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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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来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审图中常见问题不完全汇总
一、总图设计
1、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2.4条规定,总图未
明确建筑控制线、地下构筑物应采用虚线示意。
2、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2.5条规定完善竖向
设计内容,未注明各建筑物四角标高、地下建筑顶板面标高及覆土高度等;未表明道路道牙做法。
3、人防主要出入口周边停车场与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见《汽车库、修
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4.2.1条规定。有不满足6m。
4、高层建筑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不是12*12。见GB50016-2014第
7.1.9条规定。
5、未明确登高操作场地内的道牙为平道牙。消防扑救面局部距建筑小于5m,不
满足5m。
6、未注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坡度、承载力、转弯半径、回车场(消防车道尽
端处)、净空髙度等;未明确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物之间不设置妨碍消防救援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未注明其下结构、绿地、透水铺装、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见GB50016-2014第7.1.8、7.2.2条规定。
7、未注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长度、坡度符合GB50016-2014第7.2
节规定。
8、建筑退线、场地内道路线不清晰。
9、“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各类标注应列明相应图例,应符合京民防发
〔2015〕11号文中的要求。
未注明人防主要出入口坐标、人防进排风竖井位置坐标;未标注各防护单元角点坐标(10米以上的转折点应标注);
10、未明确场地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内容及范围,应按规划要求明确无障碍
停车位的数量及位置,无障碍停车位设计要求见《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
8.10.1条;应明确绿化系统、道路人行系统无障碍通路贯通的设计要求,并符合《城市
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第3.0.10“城市开放绿地的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的强条规定。
11、未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4.3.3及4.3.4条、《居住区无障碍
设计规程》DB11/1222-2015第4.2.1/4.2.2条规定说明居住区内人行道、人行横道、出入口地面高差等道路无障碍设计内容。
12、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设计施工图深度应符合北京标字[2014]1号文《雨水控制与利
用施工图审查要点》和市规发〔2012〕1316号文规定,应有比例合适的总图、说明、图例、详图等;表达不全。
13、应有硬化面积计算值、绿地总面积、屋顶绿化等;下凹式绿地图例位置;入渗
场地耐旱耐淹植物种植要求;透水铺装图例位置、面积比计算值及做法(透水铺装面积不应大于铺装面积);雨水调蓄设施位置坐标、覆土深度、做法详图等;表达不全。
14、应注明地下室上部等下凹绿地覆土厚度,应大于600mm未注明疏水板等构造
做法;透水砖选用应符合《透水砖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T686规定。应明确具有截污功能雨水口的位置、做法或说明、道牙做法详图等(详图或选图集)。表达不全。
15、景观外线绿化等涉及另行委托或二次设计时应明确符合本项目绿建、雨控设计内容的控制性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表应一致(下凹式绿地面积不一致)。
二、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设计规范不全、和版本过时、无标准编号。
2、裙房的类别说法不准确,见《建规》5.1.1注3。
3、应明确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疏散净宽占总宽度的百分比,且不应大于30%,见《建
规》5.5.9之3小条。在计算中有错。
4、电梯层门未说明完整性,隔热性的要求,见《建规》6.2.9之5条。
5、管道穿防火墙,其缝隙的封堵措施说法不准确,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见《建
规》6.3.5条。
6、未明确防火卷帘的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要求,见《建规》6.5.3之3条。
7、应明确外墙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
材料封堵,在墙身详图中未画出,见《建规》6.7.9条。
8、说明中未说明所有人防设备门前的吊钩设置要求。
9、如果是装配式建筑应补充装配式设计专篇:应明确哪些单体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设计专篇应按《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市规划国土发〔2017〕407号)明确本项目各单体的装配式技术方案和预制率,装配式构造详图由厂家完成时,施工图应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和《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第4.3.1-3、5.3.4、10.3.7条等对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挂墙板间接缝宽、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防水构造提出二次设计要求。“外墙板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A级的要求”,应明确外挂墙板间接缝宽度,预制外墙板接缝及门窗洞口的防水及密封构造做法,见10.3.7、5.3.4条规定。表达不全。
10、未明确无障碍停车位数量。
11、“人防施工图设计说明”。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意见书及其文号。
1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指标明细表》的格式应与民防部门要求的表格不一致。
13、应注明当人防密闭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见DB11/994-2013第3.2.8条规定。未说明。
14、供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应设“防护密闭门+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密闭门”。(根据防护类别不同而设防)
15、应依据DB11/994-2013第3.7.5条规定完善人防平战转换部位、时限、措施、工程量等。未说明。
16、未明确柴油电站的设计内容,见DB11/994-2013第3.1.1-6条的规定。
17、未说明,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滤毒、扩散室等战时易染毒的房间、通道,墙面、顶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见DB11/994-2013第3.1.6-3条的规定。
19、未说明安全玻璃的使用范围包括玻璃栏板;栏板玻璃应采用夹胶玻璃,并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第7.2.5条规定;玻璃及安全玻璃面积和厚度的选用应符合JGJ113-2015第7.1.1条规定。
20、门窗、玻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