急处置

HIV职业暴露预防与应急处置

HIV职业暴露预防与应急处置一.职业暴露预防1.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污染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职业危害预防的最有效措施是尽量完全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同时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各类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防护服)、冲眼装置、淋浴系统等,开展免费疫苗接种。

3.提供有效、便捷的洗手设施、快速手消毒剂,确保在每次操作及脱去手套或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后能立即进行手卫生,在接触血液或其他潜在感染性物质后,能立即用清洁剂(皂)和流动水清洗手和其他部位的皮肤或黏膜。

4.具体措施:(1)改善人机工效条件,如改善照明,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和工作台布置良好。

(2)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或者在进行手套破损率比较高的操作时,应戴双层手套。

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抗湿性能的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皮肤或衣服时,还应当穿戴具有抗湿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可能发生职业接触的工作场所,应禁止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摘戴接触镜(隐形眼镜)等。

(5)禁止食品和饮料混置于储存血液或其他潜在感染物质的冰箱、冰柜、抽屉、柜子和桌椅面等。

(6)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分类、处理。

(7)在维修或者运输可能被血液或其他潜在感染性物质污染的设备前应当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在被污染的设备上张贴生物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在从事可能导致飞沫、溅出、溢出和产生气溶胶等潜在感染性物质职业接触工作中,应配备经过国家认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适宜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机械防护设施,如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离心安全杯、密封离心转头和动物保护笼等。

预防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1

预防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1

预防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枕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预防要点:1.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结,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尽量避免外科手术等可能接触到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如果进行,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物品及环境的处理措施(1)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规范使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2)在给病人进行各种操作时尽量选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双层实密闭封口进行焚烧,处理意见接触过血液或体液需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要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供应室集中回收处理。

(3)不耐高温诊疗物品,可固定患者处使用,定期消毒,用2%戊二醛浸泡十分钟,70%酒精、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0%酒精擦拭消毒。

(4)接触过血液或体液的医疗废物应收集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内封好,贴上注意隔离标识,有医疗废物回收人员送焚烧站焚烧处理。

(5)被褥布类物品,可用高压蒸汽消毒,有血液或排泄物明显污染的可使用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工作制度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一)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接触这些物品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可能接触血液、体液时应戴手套,当手部皮肤有破损时应戴双层手套,脱手套后应进行手卫生;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时应戴口罩、护目镜或面罩,必要时穿防渗透隔离衣或围裙。

(三)诊疗操作时保证光线充足,注意防止针头、刀片等锐器划伤。

(四)使用后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提倡使用安全注射器,禁止双手回套针帽,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一)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被污染黏膜。

(二)如有伤口,应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

(三)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用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若伤口较大应进行包扎。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科负责对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初步评估。

(五)职业暴露人员到感染科门诊(门诊时间)/住院部(非门诊时间)进行评估、就诊,并完善相关检查。

根据初步评估情况和被暴露者意愿选择是否服药。

(六)选择服药的被暴露者,按照相关流程,根据感染科医生医嘱到药房取药。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被暴露者进行随访和咨询,在暴露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

三、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登记和报告:(一)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人员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登记和报告。

(二)登记类容包括:暴露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暴露方式,暴露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情况,处理方法及经过,是否实施预防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依从性,定期检测和随访情况。

四、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的,暴露后检测、用药等产生的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由院方承担。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医疗卫生 制度 管理 百度文库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医疗卫生 制度 管理 百度文库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第十部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4.6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学业、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学业、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控制艾滋病病毒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防护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学业、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再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进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艾滋病职业暴露和安全防护

艾滋病职业暴露和安全防护

艾滋病职业暴露和安全防护艾滋病(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职业暴露是指在工作场所中,工作人员可能接触到感染HIV的风险,本文将探讨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问题,并介绍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职业暴露的危害性艾滋病职业暴露意味着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感染HIV的风险。

这种职业暴露主要发生在医疗卫生领域,如护理、手术、实验室等工作岗位。

人体接触到HIV后,病毒可能侵入并攻击免疫系统,导致免疫系统功能下降,最终引发艾滋病。

从而,职业暴露对工作人员和社会健康带来了严峻的威胁。

二、安全防护的重要性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免受职业暴露的危害,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至关重要。

1.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工作人员在接触可能存在HIV的生物材料时,应佩戴适当的PPE,如手套、护目镜、口罩、防护衣等,以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2. 定期接受职业暴露预防培训。

雇主应该为从事潜在暴露职业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加强他们对职业暴露的了解,并教授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

3. 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实践。

在工作场所中,采取科学、规范的工作实践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在处理患者血液、体液等样本时,应遵循预定程序,避免潜在的感染风险。

4. 建立身体健康监测机制。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任何可能的感染迹象,以便早期干预和治疗。

5. 不共用针具和注射器。

针具和注射器的共用是HIV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

严禁共用,应采取一次性使用并进行妥善处置。

三、应急处理和诊疗如果职业暴露发生,及时采取应急处理和诊疗是至关重要的。

1. 洗手和清洁伤口。

每当发生潜在的职业暴露时,应立即洗手,并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洁伤口,以减少病毒的扩散。

2024年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制度(三篇)

2024年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制度(三篇)

2024年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制度一、hiv暴露应急处理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地按常规脱去手套。

3.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4.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5.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

____%酒精或者____%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6.尽早实施预防性用药。

最好在____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____小时;即使超过____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7.随访和咨询。

在暴露后第____周、第____周及____个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暴露者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

8.登记和报告3.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同时以流动水冲洗。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周围的皮肤,用生理盐水清洁受伤部位。

4.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

____%酒精或者____%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5.登记和报告三、登记和报告制度1.登记内容。

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hiv暴露还需登记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2.报告制度。

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科(或医务科)→hiv阳性职业暴露报区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血液及体液外溅的应急处理1.外溅物仅是少许点状飞溅,立即戴手套用____%酒精纸巾擦拭,再用清水清洁、干燥;丢弃手套,洗手或手消毒。

2.如果飞溅物较多,立即戴手套用吸水性能强的纸巾或一次性洁布擦拭外溅物后丢弃,再根据污染部位采用不同的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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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中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入,各级医疗单位、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保障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定义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人员以及有关的监管工作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及相关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发生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适用范围
从事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实验室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医疗、护理的医护人员。

三、工作原则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时,
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

各部门应重视医护人员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并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

四、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处理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危险性评估和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同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如果需要实施预防性用药,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24h以内)开始预防用药。

(一)报告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危险性评估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对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评估工作可本单位,或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技术小组指导下完成。

1、暴露级别评估
暴露源的概念: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或者含有血液、体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根据暴露源接触的不同方式,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一级暴露、二级暴露、三级暴露。

(1)一级暴露:暴露源占污了有损伤的皮肤或粘膜,暴露量小暴露时间短。

(2)二级暴露:暴露源占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是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三级暴露: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且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2、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评估
根据暴露源不同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记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且滴度较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记数低者,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三)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紧急局部处理措施
(1)、迅速、敏捷地按常规脱去手套。

(2)、健侧手立即从近心端向远端挤压受伤部分,使部分血液排出,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反复用生理盐水冲净暴露的黏膜。

(4)、受伤部位的消毒:伤口用消毒液(如碘伏、75%酒精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被败露的粘膜,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2、预防性用药
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
毒职业暴露的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

a)用药时间: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用药,最好在2—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如果危险性评估较高,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b)用药原则: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评估为轻度时,由本人决定,可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
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
毒载量水平评估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c)用药方案:分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i.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ii.强化用药程序: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制剂,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iii.毒副反应:注意监测药物的毒副作用,如果用药后出现毒副作用,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减少剂量或换用药物,并详细记录药物毒副作用情况。

五、监测
1、露源监测:如暴露源没有阳性或阴性的血清学化验结果应立即做快速检测。

必要时检测病毒载量。

2、业暴露者监测:重大事故中的职业暴露者要立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该血清留样备用。

如果职业暴露者以前已有艾滋病病毒抗体的化验结果,则加以记录。

本院粗筛检测,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确证。

六、职业暴露事故登记
建立职业暴露事故登记制度,对事故情况按要求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个登记表”,并按统一规定保存和上报。

七、随访和保密工作
随访和保密工作:本单位在县疾控中心的配合下,在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对暴露人员进行随访并提供咨询。

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暴露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

八、医务人员防护要求
医务人员进行操作护理时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和按照血液、体液隔离要求加强防护。

具体按本院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的第七点医护人员防护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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