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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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2018年2月25日,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会议,对“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参加会议的有襄汾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会议期间,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表编制单位对监测表分别对该工程的环保执行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对工程及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襄汾县景毛乡西郭村南该公司现有550m3高炉厂区内。2016年8月29日,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编制了“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1月14日,襄汾县环境保护局以襄环审函【2016】11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本次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基本建成。该项目总投资为22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5万元。

在建设过程中,企业配套建设了有关环保设施,目2018年1月,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具体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2、工程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

表2 工程主要设备清单

2、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利用经过净化后的高炉煤气经管道进入锅炉房,由煤气燃烧器送入锅炉内进行燃烧,加热锅炉内水,使其变成高温、超高压蒸汽,送往汽轮机内膨胀做功,汽轮机产生机械能带动发电机高速运转产生电能。

3、工程变动情况:

(1)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均无重大变动。

(2)环评确定脱硝工艺为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脱硝的效率为60%,脱硝还原剂采用氨水,烟气中NOx排放浓度控制≤60mg/Nm3。实际建设为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SNCR脱硝装置,脱硝的效率为60%,脱硝还原剂采用氨水,烟气中NOx排放浓度控制≤60mg/Nm3。根据监测结果,满足环评要求,烟气处理措施变化未导致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量)增加或环境风险增大,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评及审批要求执行情况

环评及审批要求执行情况见表3、表4。

表3 环评要求环保措施完成情况一览表

表4 环评批复要求环保措施完成情况一览表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考核结果

2018年1月8日—9日,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

(1)燃气锅炉:烟尘的排放浓度在7.74~9.48mg/m³之间,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在8~13mg/m³之间,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在24~26mg/m³之间,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以其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标准(即烟尘10mg/m³,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达标率为100%。

(2)厂界噪声:昼间在51.4~54.8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3.7~46.4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2、环境管理检查及考核结果

(1)本项目依托公司现有环境管理机构,配备有环境管理人员,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2)总量控制:根据监测结果核算,该项目各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烟尘8.274t/a、二氧化硫10.08t/a、氮氧化物2.444t/a。均未超过襄汾县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9.91t/a、二氧化硫22.08t/a、氮氧化物79.21t/a)。

(3)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140023-2015-045-M。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环保手续齐全。该工程实际工程建设内容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采取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现场检查及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了排放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五、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运行台账和环保标示。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环境监测方案,定期进行监测。

2、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现场检查人员: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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