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本知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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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律基本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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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信条例》概述

(电信法33年难产、三网融合问题)
❖ 1. 《电信条例》的立法目的: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和经 营者的权益,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 2. 《电信条例》的调整范围:
(1)空间范围:中国境内;
(2)对象范围:从事电信活动或者电信有关的活动。
❖ 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网络升级公告);
❖ 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做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 虚假宣传;
❖ 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 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知识专题
❖ 一、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 9项 ) ❖ 1、人身财产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权利。 例如 在营业停办理入网手续时因地面很滑,公司未尽提示义务,滑到摔 伤,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 2、知情权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举例:手术知情同意书)。 ❖ 3、选择权 ❖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 4、公平交易权 ❖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经营者不得强行交易或者搭售。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5、获得赔偿权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服务时受
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6、社团权 ❖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
体的权利。 ❖ 消费者协会。 ❖ 7、获得有关知识权 ❖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知识的权利。
❖ 8、人格权
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3、平等自愿原则 ❖ 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一方
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 自愿,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对方当事人、决定劳动合
同内容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 4、协商一致原则 ❖ 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5、诚实信用原则 ❖ 要求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
❖ 3. 《电信条例》的主要内容:电信市场、业务、资源、资费、 服务、建设、安全、监管、罚则等;
❖ 4、电信监管的原则:政企分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 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二、电信资费
❖ 1、电信资费的定价原则
❖ 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 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服务业的 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 2、电信资费的定价形式
❖ 电信资费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 价三种形式。
❖ 三、基础电信业务
1、概念: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 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一类、二 类)。
2、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定价

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
调节价。
❖ 四、增值电信业务
❖ 二、经营者的主要义务(10项)
❖ 三、消费权益争议的解决机制
❖ 1、调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 2、申诉:向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
电信管理等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
❖ 3、仲裁:消费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 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 4、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基本知识专题
❖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 1.合法原则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2、公平原则 ❖ 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符合社会正义、公正的理念和原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服务时,享有人格尊 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 例如:猪年前夕移动公司不得向回族同胞发送有关“猪”的 短信、彩铃、彩信等。
❖ 提供服务过程种或处理客服投诉时,因情绪激动侮辱、毁谤 消费者。
❖ 9、监督权
❖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 的权利。包括投诉权、检举权、控告权、批评权、建议权。
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 1.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2、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
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举 例:就业登记表)。 ❖ 3、用人单位的禁止行为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证件(例:民办学校老师毕业证),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 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例:销售员保证)。
❖ 4、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5、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办法
❖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 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 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 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概念: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 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 2、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定价

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
❖ 五、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1.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 营者依法开办电信服务 (“最后一公里”);
❖ 2.对其经营的不同业务进行不合理的交叉补 贴 (“以盈补亏”);
❖ 3.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 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
❖ 六、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的不正当行为
❖ 1.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
❖ 2.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 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 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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