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推进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总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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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进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总体工作方案

(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3-2016年)》,将轨道交通产业打造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思路

立足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特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利用我市已有的优势企业基础,采取自主培育和引进来的方式,打造完整的轨道交通产业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轨道交通产业。

二、总体目标

抓住新一轮轨道交通大发展的机遇,通过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到2016年,成为国内轨道交通高端咨询服务(设计咨询)、核心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以及衍生增值服务(物流、检验检测评估及信息化)产业集聚地,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育1-2家具有竞争力的车辆和关键总成生产企业,1家具备在国际市场上投标及总承包的骨干企业,制造与生产性服务业互动发展的产业形态初步形成,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强力推动

由政府牵头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尽快落实相关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创造市场需求。完善相关招投标运作机制,给予本地企业更多参与本地项目建设的机会。推动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多元化投资经营模式,成为具有总承包能力的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协同本地其他企业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

(二)坚持全价值链发展

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形成以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部件配件维修为四大骨干,电子物流、检测认证评估、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与云计算为五大支撑的全价值链发展的新支柱产业。

(三)坚持合作发展

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入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合资合作,突破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瓶颈。支持建立国家级的轨道交通研发机构,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我市轨道交通产业核心竞争力。强化省市联动,深化与中央企业的全面合作关系。

(四)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发展

整合我市轨道交通产业优质资源,组建1家跨专业领域的轨道交通全产业链龙头企业。促使该龙头企业带领我市其它关联企业共同开拓珠三角及国内外市场,成为推动全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

制订《关于推进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轨道交通产业为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二)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广州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组建南方轨道交通协会。协会可接受政府委托或授权,承担一定的专业性、事务性和辅助性职能。(市发展改革委、市地铁总公司牵头负责,市民政局配合)

(三)强化省市合作

1.争取省将我市作为全省轨道交通产业重点发展城市予以各方面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地铁总公司、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配合)

2.推动我市企业与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开展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牵头负责)

(四)尽快落实有关线网规划和项目

1.尽快启动建设我市已获批的轨道交通(地铁、有轨电车)项目,同时尽快落实新的轨道交通(地铁、有轨电车)线网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地铁总公司配合)

2.加大与省的协调力度,尽快启动珠三角城际轨道相关建

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五)争取轨道交通车辆有关资质

1.加强与国家、省的沟通,申请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整车制造资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广州南车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配合)

2.争取交通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支持,尽快申请大功率电力机车生产资质。(花都机车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配合)

(六)继续深化与央企的合作关系

1.推动中国南车在市场方面给予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更多支持。(广州交投、花都机车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配合)2.推动中国南车协助广州南车公司争取轨道交通装备整车生产资质。(市地铁总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广州南车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配合)

3.推动中国南车依托落户广州的2个合资企业,向广州转移有关核心技术。(市发展改革委、市地铁总公司、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牵头负责)

4.深化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联合体等各种方式,参与承揽亚非拉国家的轨道交通项目。(市地铁总公司牵头负责)

(七)给予本地企业更多参与本地项目建设的机会

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借鉴上海、南京等地轨道交通工程

招投标经验,对有关评标办法进行完善优化,支持本地企业参与本地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地铁总公司牵头负责,市建委配合)

(八)加快轨道交通产业基地建设

1.推动花都区和番禺区两个轨道交通产业基地建设,实现联动发展。(花都区政府、番禺区政府、市地铁总公司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配合)

2.支持增城市和南沙区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延伸发展轨道交通产业。(增城市政府、南沙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配合)

(九)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从2014年起,逐步加大战略性主导产业资金对轨道交通产业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牵头负责)2.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优先投入轨道交通产业,设立轨道交通产业子基金。(广州基金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开展靶向招商

鼓励各产业基地围绕自身定位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有关通信信号系统、核心设备、检测认证等大型龙头企业和机构。(相关区政府牵头负责)

(十一)推动本地企业对外承接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企业组建联合体,对外开拓市场。(市发展改革委、相关企业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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