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于新研发产品或是已有产品重大改进后的首件进行检验的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是一种质量控制措施,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和客户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流程。

一、目的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新研发产品或是已有产品重大改进后的首件质量符合要求,避免批量生产前存在的问题,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通过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产品在投放市场前达到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

二、内容1.首件筛选:首件应选择产量中间的一批进行检验,通常以10%左右为宜。

首件的选取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出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变量。

2.检验依据:首件检验应基于产品的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和客户需求等,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3.检验项目:根据产品特性和关键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通常包括外观检验、功能性能测试、电器安全性检验、耐久性测试等。

检验项目应具体、明确,并与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指标一致。

4.检验设备:首件检验需要的检验设备应在检验前进行校准和确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5.检验记录:对首件检验的过程、结果和问题应进行详细记录。

记录应包括检验员、检验日期、检验数据等,以便后续分析和跟踪。

6.异常处理:对于检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报告和处理。

对于不合格的首件,应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后续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实施流程1.计划阶段:在产品研发或重大改进计划中,确定产品首件检验的目标和要求。

2.准备阶段:确定首件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员和检验设备等。

根据产品的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首件检验的检验标准、项目和方法。

3.执行阶段:(1)首件检验前,进行检验设备的校准和确认。

确保检验设备满足要求,准确可靠。

(2)按照制定的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首件检验,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

(3)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

工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首件检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首件检验工作。

三、检验管理责任1. 质量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首件检验计划。

2. 生产部门负责配合质量部门进行工程首件检验。

3. 检验员负责具体的工程首件检验工作。

四、首件检验程序1. 接到新的工程首件时,质量部门应及时组织召开首件检验计划会议,确定首件检验计划及时间节点。

2. 质量部门制定首件检验大纲,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

3. 生产部门按照首件检验计划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并确保首件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4. 质量部门组织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评定。

五、检验标准1. 工程首件的外观要求应符合产品设计图纸。

2. 工程首件的尺寸精度需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3. 工程首件的材料和结构要求应符合产品标准。

4. 工程首件的功能要求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六、检验记录与报告1. 检验员应及时填写工程首件检验记录,包括检验项目、实际检验情况、检验结果等信息。

2. 检验员应按照质量部门要求,制作工程首件检验报告,并在报告中反映产品的检验情况和结论。

七、异常处理1. 如果工程首件检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部门和生产部门,同时对异常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

2. 质量部门应深入分析异常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确保下一批产品不再出现相同的问题。

八、首件检验结果确认1. 质量部门应对首件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检验确认文件。

2. 生产部门应根据首件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相应的生产调整和改进。

九、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执行及监督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工程首件检验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严格执行工程首件检验制度。

2. 质量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首件检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十、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质量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首件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首件鉴定是指对首次被鉴定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分析研判,并作出鉴定结论。

第三条首件鉴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首件鉴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案件:(列举案件类型)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五条首件鉴定应由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与经验,且不得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第六条鉴定请求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案件材料与证据,鉴定机构应在接到鉴定请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鉴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分配,并确定鉴定人员。

对于涉及复杂案件,可以成立鉴定组或邀请专家协助鉴定。

第八条鉴定人员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鉴定工作,依法采取熟悉案件、实地勘查、分析研判、实验检测等方法进行鉴定。

第九条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将鉴定信息外泄。

第十条鉴定人员应及时向鉴定机构报告鉴定进展,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鉴定程序及可能的结果。

第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在鉴定工作结束后,书面提交鉴定报告,并加盖鉴定章,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鉴定报告应具备明确的结论,并详尽列出鉴定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技术和依据,鉴定结果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十三条鉴定报告应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首件鉴定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第十五条鉴定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接受上级机构或第三方的质量监督与评估。

第十六条鉴定机构应提供专业培训,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技能。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鉴定材料,确保鉴定过程的可查验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鉴定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一、必须由生产部主导并要求生产部提交所需构件的完整性:1、首件鉴定构件包括样衣、样板、工艺、首件、首件生产通知单和首件鉴定单共计____项内容;2、由生产部开具首件生产通知单并予以落实首件生产事项;3、由生产部负责首件的水洗安排,可会同技术部协调安排,并对首件进行整理(熨烫、锁定)完善;4、生产部必须对首件进行确认检验,从工艺、规格、外观以及样衣、样板、首件通知单多项确认标准达标后方可提交鉴定;5、首件鉴定单(拟定专用表)由生产部填写题头内容和最终总结分析,贯彻执行;6、对于生产部生产鉴定前期做出限制,外观明显、可见性明显、严重不合格而提交首件鉴定的,罚款____元/次;7、提交鉴定所需购件(样衣、样板、工艺、首件、生产通知单、首件鉴定单)缺一不可,缺一项罚款____元/次;二、关于首件鉴定:由技术部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性鉴定:8、首先确认规格:样衣规格、首件规格、投产的最终规格;9、样板结构(缺失现象)、版型(外观效果),关键点以及特殊位置的处理说明,谁打版谁负责;10、对工艺进行总结确认,工艺包括:固定工艺、调整工艺和特殊要求工艺;11、对首件生产通知单上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技术性一对一落地解释;12、综合以上内容鉴定,进行技术性鉴定说明;13、严格控制、勇于控制不合格首件零通过并扣留不合格首件,二次生产不合格者取消该厂生产该款资格,如出现违规现象者罚款____元/次,如出现三家未通过首件鉴定,责令生产经理解决,并提交解决方案,并罚款____元/次;14、凡是扣留不合格首件标识说明、会同公司淘汰样衣一起入库保存,不得外流;15、首件鉴定同步完成,样衣落实、样板落实、工艺落实、鉴定落实后由技术专人负责备交生产部;a先交首件鉴定单、样衣、首件;b完善、调整、落实工艺,整理、检验、完善样板;c其他部门检验完毕后技术部移交生产部所需样板、工艺并签名标记。

16、首件鉴定要求时间。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完成者单项、单次、单人____元/次。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一、目地: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二、范围: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五、检验流程: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

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Q/AL-GL-A6-2012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文规定了首件检验的定义、目的及控制要求等。

本文适用于所有生产及新产品轮胎的生产。

2、术语2.1首件:abcdef33.13.23.344.1合格才允许交至下道工序。

4.3新产品投产、重大更改等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技术处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掌握生产过程中半成品质量及工艺情况。

4.4中间产品的首件,必须经检查员会同技术人员根据标准共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可流入下工序。

4.5停产超过一年的规格重新投产时必须做产前鉴定,产前鉴定必须做全项检验。

4.6中间产品的首件为不合格时,必须查明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重新生产。

重新生产时首件仍按首件产品处理。

5、职责5.1技术部门人员(车间主任、带班主任)5.1.1投产通知必须以技术文件形式下达,确认工艺条件,工艺装备,施工标准,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等。

5.1.2首件产品投产前,现场检查工艺装备(机头、模具)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

5.1.3首件产品投产,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5.1.4首件产品试验发现质量问题,应停止生产,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后,重新下达首件生产技术通知。

5.25.35.46、产品记录的保管6.1首件检验的各类记录由各生产部负责保管。

6.2首件产品的最终产品由实验室按技术部门通知要求试验报告,统一编号并注明首件字样,做为产品鉴定的依据,连同设计说明书妥善保管。

7、考核方法7.1各部门未按各自职责做好首件检验造成后果者按工艺差错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首件检验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第一件产品开始进行的一项质量检验活动。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达到预定的质量要求,并为后续生产提供可靠的基准。

为了规范首件检验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文档。

二、适合范围本规范适合于所有生产企业的首件检验活动。

三、首件检验的目的1. 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

2. 提供可靠的产品质量基准,为后续生产提供参考。

3. 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首件检验的内容1. 首件检验应覆盖产品的关键特性,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尺寸、功能、材料等。

2. 首件检验应包括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3. 首件检验应按照产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

五、首件检验的流程1. 确定首件检验的样品数量和抽样方法。

2. 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表面平整度、色泽、划痕等。

3. 对样品进行尺寸检查,比对设计要求和公差范围。

4. 对样品进行功能性测试,验证产品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5. 对样品进行材料检验,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标准。

6. 记录首件检验的结果,包括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和处理措施。

六、首件检验的要求1. 首件检验应由专业的质量检验人员进行。

2. 首件检验应在生产过程中的早期进行,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3. 首件检验应记录详细的检验结果和处理措施。

4. 首件检验不合格品应及时处理,包括修复、返工或者报废。

5. 首件检验应建立检验记录档案,供后续参考和追溯。

七、首件检验的管理1. 建立首件检验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 提供必要的检验设备和工具,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培训质量检验人员,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能。

4. 定期评估首件检验的效果和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八、首件检验的监督和审核1. 进行首件检验的监督,确保检验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 定期进行首件检验的审核,评估其有效性和改进空间。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本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本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科学和高效,加强对鉴定结果的监督和管理,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从事鉴定工作。

第三条鉴定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的要求进行,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保密、独立、准确、及时、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持续进行专业培训,提高鉴定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鉴定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第六条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依法注册登记。

第七条鉴定机构应当设立并公布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管理机制。

第八条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鉴定机构应当通过内部评审、外部评估等方式,对鉴定人员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价。

第十条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鉴定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第三章鉴定人员的资质和管理第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国家鉴定培训和考试认证。

第十二条鉴定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禁止接受不正当的利益。

第十三条鉴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参加鉴定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鉴定人员应当保持业务秘密,禁止泄露鉴定案件的相关信息和技术。

第十五条鉴定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提出鉴定报告,并对外提供专业解释和意见。

第四章鉴定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第十六条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和方法,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七条鉴定活动应当有明确的委托和接受程序,鉴定前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八条鉴定工作应当及时进行,对于复杂和特殊的鉴定案件,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间。

第十九条鉴定工作应当依据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估。

第二十条鉴定工作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的鉴定材料和数据,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鉴定结果的使用和监督第二十一条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地通知委托方,并可以提供专业解释和意见。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职责3.1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3.2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

3.4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3.5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4工作程序4.1首件鉴定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不准批量进货或生产。

4.2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方处还是在公司内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在供方处进行首件鉴定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方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内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首件鉴定。

4.4在公司内部进行首件鉴定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首件检验制度(质量管理)

首件检验制度(质量管理)

首件检验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生产出现的返工、报废性问题,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质检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首件检验规定
2.1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检验确认,判定符合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件产品(半成品、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班次加工批量在10件以上(下料在30件以上)开始生产加工时。

(3)当班中途更换操作者或更换生产设备,开始生产加工时。

3.首检控制方法与程序
3.1首检由操作者当班开始生产,在调整好设备、工装、生产条件具备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时,加工的第一件自检合格品。

3.2由操作者负责通知质检人员进行首件检测,由质检人员按以下要求检验:
a) 图号与生产工序是否相符;
b) 检测首件质量是否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并记录。

3.3经质检人员检测判定首检合格,操作者方可成批生产加工。

3.4首检不合格,质检人员及时协助操作者查明不合格原因,调整设备或工装,并重新提交首检,直至首检合格。

3.5质检员随时巡检深入生产工序,了解情况,检查生产工人的操作方法及设备情况,随机抽查批量生产的产品是否与首件检验记录相符。

4.记录
《首件检验确认单》
5.附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引言:鉴定作为一种专业技术活动,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下,不断迎接着新的挑战和变革。

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推动鉴定工作的提升,2023年我们制定了首件鉴定规章制度,以规范和完善鉴定工作。

一、规章制度制定的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行各业鉴定需求也越来越多,对鉴定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但目前我国鉴定领域的规章制度并不完善,存在一些不合理和模糊的地方。

因此,在2023年我们制定了首件鉴定规章制度,以适应社会需求,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

二、首件鉴定规章制度的目标1. 规范鉴定流程:制定详细的鉴定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精细化。

2. 提高鉴定质量:加强鉴定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加强鉴定管理:完善鉴定机构的管理制度,健全鉴定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机制,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首件鉴定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1. 鉴定人员准入条件:明确鉴定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等要求,确保鉴定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2. 鉴定流程规定:明确鉴定的整个流程,包括鉴定委托、案件登记、样品收集、检测分析、鉴定结论的形成等,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鉴定质量控制:建立鉴定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实验室设备检验、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等,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鉴定机构管理:加强鉴定机构的整体管理,包括人员培训、设备管理、质量审查等,确保鉴定机构的规范运作和高效管理。

5. 鉴定报告的编制与出具:明确鉴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鉴定报告客观、准确、清晰,提高鉴定结果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6. 鉴定结果的评估和应用:建立鉴定结果的评估和应用机制,确保鉴定结果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得到认可和应用。

四、规章制度的实施方案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首件鉴定规章制度的主管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表,确保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培训和人员考核:加强鉴定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制定人员考核和评价机制,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模版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模版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首件鉴定工作,提高鉴定准确度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首件鉴定是指对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第一次评估和鉴定的过程,目的是判断其性能、功能和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条鉴定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鉴定委员会是负责首件鉴定工作的组织,由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鉴定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首件鉴定的程序和要求;(二)组织召开鉴定会议,对首件进行评审和鉴定;(三)制定评价指标和方法,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四)编制鉴定报告,提出鉴定结论和建议;(五)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七条鉴定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八条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九条鉴定委员会成员应保守鉴定工作的秘密,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第三章鉴定程序第十条鉴定程序包括鉴定准备、鉴定会议和鉴定报告三个环节。

第十一条鉴定准备的工作包括:(一)确定鉴定对象和范围;(二)收集鉴定所需的材料和资料;(三)制定评估指标和方法;(四)确定鉴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鉴定会议是进行首件鉴定的核心环节,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第十三条鉴定会议的程序包括:(一)召开会议,宣布议程和目的;(二)进行文献资料的汇报和讨论;(三)对鉴定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和观察;(四)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五)进行鉴定结论和意见的讨论和表决;(六)制定鉴定报告。

第十四条鉴定报告是鉴定工作的总结和复盘,应包括鉴定对象的基本信息、鉴定过程和结果,以及鉴定结论和建议。

第四章资源第十五条鉴定工作所需的资金、设备和人力资源应由相关单位提供。

第十六条鉴定委员会有权调取相关单位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鉴定委员会与相关单位应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首件鉴定工作。

第五章监控第十八条首件鉴定工作应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引言概述:首件检验是产品质量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对于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首件检验的管理流程,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一、检验前准备工作:1.1 确定检验标准和要求:首先,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明确首件检验的标准和要求。

这包括产品的外观、尺寸、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设备的选择。

1.2 制定检验计划: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制定详细的首件检验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检验的时间节点、检验的样本数量、检验的方法和步骤等内容,以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1.3 确定检验责任人:明确首件检验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检验工作。

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有效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检验过程管理:2.1 样品准备:按照检验计划,从生产线上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样品的选择应符合统计学原理,能够充分代表整个批次的产品。

2.2 检验设备校准:在进行首件检验之前,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调试,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准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记录校准结果。

2.3 检验记录和报告:在检验过程中,及时记录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并编制检验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样品信息、检验结果、异常情况的处理等内容,以便后续的跟踪和分析。

三、异常处理和改进:3.1 异常情况的处理:如果在首件检验中发现产品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这包括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对生产过程的调整和改进等,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3.2 检验结果的反馈:将首件检验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生产部门和相关质量管理人员,以便他们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3.3 持续改进:通过对首件检验的总结和分析,不断改进检验方法和流程,提高检验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检验结果的追踪和评估:4.1 检验结果的追踪:对首件检验的结果进行跟踪和记录,以便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首件鉴定是指生产车间或生产线在生产新产品时,首先要生产一件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首件鉴定的目的是验证生产过程和产品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为了确保首件鉴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般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般首件鉴定规章制度的要点:
1. 鉴定组成员的确定:确定首件鉴定的责任人和参与鉴定的人员,可以包括生产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等。

2. 鉴定标准的确定:明确首件鉴定的标准,包括产品外观要求、尺寸要求、性能要求等,可以依据国家、行业标准或客户的要求来确定。

3. 鉴定程序的确定:确定首件鉴定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样品的选择、检测设备的使用、检测方法的执行、检测结果的处理等。

4. 鉴定记录的保存:规定鉴定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记录,包括首件鉴定报告、检测数据记录、异常情况处理记录等,要求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

5. 鉴定结果的判定:明确首件鉴定的评判标准和结果判定,如何判断鉴定合格或不合格,以及如何进行后续处理。

6. 异常情况的处理:制定针对首件鉴定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和程序,确保及时处理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 相关岗位职责的说明:明确各相关岗位在首件鉴定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岗位之间的协同作用和责任分工。

通过遵守首件鉴定规章制度,可以有效控制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达到设计要求并满足客户需求。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首件鉴定工作,保障首件鉴定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首件鉴定是指对产品的第一件实物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格的过程。

第三条首件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适用于首件鉴定机构、首件鉴定人员以及委托单位。

第二章鉴定机构第五条首件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2.具有相关产品的鉴定资质和设备;3.具有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员。

第六条首件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首件鉴定机构应当定期对鉴定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首件鉴定机构应当保障鉴定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禁止接受委托单位的干扰和影响。

第三章鉴定人员第九条首件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产品的专业知识和鉴定经验;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经过鉴定机构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首件鉴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鉴定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首件鉴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鉴定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四章鉴定程序第十二条鉴定人员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鉴定方案和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首件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过程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第十四条鉴定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鉴定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鉴定报告第十五条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鉴定报告,并向委托单位解释鉴定结果。

第十六条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鉴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鉴定的依据、方法和过程;3.鉴定的结果和结论。

第十七条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含有任何虚假信息和误导性内容。

制程首检管理制度样板

制程首检管理制度样板

制造过程首件检验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防止产品制造过程中出现大批量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生产中制造的首件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的管理。

第3条本制度中的首件产品是指生产车间在制造产品的过程中,经自我调试和确认判定符合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件产品(包括半成品与成品)。

第2章首检基本要求第4条企业制造的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执行首件检验。

1新产品的第一次试制。

2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第一次使用。

3新员工的第一次上岗操作。

4使用新的工装与模具。

5批量生产时的第一件产品。

第5条生产人员进行生产时如遇以上情形之一,必须在生产第一件产品后通知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待检验人员判定产品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将严肃处理该生产人员并由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第6条首检检验程序1生产人员按工艺流程加工或试制产品,并进行自检。

2质检人员在生产车间对产品进行加工时,应调出相应的产品检验依据、样品及相关器具,作好检验准备。

3生产人员制造出首件产品后进行自检,自检符合要求后,交质检人员进一步检验。

4质检人员按照相关的检验文件及规范对首件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

5质检人员填写“检验记录表”,并处理检验结果,检验记录表如下所示。

首件检验记录表记录编号:产品型号生产时间操作者首检时间首检人员情况说明备注说明:①本表由检验人员逐项详细填写。

②检验人员应在情况说明栏中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并简要说明不合格的理由。

第7条执行首检检验的人员应掌握首检检验的技术,及时跟进产品的生产进程,避免出现漏检现象。

第8条在首检检验过程中,若无法在短时间内判定某些品质特性,则可针对这些特性在新产品试制时进行检测,首检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第9条因批量的原因,某些产品检验时要求不止检验一件产品,则生产车间应生产足量的产品进行首检。

第10条首检检验必须讲究效率,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1条产品试制时,首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量部作为样品进行保存。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号:版本号:V1.0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变更记录*修订类型分为A-ADDED,M-MODIFIED,D–DELETED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A)试制产品;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一一产品转厂生产;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

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2、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卡上作“首件”标识;3、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4、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4.4.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实施检验。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号: V1.0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变更记录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A)试制产品;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一一产品转厂生产;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

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2、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卡上作“首件”标识;3、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4、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4.4.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实施检验。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鉴定首件是指对某种产品或技术进行技术鉴定或产品鉴定的第一件样品。

对于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首件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为企业的研发创新提供指导,为产品质量的控制提供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体现。

为了规范和统一鉴定首件的程序和要求,制定鉴定首件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鉴定首件的规章制度范文。

鉴定首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鉴定首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可靠,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合作伙伴之间对产品和技术鉴定首件的情况。

第二章鉴定首件的程序第三条提出申请1.提出鉴定首件申请的人员应当向鉴定首件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括鉴定首件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

2.鉴定首件负责人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审核鉴定首件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鉴定计划制定1.鉴定首件负责人在申请审核通过后,应制定鉴定首件的计划,明确鉴定的目标、方法和要求,确定鉴定的时间节点。

2.制定鉴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生产进度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第五条样品制备1.鉴定首件负责人根据鉴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首件样品的制备工作,并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样品制备过程应符合相关的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确保样品的质量和性能与批量生产的产品保持一致。

第六条鉴定过程1.鉴定首件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鉴定团队,进行鉴定。

2.鉴定过程中,鉴定团队应根据鉴定计划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可靠。

3.鉴定团队成员在鉴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七条鉴定报告1.鉴定首件负责人应在鉴定完成后,编制鉴定报告,对鉴定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明确产品或技术的优点和不足。

2.鉴定报告中应包括首件的鉴定数据、鉴定结论和意见,并注明鉴定人、鉴定时间等相关信息。

3.鉴定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鉴定首件申请人,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人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版本号: V1.0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
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
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
变更记录
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
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
一一产品转厂生产;
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
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
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
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
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

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2、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卡上作“首件”标识;
3、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
4、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
4.4.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
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实施检验。

对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a)生产过程的运作与其策划结果是否一致。

按生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并采用
工序流转对过程的运作进行控制;
b)特殊过程是否经过确认。

当生产过程中含有特殊过程时,检查其特殊过程用于
生产之前已进行了确认,过程参数获得了批准;
c)器材是否合格。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器材经进货检验且有合格证明文件,对于组
合件,具有其零(组)件合格状态及可追溯性标识的配套表;
d)生产条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为生产过程所提供的资源和信息、涉及基础设施、
工作环境、人员资格以及文件和记录均处于受控状态;
e)生产过程文实不符的现象是否已解决。

当生产过程及资源条件与生产作业文件
不一致时,应按规定办理更改、偏离或例外转序的批准手续,并进行记录。

4.5.产品的检验和审查
应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检验原始记录完整,并按检验原始记录填写《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对产品的检验和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a)产品特性的符合性。

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不合格项目重新鉴定的结果。

当有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要求时,对不合格项目应
重新进行首件鉴定,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4.6.重新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不合格时,应组织查明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重新进行首件鉴定或针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首件鉴定,记录最终的产品检验结果。

4.7.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4.7.1.应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查。

4.7.2.审查人员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的组织工作应由品质管理部负责,参加审查的人员应包括《首件鉴定目录》会签的部门代表。

当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定型的一部分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对首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

4.7.3.审查的依据和凭证
对生产过程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生产过程的作业文件对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特殊过程的作业文件、器材合格证明文件或零件配套表进行审查。

对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产品图样对《首件鉴定检验报告》进行审查。

当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审查重新鉴定后的产品检验记录和重新首件鉴定的检验报告。

4.7.4.审查报告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后应形成审查报告,并作为审查合格与否的结论。

4.8.对生产过程作业文件的确认
首件检定合格后,生产部门应对其使用的生产过程作业文件进行确认,并加盖“首件”标识。

首件鉴定合格后,才能批量投产。

5.相关记录
5.1.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
5.2.首件鉴定目录
5.3.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5.4.首件鉴定审查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