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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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开放试验
IV期临床 充分考虑 该类药品
的 可变因素,
完成 足够样本量 的研究工作
属注册分类3和4的新药
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多个适应症的, 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少于60对
分类三: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处理 当患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尽可能与患者联系, 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并填写试验结论表,尽可 能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对因不良反应而脱落者, 经随访最后判断与试验药物有关者,应必须记录在 CRF中,并通知申办者。
原因 对于任何脱落病例,研究者必须在CRF表中填写 脱落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有6种,即不良事件、缺乏 疗效、失访(包括受试者自行退出)、被申办者中止 和其他。
明确该项临床试验中可以使用的药品和禁忌使 用的药品名称。
药品包装的材料(瓶装或塑铝卡包装),每个 包装中所含药品的数量,如果采用双盲双模拟 技术,还应交代其两组药物的组成,每个药品 包装上所附有标签的内容应包括药物编号、药 物名称、数量、服法、贮存条件,并写上“仅 供临床研究用”和药物供应单位 。
分类四: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 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
属注册分类5的新药
口服制剂 应当进行 生物等效性 试验, 一般为18至24例
分类五:改变国内 已上市销售药品的 剂型,但不改变给 药途径的制剂。
难以进行 生物等效性 试验的口服 固体制剂
及其他 非口服固体制剂, 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根据统计学 原理计算要达
到试验预期 目的所需的
病例数
依据
SFDA发布的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中的规定
统计学要求
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
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 (试验组)要求: I期为20至30例, II期为100例, III期为300例, IV期为2000例
排除标准
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评估 从保障受试者安全角度考虑 估计不能依从方案步骤或准时随访者
剔除标准:从研究者和受试者两方面考 虑。如果研究者从医学角度考虑受试验 者有必要中止试验,或患者自已要求停 止试验,受试者均可以中途撤出。
受试者纳入后发现不符合入选标准者; 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不能遵守试验要求者; 从医疗上或受试者利益上考虑不宜继续进行试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
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各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 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模板
《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2003年) 我国《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2002年) 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02年) WHO的GCP指导原则(1993年) ICH-GCP指导原则 (1997年)
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各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 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模板
试验题目
要求:能体现该临床试验的试验药和对照药名称、 治疗病症、设计类型、临床试验的分期和研究目 的
格式:“XX药与XX药对照治疗XX(病症)的有效性 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XX期临床试验方 案”。
验; 受试者自己要求退出; 病人怀孕; 试验期间合并应用其他同类药物或使用影响本
研究的其他治疗方法者; 试验期间同时参加其他临床研究者; 申办者要求中止试验; 研究者认为需要中止试验;
脱落病例
定义 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试验的 患者,均有权利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因退 出,只要没有完成方案所规定观察周期的受试者,称 为脱落病例。
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 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临床试验的批准文 号
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 盲的水平
设计方案的类型:平行组设计、交叉设计、 析因设计、成组序贯设计等
随机化分组方法:完全随机化分组、分层 随机分组组、配对或配伍随机分组等
盲法的形式单盲、双盲、三盲或第三者盲
多中心还是单一中心试验。
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 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 方法
入选标准:
用清单的方式列出
疾病的诊断标准(尽可能有定量检验指标的上、下限) 入选前患者相关的病史、病程和治疗情况要求 其它相关的标准,如年龄、性别等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应作为入选的标准之一
分类一,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分类二,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避孕药
I期临床 试验应当 按照本办 法的规定
进行
II期临床 试验应当 完成至少
100对 6个 月经 周期的 随机 对照试验
III期临床 试验完成 至少1000例
12个 月经周期
举例:利福昔明胶囊与氧氟沙星胶囊对照治疗成 人急性肠道感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 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方案” 。
试验目的,试验背景,药物的组方,适 应症,国内外临床研究现状,临床前研 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 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的 药物不良反应、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 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至少为100对
速释、 缓释、 控释制剂 应当进行单次 和多次给药的 人体药代动力学 的对比研究 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至少为 100对
注册分类6中的口服固体制剂
源自文库
非口服制剂
口服固体制剂 应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 一般为18至24例;
口服固体制剂 难以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的, 可进行溶出度、 释放度比较试验
分类六: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试验用药品的剂型 剂量 给药途径 给药方法 给药次数 疗程 合并用药的规定 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以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作为理论基 础
分别叙述试验药和对照药的名称(商品 名和化学名,成份组成)、剂量规格、 外观、生产单位和批号。
所有试验药品均应有药检部门的检验报 告。
IV期临床 充分考虑 该类药品
的 可变因素,
完成 足够样本量 的研究工作
属注册分类3和4的新药
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多个适应症的, 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少于60对
分类三: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处理 当患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尽可能与患者联系, 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并填写试验结论表,尽可 能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对因不良反应而脱落者, 经随访最后判断与试验药物有关者,应必须记录在 CRF中,并通知申办者。
原因 对于任何脱落病例,研究者必须在CRF表中填写 脱落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有6种,即不良事件、缺乏 疗效、失访(包括受试者自行退出)、被申办者中止 和其他。
明确该项临床试验中可以使用的药品和禁忌使 用的药品名称。
药品包装的材料(瓶装或塑铝卡包装),每个 包装中所含药品的数量,如果采用双盲双模拟 技术,还应交代其两组药物的组成,每个药品 包装上所附有标签的内容应包括药物编号、药 物名称、数量、服法、贮存条件,并写上“仅 供临床研究用”和药物供应单位 。
分类四: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 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
属注册分类5的新药
口服制剂 应当进行 生物等效性 试验, 一般为18至24例
分类五:改变国内 已上市销售药品的 剂型,但不改变给 药途径的制剂。
难以进行 生物等效性 试验的口服 固体制剂
及其他 非口服固体制剂, 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根据统计学 原理计算要达
到试验预期 目的所需的
病例数
依据
SFDA发布的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中的规定
统计学要求
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
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 (试验组)要求: I期为20至30例, II期为100例, III期为300例, IV期为2000例
排除标准
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评估 从保障受试者安全角度考虑 估计不能依从方案步骤或准时随访者
剔除标准:从研究者和受试者两方面考 虑。如果研究者从医学角度考虑受试验 者有必要中止试验,或患者自已要求停 止试验,受试者均可以中途撤出。
受试者纳入后发现不符合入选标准者; 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不能遵守试验要求者; 从医疗上或受试者利益上考虑不宜继续进行试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
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各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 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模板
《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2003年) 我国《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2002年) 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02年) WHO的GCP指导原则(1993年) ICH-GCP指导原则 (1997年)
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临床试验方案包括的内容 各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 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模板
试验题目
要求:能体现该临床试验的试验药和对照药名称、 治疗病症、设计类型、临床试验的分期和研究目 的
格式:“XX药与XX药对照治疗XX(病症)的有效性 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XX期临床试验方 案”。
验; 受试者自己要求退出; 病人怀孕; 试验期间合并应用其他同类药物或使用影响本
研究的其他治疗方法者; 试验期间同时参加其他临床研究者; 申办者要求中止试验; 研究者认为需要中止试验;
脱落病例
定义 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试验的 患者,均有权利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因退 出,只要没有完成方案所规定观察周期的受试者,称 为脱落病例。
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 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临床试验的批准文 号
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 盲的水平
设计方案的类型:平行组设计、交叉设计、 析因设计、成组序贯设计等
随机化分组方法:完全随机化分组、分层 随机分组组、配对或配伍随机分组等
盲法的形式单盲、双盲、三盲或第三者盲
多中心还是单一中心试验。
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 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 方法
入选标准:
用清单的方式列出
疾病的诊断标准(尽可能有定量检验指标的上、下限) 入选前患者相关的病史、病程和治疗情况要求 其它相关的标准,如年龄、性别等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应作为入选的标准之一
分类一,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分类二,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避孕药
I期临床 试验应当 按照本办 法的规定
进行
II期临床 试验应当 完成至少
100对 6个 月经 周期的 随机 对照试验
III期临床 试验完成 至少1000例
12个 月经周期
举例:利福昔明胶囊与氧氟沙星胶囊对照治疗成 人急性肠道感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 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方案” 。
试验目的,试验背景,药物的组方,适 应症,国内外临床研究现状,临床前研 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 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的 药物不良反应、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 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至少为100对
速释、 缓释、 控释制剂 应当进行单次 和多次给药的 人体药代动力学 的对比研究 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病例数 至少为 100对
注册分类6中的口服固体制剂
源自文库
非口服制剂
口服固体制剂 应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 一般为18至24例;
口服固体制剂 难以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的, 可进行溶出度、 释放度比较试验
分类六: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试验用药品的剂型 剂量 给药途径 给药方法 给药次数 疗程 合并用药的规定 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以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作为理论基 础
分别叙述试验药和对照药的名称(商品 名和化学名,成份组成)、剂量规格、 外观、生产单位和批号。
所有试验药品均应有药检部门的检验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