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居股份合作协议完整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投资从事智能家居、智慧社区、一卡通、楼宇智能化系统及其软件系统的销售、安装、设计、服务。全面实施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经各位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业务开展方式: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建立独立的智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投资数额及分配:

1、总投资:RBM:.00(大写:元整);前期出资RBM:.00(大写:元整),甲、乙、丙、丁四方各出资%,即RBM:.00(大写:元整);资金在2016年07月01号前到位,如任一方延迟出资,则按照月息/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作为出资利息归公司所有;剩余资金(即.00,大写:元整)根据实际需要,由甲、乙、丙、丁四方另行确定投入时间,最迟出资时间不超过公司正式运营后6个月。如股东超出/天未出资到位,按其实际出资占总出资比例计算其所占公司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

2、如实际经营中需要在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出资,各方按照前述比例承担出资责任,欠缴出资按照月息%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利息可直接从其利润中扣除,作为公司运作资金。

3、按照本协议约定,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甲、乙、丙、丁各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利润每个月分配一次,超过四分之三股东同意可变更分配周期。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2016 年07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1日止。如超过75%的投资人表决终止公司经营,公司应该进行清算,

清偿债务、国家税务等费用后,剩余资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如三年期满后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资,则续签合同。

四、在公司成立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对外代表公司,执行甲、乙、丙、丁决议事宜;甲方职责:

1、对公司内部承担全面经营管理责任,行驶一切经营管理权,并接受甲、乙、丙、丁投资人的监督,保证忠于职守,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内部管理:拟定公司管理制度,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经甲、乙、丙、丁投资人的同意后方可执行实施。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于每月5 日前据实向各投资人报送公司上月的财务报表。

3、财务管理:财务单项支出超过RBM: .00(大写:整)必须以邮件或书面形式经各方投资人的同意后方可执行,对公司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出售或赠送公司资产、增加出资、对外借入资金、免除第三方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75%的股东表决同意。

4、甲方每月支取元作为开支补助(包括市内交通费、车辆燃油费、电话费等等),除特别业务招待费外,不报销其它日常开支。

5、甲方除公司事务以外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出资人享有以下权益:

1、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3、可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按出资比例分红;

5、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6、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出资人义务:

1、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投资的资;

4、原则上以其出资份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是以承包分公司的方

式进行进行经营,根据承包协议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分公司的实际承担能力,各投资人按投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5、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运营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

七、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1 入股: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丙丁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2退股: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股东单方要求退股的,应同意下列条件:

①须经占公司三分之二股份的股东人数表决同意方可以退股;②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按股人持有股份占公司结算资产总额的60%进行结算退出;③以现金结算退出。

1.3、出资的转让:允许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必须接受本协议1.1条,否则不得转让。

2、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2.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可以终止:①公司经营期限届满;②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经营;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2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由清算人组织人员及各投资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投资的共同财产偿还,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3、纠纷解决:合作期间如产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八、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投资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则由75%投资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1、公司费用支付超过RBM: .00(大写:元整);

2、公司项目投标及决策;

3、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4、更换公司负责人;

九、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作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3、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留存1份在公司备案,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打指模):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年月日

乙方(签名打指模):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年月日

丙方(签名打指模):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年月日

丁方(签名打指模):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