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弱势群体的基本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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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弱势群体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社会关注度提升
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保护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媒体、 公益组织等积极宣传倡导,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 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诸 多问题,如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等,导致弱势群体的权益无法得
到切实保障。
社会歧视现象严重
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往往受到歧视 和排斥,如残疾人就业难、女性 遭受性别歧视等,这种歧视现象 严重影响了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

PART 02
弱势群体保护的权利
生存权与发展权
生存权
弱势群体有权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包括食物、衣物、住房等,以确保其 生存需求得到满足。
发展权
弱势群体有权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 包括教育、培训、就业等,以提升其 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
教育权与就业权
教育权
弱势群体有权接受平等的教育,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以提 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能力。
2023 WORK SUMMARY
弱势群体保护的权利 与义务
REPORTING
目录
• 弱势群体概述 • 弱势群体保护的权利 • 弱势群体保护的义务 • 弱势群体保护的现状与挑战 • 弱势群体保护的策略与建议 • 结论与展望
PART 01
弱势群体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经济、文 化等方面处于相对不利地位,需 要特殊关注和保护的群体。
PART 05
弱势群体保护的策略与建 议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专门法律
针对弱势群体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制定专门的法 律法规,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
加强法律宣传
通过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方式,提高弱势群体 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果 弱势群体数 目过 多甚 至 比例 失调 时 , 则必 须 引起
这个社 会统治 阶级 的 高度 重视 与 警惕 。 同时 , 多 过
经济基础决 定上层建 筑 , 法律 属于上层建筑 , 因
的人处于弱势或 被边 缘 化 , 然 会对 社 会 的稳 定与 必 发 展产生影 响。因此 , 何加强对 弱势群体 的保护 , 如
口张 静
【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院 , 山西 太原 0 0 2 ) 3 0 1
摘 要: 社会 弱势群体 的存 在是任 何社会都 不 可避免 的 , 因而如何 对待 社会 弱 势群体 也就 成 了任何 社
会 都不能回避 的重 大课题 。保护 与救济社 会弱 势群 体是 实现社 会公 正和 法律 实质正 义 的基本要 求 , 因而如 何 通过立 法、 司法来加 强对 弱势群体权利 的保护 , 已成 为一个亟待 解决 的问题 。 业 关键词 : 势群 体 ; 弱 权利 ; 法律保 护 中图分 类号 : 6 14 D 3 .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6 1— 8 X(0 9 0 0 5 o 17 6 5 20 )4- 0 9一 4 势 群体 , 理论 基础就是 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 , 应该更 但 多地 从实践 出发 , 虑 基 本 人权 , 虑生 存 的首 位 考 考 性, 考虑平 等原则 下存在 的不平等 现象 , 考虑处 于弱
20 0 9年 1 0月
山西警官 高等专科 学校学报
J u l f h hXi oi c d n o ma a leA a e oS P c
Oc . 2 0 t,0 9
Vo . 7 No 4 11 .
l 7卷
第4
【 治安管理与行政执法】
弱 势 群 体 的权 利 保 护 问题 研 究

关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论文

关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论文

目录一、我国弱势群体的概念 (1)二、我国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 (2)(一)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 (2)(二)大部分弱势群体曾为国家做出过贡献 (2)(三)弱势群体具有较强的相对剥脱感 (2)(四)全球化进程促进了弱势群体规模的扩大 (3)(五)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3)三、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主要途径 (3)(一)促进就业 (4)(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5)(三)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6)(四)加强教育事业建设 (6)参考文献 (8)关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内容摘要】弱势群体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同时也是社会组成的重要部分,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改善其现有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对当前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提出了完善弱势群体保障体系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弱势群体保障体系完善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收入很不均衡,一些人逐渐沦为了弱势群体。

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角度上看,我们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弱势群体具有庞大的规模,不论是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还是人类文明的进步都离不开弱势群体的参与和支持,他们对和谐社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关注弱势群体,制定措施解决弱势群体的基本保障问题,是逐步建立、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我国弱势群体的概念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

弱势群体是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的,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二、我国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目前,我国弱势群体在整体上具有以下五个重要特征。

(一)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

法律知识:国际人权法中的妇女和儿童权利保障

法律知识:国际人权法中的妇女和儿童权利保障

法律知识:国际人权法中的妇女和儿童权利保障国际人权法是为了保护和促进人类的基本权利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其中,妇女和儿童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权利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国际人权法规定的角度出发,探讨妇女和儿童的权利保障。

一、妇女权利保障1.妇女的平等权利根据《联合国宣言》和《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等国际人权法文件规定,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这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

而《联合国妇女权利公约》则更加具体地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力市场、教育和卫生等方面的权利。

2.妇女的反歧视权利根据《联合国妇女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对妇女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这包括在职场、家庭和社会中的歧视。

同时,也规定了针对性别暴力和家庭暴力的规定。

3.妇女的生殖权利妇女享有决定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权利。

《联合国妇女权利公约》规定,妇女有权利决定生育的时间和数量,同时也享有适当的生殖健康服务。

4.妇女的经济权利根据国际人权法的规定,妇女有权利平等参与劳动力市场,并获得公平的薪酬和福利保障。

《联合国妇女权利公约》和《联合国劳工组织公约》也分别规定了妇女在工作、就业和劳动力市场中的权利和保护。

二、儿童权利保障1.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享有生存权和健康发展的权利。

国际人权法要求各国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营养和医疗等权利,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

2.儿童的教育权利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儿童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国应当致力于为儿童提供免费和普及的教育,并保障他们的教育质量和机会均等。

3.儿童的反歧视权利国际人权法明确规定,儿童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

无论是种族、国籍、宗教、残疾还是其他因素,都不得成为儿童权利享有的障碍。

4.儿童的保护权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详细规定了儿童的保护权利,包括没有拐卖、性虐待、残忍或辱辱及其惩罚,以及没有参与武装冲突等。

低等人群是否容易被剥夺基本人权?

低等人群是否容易被剥夺基本人权?

低等人群是否容易被剥夺基本人权?一、低等人群容易被剥夺基本人权的原因低等人群普遍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他们通常生活在贫困、歧视、排斥等不利条件下。

以下是导致低等人群容易被剥夺基本人权的几个主要原因:1. 经济困难:低等人群往往贫困,缺乏基本生活资源。

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保障自己的基本人权,比如无法获得良好的教育、医疗和住房等。

2. 社会歧视:低等人群的社会地位普遍较低,容易遭受社会歧视。

这种歧视不仅来自于个人的偏见,也来自于社会制度的不公正。

由于受到歧视,低等人群往往无法平等地享受基本的人权。

3. 教育机会不足:低等人群通常接受的教育质量较差,这使得他们在就业和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

缺乏良好的教育机会会进一步限制他们的发展,容易导致其基本人权被剥夺。

二、低等人群被剥夺基本人权的具体案例低等人群容易成为基本人权被剥夺的受害者。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1. 儿童劳工:在某些贫困地区,由于家庭贫困和缺乏教育机会,一些儿童不得不从小就开始从事劳动工作。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的教育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权往往被剥夺。

2. 非法移民:一些低等人群通过非法途径移民到别的国家,由于缺乏法律保护,他们容易受到人权侵犯。

除了面临被遣返的风险,他们也面临就业歧视和社会排斥等问题。

3. 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和性少数群体等弱势群体,往往处于社会边缘地带。

由于身体或心理方面的困难,他们的人权常常受到侵犯,比如没有相应的医疗服务、不受平等对待等。

三、应对低等人群被剥夺基本人权的措施面对低等人群基本人权被剥夺的现象,社会应积极采取措施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措施:1. 提高教育公平:政府应加大对低等人群的教育投入,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机会,确保他们能够接受优质的教育。

此外,应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低等人群的就业机会。

2. 打击社会歧视:社会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

同时,应加强对低等人群权益的宣传和保护,提高社会对他们的尊重和理解。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社会保障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福利而实施的政策。

其主要目标是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缩小社会福利差距,加强社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全体居民的生活质量。

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政策重点照顾的对象,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等。

本文将从弱势群体的背景、现实问题、社会保障政策和存在问题等多个方面,探讨如何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

一、弱势群体的背景1.1老年人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尊老爱幼的国家,老年人一直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点。

但随着人口老化和社会变化,老年人面临诸多问题,包括权益受损、养老保障不足、医疗保障不健全等。

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老年人口已达到1.15亿,占总人口的8.7%。

到2030年,预计老年人口将超过3亿,占总人口的近25%。

1.2残疾人据统计,我国残疾人口数量已超过8500万,其中绝大多数残疾人面临碍于残疾导致无法就业、缺少专门的康复设施、生活自理困难等问题。

目前,我国实施了合理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1.3失业人员当前,我国失业人员数量众多,而且失业人员有一定的复杂性,包括飘摇职工、下岗职工、新丧失劳动能力职工、返乡下岗职工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失业人员,国家也不断出台新的社会保障政策以打造一个良好的失业保险制度,以确保失业人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重返职场的机会。

二、弱势群体现实问题2.1老年人中国的养老保险现状亟待改善,高龄社会所导致的抚养负担加大,给老年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此外,医疗保障问题也十分突出,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总是相当高的,有很大一部分人需要进行特殊养老处理。

除此之外,人权、社会关系、环境等因素,也会导致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2.2残疾人有关残疾人问题的讨论时,相对于早期的残疾定义,主要是强调残疾人的自我支配权,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鼓励自我解放、自我救济和自我发展。

但残疾人在现实中仍面临着短缺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保障等问题,让这个不幸的群体生活不易。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摘要】当前,弱势群体的存在对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危害。

这种因为社会成员在分化、定位、整合的过程中凸显的问题必须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

但只要我们足够重视并认真研究对策,那么弱势群体问题不仅不会成为我国安定团结、发展繁荣的障碍,而且还能以此切实地改善广大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进一步为我国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关键词】弱势群体;权利;宪法;保障一、我国弱势群体的涵义(一)我国弱势群体的定义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

这是政府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正式使用弱势群体这一术语。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怀,以及采取的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正和谐,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

然而,对于弱势群体概念的界定,存在着广泛争论。

归纳起来是:1、财富论。

从经济学角度,将弱势群体定义为贫困群体,认为他们的一部分已经是贫困者,另一部分是潜在的贫困者。

2、特征论。

从弱势群体具有的特征角度,指出“社会弱者是一个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能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①。

3、地位论。

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在权力和权利方面,发展的机遇方面,生活的物质条件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其政治社会地位呈现‘边缘化’趋势”②。

4、资源论。

从占有和使用资源的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对社会公权力资源介入程度极低、对社会公共经济资源控制程度极小、在社会发展中谋求尊严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的特殊社会群体。

笔者认为,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在不同社会和社会发展阶段,是较之优势地位的群体在生活物质条件、精神文化层次、社会地位与声望、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于劣势的的群体。

(二)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特征1、产生的客观性。

弱势群体的产生可能是其先天能力的不足、自然或社会环境以及社会制度等各种原因,但这些原因都属于客观原因,并非弱势群体主观原因所致,也不是弱势群体主观可以避免的③。

论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立法中的一般保护原则与特殊保护原则——以艾滋病患者为例

论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立法中的一般保护原则与特殊保护原则——以艾滋病患者为例
在纸 上 的仅利 ” 即名 义上 的权 利 , , 还包 括 实 质 权 利 ,
因为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 , 如下文所述 , 既要关注名
义 上 的权 利 , 要 关 注 实 质 权 利 是 终 点 , 者 缺 一 更 二
不可。

弱势群 体 权利 的概念
从 立 法 的角度 来看 , 世界 上没 有哪一 个 国家有 专

概 念 的界定 当 然 也有 所 不 同。本 文 是 从 法 学 的角
度对 弱势 群体 进行 研 究 和 界 定 。如 同成 本 效 益是 经 济学 的核 心范 畴 , 律 的 核 心是 权 利 。笔 者 认 为 , 法 从 法学 的角 度 看 , 势 群 体是 权 利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的群 弱
法学论坛
论弱势群体权利保 护立法 中的 般 保 护 原 则 与特 殊 保 护 原 则

— —
以艾 滋病 患 者 为例
孙 学华
摘 要 : 权利 的 高度 对弱 势群体 进 行保 护 , 保 护 弱势 群 体 的 最 高境 界 , 从 是 而对 弱 势群 体权 利 的
保护, 离不 开相 应 的立 法工作 。在 当前的 弱势群 体 权 利 立 法 中, 在 基 本 原 则 不 明的 情 况 , 导致 弱 存 这 势 群体 的权 利在 立 法环节 就得 不到保 障 , 甚至还 被 侵犯 。弱 势群 体权 利 保 护 立 法应 该 坚持 一般 保 护
20 09年 1 1月
云南大学学 报法学版
J un l fYu n n U iest a dt n or a n a nv ri L w E i o o y i
No e e , 0 9 v mb r 2 0 Vo. 2 N . 12 o 6

《2024年气候难民的国际法保护》范文

《2024年气候难民的国际法保护》范文

《气候难民的国际法保护》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显著,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由此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气候难民。

这一群体因气候变迁导致的灾害而被迫离开其原有居住地,寻求安全避难所。

本文旨在探讨气候难民的国际法保护,以保障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

二、气候难民的定义与现状气候难民,指的是因气候变化引起的自然灾害、环境破坏等原因,导致其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威胁,被迫离开原居住地的人群。

气候难民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尤其在发展中国家,这一问题尤为严重。

三、国际法对气候难民的保护现状目前,国际法在气候难民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空白。

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难民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对环境保护和难民问题有所涉及,但针对气候难民的特殊保护措施尚不完善。

因此,加强国际法对气候难民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四、国际法对气候难民保护的必要性1. 人权保障:气候难民作为因气候变化而受到威胁的群体,其基本人权应得到充分保障。

国际法应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确保其享有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

2.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气候难民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可能引发国际冲突和矛盾,甚至导致社会动荡。

因此,加强国际法对气候难民的保护,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五、完善国际法对气候难民保护的措施1. 制定专门的气候难民保护法律:在现有国际法律框架下,制定专门针对气候难民的法律文件,明确其权利和保护措施。

2. 强化国家责任:各国应承担起保护气候难民的责任,采取积极措施,为气候难民提供安全避难所和基本生活保障。

3. 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难民问题。

通过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技术援助等方式,提高各国应对气候难民问题的能力。

4. 完善国际援助机制:建立有效的国际援助机制,为受气候变化影响严重的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帮助其改善基础设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六、结论气候难民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加强国际法对气候难民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重视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伦理意义

国家重视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伦理意义

国家重视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伦理意义1. 引言1.1 1. 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中备受重视。

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性少数群体等在社会、经济、政治方面处于劣势的群体。

这些群体往往面临着生存困难、受歧视待遇、权利被侵犯等问题。

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责任。

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的重要手段。

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各阶层群体的合作和共同进步。

如果弱势群体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他们将更容易陷入贫困、无助的境地,导致社会分裂和动荡。

国家需要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来保障这些群体的权利,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体现了社会的公正和人道关怀。

每个人都应享有基本的人权和尊严,无论其社会地位或身份。

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一种伦理责任。

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不仅有利于社会的平等和公正,也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

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重要性无疑是不可忽视的。

国家需要认识到这一点,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本段字数:333】1.22. 伦理观念在保障弱势群体权利中的作用伦理观念在保障弱势群体权利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伦理观念是指人们对于什么是正确和错误的信念和价值观,它们指导着我们的行为和决策。

在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过程中,伦理观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弱势群体的权利,以及如何有效地为他们争取公正和平等的权利。

伦理观念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弱势群体的独特性和尊严。

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平等的权利和尊严。

弱势群体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受到歧视和排斥,他们面临着严重的社会不公和权利受限。

通过伦理观念,我们可以更好地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并努力为弱势群体争取应有的权利和地位。

伦理观念还可以指导我们在处理弱势群体权利保障问题时遵循何种原则和价值观。

弱势群体基本权利保障

弱势群体基本权利保障

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摘要:随着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加快。

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发速发展的景象,而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强调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各个方面权利和利益平等的原则,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恰当行使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尤其是我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特别注重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具体保证。

然而,在具体的实现过程当中,许多公民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和压力,而受到权利和义务上的各种歧视。

尤其对于我国的弱势群体来说,甚至陷入生存的巨大困境,因此,本文从宪法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出发,试图从宪法的角度对我国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进行阐释和分析。

关键词:宪法;弱势群体;基本权利;具体保障一、引言2002 年3 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第一次从正式场合运用“弱势群体”的这一术语,这充分说明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其后,弱势群体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尤其是理论界的极大关注。

二、弱势群体的基本含义弱势群体,又称为脆弱群体、底层群体在近几十年成了国际通行的一个词汇。

它的内涵与外延超出了贫困群体的范围,如何定义却没有权威的文献。

在欧美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文献中,弱势群体主要是从丧失劳动能力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角度界定的,是指社会生活和社会福利制度中的“依赖人群”。

一、生理性弱势群体与社会性弱势群体(一)生理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原因,导致其在经济条件、权力和权利、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特殊保护,例如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艾滋病群体、无支付能力的绝症患者。

1、老、幼、妇是生理性弱势群体。

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由于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在法律上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这部分人是当然的弱势群体。

中国的妇女由于其生理原因,在许多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社会监护制度

社会监护制度

社会监护制度
社会监护制度是一种针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社会监护制度的对象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他们由于身体或心理上的弱点,无法自主保护自己的权益,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和保护。

社会监护制度通常由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承担,涉及到法律、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律监护,在法律的框架下,监护人可以代表弱势群体行使权利,保护他们的利益,维护他们的尊严和自由。

此外,医疗监护也是社会监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护人员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医疗服务,对他们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治疗,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教育监护则是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服务,帮助他们获得知识和技能,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社会监护制度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之一,它的建立和完善,能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保障和帮助,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1 -。

法律知识: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法律知识: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法律知识: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在社会中,弱势群体是需要特别关注和保护的一群人。

这些人由于各种原因,在社会生活中处于相对不利甚至被忽视的地位,他们的基本权益可能会受到侵犯。

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就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进行讨论。

一、什么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指的是由于各种原因,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生活处境较为困难的人群。

这些人可能包括儿童、老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性别少数群体、流浪者、无家可归者等。

这些人可能因为自身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等原因而处于不利的地位。

由于他们的特殊性质,他们需要社会特别的关注和保护。

二、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与每个人的基本权益是相同的,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言论自由、劳动权等。

在弱势群体中,由于他们的身体、经济地位等原因,可能需要特别的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权益:1.住房权:弱势群体中有许多人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得符合标准的住房,很多人甚至需要和他人合租或流浪街头。

因此,他们的住房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权益。

2.医疗权:由于弱势群体中一些人身体上的限制,他们可能需要更加频繁地接受医疗服务。

然而,医疗费用可能会成为他们接受服务的一个障碍,这也需要被重视。

3.劳动权:弱势群体中一些人在获取就业机会时存在不利的地位,他们可能会受到歧视或者被剥削,这会对他们保障自己劳动权造成影响。

4.教育权:弱势群体中的一些人可能会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或者由于身体上的限制无法获得接近普通人的教育机会。

因此,他们的教育权需要被保障。

三、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个人、媒体等各方的努力。

具体的,以下是几种方式:1.制定相关政策: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例如免费医疗、租房补贴、强制性教育等。

2.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可以增加相应的公共服务供弱势群体使用,例如救济站和免费公共场所等。

“数字弱势群体”权利及其法治化保障

“数字弱势群体”权利及其法治化保障

“数字弱势群体”权利及其法治化保障一、本文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模式和社会交往。

然而,在这一进程中,我们不得不关注一个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

所谓“数字弱势群体”,指的是那些由于年龄、教育、经济、身体条件等因素,在数字化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

他们往往面临着数字技能缺乏、信息获取困难、网络安全风险增大等挑战,其权益也更容易受到侵害。

本文旨在探讨“数字弱势群体”在数字化社会中的权利现状及其法治化保障问题。

我们将首先分析“数字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和所面临的权益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获取权、数字教育权、网络安全权等。

接着,我们将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层面探讨如何构建有效的法治化保障体系,以切实保障“数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和法律措施。

本文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通过深入探讨“数字弱势群体”权利及其法治化保障问题,我们有望为构建更加公正、包容的数字化社会提供有益参考,推动信息技术更好地造福于全体人民。

二、“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内涵“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内涵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概念,它涵盖了信息获取权、信息安全权、数字教育权、数字表达权、数字交易权以及数字救济权等多个方面。

信息获取权是“数字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之一。

这包括他们有权以可承受的价格和方式,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信息和服务。

然而,由于技术、经济或其他方面的障碍,他们往往无法充分享受这一权利。

信息安全权也是“数字弱势群体”必须关注的重要权利。

这涉及到他们在使用数字技术时的个人信息安全,包括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篡改或破坏等。

对于这一群体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和防范手段,他们的信息安全往往面临更大的风险。

数字教育权也是“数字弱势群体”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需要有弱势群体保护?

为什么需要有弱势群体保护?

为什么需要有弱势群体保护?
弱势群体保护是一个涉及人类基本权利的综合性问题。

作为一个科学家和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弱势群体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需要这个机制。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个问题。

1. 社会公正和平等
一个公正、和平和繁荣的社会需要保护弱势群体。

这不仅是道德上的问题,也是政治上的问题。

没有弱势群体的保护,社会将出现严重的社会裂痕,打破社会的平衡和稳定。

弱势群体,在某些情况下会受到既定政策的不利影响,这将导致他们自身的经济和社会机会的损失,这将令它们陷入重重困境。

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基本自由可能会受到侵犯,例如言论、表达、组织和集会自由等。

2. 维护人权
弱势群体的权利和自由应当受到保护,因为它们是人权的核心。

人权是不可分割的,不能不考虑它们中的任何一部分。

这不仅是权利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责任。

只有在所有人权和自由得到尊重和维护时,一个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平等。

保护弱势群体还包括保护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少数民族等人口。

3. 促进全球公民意识
弱势群体保护不仅是国家的事情,也是全球公民意识的一个方面。

只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全球意义,我们才能采取全球行动,建立一种对全球弱势群体的有力保护。

这可以通过教育和宣传来实现。

更好地了解我们所处的世界,将有助于我们推动社会公正和和平。

总之,弱势群体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是一个关乎人类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和平和谐的问题。

只有我们通力合作,并加以支持,才能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自由的世界。

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基本方式

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基本方式

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基本方式
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基本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法律保护:政府应出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弱势群体的权利和保障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侵犯其权利的行为进行惩罚。

2. 经济保障:政府应出资建立专门的福利机构和救助体系,如提供社会福利、医疗救助、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康复等。

同时还应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以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

3. 社会保障:政府和社会应关注弱势群体,树立平等、尊重、包容的理念;采取公益性和社会性等举措,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保障。

4. 公众教育: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宣传,在提高社会意识和道德水平的同时,促进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保护和尊重。

5. 参与权:政府和社会应让弱势群体参与决策,使其发言权和主张地位得到尊重。

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代言人角色的培养和训练。

论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2)

论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2)

论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

为了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权益,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首先,我国政府通过立法手段为弱势群体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比如《儿童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明确了弱势群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扶贫开发纲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等政策,为贫困人口提供帮助。

其次,我国政府通过社会福利体系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政府实行了全民医保、养老保险等制度,保障老年人、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养老需求。

同时,还建立了免费义务教育制度,为儿童提供教育资源。

第三,我国政府通过落实“法律优先、救助先行”原则,强化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制建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弱势群体的法律法规,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救助和公共法律服务。

第四,我国政府加强了社会组织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帮助。

政府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业等参与到弱势群体的扶贫工作中来,在社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捐款捐物等方面提供支持。

总之,我国政府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这些举措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弱势群体受到更好的保护和关爱,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论社会法的倾斜保护原则

论社会法的倾斜保护原则

论社会法的倾斜保护原则---以弱势群体保护为切入点摘要:本文以弱势群体保护为切入点,阐释了社会法中的倾斜保护原则,从该原则提出的背景分析入手,阐述社会法倾斜性保护原则的涵义,探寻社会法倾斜性保护原则的理论基础,分析社会法倾斜性保护原则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探讨在社会法倾斜性保护原则指引下如何进行法制建设。

关键词:社会法倾斜性保护社会权弱势群体一、社会法倾斜保护原则的背景(一)弱势群体的大量出现在个人权利与自由被认为是法律首要价值这种自由主义精神的影响下,有产阶级尽情的发挥其资本的力量。

由此,社会中出现了一个畸形现象,即有产阶级趋于极富,无产阶级趋于极穷,利益悬殊的社会阶级发生冲突和对立,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①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影响下,一方面,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个人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生产中的一道工序;另一方面,自由竞争、盲目生产,出现了生产过剩现象,并最终导致垄断的出现和经济危机的产生。

伴随着垄断和经济危机而来的是失业、医疗困难、资源缺乏、环境破坏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同时,由于社会个体之间存在禀赋、资源占有等差距加剧了社会不公,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不仅出现了大量的弱势群体。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而且归根到底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器。

凡是涉及重大社会利益关系的问题,都是法律所不能回避的课题。

随着社会问题的层出不穷,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中生存的风险在加大,社会矛盾在加剧。

对于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社会权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可以说保护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法律法规救济、国家的政策性保护、社会团体的物质帮助等等。

但是,笔者认为,对弱势群体最有效的保护是求助于国家的相关法律---社会法。

社会法以维护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权为宗旨,只有在社会法的指引下,才能建立一个长效的、有组织的、稳定运转的系统性机制,从而为弱势群体的权利表达及利益诉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效的保障。

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方案

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方案

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水平已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改善。

然而在一些社会问题上,特别是弱势群体问题上,依然存在巨大的阻碍和挑战。

弱势群体是指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处于基础性和边缘性地位、生存困难且易受到侵犯的群体。

他们包括了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城市低保人员等人群,这些人群普遍受到基础公共服务的缺乏,同时面临着更多的困境和压力。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和社会应该想尽一切办法,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保障。

本文将会介绍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方案的具体内容。

二、具体方案1. 增加弱势群体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政府要把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提上日程,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一样,给予足够的财政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弱势群体医疗、教育、住房、生活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让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更为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2. 完善弱势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应该构建更加完善的弱势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包括老年人养老保险、残疾人康复救助、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目标,加强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和权益。

3. 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政府要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遏制社会丑陋面,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政府应该積极实施扶贫攻坚的政策,确保贫困人口温暖過冬,给予其尽量多的帮助。

4. 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弱势群体事务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工作部门,协调和管理弱势群体事务。

这个部门应该聚焦于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标准、扶持等计划及政策,把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有效帮助放在工作重点上。

5.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应该打造一个能够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市场机制,给予更多的市场主体提供弱势群体服务的机会。

政府应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弱势群体服务保障,共同为弱势群体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总结弱势群体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弱势群体权利保护“边界”

弱势群体权利保护“边界”

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的“边界”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因而如何通过立法来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业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婚姻中,传统上由于社会对于婚姻中男女双方角色的认知,以及现代社会中男性经济地位的上升,造成了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相对于男性相对弱势的情况。

同时由于家庭中男女角色分工,女性相对于男性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在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等家庭生活中,相比于男性较少投入时间精力与经济生活中。

因此在经济收入上弱于男性,一般来说自爱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因此在婚姻结束财产的分割上注意保护女性的利益。

这点已成为世界各国立法共识。

我国在《婚姻法》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的规定中,适当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女性是符合宪法精神以及中国传统社会中“扶弱”传统的。

但是在关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归属权问题上,不能因为片面强调保护弱势地位者的利益而侵害婚姻中另一方合法的财产权。

在《婚姻法》中对于孕期妇女,丧失劳动能力,未成年子女确实应当加强保护,但保护应当体现在财产分割以及抚养费上,而不是简单地通过对于不动产物权的强制转移,如果单纯的因为从保护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一方出发,认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毫无疑问侵犯了此不动产所有权一方的合法财产权。

这与《物权法》相关规定相悖,也违反了“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精神。

由于中国传统上父母对于子女的全身心付出,在子女婚姻中很多父母倾囊而出,将几十年如一日的急需拿出来给子女购置不动产房屋,这种物权的馈赠也包含了父母几十年的心血。

如果仅仅因为婚姻法为了保护婚姻中可能存在的弱势一方的利益而就剥夺了父母一半的心血,那作为父母在不动产产权强制转移的过程中是否处转为弱势群体了呢。

由此可见,对于子女婚姻中双方父母的权利保护也应当体现在《婚姻法》中,不应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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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弱势群体的基本权保护摘要:当前社会政府的职能正在转变,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日益增多,弱势群体的保护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弱势群体的权利已经成为保护的基本原则。

本文在对弱势群体的界定以及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进行了研究与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国对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几点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希望能够对今后弱势群体的保护有所帮助。

关键词:弱势群体;保护;法律Abstract: the social function of government is changing, the social vulnerable groups of increasing concern, the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directly affect social harmony and development. The rights of vulnerable groups has become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protection. In this paper,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the defini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are studied and analyzed, pointed out that the current existence of the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problem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their own views and suggestions of several, hope to be able to protect the vulnerable groups to help.Keywords: vulnerable groups; legal protection;目录1、弱势群体的概念界定........................................... - 3 -2、弱势群体的特征............................................... - 3 -3、弱势群体产生的根源........................................... - 3 -3.1弱势群体产生的主体原因................................... - 3 -3.2法律根源................................................. - 4 -4、我国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的现状............................... - 4 -4.1我国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取得的成绩....................... - 4 -4.2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 5 -5、完善弱势群体基木权利保护的建议............................... - 6 -5.1通过修改宪法扩大公民宪法权利的范围....................... - 6 -5.2是建构违宪审查制度....................................... - 6 -5.3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对策....................... - 7 -6、结语......................................................... - 8 - 参考文献........................................................ - 9 -1、弱势群体的概念界定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

对于弱势群体的研究众说纷纭,国内一些学者也明确指出了他们自己对于弱势群体的见解。

有的学者指出:所谓的弱势群体就是指的经济收入低生活有困难的人。

有的学者认为:弱势群体是自身缺乏正常生活或者工作的能力。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弱者群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

2、弱势群体的特征针对弱势群体的概念及定位,可以归纳为弱势群体的共同特征,其主要特点是:法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权利贫困。

所谓“权利贫困”,是指一国公民由于受到社会法律、制度、政策等排斥,在本国不能享有正常公民权利或基本权利得不到体制保障,即根据制度和法律,是合法的不平等。

如我国目前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在城市从事工业生产,面临着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压力和职业风险,但由于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他们并不能获得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待遇,其所享有的权利与市民并不相等。

在他们遭遇工伤或者疾病的困扰时,他们的境遇将更加艰难,往往陷于无助的境地,从而表现出了比城市居民相比更大的劣势。

另一方面权利的贫困还指弱势群体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而造成对其权利遭受侵犯时救济的缺位。

笔者认为这里的权利既包括社会经济权利又包括权利遭受侵犯后获得救济的权利。

前者诸如生存权、发展权、劳动权等。

由于制度或者体制的原因,他们的这些社会经济权利得不到国家的保障或者保障不力,从而造成生活质量的恶化。

后者指他们的社会经济权利遭受侵犯后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如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虽然经过劳动部门的行政程序和法院的司法程序后,仍然得不到支付而处于无助状态。

再如人们的权利遭受侵犯后经过行政和司法程序后得不到解决而踏上漫漫上访之路,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倒遭到了地方政府的迫害,等等。

从法学研究和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权利贫困应当是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特征。

3、弱势群体产生的根源3.1弱势群体产生的主体原因1,个人文化和专业技能素质在一般情况下,个人情况和个人文化素质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关的关系,文化和专业素质较高,个人情况相对较好;反之,文化水平较低的弱势群体,缺乏专业技能,在就业不足,很难找到薪水更高的工作,从而成为弱势群体的可能性增大了。

2、家庭赡养系数、就业人口、和家庭收入我们研究了相关的文献,家境贫困的城市居民通常是:就业人口少,平均人口多,就业面很狭隘,每个就业人员需要负担比较重,所以生活压非常大,导致家庭生活压力大”。

3、行为原因行为原因是弱势群体形成的一个特殊原因。

“有些弱势群体是因行为人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如服刑者。

这些违法犯罪者被判入狱服刑,便失去了自由,进而也成了弱势群体。

’,②对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我们必须给予他们以特殊的弱势群体,我们必须给予他们以特殊的人文关怀。

目前,我国很多监狱都推行人性化改造方案,实施“技术改造”、“文化改造”计划,不断进行改造改革,如提高伙食标准,延长接待时间,允许生日聚餐,创办“温情监室”等,都是这种改革的具体表现。

这些富有人情味和人性化的改造措施,有利于服刑者改造,有利于促使他们尽快地悔过自新,洗心革面,更有利于他们出狱后的生存、发展和重新做人。

3.2法律根源法律制度不完善是弱势群体产生的的根源之一。

法律创造的行为对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约束,加入法律合理的话那么经济效益将会随之而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法律的完善速度,这就导致了人民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但是市场转型以后,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贫富差距逐渐减小。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部分弱势群体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4、我国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的现状4.1我国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取得的成绩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要保护弱势群体作为一个规则的权利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做了大量的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科学的发展特点的弱势群体保护法律。

1.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立法不断增加立法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是指按照特定国家机关的权限和程序指定的,弱势群体的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这是弱者一种积极的方式保护潜在的群体,是一个预保护。

这是一个法律制度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基本知识。

2.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执法效果比较明显作为行政执法在法律保护中的主要特点为及时、快、范围大。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制定了一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弱势群体,各级执法部门也认真实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首先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其次是社会各界也开始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的队伍中来。

4.2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建国之后我国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的法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人口较多,所以弱势群体的人数也相对较多,再加上我国社会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法制观念差等原因导致在弱势群体的保护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的。

1.受保护的弱势群体范围较狭窄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弱势群体在原有的老年人、妇女、精神病人、儿童、残疾人、遭受天灾人祸的人群及失业人员的基本上,又新增加了经济生活贫困的人群。

2.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中国的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主要表现为法律的数量少,水平不高,还未设定专门的人权保护法,所以当前对弱势群体保护的现状为无法可依或者法律依据不足。

在欧美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时间较长,在发展的早期社会问题就已经充分暴露,贫困人口大量涌现,失业问题、养老问题相当严重,并且引发了社会动荡。

为此,西方国家不断探索对策,从济贫政策到社会保险机制,从俾斯麦到英国工党、从美国罗斯福新政到瑞典的福利社会,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社会救济福利制度。

中国则由于工业化起步较晚,社会保障机制、社会救济机制很不完善,不能完全覆盖到各个角落,使得贫困人口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于是弱势群体大量产生。

3.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援助不到位法律援助是指政府或宏观经济管理下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免费或减费相关费用。

它是国家法治化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现代政治和法律文明的主要标准之一。

4.国家在行政工作中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所存在的不足在行政活动中,国家进行扶贫开发,给农民减负、帮助下岗工人再就业等起到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国家在扶贫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扶贫资金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等问题。

而且我国贫困人口基数大,给农民减负和进行再就业指导帮助在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这些优惠政策的普惠性不强,所以面临的情势仍然比较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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