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创新的制度含义与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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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创新的制度含义与组织形式
在农业市场化进程中,家庭承包制下的双层经营体制已步入困境,尤其是在入世推进的农业竞争国际化条件下,农业组织创新滞后于市场化进程,使农户进入市场面临很大的能力障碍,需要建立能够将农户塑造成合格市场主体的微观农业组织形式。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传统农户形式的农业组织面临制度失败,农业组织创新滞后于农业现代化进程,缺乏对农户吸纳资本、技术和经营管理等现代要素的制度激励,要求通过组织制度创新,将传统农户塑造成吸纳先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农业发展主体。
本文通过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及相关调查,认为解决我国农民收入问题和化解小农户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现代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 包括从家庭承包制向家庭农场转变的制度变迁和微观主体塑造。
一、现代农业组织创新的双重制度含义:制度创新和角色塑造
组织和制度是制度经济学中既有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概念。康芒斯将组织(家庭、公司、工会、同业协会,甚至国家)称为制度,科斯将企业称为制度,诺思则强调组织和制度的区别与联系:“我们要把制度和组织区分开来。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如果说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组织就是社会玩游戏的角色。”“和制度一样,组织也提供了一个人们发生相互关系的结构。当我们在探讨由制度框架所引起的成本时,我们确实会看到它们不仅是这一框架的结果,而且还是这一框架下所发展的组织结果。因此,我要强调的是制度与组织的相互关系。组织是在现有约束所致的机会集合下有目的的创立。这些约束包括制度制约和传统经济理论中的一些制约,制度变迁的一个主要动因是企图实现这些目标。”[1]诺思在对作为“社会玩游戏的角色”的组织和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度进行区分的同时,给出了制度框架和组织演进之间的关系。丹尼尔·W·布罗姆利也强调,作为“便于协调人们行为的社会规则和准则”的Institution与作为诸如市政委员会、大学、教堂、农业研究所和其他政府机关之类组织的Institution之间存在区别。他主张最好不要认为由制度界定的某些组织或社会规划是制度,因为这些组织或社会规划是由制度界定而存在的[2]。所以,如果不把组织与作为“行为规则”的制度相区分,可以像康芒斯和科斯那样,将经济组织、政治组织等称为制度。如果强调组织与制度的区别,如诺思和丹尼尔·W·布罗姆利的观点,则将组织视为制度的“结果”和参与者。若长期、动态地观察组织,应持前者的观点,即组织具有“制度”的意义;而从短期、静态的观点来看,组织则具有“角色”的意义。
现代农业特征决定了现代农业组织特征。人们在研究分工时发现,技术的进步、生产率的提高、个人间相互作用和依存程度的提高、整个人类社会所拥有的知识的增加、市场一体化程度和市场容量的增大、企业的出现和发展、个人专业化程度和全社会职业多样化程度的提高等,都与分工演进相关联。这里,与分工演进相关联的是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进程,就是分工的发展。现代农业以互相联系的三个特征,从本质上区别于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即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其他如组织化、规模化、商品化以及现代技术水平等特征都是派生的物象特征,是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自然实现的,不是规定性的。现代化农业的特征决定了现代农业组织是面向市场配置资源要素,进行专业化生产,广泛参与社会分工协作的有效率的农业组织形式,它的运行机制有三个方面。其一,资源配置机制。传
统农业以家庭劳动与家庭消费的均衡为机制,在混合农业阶段,以充分利用家庭劳动力,获得比较保险的收入为原则。现代农业则不以组织为边界,而是面向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其二,激励约束机制。传统农业组织主要是隐性激励, 靠非正规制度约束。在现代农业组织内部,显性激励增强,约束更多是靠正规制度发挥作用。其三,风险分担机制。传统农业是靠传统生产,追求风险最小化,混合农业阶段靠组织内部多样化生产来分解风险,现代农业组织则依靠市场化解风险,而且有较强的风险收益偏好。在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制度特征规定下,现代农业组织有着与其运行机制相统一的组织特征。现代农业组织在组织形态、生产要素配置、行为主体等方面表现出其组织特征,如企业化、规模化和组织化等。
现代农业组织创新,是适应农业生产力向现代化水平发展的需要。塑造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主体有两重含义:一是建立现代农业组织制度的制度创新;二是进
行现代农业主体的角色塑造。作为制度创新,现代农业组织创新是对原有制度安排的调整或改变,是在生产关系方面的革新,其本质是产生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创立和完善一种协调人们利益关系的新制度形式,即企业制度。在交易的社会中,制度安排有三种形式,即企业制度、市场制度和政府制度。企业制度不仅是一种规范人们利益关系的制度形式,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市场制度效率的提高和政府制度的公平。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的核心,是形成一种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作为角色塑造,现代农业组织创新就是塑造现代农业发展主体,培育和吸纳现代生产要素的先进农业生产力组织形式。角色塑造的核心,是塑造农业发展主体的激励机制,实现充分激励。在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农业市场化进程中,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绩效的衰减,在制度意义上表现为原有利益协调机制的失效,新的机制尚未形成,农民利益流失严重,产生农民收入问题。在角色意义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的传统农户,在“散、弱、小”的状态下,原有激励机制的激励水平下降,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不足,进入市场开展竞争的障碍较大,争取公平利益的能力较弱,造成传统农户经营与农业市场化的矛盾。所以,现代农业组织创新的任务,就是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和角色塑造,构造适应市场经济和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增进机制。
二、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家庭农场
通过对山西省右玉县的养殖业和河南省鲁山县的荒山开发进行调查,我们发现,正在萌芽的家庭农场开始显现出现代化农业组织的雏形,具有现代农业组织的特征和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与利益增进机制。
(一)家庭农场的制度特征
1.市场化特征。家庭农场与家庭承包经营制下农户的首要区别在于依赖市场而存在,具有显著区别于传统农户的市场化特征,即通过市场获取土地、劳动、资金和技术来满足利润最大化的生产需要,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在比较利益选择中进行经营决策来满足市场需求。
首先,是外向性,即家庭农场随着市场规模扩大而产生和发展。市场规模扩大,农民能够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捕捉获利机会。山西省右玉县是地处晋蒙交界的半农半牧县,通过建立“玉羊市场”,带动了该县羊养殖业。2002年全县羊饲养量达40.1万只,出现了一批羊养殖户。市场规模的扩大,为奶牛养殖业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发展机会。2002年9月,新城镇的东升奶站建成,养殖户可以将鲜奶交售到奶站,再销往80公里以外的蒙牛乳业公司,打开了奶牛养殖业发展的市场空间。河南省鲁山县在荒山开发中出现了一批林果庄园式的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